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是部金融史2:天下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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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朱重八的家庭经济学(2)

然而,朱元璋吃亏了吗?

以朱元璋的性格,他是绝对不会做赔本生意的。朱元璋正是利用了这个“格雷琴法则”在纷纷乱世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辖区以外的人要想得到这种货币,就必须来他的地盘上交易,也就必须带来实实在在的物资——粮食、布匹,等等。张士诚控制着江浙,江浙一带的商人却纷纷来朱元璋地盘上做生意!朱元璋也很好客,商税是真便宜,开始“二十而税一”,后来改为“三十而税一”,几追当年的文景之治!

朱元璋可能确实没有很多物资,为了获得大中通宝,不知有多少人给他送来物资。

当然,这种离谱的大中通宝没有流行几年,1364年朱元璋在鄱阳湖打败了陈友谅,立刻下令各地改铸折五、折十钱,大中通宝小平钱的铜材已经降到三克左右,这是一个正常值。

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改元“洪武”,国号“大明”。朱元璋想告诉天下臣民:乱世之后的新皇朝是一个光明世界,他也将成为“诸佛光明之王”。是年,朱元璋免徐、宿、派、泗、寿、郑、海安、襄阳、安陆等郡县田租三年,并向天下宣示:初飞之鸟,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摇其根;天下初定,民财力俱困,要在休养安息。

天道悠悠,唯有德者可居天下,这位流民出身的皇帝真的能做到吗?

一张纸币引发的血案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中国历史上杀戮开国功臣的事情所见不鲜,朱元璋是其中的极品:胡惟庸案杀一万人、蓝玉案杀三万人、空印案杀三万人、郭桓案六部侍郎以下皆尽……洪武一朝三十一年,大小官吏“善终者十二三耳”。

这给他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很多坏名声,清人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这样评价朱元璋:一人犯法、殃及全宗(请注意,不是全家,是全宗)。犯一人、杀一片,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恶劣的记录。

不知大家是否想过,朱元璋为何要杀这么多人?

答:因为他不懂金融,更不懂货币!这些刀下亡魂都是大明宝钞的受害者。

大家提着脑袋跟着朱元璋去造反,现在终于混出来,从理想状态来说,那以后天天都是好日子!

我猜测,开始的时候,朱元璋也是这么想的。

自洪武三年起,朱元璋先后赐予功臣大量土地,李善长等国公六人六百五十顷田地、中山侯汤和等十三人各赏赐土地一万亩,蓝玉、徐达等人之女俱为皇妃,李善长、傅友德等人之子俱为驸马……

一定要让功臣之后世世相踵,让那些为我拼过命的兄弟们死而无悔!

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昔日那些一起扛过枪的兄弟也是一群毫无廉耻的地痞无赖。他们对财富的渴望比前朝无耻的蒙元贵族丝毫不逊,当然不会满足于这些赏赐的财富。颍国公傅友德家有良田数千顷,但仍不满足,他向朱元璋伸手要怀远一千亩良田,搞得朱元璋非常不爽,当面斥责傅友德:你的俸禄、田地不少了,为何要再“侵民利”?

既然皇帝不能再给咱钱,咱就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太祖皇帝颁发过铁券丹书,许诺咱们及子孙“除谋大逆,一切死刑皆免”!据《明史》记载,开国之后,这些功臣欺凌平民、武断乡曲、杀戮无辜、恃功骄恣,“得罪者渐众”,直接激化了朝廷同黎庶之间的矛盾。

可能是实在看不下去了,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针对这些元勋贵戚专门颁布了一道法令——《铁榜文》。在此,我们摘录其中三条:公侯之家抢占官民山场、湖泊、茶园、芦荡及金银铜场,三犯即抵消一次免死!公侯之家的佃户、家丁、门房、烧火的及其亲属,胆敢仗势凌人、劫夺民户田产,杀无赦!公侯之家如果庇护,同样折免死一次!公侯之家夺人田产房屋牲畜者,四犯与庶人同罪!

从上述内容来看,这些人所犯之罪已令人发指了:不但本人侵占山场、房屋、土地,就连他们的奴仆也敢这么干,还能被主人包庇、还有数次免死!

看到这里,还能说朱元璋对待功臣薄情吗?莫非只有元勋贵戚们才是人,被他们逼得走投无路的人就活该倒霉?

朱元璋的心肠还是太软了,《铁榜文》并没起多大作用,这些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即使到了这个时候,朱元璋仍旧没有对他们动手,而是耐心地谆谆教导:大家不要亲自动手劫掠财富,从今往后,由皇帝为大家来发钱!

为了满足这些人的饕餮之欲,朱元璋于洪武八年(1375年)下令发行大明宝钞,一定要让这帮兄弟有钱花!大明宝钞以桑皮做钞料,自然是比赭树差得远了,至于尺寸,为了显示我大明富强,大明宝钞长一尺、宽六寸——这只是一百文面值的大明宝钞,面值更大的面积也更大。

这样的钞票,到底是钱,还是一张画?

答:大明宝钞是朝廷的货币,却还不如一张画。

大明宝钞是一种毫无准备的纸钞,连阿合马当年的诈骗手段都懒得用。朱元璋想要多少,宝钞提举司照着印就是了,反正这些钞票最大的用途就是赏赐功臣。有人估算朱元璋的年均赏赐额在六千万至九千五百万贯之间,而当时大明朝一年的岁入不过也就是两千万贯!

众所周知,当纸钞流通数量超过准备金数量时就会发生通货膨胀,这种毫无准备的大明宝钞当然不会出现例外。要知道,这些功臣贵戚拿到大明宝钞,是一定要把纸币换成真实财富的——购买土地。

洪武九年,大明宝钞流通不足一年,一贯大明宝钞应兑换一千文洪武通宝,实际上已经连三百文都兑换不到了。

皇帝发下来的钱不值钱,怎么办?

答:咱们就自己去抢,我用大明宝钞买土地,你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这次可是合法的,我给了钱的!

大明宝钞发行后的一两年内,刚刚建立的大明王朝就面临一场危机:洪武年间,一共爆发了一百五十多次农民起义,其中一百多次就发生在洪武九年、十年。

眼见着中原大地烽烟再起,朱元璋终于对功臣宿将亮出了屠刀!

先说第一个倒下的胡惟庸。

我们先来看看他干了什么吧:此人任宰相八年,对朝臣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明史·胡惟庸传》记载,他一旦见到不合意的奏折就一定会扣住不发,最后,天下无耻之徒争相攀附,有人送金银、有人送锦帛、有人送名马、有人送古玩……

——作为宰相,此公有一个最大的爱好,哪里有灾情,哪里就有胡惟庸——不是去救灾,而是去兼并土地。为了获得土地,甚至动用军队将当地百姓作为盗匪扑杀——这样会造就很多无主土地。

——徐达向朱元璋告发他违法乱纪,他就雇凶刺杀徐达(未成功);刘基向朱元璋揭发他的劣行,结果被他下毒害死(一说是胡惟庸受命于朱元璋才下毒手,鉴于有刺杀徐达的先例,在此未予采信)。

——至于“私役官军”、“影敝差役”,“伐木修建城楼,私营居室”,纵容子侄、庄奴杀人夺田、接受投献,凌暴乡曲,就更是不胜枚举。

这样的人不该杀吗?于是,三万人跟着胡惟庸成了刀下之鬼!

再说蓝玉。

此人是常遇春的内弟,击溃北元的首功之臣,封凉国公。北伐结束后,他又干了些什么事情呢?

——蓝玉在东昌侵占了民户一批土地,有御史把这事上奏给朱元璋。结果,这位御史被蓝玉派人抓了去当街暴打一顿!为此,方孝孺疾呼:此人性格暴戾、专横异常,按照此人的威风,上可以蔑视公侯的权威,被他看中的小民之财(土地)必将荡然无存矣!

——击溃北元后,蓝玉回来的路上途经喜峰口,已经是深夜,守关者听到大军叫关便立刻去开门;这时,蓝玉却做了一件谁也想不到的事情——他派人把喜峰口的城墙给拆了,事后还为此洋洋自得!

——北伐回朝之后,朱元璋封了他一品官职。对着一品封位的煌煌圣谕,蓝玉居然非常不满,当场大呼:我不堪为太师耶!蓝玉毕竟是一个官员,要求进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这么做就不是要求进步了,而是找死了!

长此以往,有你蓝玉,可还有大明?洪武二十六年,一万五千人跟蓝玉一起做了刀下之鬼。

有人说,朱元璋诛杀胡惟庸是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诛杀蓝玉是为了剥夺将领军权。抛开这些诛心之论,让我们看看《明史》盖棺定论的说法:明太祖与功臣有河山之誓、白马之盟,后人论及此事每每都感慨鸟尽弓藏,但是,人主也断不能废法而曲全,剪除这些功臣实在是因为他们做得太过分了,出于不得已,非为私计也!

大家以为,这段评论有道理吗?

读书你千万莫做官

有一出京剧叫《秦香莲》,剧中有句唱词:这里有纹银三百两,拿回家去度饥寒,教子南窗把书念,读书你千万莫做官。

做官不好吗?

答:在朱元璋手下做官不好,是杀头的买卖。说明一下,是当官的被杀。

除了元勋宿将,朱元璋还杀了数不尽的官员,因为他们贪污受贿!甚至有剥皮实草的传说,贪污六十两以上者,除枭首示众外,还要把贪官的皮剥下来装上草,放在后任官员旁边,以示儆醒!

自清《廿二史札记》开始,人们对朱元璋对贪官剥皮实草的行为大加赞赏,我查阅了上世纪三十年代以来研究朱元璋惩贪的文献,自民国年间起就是叫好声一片,只有极个别人曾对此提出质疑。

我们没学过解剖学,只想提醒一下,完整剥下一张能填充稻草的人皮,需要多高的解剖技术?至于第二道工序“实草”就更是技术活,一张人皮放在那里历经寒暑,还得终年不能腐烂,当时有这种广为普及的防腐技术吗?

大概是人们对贪官污吏实在痛恨之极,后来经过种种演绎,人们把这种幻想安在了朱元璋头上!

众生无明,只有好恶、没有对错!

如果现在您已经对“剥皮实草”产生了怀疑,恭喜您,您已经走向了理性分析历史的道路。现在,让我们沿着这种道路继续分析当时的情况。

明初惩罚贪官的方法确实很多:墨面文身、捶足、刖足、挑筋、去指、腐刑、肢解、碎肉、枭首、凌迟、族诛等。在如此强大的威慑之下,为什么这些当官的人要去贪污呢?

为了钱?为了钱这么多人就可以不要命了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贪污可能会被皇帝抓到,有可能被杀头;不贪污,可能眼前马上就混不下去了。

朱元璋是穷人出身,在他眼里,除了他自己,天下人都应该过苦日子,尤其是那些封建官僚,就是这些人害得他全家死光光!登基之后朱元璋规定:大明朝正一品官员月俸米八十七石、正二品六十一石……递减下来,到了正七品就只有七石半了。有人争辩:按七石半计算,每月就是九百斤大米,放在当时的年代,这个数字不少了!

所以,这些贪污腐化分子该杀!

真的是这样吗?

今天各级政府都有很多公务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资。当时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的,为了节省开支,明朝一个县衙只有三个有编制的公务员,即“品官”。这三位“品官”分别是知县、县丞、主簿,他们可以拿到朝廷俸禄;其他人都是“胥吏”,也就是说,那些平时影视剧里威风八面的差役都是临时工,所有收入全靠县太爷那七石半粮食打赏赐!

一般来说,一个县里大概要有五十至一百个胥吏,用九百斤大米养活百十来口人,咱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这还不是最悲惨的,洪武八年开始朝廷发行大明宝钞。为了节省粮食,朱元璋就把部分官员的俸禄一律改为大明宝钞——那玩意不值钱,根本花不出去!

于是,官员们想到了一个极好的致富方法:倒卖钞票。

宋代交子定期换发,称之为“界”,每到了一定的时候大家可以以旧换新。明朝不同,大明宝钞没有界限,用桑树皮做出来的钞票质量自然不能恭维,用不了多少时间钞票就字迹模糊了。当然,崭新的钞票还是比较值钱的,昏钞与新钞的兑换比例一般在5:3左右。于是,官衙收税只收新钞,拿到新钞后这些官员会留住这些新钞,再到市场上去兑换昏钞,最后用昏钞上缴税收。

这样一来,官员们算是得到了一些额外收入。不过,一个知县靠倒卖钞票是养活不了手下这百十来条枪的,更不可能发家致富。

所以,官员们还有很多不合法的收入,于是我们看到了明史中那些著名的案例:朱元璋的侄儿朱文正,在平定陈友谅时起过决定性作用,因贪残不法被赐死;公主的驸马欧阳伦,这位公主还是马皇后亲生,因倒卖茶叶被赐死;永嘉侯朱亮祖,在平张士诚时立下卓越战功,因包庇地方恶霸被朱元璋亲手鞭死……

人们再次拍手称快!好一位太祖皇帝朱元璋,把所有官员吓得噤若寒蝉,早晨上朝时都要与妻子洒泪诀别,如果晚上还能回来就全家一起庆贺——终于多活了一天!

理性分析历史是不能这么快意恩仇的。朱元璋确实杀了很多官、很多人,他真的是为了惩贪吗?

在这里,我们用两个故事进行比较,这个问题会看得更清楚一些。

第一个故事主角的官职比较小,是广东阳春县主簿徐均。主簿虽然只有九品,却是一个很有实权的位置:掌管全县的土地登记和税收征管,如果他给谁少报几亩土地,谁就可以少缴税款。

阳春县有个为祸一方的土豪叫莫老大,徐均上任后莫老大口出狂言:如果徐均不去主动拜见他,他就让徐均好看。

后来,徐均听说了这件事,跟前来通风报信的胥吏说:“难道这人不是皇帝的臣民吗?他如果敢再为非作歹,我杀了他。”说完,还拔出自己的宝剑擦了擦。此后,徐均真的查到了莫老大的违法证据,于是,就把莫老大抓了起来。

莫老大很乖,他断定这是徐均敲诈勒索,于是,他给徐均送来了几颗石榴——塞满了黄金珠宝的石榴!表面看来,徐均只是收了几颗石榴,就算在刑罚严峻的洪武朝,也远远不足六十两白银的罪名。

莫老大满心以为自己将被释放,结果徐均把那些石榴直接扔出家门,然后把莫老大捆绑送到知府治罪。

下面的事情却让徐均大吃一惊:知府早已被莫老大买通。于是,莫老大很快就被放了回来。

被放回来的莫老大依然很乖,开始给徐均送西瓜,西瓜当然比石榴大很多——里面可以装更多的黄金和珠宝。

上次一定送少了,所以徐大人很不满意!

就在徐均打算再把莫老大抓起来的时候,有人把徐均调到临县阳江去了——有人大概收了更多的瓜果和石榴吧!从史卷记载的资料来看,这个莫老大后来没受到什么惩罚,徐均的上司也平安无事。

这个故事并不是稗官野史,而是载于《明史》卷一百四十。但凡能上正史的资料,一定都有相关证据(我们姑且认为这些证据是真的),但是,这个案件中所有人都这样平安无事地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