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见利思义(中华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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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普林斯顿的香蕉树

夏天,我只身前往普林斯顿大学攻读数学硕士,那本来应该是一件令人非常高兴的事情,但我的心中却充满了担忧。

妈妈说这样的我太过于孤单,不好。但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多年对数学的痴迷,让我早已习惯了一个人在解题中感受生命里无上的快乐。

开学的第一天,我就遭遇到了一件相当尴尬的事情:被选为新生代表进行一个月后的全学院的演讲比赛。我看见了很多羡慕的眼神,是的,这是普林斯顿的传统,每一个新生都有机会淋漓尽致地展示自己最优秀的那一部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你所在的州或者你所在国家的荣誉。在这样的机遇面前,面对每班仅有的一个名额,除了抽签,似乎没有别的更加公平的方式。而我,竟奇迹般地被上帝眷顾到了天哪!从小到大,我除了偶尔作为优秀学生代表拿着事先写好的稿子在主席台上念过之外,就没有更多的当众说话的经验。我真希望把这个机会拱手让给别人,可这似乎是不被允许的。中国有一句老话叫“祸不单行”。

就是那个秋天的午后,我正在和周公漫游,随着“砰砰砰”的几声巨响,一个金发美女闯进了我的房间,我足足愣了有3分半钟,脑海里飞速掠过过去23年的记忆,最终的结论是:她一定是敲错门了。

“请问,Shirlly在这个房间吗?”她操着一口蹩脚的中文,一副受过良好教育的样子。

“我就是Shirlly,可是,我好像并不认识你。我可以帮助你吗?”对于她扰了我美妙的梦境,我其实非常恼怒。

但是,她依旧展露着一脸迷人的笑容,好脾气地絮絮叨叨起来。半小时后,英文加上手势,我总算明白了她的来意。她原来是学校话剧团的剧务,为了欢迎新生,准备在下月上演一场名为《普林斯顿的香蕉树》的话剧,其中有一个华裔诗人的角色目前尚无适合的人选,他们在校园的网站上淘到了我的资料——“曾在高中二年级校文学社社刊上发表诗歌一首”……老天,为了引起导师的注意,我的自传才加上这么一条,要知道一个天才的数学家,和发表一首诗歌有什么关系呢她的模样是那样温柔和迷人,她的金色长发和她对我不加掩饰的赞誉让我稀里糊涂地说了“Yes”。直到第二天晚上她打电话邀我过去参加排练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个多么糟糕的决定。我从来没有演过话剧,更没有尝试过作为一个诗人的感觉,第一次的排练效果可想而知。但是那个名叫妮可的金发女郎始终笑容可掬地看着我,让我放松,放松,再放松。我渐渐忘记了自己的羞涩和拘谨,而是放松地去体会剧本中“诗人”的经历。我努力地想象、努力地体验、努力地大声念台词,从涨红了脸,到镇定从容;从结结巴巴,到流畅自如。在妮可的鼓励下,我一晚不落地参加排练,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认真改进。

半个月后,就是正式演出的日子,在几千人汇聚的大礼堂里,我们的表演赢得了空前的成功。我只有6句台词,6分半钟的出场时间,但是下台后还是赢得了不少同学尊敬和欣赏的眼光。我骄傲地走在人群中,感觉从来没有哪一刻像今天这样自信过。

而此时,我的演讲还是空白的,我再也不能指望能有人替代我上台了。

又过了两个礼拜,还是那个人头攒动的大礼堂,但我已不再陌生。我昂首挺胸地站在麦克风前,台下鸦雀无声,坐在第一排的,有一如既往展开着灿烂笑脸的妮可。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首先,对诸位的前来,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今天讲演的题目是《普林斯顿的香蕉树》……”

我看到妮可的脸上有一丝丝的诧异,但是随后她的笑容愈发灿烂起来。因为我正在告诉大家,我是如何变得自信,变得勇敢,是《普林斯顿的香蕉树》,是那个略带疯癫的华裔诗人的角色,是那个最终说服我的迷人的金发女郎,改变了我的一生。

大学三年,我一直都积极地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我在那几年认识的朋友,比我过去23年认识的所有朋友累计起来还要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