花开到秋桂,那些夏天的繁华已去得远了。
搬一只矮凳,坐在阳台。一枚嫣红石榴,被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划开,汁液金黄如绣,汩汩而溢,石榴子重重叠叠,音律一样,一粒一粒,都是彻底的,绝对的,让人无复单纯的豁然。
秋天的意味,仿佛一只舌头,在石榴果肉的汁液淋漓里肆意打滚。
阳光映照青石苍苔,盛夏的喧闹也渐渐走得远了。一切草木物事,好像找着了归处,呈现佛一般的舒坦泰然,甚至,连拂过额间的一缕风,都是静谧的。
季节如此熟悉——举目间,处处空阔,是李白“黄河走东溟,白日落西海”的气象——长空万里,都是朗月朗日。即便四面人声鼎沸,但本质里都埋着天长地久的寂静。
夜里,月光氤氲,有着微微凉意,蟋蟀们在草丛里飙歌,一声叠一声,唧唧唧……唧唧唧……衬得阔大纵深的夜更加静谧,这样的静谧是广大无垠的,有点儿接近王籍“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意思,夜夜来得如此岸阔帆悬。
有时,即便没有月光,窗外都是亮堂堂的,那是秋天所特有的天光余韵。
趁着夜色,我把花草一盆盆搬至凉台沐浴夜露,天上轰隆隆一架飞机,紧接着,另一架相向而来,我仰头看它们在一条直线上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即刻便要迎头撞上了,但最后,终究没有出事,它俩上下交错着飞去了,各自消失在空阔浩渺的黑暗里。
正午,过马路时,被一阵凉风吹着,忽然想起,糖炒栗子上市了,还有另一些秋天的水果谷物。
属于长江中下游的秋天,因为短暂,仿佛暗示人们要赴死一样地挥霍,沉溺。所有的季节里,秋季最能激发人们对平凡生活的热爱之情。不比酷夏严冬那么漫长无期,索性彻底泄气自任沉浮。秋天就不同,因为短,所以每时每刻都像在挥霍,尽情享用——冬天再冷,也不枉过了。
小时候,泡在外面长时间疯玩,突然一激灵,想着回去一顿打在所难免,反而玩得不快乐不踏实了,但又不甘回去,索性把心一横,玩到底!这种玩法就有赴死之感,每一刻都抵足千金,是真正的在享用自己。
短暂的秋天给人的就是这种赴死之感。
黄昏的时候,我一直坐在小客厅里,可以望得见楼下人家的柿子树。掩映在阔大苍绿的叶子里面的青的小柿子,圆润皮实,也不甘寂寞,风吹叶摇,它们飞快地探出身体,一条条隐秘的光影在空气里不停地游弋,宛若无法明了的心事,偶尔受了潮,闷闷的,有湿润的委屈。不知哪家窗口,总是传出来丁丁东东的钢琴声,怯怯的,稚嫩的,仿佛涉足冰上,一步步地探,又滑,又冷,无依无靠,四周白茫茫,琴声锲而不舍,拼尽全力,仿佛在跟谁赌气,愈来愈激烈——意兴阑珊的黄昏就要在琴声里睡着了,冷不防,一轮满月升起来。
这样的秋月星晖,是不应该被辜负的,应该做点儿事情才对——跑到书架前,拿起福克纳的《八月之光》,或者保罗·策兰的《秋之气息》。这么着,生命的厚度与纯度,仿佛得以更为恒久的巩固,永远被延续被葆有,丝毫不被侵害,饱满,昂扬,而富于自尊,一气贯穿而去,一直至死。
生命与文字并肩的时候,凸现的都是昂扬的姿势,俯仰随人,天籁自鸣,不卑微,更不委屈,伸手在及。
“秋天深了,神的家中鹰在集合神的故乡鹰在言语秋天深了,王在写诗在这个世界上秋天深了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
秋天,是“大雁栖处草籽沾血”,是“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秋天是属于诗人的,属于何尔德林,属于海子的。
秋天是稻米之炊,是尘世欢愉。一桌一灯,就是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