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胡适说:文学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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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的”字的用法

记者:

前天承你送我一段“止水”君论“的”字的“余谭”。我觉得他说的“把的字专让给术语去用、把底字来做助语用”虽然比《晨报》现在一律用“底”字的办法好一点,但是他这种说法实在还不精细。他说的“术语”和“助词”都是很含糊的名词,不能使人了解。我本想做一篇文字来讨论这个“的”字,无奈我现在实在太忙了,只好把三四年前论“的”字的一段札记转送给你登出,先供大家的参考。

又“止水”君说“术语用底的字大概从鹄的引申来底”。这话不然。“的”字即是文言的“之”字和“者”字。古无舌上的音,之字读如台,者字读如都,都是舌头的音,和“的”字同一个声母。后来文言的“之”“者”两字变成舌上音,而白话没有变,仍是舌头音,故成“的”“地”“底”三个字。后来又并一个“的”字(《水浒》里还有分别)。其实一个的字尽够了。不得已的时候,可加一个“之”字。如“美国之民治的发展”。依我个人看来,“底”字尽可不必用。如必欲用“底”字,应该规定详细的用法,决不是“术语”“助词”两种区别就够了的。请问“止水”君,以为如何?

胡适

附:“的”字的文法

的字宋人读作上声,故用底字。如罗仲素曰,“天下无不是底父母”。陆象山则底的两字并用,如下列二例是也。

防闲古人亦有之。但他底防闲,与吾友别。(一)

论语中多有无头柄的说话。(二)

的字之文法,甚足资研究。盖此字之用,可代文言之者字、之字、所字。细析之,凡得九种用法。

(一)的字用如之字,置于二名之间,以示后名属于前名。

(例)

子上之母死于卫。(《礼记》)

卖枣糕徐三的老婆。(《水浒传》)

(二)的字用如之字,凡名词前有二以上之形容词,则用之字的字,以示其用又以稍舒文气也。

(例)

膏腴之地。忠孝之人。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三)的字用如者字,置于形容词之后,以代被形容之名词。此类用法,其所形容之事物必为泛举全类而言。其事物为何,又皆为言者听者所共晓。故以者字的字代之足矣。

(例)

老者安之。少者怀之。(《论语》)

老的老。少的少。

(四)的字用如者字,置于一句或一读之末,为本读中动词之起词。

(例)

杀人者死,伤人者抵罪。(《史记》)

那卖油的姓秦。(《今古奇观》)

右(上)例“杀人者”“卖油的”两读,皆用如名词,为句中起词。

(五)的字用如者字,与第四用法略同。惟所在之读,非用如名词,而惟用如形容词或表词耳。

(例)而立宛贵人之故待遇汉使善者,名昧蔡,以为宛王。(《史记·大宛传》)

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孟子》)

一个和尚,叫老丈做干爷的,送来。(《水浒传》)

黄道台便晓得这电报是两江督幕里一个亲戚,姓王号仲荃的,得了风声,知会他的。(《官场现形记》)

右(上)例中“叫老丈做干爷的”一读,乃形容和尚者也。“姓王号仲荃的”一读,形容亲戚者也。“两江督幕里一个亲戚……知会他的”一长读,乃是字之表词也。

(六)的字用如之字,凡名词前之形容词若为一读,则以之字的字间之。其用略如第二用法,惟在彼则名词前之形容词皆不成为读耳(凡有起词语词而辞意未全者曰读)。

(例)好名之人,能让千乘之国。(《孟子》)

你这与奴才作奴才的奴才。(《水浒传》)

右(上)例“好名之人”犹言人之好名者。“好名”为一读,以形容人字。“与奴才作奴才的”为一读,以示其为何等之奴才也。

(七)的字用如所字,所字与者字同是承转代名词,惟者字常为主次(即起词)而所字常为宾次(即止词)。

(例)问此诗是何人所作。

问这诗是谁做的。

何所为(为的什么)

天杀的(天所杀)。雷打的(雷所打)。

此用法之最有趣者,乃在止词之位置。古文用所字,常位于动词介字之前。如“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所字为以字由字安字之止词,而位于其前。今文用的字,则止词变而位于数词之后。读者观于“天杀的”与“天所杀”二语之别,可知文法之变迁矣。

在文字史上,此种文法变迁,乃一种大事,其重要正如政治史上之朝代兴亡。上所述承转代名词之读之止词位置,乃由正格变为变格,复由变格改为正格者也。汉文句法正格如下式。

(一)起词(二)语词(三)止词或表词

(例)子(起词)见(语词)南子(止词)。

孔子(起词)行(语词)。

我(起词)为(语词)我(表词)。

子上之母(起词)死(语词)于(介词)卫(司词)。

此正格也。读中用承转代名者所两字,则为变格。

变格一:者字读。

顺(者之语词)天(顺之止词)者(顺之起词)存。(全句之语词其起词为顺天者三字。)

右(上)例之式为:

(一)语词(二)止词(三)起词

变格二:所字读。

十目(起词)所(止词)视(语词)。十手所指。

右(上)例之式为:

(一)起词(二)止词(三)语词

(注)变格此外尚有他种。今不具述。

者字变为的字,而文法不变。

(例)杀人者死。

打虎的来了。

所字变为的字,其文法复变为正格。

(例)谁所作。

谁作的。

(八)的字尚有一种用法,大可补文言之缺点,则用为“表词的形容词”是也。形容词有两种用法,一为名词的,以加于名词之前。如好人、疯狗是也。一为表词的,以加于语词之后。如“这书是我的朋友的”、“此用法为表词的”是也。文言中有时用“者也”二字,有时竟单用形容词,而不用动词。例如:

此人甚孝。其味酸。

此乃用如表词者也。

然不如用的字之直截了当矣。如云“此形容词之用法为表词的,而非名词的”。若不用的字,则须费几许周折,始能达意。今之浅人或以此种用法为由日本文输入,遂故意避而不用。不知此实由汉文者字展转变化而来,久成日用之文法。既能应用,即不为俗,何须避而不用也。

(九)的字亦可用于状词之末,此亦文言之所不及也。例如:

姓方的便渐渐的不敌了。

便在大门外头,当街爬下,绷冬绷冬的磕了三个头。

嘴里不住的自言自语。(均见《官场现形记》)

“渐渐的”“绷冬绷冬的”“不住的”皆状词之顿也。读者试将第二例译为文言,便知白话之胜于文言。文言之长,白话皆可及之。白话之长,有非文言所能企及者矣。

如此用法之的字,在宋元时,皆作“地”字。例如下:

(宋)若某则不识一字,亦须还我堂堂地做个人。《陆象山语录》

(元)只见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水浒》)

只听得一声响,簌簌地将那树连枝带叶打将下来。(同)

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顶花皮。(同)

“堂堂地”“扑地”“簌簌地”“紧紧地”皆状词之顿也。今皆作的字矣。

(原载于1919年11月12日《晨报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