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临水照花人(女人花:杰出女性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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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江冬秀:小脚太太的逆袭(1)

在这个才女名媛辈出的年代,江冬秀真可谓“一无是处”。这个从徽州深山里走出的小脚女人,无才无貌,还因一身“悍妇”的习气被后世人责骂“无德”。然而,江冬秀的一生却比任何人都要幸福,她在用一生来实践她那一套爽直清朗的人生哲学。

关联人物:胡适、曹诚英、罗尔纲、徐志摩等等。

漫长的婚约

1904年,母亲冯顺弟的做主,给十三岁的胡适定下了一桩婚约。女方名叫江冬秀,家中是旌德望族,祖父曾经位至翰林,是书香门第。

不过俗话说:“女大一,不成妻;女大三,抱金砖。”江冬秀生于 1890年,比胡适大一岁,不是好征兆。而江冬秀又属虎,照老话说就是八字硬,将来必定是母老虎一只。这横看竖看都不合适,冯顺弟一开始并不同意这婚事。

可江家对胡适却是观察已久,胡家虽然早已衰败,但这个斯斯文文的白面书生却正好配得上江家探花后裔的门楣。于是江母百折不挠,又请私塾先生胡祥鉴从中撮合,算八字,得出一个“天赐良缘”的结果。

不管是天愿还是人愿,冯顺弟还是应下了这桩婚事。更何况,此时的胡家和江家实力悬殊,的确是高攀。胡适幼年丧父,从小在妇人中间长大,对这个孤母是唯命是从,全然不会说半个不字。

然而,胡适走出徽州之后,眼界渐渐变宽,对于老一辈的包办婚姻也很是苦恼。当时的知识分子们天天呐喊着要冲出封建桎梏,纷纷拒绝包办婚姻。碍于孝道,胡适并没有毁弃母亲订下的婚约,但心里却是一百个不愿意,一直将婚期往后拖。

1908年,家中已经准备好了一切,修书一封,命胡适回家结婚。胡适当即以求学为借口,推三阻四,坚决不回去。于是,这桩婚姻又一次悬而未决。这段时间,胡适的学业和感情都极其不顺,于是他开始自暴自弃,日日叫局吃花酒,甚是浪荡。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考取公费留学生,获得了前去美国读书的机会。在出国之前,他都未曾回过老家,害怕一旦回去,就会被押进新房,从此戴上旧式婚姻的枷锁。

然而,在幽深僻静的徽州群山里,有一条曲曲折折的小道,连接着胡家和江冬秀的娘家。在胡适外出求学的时候,江冬秀常常颠着小脚,走过这四十里路,去胡家帮忙。她在家中也算是个小姐,来到胡家却帮着做粗活累活,令冯顺弟十分地过意不去。

胡适收到家中来信,常常听得江冬秀的贤惠,自然可喜。自己长年在外,如今有个贤内助帮着尽孝道,也未尝不是好事。于是,1911年春天,在美国的胡适第一次提笔给江冬秀写信:

屡得吾母书,俱言姊时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闻之深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门游子,可以无内顾之忧矣。今闻时时抱恙,远人闻之,殊以为念。近想已健旺如旧矣,前曾于吾母处,得见姊所作字,字迹亦娟好,可喜,唯似不甚能达意,想是不多读书之过。姊现尚有工夫读书否?甚愿有工夫时,能温习旧日所读之书。如有不能明白之处,即令侄辈为一讲解。虽不能有大益,然终胜于不读书坐令荒疏也。姊以为如何?

这封信大概就是胡适决心和江冬秀培养感情的开端。在两人的感情生涯中,大众舆论总是倒向胡适这边,认为如此满腹经纶的大学者娶了个小脚太太,实在是做了很大的牺牲。

殊不知,胡适也是个满身风流债的主儿。在北平的时候,他日日买醉地荒唐浪荡。去了美国,心稍微收了些,可也未曾少过柏拉图式的恋人,先是女画家韦莲司,又是文艺少女陈哲衡。如此心猿意马,当时要是毁了婚约,恐怕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然而,江冬秀的智慧就在于:任你胡适之千山万水地走出去,我这边收一收绳子,你照样得老老实实地走回来。

江冬秀频频去胡家帮忙,是因为她心眼儿实打实,却也算准了胡适是个孝子。她能做的也就这些了,心意放在这儿,有目共睹。远在大洋彼岸的胡适看到了,也动了心,便写信对母亲说,不要再让冬秀做粗活了,给她留些闲暇读书识字。于是冯顺弟拿出腰包里的私房钱,从外面买了个丫鬟,陪同江冬秀,来胡家帮忙的事儿都交给了丫鬟。

由此可见,胡适对这个胸无点墨的未婚妻多少有些不满意,但他毕竟是心肠软,于是耐着性子来循循善诱,给她时间去学诗文,修炼些情操雅致,又劝她放足,把身上的旧习逐渐驱走。胡适想要的妻,是志趣相投的新女性。偏生上天给他抛来个目不识丁的江冬秀,他盛情难却,于是只好费尽心机地改造这个“旧”妻。

江冬秀给胡适写信,满篇的错别字,看着有些可爱,透着乡人的质朴。然而,自从白字被胡适点破之后,她便不敢在先生面前献丑了,于是托人代写。胡适收到书信一看,文辞通顺,毫无错误,便知不是江冬秀亲笔。

纸笺上的一来二往,也有小情趣,两人互换了照片。当时的胡适一副西式作风,英俊潇洒。而年轻时候的江冬秀面若银盆,眉眼生得十分端庄,一看就是擅长持家的面相。胡适为江冬秀作诗:

图左立冬秀,朴素真吾妇。轩车来何迟,劳君相待久。十载远行役,遂令此意负。归来会有期,与君老畦亩。筑室杨林桥,背山开户牖。辟园可十丈,种菜亦种韭。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何须赵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寿吾母。

晴耕雨读,红袖添香。胡适此时对于婚姻想必是乐观而向往的,并且不乏文人雅趣。他曾自言家庭观是东方式的,母亲对于他来说是不可忤逆的,因此在婚姻中,“寿吾母”也是极其重要的一环。胡适对于江冬秀的情也多来自胡母的美言。江冬秀用贤德征服了胡母,殷切地做好了一个妻子的本分,她已经赢了一大半。

1917年,胡适回乡,这次他终于同意迎娶江冬秀,但是前提是必须在结婚前见一面。二人早早地就换了照片,这本不算什么,可在旧习中,婚前男女不可相见,否则不吉利。几番周折之后,江家同意让两人见面。于是胡适去江家赴宴,宴席上却不见江冬秀。胡适寻去闺房,江冬秀闻声便蹿到床上,拉下帐子,任凭外面闹翻了天也不出来,谎言称病。胡适心里想,事已至此,见不见又有什么关系,何必强人所难,索性算了吧。后来胡适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江家长辈从中作梗,他们一边同意两人见面,一边又不让江冬秀出来见他。

就在这一年冬天,长达十四年的婚约终于修成正果。胡适写了副对联:“三十夜大月亮,二十七老新郎。”老新郎倒是无妨,可这江冬秀多等了他十年,早就成了老姑娘,若是其中有什么变故,只怕江冬秀也就成了又一个朱安。这十年来,村中流言不断,有人说胡适在国外娶妻生子,也有人认为江冬秀的执着是一厢情愿。所幸,她遇到的是胡适,过程再怎么曲折,终究得了个大团圆。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这十年来,找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态炎凉。锈了你嫁妆剪刀,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只有那十年的陈爆竹,越陈便越响。

三分戏谑,三分凄凉,余下几分不知名的悲喜,胡适这首诗像是给这场迟来的婚姻添加一个注脚。漫长的婚约背后,是他备受称赞的君子修为,亦是江冬秀盼了十年的苦尽甘来。

人生八行书

虽然胡适一直怀着“我当授君读,君为我具酒”的美愿,可江冬秀终究未能成为才女。她晚年提笔写自传,依旧是白字满篇。来客唐德刚看了她的手稿不禁大笑,却又对江冬秀的文章大为激赏,唐德刚叹道:

我细细咀嚼,真是沾唇润舌,余味无穷。它的好,就好在别字连篇;好在她“不善述文”;好在她无“咏絮”之才!这种纯真的人情、人性,要以最纯真、最朴素的笔头,才能写得出来。一经用“才华”来加以粉饰,失其原型,就反而不美了。

——唐德刚《胡适杂忆》

是的,这就是江冬秀。让她题诗作文必定会捉襟见肘,但若让她来谈谈做人,恐怕其中的胸襟果敢又不是一般人能践行的。都说江冬秀是无知妇人,其实这妇人最有雅量。当年在京城,胡适家可谓是门庭若市,胡适的得意门生罗尔纲就曾经长年住在胡家,徐志摩执教北大的时候也寄居于此,更别提那些隔三岔五来谈诗论道的文人们了。面对这些“蹭吃蹭住”的客人们,江冬秀最是周到,不仅事无巨细地照顾饮食起居,看到了徐志摩衣服破了个洞,罗尔纲的冬衣太薄,便连忙亲手来缝补。一天两天这么做不算什么,但若连年如此尽心,必定是发自肺腑的古道热肠。罗尔纲曾说:“我处胡家五年,我却常常感到,假如适之师夫人是个留学美国的女博士,我断不能在胡家处五年。”

在金钱方面,江冬秀十分豪气,家中有人来借钱,定是尽己所能,这一点与胡适十分契合。离开家乡多年,她却一直坚持给老家的学堂捐钱。

她从无小姐太太的架子,十分的豪爽随性,因此交往起来也就不必拘礼。唐德刚说:

“胡老太太向来未叫过我什么‘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见面,她对我就‘直呼其名’。几次访问之后,我在她的厨房内烧咖啡、找饼干……就自由行动起来。”

——唐德刚《胡适杂忆》

在美国的时候,有一天她忽然打电话给唐德刚这个安徽老乡,邀他来家中吃饭。唐德刚一路揣测着胡太太做了什么盛宴,结果来到胡家,江冬秀从厨房里端出一碟徽州风味十足的豆渣。

江冬秀待人接客的是乡人的热心醇厚,无关身份,因为不算计,所以显得十分“真”。试想,如果没有江冬秀这位热心的乡人太太,胡适这个孟尝君恐怕也不能维持多久。

若说才能,江冬秀最值得称赞的才能可能就是持家了。她做得一手好饭菜,照顾人也是尽心尽力,极其细致,家庭主妇这个位子还是可以坐稳的。不论胡适是交游还是做学问,她一直都是贤内助。胡适与江冬秀的阴历生日在同一天。1920年,胡适写了一首《我们的双生日 (赠冬秀)》:

他干涉我病里看书,常说,“你又不要命了!”我也恼他干涉我,常说:“你闹,我更要病了!”我们常常这样吵嘴每回吵过也就好了。今天是我们的双生日,我们订约,今天不许吵了!我可忍不住要做一首生日诗,他喊道:“哼!又做什么诗了!”要不是我抢得快,这首诗早被他撕了。

有后世学者从这首诗中读出责骂之意,推断是江冬秀的无知阻挡了胡适的治学之路,然后借机又将江冬秀这个“文盲”狠狠数落一番。可但凡有些常识的人都明白,胡适这诗中写的明明都是爱意,夫妻间的小吵小闹岂有仇恨的道理,隔夜的骂语其实都是情话。而江冬秀对胡适的关切则是无微不至,她爱他,因此才有喋喋不休的唠叨和干涉。

江冬秀不懂学问,却毫不妨碍胡适做学问。江冬秀曾经说:“适之造的房子,活人住得少,死人住得多。”然而,这也只是笑话,那些书籍的重要性她又何尝不知。胡适在美国期间,国内动荡,战火纷飞,江冬秀逃难之时还不忘他的宝贝,于是找人将家中藏书拟了个三百页的目录,寄给胡适。总共的六十九箱书被寄去天津,途中颠簸,箱子换了又换,令江冬秀十分心烦。胡适还从中挑了十五箱,让江冬秀寄去美国。

而在此时,钱穆、陈寅恪等学者的藏书文稿要么是丢弃在北平,毁于战火,要么在逃难途中丢失,少有幸免。江冬秀此举,实在令人钦佩。怪不得胡适在信中向江冬秀道谢:“北平出来的教书先生,都没有带书。只有我的七十箱书全出来了,这都是你一个人的大功劳。”

江冬秀读书不多,生平唯一的嗜好就是打麻将,来到美国之后,更无别的消遣。于是在打麻将之余,开始看起了金庸的武侠小说。这场景令人不禁莞尔,不过倒也真是她的作风。江冬秀身上有种生龙活虎的精神,像是她肖虎的命格里带出的生气,也像是武侠故事里浩浩汤汤的江湖气。

在美国纽约时,胡适一家住的是第五楼的公寓。有一天,江冬秀独自在家,看见窗帘里爬进一个人来,吓了一跳,于是去打开了房门,朝着那贼喊出一个英文单词:“GO!”她这股猛悍的劲头,吓得那个小偷不知所措,愣了一会儿,然后顺着江冬秀的指使跑出去了。而江冬秀呢,关上房门,又折回厨房,继续做她的饭了。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

如此临危不惧的气度大概不是一般人能有的。江冬秀跟着胡适虽然未曾饱读诗书,却见多了大场面,她将这些见识发扬光大,造就了舍我其谁的胡太太。而胡家的饭桌上从此又多了个“胡太太开门送贼”的笑话。

胡适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老好人,这样的人生来就是吃亏的。他曾经与出版社有纠纷,但又好脸面,懒于与人争辩。江冬秀知道之后,马上挺身而出,据理力争,终究维权成功。这是自家的事儿,她必定要管。除此之外,她还有肝胆心肠,连别人家的“闲事儿”也没少干涉。在江冬秀薄薄的字典里,“离婚”就是头号敏感词。

1932年,北大教授梁宗岱的离婚案闹得沸沸扬扬。当时,梁和女作家沉樱同居,要与妻子离婚,于是梁的妻子何瑞琼北上来讨说法。江冬秀作为局外人看不过去,便出庭作证,最终使得梁宗岱败诉。而梁宗岱并未与妻子和好,一气之下携女友私奔。最讽刺的是,私奔之后的梁宗岱也并未与沉樱好好过日子,两人结婚生子,七年之后,他又与粤剧演员甘少苏相恋,转而和沉樱分手。

多年以后,江冬秀看到这情状,想必是出了一口恶气。

在名媛淑女悉数登场的民国,江冬秀的出现仿佛给风雅文坛刮来一阵狂风,一下子把人们从《红楼梦》带到了《水浒传》。她毫无姿态,因而不能成为被赏玩吟诵的对象,但她至纯至真的品性里却另有一番可爱,这是再多墨水也无法晕染出来的本色。

早在胡适与其培养感情的阶段,曾经收到江的信。依旧是别字连篇,可鉴于早先被识破,又不好教人代写,索性书信简短,草草了事。胡适病中看了却颇为欢喜,于是提笔写了一首《病中得冬秀书》:

病中得她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我不认得她,她不认得我。我总常念她,这是为什么?岂不因我们,分定常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其实,胡适与江冬秀的关系更像是这封信中描述的那样:没由来的牵念与相思,这是痛恨包办婚姻的胡适也捉摸不透的。江冬秀一辈子的文化程度仅限于八行书,可对她而言,这八行书远远足矣。

婚姻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