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无声的群落:续编(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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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生命的驿站(11)

阿贞平时口齿就不怎么清楚,也很少在公开场合发言。记得场里组织背诵毛主席的《老三篇》比赛,她就因为这个原因才没被选中去参加的。妇女主任让她来发言批判我,目的我也明白,因为她是我在工区里最好的朋友,又是正在积极争取入党的积极分子,如果她能揭发一些什么重要事实,无疑是给我最沉重的一击,也是组织对她最好的考验。

终于,我听到了她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声音,有些颤抖,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我偷偷抬起眼睛看了一下站着的她,她竟然也在低着头翻着眼睛看着我,当我们的目光碰到一起的时候,她躲开了。嘴里嘟囔的话语却让我犹如听到了晴天霹雳!她说我“每天晚上按时收听敌台”,理由是里面全是说的外国话她一句也听不懂。她还说,我和我父亲说话时也是用她们听不懂的家乡话,一定是接头暗号!最后,好像是说她以前受了我的蒙蔽,把我当她的学习榜样。今后,她一定与我划清界限,坚决跟党走……

她艰难地说完后,又是一段让人窒息的冷场。

阿贞开了重炮,下一个发言的将是谁?我在想,眼睛的余光也就在会场里搜索着另一个熟悉的身影。但是,直到主持人宣布“今天的会就开到这里”时,我始终没有在会场里找到瘦小的家珍!

我知道阿贞是再也不会过来看我了!家珍也有些日子不见,不会是病了吧?可是她从来就没有病过。还有一个可能,在上次批判会上她当了逃兵,可能受到批评也不敢来了?(去年我回到石门,又住在家珍家里,请她回忆起这段时期。原来,就在我被抄家的第二天清晨,睡梦中的家珍和与她同房的几个知青被闯进来的工区长杨某和另一位杨姓职工叫醒,并且不让她穿好衣服就赶到工区地坪里站着。这两个人在宿舍里把箱子里的东西全部倒出来一一检查,并且带走了家珍所有东西。第二天当杨把东西送回给家珍时,遭到了她一顿臭骂。后来的知青批判会上家珍又拒绝对我进行批判。不久,场里就借故把她和另一部分知青调到了石门苗圃一年多。这就是当年为什么她好长一段时间没来看我的真正原因。)我烦躁着。每天除了出工,就是回来继续抄检查练字打发时光。

让我奇怪的是,检查交上去后,竟然没人说我为什么不反省听敌台的事情,也没见造反派催着一天一反省的要检查稿了!小道消息是由“干干”传过来的:原来是场部会计、当时的场革委会副主任杨某,在那天散会后说了一句“敌台不说英语”。我至今没听过“敌台”,也就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我去年回场才得知,有个姓聂的驻场植保技术员就是因为被指控听敌台而判刑多年,直到三中全会后才得以平反出狱。)我只知道我父亲的收音机被抄去后一直被他占用着。职工们倒也厚道,竟然没有人追问革委会副主任是怎么知道敌台不说英语的,也就更没人追查我了。副主任在“文革”后期,因为经济和生活作风问题,被调往地处深山的林场去了。也不知道他去时,是否还带上了我父亲的收音机。反正,直到现在,我也没能收回父亲被抄走的任何物品。

1969年3月初的一个寒冷的清晨,我孤零零地走在刚刚下过雨的公路上,朝汽车站走去。忽然,我看到家珍站在不远处搓着双手在等我,她身上穿的是我早两年送给她的粉红色雪花呢做的上衣,头发上有很重的水汽。那天不是星期天,她起了一个大早赶来送我,两个好朋友忍不住抱在一起放声大哭起来……1970年夏天,为落实政策我第一次返回园艺场,场里不安排我的住处,男知青刘南锐冒险送我到他在郊区的父母那儿。家珍知道后,第二天就把我接到他们的小屋里一住就是十来天。她的丈夫也非常诚恳地劝我住下来,他说不管你住在哪里,也没有住我们家让家珍放心的。虽然他们夫妇都属当时的“红五类”,但我还是怕连累他们。在1970年我为自己争取落实政策是要担很大的风险的,他们留宿我更有一定风险。我知道,几年来,家珍一直没能入党,就是因为和我“划不清”界限。我不能再连累她了。

1975年,在我父亲的错案落实一年多后,我第三次回到了园艺场,奢望我的事情应该有个正确的结论了。但是老书记已经调离,新书记不了解情况,那个革委会副主任进了深山老林,闹得最凶的造反派头头杨某两年前因肺癌去世了。当年看批斗会凑热闹的小娃娃们都长成了大人,但谁也不能为那时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更荒唐的是,我的错案在农业局竟然没有档案可查,农业局也就不能对此案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按当时的政策,园艺场至少也得独立承担补发我近七年(82个月)的工资近3000元。

这个数字对于当年一个一月工资29元的代课教师来说,是一笔可观的收入!对于一个自负盈亏的小小的园艺场,也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只有家珍明白,补钱不是我的目的,我只想还自己一个清白的身!

我仍然住家珍家,这时候的我们都已经是一双儿女的妈妈。家珍理解我的难处,知道我没法久等在那里,我得回学校去代课,得回去照顾幼小的孩子。她让我先回家,场里这边的事情由她来慢慢办理。

大约一年后,我已经被招为矿山大集体工人,平反昭雪的通知书和大堆当年的“检讨”材料,才全部由新书记签字寄还了我,赔礼道歉的信和通知也同时送达了我当时所在的矿山人事部门。虽然,一切都来得太迟太不如人意,但是,我知道若没有家珍的个人努力,这一切将是若干年后的事情,也可能真会不了了之!家珍同时寄来了一封信,关于生活补贴,她替我做主了,只要了600元,并告诉我场里说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再寄过来。

1982年春节后,钱终于寄来了,又收到家珍一信,通知我到银行查600元的汇款。为了这600元,她不知道跑了多少路,花了多少时间,但是在信里她一句也没提及。

我常常扪心自问:如果当年出事的是她而不是我,我会像她相信我一样相信她吗?

我能像她保护我一样的保护她吗?我会不会像她为我做事一样尽心尽力替她做好每一件事情?我不敢说我的回答会是肯定的。

在那动乱的年代里,家珍和谭妈等这些可亲可敬的人们,永远是我学习的榜样,是我终生不能忘记的恩人。所以这世上还是好人多!

作者简介

请见《历练痛苦》后的作者简介。

人猴之间

卢晓蓉

偶然翻看《汉语成语词典》,查“杀鸡儆猴”这个成语的含义,上面没作具体解释,只是引用了《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三回的一段文字作了间接说明:“俗话说得好,叫做“杀鸡骇猴”,拿鸡子宰了,那猴儿自然害怕。”但凡我们这些经历过的人,或被儆戒过的猴,对此类意思,想必都有切身体验。

40年前,我第一次去北京。在火车上摇摇晃晃硬坐了两天两夜之后,来到了河北地界。这时,广播里突然传来震耳欲聋的吼叫:“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要革命就跟着毛主席,不革命就滚他妈的蛋”,还配合着“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的乐曲,似乎有大事要发生。接着就听见播音员郑重宣布首都红卫兵司令部的通知,勒令车上的“黑五类”分子及其“狗崽子”必须在火车进入北京城之前下车,以保障首都的纯洁安全。

不一会儿,只见十来个戴着“红卫兵”袖章的革命小将,推搡着一个被揪出来的女人,从另一节车厢挤进了我所在的车厢。女人约莫四十来岁,原先的短发被剪成了阴阳头,身上的衣服也被扯烂。幸好是深秋天气,里面的衣衫尚未撕破,还能蔽体。脖子上挂着一个箱子,记不得是皮的还是纸的,里面装满了乱七八糟的物品,还有女人的内衣什么的。押解女人的红卫兵用话筒向旅客们喊话,说她是地主家庭出身,却想蒙混过关,现在被革命群众揪了出来,这就是隐瞒成分不滚蛋者的下场。还说她箱子里竟藏有罐头,这不是地主过的日子是什么!那女人举止斯文,像个知识分子。此时苍白着脸,低垂着头,在车厢里跌跌撞撞地前行。红卫兵这样做,显然是为了落实“勒令”而“杀鸡给猴看”。围观的群众有的兴奋莫名,有的推波助澜,有的害怕,有的漠然,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制止。

那是1966年10月,我受所在社办茶场知青们的委托,到北京上访。

尽管此后我还在各种不同场合见过这样的场面,有的甚至更吓人,但这一次的印象却特别深刻,几乎成了我对那个时代的标志性记忆,原因在于我当时就是一只隐藏在旅客中观看杀“鸡”的“猴”。我所在的位于大巴山深处的社办林、茶场,主要就是用来安置那些被重庆市各级学校不予录取的“黑五类”分子子女的,尽管这样的“分子”绝大多数的帽子都是错戴的,但当时离平反昭雪还有一段天涯路。社办场兴建于1964年。两年后“文革”爆发。我们以为有了机会申诉我们所遭遇的不公,于是满怀希望想去北京讨个说法。没想到刚上路就遭遇了上面那一幕。我躲藏在围观的人群中,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就像自己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忐忑不安。在前面临近的车站下车吧,知青们交给我的任务还没完成,回去如何交代;继续待下去吧,又担心露出猴子“尾巴”,步那位地主子女的后尘。虽然我最后还是成功隐瞒身份,混在旅客中到达了目的地,但第一次近距离亲临杀“鸡”现场的恐惧、矛盾和无奈,从此便像紧箍咒似的,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开局既然如此不利,上访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

又过了两年,社办林、茶场受到“文革”洪流的冲击而自动瓦解。我们却没有因此而获得回城的机会,而是和其他大批新知青一样,被安排到当地农村插队落户。当时地处偏远山乡的农民对我们的身份比较陌生,最普遍的认识是“毛主席派来的客人”。所以,我们不仅享有和贫下中农一样的劳动工分,一样的粮食分配,一样可以参加“早请示,晚汇报”,队里有些称斤记账又轻松的活路,还常常让我们去做,因为我们“有文化,而且信得过”。这样的平等待遇,不仅对于农村的“分子”及其子女来说是非分之想,就是对于上学时期的我们来说,也属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白日梦。那时的界限是分得很清的:上课,出身好的坐前边,我们坐后边;老师开“小灶”,他们在里边,我们在外边;考试,他们开卷,我们闭卷;毕业,他们上大学,我们下农村。故此,插队落户的日子虽苦,我们却如释重负。

不料有一天,在地里干活的时候,队长的老婆突然凑到我耳朵跟前问我:“你们城里的资本家和我们农村的地主有什么不同?”我一时语塞,继而脸红得像猴子屁股。看来她已听到了我祖父是资本家的传闻,毕竟我的履历表总是这样填写的。面对这样一个目不识丁的女人,要回答这个社会发展史学上的问题本来就很难;加上我祖父并非资本家,他自己没钱,只不过是利用社会集资为社会做了许多事情,即使按照《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所钦定的标准,他也绝对戴不上“资本家”这顶帽子。可是这样去对她解释,只会越搅越乱,落得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下场。她见我面有难色,口张不开,就岔开了话题,不再追问。我却从此心里明白:“紧箍咒”还在头上悬着哪,尾巴还得夹紧才是。

我们队里有两户地主一户富农-严格说来是地主、富农的老婆和子女-因为当家的早都死了,由老婆和子女继承他们的剥削阶级成分,这样生产队也就有了儆猴的“鸡”。但因为我们的队长比较务实,向来认为“多生产点粮食比开那些莫名堂的会强”,所以这些“鸡”只是关在“笼子”里,没有试过“刀”。但是邻近那些没有“鸡”的生产队,却要到我们生产队来借。队长老实,不敢不借。三户“分子”中,有一家是独子,还当过几天乡村教师,在清理阶级队伍时被扫地出门,回乡务农,但“臭老九”的眼镜还始终架在鼻梁上;另一家是独女,三十多岁了还没出嫁,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却招不来女婿上门。队长显然想给他们留一点面子,所以每次出借的任务就必然地落到了张姓地主家。张姓地主早死,其老婆带着三个儿子住在生产队边上一座破房子里。当时大儿子已经四十多岁,没讨到老婆。小儿子不到二十岁,也是单身。唯有二儿子结了婚,老婆却有些智力残障。三个儿子平时只知道埋头干活,从不敢乱说乱动,连农民习以为常的打情骂俏,他们也绝不敢沾边。即使如此,也难逃当“鸡”的命运。而每次出借的往往都是张家的大儿子,因为二儿子有老婆、有孩子;小儿子还有希望讨媳妇,不能破相。对此,队长心中自知不公,所以每次出借之前,他都会语重心长地叮嘱大儿子:在批斗会上放“老实点”,“好汉不吃眼前亏”,只要不伤皮肉,骂几声算不了什么。大儿子也总是顺从地点头唯唯。尽管这样,他还是常常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回来。队长见状只能叹气。我虽然对他也动过恻隐之心,但不敢说出口,有时还暗自庆幸自己当“猴”总比当“鸡”强。

以我当时的见地,参加镇上的公判大会感觉就不一样了。因为在我看来,公判对象都是以身试法,罪有应得。于是有一段时间,我甚至对参加公判大会有一种向往,似乎只有在那种时候,自己才能晋升为猴王,摇身一变进入做人的境界。有一次,镇上召开公判大会,我自然没有缺席。其中有一个现行反革命分子,犯的是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路线罪。他把关乎上千万知识青年命运的那块语录牌从墙上摘下来,放到了我们平时赶场的马路边,还将一封用红笔写的信端端正正地放在上面。信中竟敢公开对抗最高指示,竭力动员我们尽快回到自己父母身边去,不要再在农村搅扰农民安宁。有此明显物证,公安局很快就破了案。据说罪犯原本就在押,最近才越狱外逃。过去犯的什么罪不清楚,单凭现在这宗罪,就足以再判他20年徒刑。未等台上的宣判完毕,台下的群众已经义愤填膺,声讨的口号此起彼伏:“×××,罪该万死,死了喂狗,狗都不吃(读音,当地方言“吃”的意思)!”其中当然也包括我的声音。此时只见一个农村青年急步跨上宣判台,使足全身的力气,当胸就给罪犯一拳,鲜血顿时从他的口鼻处流了出来。

这一拳无疑又把我打回了猴的原形。本来嘛,“杀”这样的“鸡”,不正是给我这样的“猴”

看的么!

“鸡”被杀了仍然是鸡,可“猴”被骇得丢了魂,还能算猴吗?

作者简介

卢晓蓉,女,1946年生,重庆人。1965年高中毕业下乡,历时13载。1978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政教系经济专业。1982年本科毕业,先在大学任教,后来“下海”,参与多家企业的创办并担负高层管理工作。现任香港安通国际航运有限公司董事,副研究员。香港作家协会永久会员。着述甚丰,其中《青春有价》获得冰心文学奖散文大奖;《香港的速度》获得《中华散文》和《人民日报》(海外版)征文三等奖;《母亲的搬家生涯》获得2003年冰心文学奖。已出版散文集《水咬人》。

刻骨铭心的岁月

唐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