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神秘的文化现象,巫术在演绎了千百年的故事后,已深深地渗透到人类社会的许多领域。而作为一种古老的文化现象,巫术又成为众多学科研究的对象。尤其是人类学、心理学、宗教学、民族民俗学等,都曾对庞杂的巫术世界惊叹不已。在这个自成体系的世界里,我们会发现,巫术可谓种类繁多,无奇不有。
那么,巫术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
概括起来,巫术就是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对某些人、事物施加影响或给予控制的方术。它通过一定的仪式表演,试图利用和操纵某种超人的力量来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界的事件,以满足一定的目的。至于巫术的仪式表演,则常常采取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大部分巫术的结果跟人类社会有关,但也有那种想控制自然现象如气候的巫术,即所谓的祈雨术、止风术等。
巫术之所以会产生,除了主观愿望的心理外,还出于一种原初的世界观。
在这种世界观中,人和自然是混然未分的。人不但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且自然是人格性的,它到处充满了精灵、生命、精气。所谓自然世界的一切变化是由这些生命似的力量所支配的,而这些生命巫师的秘密武器詹姆斯·治·弗雷泽以对法术、禁忌、图腾等原始宗教现象的研究而享誉宗教学术界,《金枝》一书为其代表作似的力量又由某种规律所支配,当人们发现他可以由心灵来掌握它们时,就产生了企图控制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巫术。
在此基础上,人们又将巫术分为不同的类别。比如按施行巫术的手段,巫术可分为摹仿巫术、接触巫术和符号巫术等;而按巫术的性质,则可以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
模仿巫术
所谓摹仿巫术,是一种以相似事物为代用品求吉或致灾的巫术手段。例如在古代中国民间,如憎恨某人,便做一人形,写上此人的生辰八字,然后或火烧、或投水、或针刺刀砍,试图置那人于死地。而据着名人类学家弗雷泽考察,“在婆罗洲的雅达克人,当一个妇女难产时,就叫来一男巫在门外,以合理巧妙的手法处理产妇的身体来助产;而同时另一个男巫在门外,却用我们认为完全是非理性的方式以期达到同样目的。实际上,他是在假装那个孕妇,把一块大石头放在他的肚子上,并用布连身子一起裹起来以表示婴儿正在子宫中,然后移动他身上的假婴儿,模拟着母腹内真婴儿的躁动,直到孩子生出来”。显然,这种模仿巫术根据的就是人类内心的联想原则。
接触巫术
所谓接触巫术,是一种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与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的巫术手段。这种巫术只要是接触到某人的人体一部分或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例如古代中国民间相信,若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于是便认为病患转移到了拾者身上。再如,在澳大利亚部落中,举行成年仪式时,把一个男孩的门牙敲掉一个或更多几个乃是常有的事。在新南弗雷泽:1854-1941年,英国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宗教史学家,曾任利物浦大学和剑桥大学教授。早年以研究古代文化史为主,因受泰勒《原始文化》一书的影响而转向人类学和民俗学研究,尤其重视从民俗学角度来搜集、整理涉及各地土着民族和远古原始民族的宗教资料,以对法术、禁忌、图腾等原始宗教现象的研究而享誉宗教学术界。他强调从文化整合上来看待远古灵性领域、从人类思维进化上来分析宗教的诞生,其基本观点虽然受到某些批评或否定,但多数学者承认他在汇集宗教史资料上贡献突出。
着有《金枝》、《图腾与族外婚》、《对永生的信仰与对死者的崇拜》等。
韦尔斯的达林河畔的部落里,这种被敲掉的牙要放在树皮下面,而这颗树又须长在河边或水塘边。如果树皮长起来盖着了这颗牙或这颗牙掉到水里去了,那就预示着一切平安无事;倘若那牙暴露出来且有蚂蚁爬过它,当地土人就相信那位男孩必将害口腔病而受苦。
符号巫术
指利用符号或语言来达到支配的巫术,主要有符咒、诅咒、咒语等。比如我们常在影视中看到,道士画的符令、抄写或印刷的佛经和圣经常被认为有驱魔避邪的力量。有趣的是,在西方,即使天主教神父在驱魔时,也会不断地念圣经。
黑巫术
顾名思义,所谓黑巫术,就是指那些目的是为了伤害他人的巫术,实施时通常以诅咒和巫蛊为主。这种巫术的历史非常古老,甚至在几千年前就广泛流行于印度、巴比伦、埃及、希腊、罗马等地了。例如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布农族中,就流传着一种黑巫术:如果一个布农族人想要报复仇家,可以偷偷地到仇家门口挖一把泥土,装到葫芦里带回去,再把葫芦丢到锅中煮并念咒语,诅咒仇人全家都得瘟疫或死掉。布农族人相信人每天都要进出家门,脚踩过的泥土藏有人的灵魂,因此把这些有仇人灵魂的泥土拿去煮,可以让对方发病或身死。人类学家的调查表明,在马来人中也有类似的法术:如果想使某人死掉,首先就得收集他身上每个部分的代表物,如指甲屑、头发、眉毛、唾液等等。然后从蜂巢中取来蜂蜡,将它们黏在一起做成此人的蜡像,连续七个晚上将此蜡像放在灯焰上慢慢烤化。烤时还要反复说:“我烧的不是蜡啊。烧的是某人的脾脏、心、肝!”在第七天晚上烧完蜡像之后,要谋害的人就将死去。
白巫术
与黑巫术相反,白巫术则指那些可以帮助人们的巫术,通常以赞美神明和向神明祈福为主。这种巫术一般用于治病救人方面,故又叫吉巫术。据说在台湾民间,就流传一种名为“收惊术”的白巫术:小孩子如受到惊吓,或者半夜哭个不停、做噩梦、发痴呆等,父母就会把孩子带去收惊。因为父母相信小孩子是被一些看不见的邪神小鬼冲煞到了,所以必须借用神力来“压惊”。收惊要在神案之前进行,在收惊的过程中,“收惊师”通常会运用到咒语、符箓和香米。通过看米粒变形的方式来判断患者是被什么东西惊吓到。而在古代印度,也曾有类似的巫术。相传古印度人为了治愈黄疸病,常会举行一次精心安排的仪式,其目的就是想把黄颜色从病人身上转移给通常是带黄色的动物或别的东西,并且把健康的红颜色从一个活跃的、生命力旺盛的红色公牛身上转移给病人。为此,巫师要朗诵这样的咒语“到太阳那里去吧!你的心痛病,你的黄疸病!我们将用红色公牛的颜色来包藏你!
我们将你包藏红色之中,使你长寿”,同时还要取来里面有红色公牛毛的水,让病人慢慢喝下去。
从功能上讲,巫术大致有五个方面的用途:
1)祈求帮助:指人们以一定方式,祈求自然力或鬼神来帮助自己实现某种目的。如古代中国民间的求雨,多拜龙王,拜祭不成时,便要施巫术,逼迫龙王下雨,如抬龙王游街、曝晒龙王、把井水掏干等。
2)招魂:即用巫术把失落的灵魂招回来,它不仅限于人自身,也适用于动物、植物。如过去有小孩病了,人们往往以为是灵魂失落在村外,其母就要拿着小孩的衣服去村外呼喊小孩的名字,为其招魂。
3)诅咒:即借助语言的魔力达到加害对方的目的。最常见的形式是面对面的诅咒,更多的则是通过诅咒对方的名字达到巫术的目的。
4)驱鬼:指对鬼施行的一种攻击性巫术,在生产、建房、治病、丧葬中经常使用。
可以说,这也是民间巫师最主要的工作。例如在中国,道士常身负其责,而其武器则有符、剑、印、镜等。
5)避邪:是利用一定的物件来防止邪鬼来犯。避邪物一般装饰在建筑物上、交通工具和生产工具上,也有佩戴在身上的。中国民间的护身符、门神镇宅宝剑等都属此类。
在古代中国,还有一种令人恐怖的巫术——放蛊巫术,即以毒虫作祟达到害人的目的。这是一种较古老而神秘的恐怖巫术,主要流行于中国南方各地和一些少数民族中。所谓蛊,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许多文献记载,蓄蛊者多为妇女,是妇女的专长。蛊的种类很多,通常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其中金蚕蛊最凶恶。据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大凡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金蚕的制作方法如下: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
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灵性的,既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人家主人也要告知金蚕亏欠多少,否则金蚕要求花钱买人给它吃,不然则作祟。养金蚕家若不想再养它,可以将其转嫁出去,曰“嫁金蚕”,方法是将银两、花粉和香灰包起来放在路上,贪财者自然会拾取。金蚕可以致敌人死亡,通常是腹肿、七窍流血而死。至于施蛊的方法,多是放入食物中。
迷信与信仰之间
如前所述,虽然在当今社会,一提起巫术,人们首先就会将它与迷信、骗术联系起来,但实际上,在古代,巫术曾长期被当做非常严肃的大事,而且似乎的确有灵验的时候。
或许正因如此,数千年来都有人笃信巫术。不过,自从信仰更为纯正的宗教诞生以来,巫术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由于巫术和宗教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和原则上的抵触,因而导致双方几乎是水火不容。因为巫术以为:只要掌握了适当的仪式和正确的咒语,人就能够控制神灵,让神依照自己的意志、按照某种确定不变的法则行事。在宗教看来,这无疑是邪恶的。结果正如我们前面所回顾的那样,在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甚至可以饶恕妓女、窃贼、杀人犯,但就是不能宽容巫师。
在大多数人看来,巫术更多的是与迷信、愚昧联系在一起的,而宗教则是一种精神层面的信仰,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种原始的信仰,巫术又常常被视为宗教产生的源泉之一。一些人类学家就认为,巫术和原始宗教是从野蛮人对世界怀有的朦胧的敬畏和神秘感觉中同时产生出来的。着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则认为,原始人把可以用经验科学的观察或传说加以处理的简单现象和他们所无法理解或控制的神秘的、不可估计的变化明确地区别开来,前者引向科学,后者导致巫术、神话和祭祀。他指出,原始宗教的起源应该到人对死亡的态度、人对复活的希望及人对伦理上的神道的信仰中去寻找。
另一方面,巫术和宗教仪式的实施者——巫师和祭司也有着本质的区别。当然,巫师和祭司之所以会被区分出来,主要是因为个人巫术的产生和发展。所谓“个人巫术”,就中国民间的保平安符是那些为个人的目的而服务的巫术,施行这类巫术的巫师则称为“个人巫师”;而为公众目的服务的巫术称作“公众巫术”,施行这类巫术的巫师则是“公众巫师”。巫师原本都是一种公众巫师,他只为整个族群服务,只有在主持仪式或保护族人时才发挥他的能力,执行巫术。然而个人巫术的产生让巫术被用到个人的利益上,心术不正的人用它来害人或获取不当利益,于是就产生了黑巫术,而巫师也从公众的、受人尊崇的转变成私利的、令人怀疑、起戒心和恐惧的个人巫师。理所当然地,宗教开始拒斥巫师,不但突出自己的精神性和神圣性,还把巫术贬抑为纯粹物质利益的歪道或魔道。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情形下,巫师和祭司之间严格来讲并没有清楚分明的界线。因为即使一些影响广泛的普世宗教,在很多方面又不得不应用巫术的行为来吸收信徒,因为巫术很容易为智识程度不高的人们信服。最典型的例子,在《圣经》中,就记载了一系列有关耶稣驱鬼和治病的故事,而这些,又何尝不属于巫术的范畴呢?就算一个纯粹主持神圣仪式的祭司,有时也会被要求执行某些巫师的功能。据说在过去欧洲某些地区的乡间,人们就相信神父拥有驱除暴风雨和恶魔的本事。
在古代中国,巫术与宗教的纠葛更是延续了千百年。因为在这个信仰体系杂乱的国度,基本上没有像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那样的一神教。众所周知,中国人信教,大多数是为了消灾祈福。只要灵验就好,并不在乎这个神、那个神,能够护佑人的都是好神,很少有人考虑灵魂永生等彼岸问题。这一特色,最集中地体现在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身上。
如同其他地区一样,中国古代社会也曾流行过以自然崇拜和神鬼崇拜为形式的原始宗教,这也为道教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在古代中国,所谓的“巫”其实地位是很高的,常与祝、医、卜等并称,是古代社会宗教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职业。巫、祝、医、卜都擅长各种各样的巫术,而他们所从事的祈祷、降神、占梦、祈雨、医病、占星、望气、祝由、符咒、预言等巫术,也为后世的道教所继承。
追溯起来,道教的多神崇拜正是直接承袭中国民间的自然神以及巫风而逐渐兴起的。
后来,许多神灵为道教所吸收,变成道教信奉的神祗。如上帝演化成为玉皇大帝、雷神演化成为雷声普化天尊、社神演化成为土地神等。其他如五岳大帝、四海龙王、门神、灶神等,最初都是民间信奉的神灵,又转化成为道教之神。而在道教法术之中,道士还常通过祭拜、掐诀、念咒、画符、步置、召神等巫术手段,充当神人媒介沟通神灵,希图达到某种神通。
总之,原始宗教文化与巫术是神学的重要来源之一。就像近代中国着名学者闻一多先生曾概括的:“我常疑心这哲学或玄学的道家思想必有一个前身,而这个前身很可能是某种富有神秘思想的原始宗教,或更具体点讲,一种巫教,这种宗教,在基本性质上,恐怕与后来的道教无大差别,虽则在形式上与组织上尽可截然不同。”
蒙昧与科学的纠葛
从本质上看,巫术绝对是一种与科学相违背的蒙昧文化。然而综观历史,我们又会发现,其实在科学的许多领域,其发展又往往与巫术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这种特色在古代中国表现得尤其典型。
在中国历史上,原始巫术利用新的科学发现获得新生的最显着的事例就是汉代董仲舒的祈雨、祈晴法。早在战国时期,人们就发现,物与物在不接触的情况下会发生相互作用,比如磁石吸铁。人们把这种现象和人在火边不接触火会感到热等同起来,认为是有一种中介物在传递着物与物的相互作用,并把这种中介物叫做气,把物与物的作用叫做感应。
人们还发现,以气为中介的感应遵循着同类相感的规则,不同类的不能感应。比如磁石只能吸铁,不能吸铜。这本是当时的科学发现,把作用的中介叫做气,也是当时的科学理论。但有趣的是,董仲舒却把此理论用于祈雨这种巫术中。为了祈雨,他造一条土龙,然后捉几只蛤蟆放入水中,同时焚烧雄鸡、公猪等,称其为“开阴闭阳”;如果是祈晴,则不许妇女外出,同时击鼓,叫做“以阳动阳”。这样,古老的巫术就获得了阴阳二气以类相感的新科学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