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石光荣、褚琴夫妇这样的老年夫妇还真是不少,不少老年人的婚姻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而是父母安排、组织介绍、形势所迫或其他情况所促成。一位老人说她当年与丈夫结婚是因为对方出身好;另一位说他当年与妻结婚前一天连妻子长相都不知道,完全是由父母安排的;还有一位与褚琴有相似的命运,只与对方跳了一次舞就与对方结了婚。当然,这些不同学历、出身、家庭背景的夫妇们为了孩子、家庭的安宁、家族的利益等种种原因也在一起歪七扭八地过了大半辈子,拿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是没什么爱情可言,只是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他们在生活习惯、风俗影响下也不准备离婚。这些是在情感相对保守年代下的产物。
老夫妻俩的角色可以是恋人,即两人间有爱情;也可以是朋友,即两人间虽无爱情可言,却也可互相帮助,互相依靠;也可是冤家对头,即吵吵闹闹、日子过得没滋没味。一般来说,老年夫妻最好是恋人加朋友,有爱情又能相互帮助、依靠;至少应是朋友,在生活、心理给对方帮助。
当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夫妻各自都会被当时的情绪所左右,处于异常激动的心理状态。此时此刻,夫妻双方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朝坏的方面想,头脑中冒出来的几乎都是对方的不足之处,这就容易加深对对方的不满和厌恨。此时,夫妻更要冷静和自制,尽量去抑制不满的情绪,多想对方的优点和好处,寻找对方可爱的地方,想想当初自己为什么和他(她)相爱,那些可爱之处是否还存在,并选择适当时机,平心静气地沟通思想,缓解夫妻间的紧张关系。当夫妻情绪稳定下来后,再寻找引起冲突的原因,并坦诚地交换意见,或者以实际行动默默地向对方致歉,以实际行动表示自己的爱,这样,夫妻的感情会更上一层楼。
故大妈今年62岁,军人出身,家务活不会干,饭也不会做。怎么说故大妈也算不上贤妻良母,家务活从来都是老伴的事,但老伴从来都没有抱怨过。故大妈在职的时候是教导员,现在老了,脾气还是不减当年,有时候生气发火,老伴也不和她计较。
故大妈退休之后在区老年活动中心当了主任,区里只要有有关老年人的事,她都管,经常是忙得饭都顾不上吃,老伴也跑前跑后给她帮忙,故大妈高兴得不得了。老两口把生活安排得充实又精彩,他们一起学太极拳,一起跑步,还一起上老年大学,哪还有时间去郁闷、去拌嘴、去心烦?
在充实的生活中,老两口的感情更浓、更和谐了。当然这是与彼此之间的支持和谅解分不开的。
石光荣夫妇在长期的生活和磨练中,从冤家到朋友,最后达到恋人加朋友的夫妻生活最高境界。老年夫妻的感情经历也会不断变化、成长、成熟,愿天下老年朋友都能像石光荣夫妇俩在剧终时说的那样:“如果有下辈子,俩人还要在一块!”
黄昏中的“未婚同居”
“出门一把锁,回屋一盏灯”,是许多单身老人的真实生活写照。找个老伴,相携走完人生,是一些老人的美好憧憬。然而,因为各种潜在因素,很多单身老人不敢轻言再婚。于是,一部分害怕孤独、渴盼幸福的老人便选择了未婚同居。
选择同居而不领结婚证的老人,要么年轻时因种种原因没能和真正相爱的人走到一起,暮年能相伴相依便是大幸,他们的感情已无所谓一纸婚约;要么是曾经遭遇过婚姻挫折,一生起落沉浮,晚年找伴儿图个心灵慰藉,婚姻凭证便成了多余。还有的就是儿女们的阻挠,儿女们担心父母再婚会有财产流失。所以,很多独居的老年人即便是找到了真心相伴的伴侣,也只能选择同居,不能真真正正地结婚生活,有的甚至是偷偷地来往。
汪大妈属于第一类人。62岁的她经营着一家茶楼,帮她打理生意的还有一位与她年龄相仿的老人。“他就是我的初恋,想不到时隔40年我们才真正走到一起。”提及往事,汪大妈似乎难抑悲伤,声音哽咽。汪大妈的婚姻有点传奇。她和大她一岁的原大爷本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可就在他们谈婚论嫁时,“文革”开始了。汪大妈的父亲因为“过激言论”进了监狱,倔强的汪大妈带着逃避的情绪主动要求“下放”农村,内心的自卑使她努力“忘掉了”原大爷,两人的爱情自然无疾而终。回城后,汪大妈因错过了最佳婚龄,匆忙嫁人,由于与丈夫缺乏感情基础,尽管两人生育了一双儿女,但生活并不幸福。
再次遇到原大爷是在40年后。这时的汪大妈因下海经商多年,已是百万富婆,有汽车有豪宅,但生活依然不幸福,连缺乏感情的老伴也去世了。孩子又各忙各的事业,她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大房子孤苦伶仃。
一个偶然的机会,汪大妈得到了原大爷的消息,他就在离她不远的一座城市工作,已经退休。再次见面,他们激动得紧紧相拥。当年,原大爷也是迫于压力,把对汪大妈的爱深埋在心底,随调动工作的父母去了另一座城市。在那里,他结婚生子,但因为与妻子性格不合,他生活得非常压抑。接到汪大妈电话的时候,原大爷的妻子刚因病去世一年多。
有情人暮年牵手,他们都十分珍惜这苦涩而又甜蜜的缘分。现在他们已经同居半年了,看得出来,两人都很幸福。“我们是老来伴,相亲相爱是最重要的,领不领证无所谓。况且周围相识的人也认为我们早该是夫妻了,谁会在意我们办没办手续?儿女们都有自己的家庭,他们更理解我们的选择,希望我们充分享受晚年的快乐。”说这番话的时候,汪大妈的眼神里透着快意。
对于许多丧偶的老人来说,想要老有所“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子女往往对老人无伴的孤独缺乏理解,或把老人正当的再婚要求理解为“老不正经”,为了面子坚决反对老人再婚;或怕老人的财产“外流”,以断绝往来和不赡养相威胁。但不管怎样说,老人未婚同居总有点别扭,这样做也有点违反传统道德,除了邻里之间会说闲话,将来还有很多问题要面对。一旦“老伴”过世,很可能被对方子女“扫地出门”。
很多老人再婚出现的“父子反目”、“母女成仇”闹剧一幕幕上演,因此不少老人被逼上了“未婚同居”之路。
张大爷是西安市某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老伴于4年前去世。张大爷的三个孩子有两个在外地,他与在西安的小儿子住在一起。2004年夏,小儿子结婚,媳妇嫌120平方米的房子不够大,整天给他爷俩脸色看。心疼儿子的张大爷感到自己多余,常常白天把自己“闷”在公园里,晚上吃完饭就不再出房间。就在张大爷郁郁寡欢之时,有人为他介绍了一个老伴。
老太太姓刘,65岁,10年前与丈夫离异。早就办了病退的刘老太收入很低,但法院判给她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两位老人情投意合,意欲登记结婚,相伴终老,可张大爷的儿子怕父亲的收入和存款“移主”,刘老太的女儿也怕母亲的房产出现“意外”,双方都极力反对,两位老人最终不得不选择未婚同居。
如果说子女因担心父母财产安全反对老人再婚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的老人应该可以名正言顺地结婚了吧?其实不然。
家住成都市武侯区55岁的刘大妈与丈夫育有一子二女,丈夫生前事业有成,去世后留下了一大笔财产。后经人介绍,刘大妈找了个新老伴,为了打消子女的顾虑,婚前她就和新老伴到有关部门做了财产公证:婚前财产仍由刘大妈的儿女继承。可儿女们仍反对她再婚,他们认为公证了也不保险,亲友们也觉得这个新老伴是“冲着钱来的”。为了家庭和睦,无奈的刘大妈只好选择了未婚同居这条“中间路线”。对于这种选择,刘大妈心里不太舒服,可儿女们都表示满意,他们觉得反正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这个家庭的新成员也不会给他们造成什么“威胁”。
但这样的“美好姻缘”毕竟只有极少数老年人才能得到,对大多数老年人来说,从“未婚同居”走向“再婚”的道路仍异常艰难。尽管如此,老人们还是应该尽力争取自己的幸福权利,因为再婚是光明正大的事,老人要解放思想,自己给自己打气撑腰,不必在子女面前羞于启齿。
再次走进婚姻殿堂
爱情与婚姻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进入人生夕阳的老年人同样需要情感的慰藉、爱情的滋润。
少年夫妻老来伴,伴侣和婚姻对老年人有着更加非比寻常的意义。老年人独身生活并非冷了铺个电热毯、闷了养个宠物那么简单,老年独身通常会给他们的心理、精神、生活造成一定的压力和负担。
有研究表明,不同婚姻状况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较大影响,有配偶的老年人在户居、供养和照料上都表现出更强的独立性,因为配偶之间的互助可以减轻对子女的依赖。老年人再婚即可在生活上相互照顾、相互鼓励,使精神得到慰藉,也能促进心理健康发展,堪称提高生存意义的“特效药”。
年老有“伴”是一个人晚年幸福的保障。白头偕老是人们的追求,遗憾的是总会有些人过早地失去老伴,过上孤独、寂寞的晚年生活。
林老师的老伴于七年前不幸因病去世,当时她48岁。由于是学校里的教学骨干,所以悲伤之余,她将全部精力都投入了工作,学生成了她的精神寄托。如今,林老师已经退休,回到家里,形影相吊,一种孤独寂寞之感便时常袭上心来。两个子女都成家在外,有些心里话无人可诉,唯有对着老伴的遗像喃喃自语。特别是在患病卧床之时,更觉空落无助,只能一个人硬撑着。她并非没有想过重新成个家,但思前想后,左顾右盼,感觉是一个字:难!
独居的老人承受着孤独的煎熬,他们也同样渴望爱的滋润,希望能有个人牵手走完生命的最后历程。但目前的现实是,老年人再婚障碍重重。
人老了,身边需要有个伴,儿女再孝顺,也无法取代“老伴”的地位和作用。很多单身老人即使衣食无忧,也终日不快,主要原因就是身边缺了个相依为命的伴,于是再婚就成了许多丧偶老人挥之不去的心病。
老人丧偶后,虽然儿女孝顺,在吃穿上面照顾得很好,衣食无忧,但却缺少沟通,甚至平时连个说说话、逗逗嘴、散散步的人都没有,他们也只有把自己的喜怒哀乐深埋在心底。老人们想再婚的目的主要是相互倾吐寂寞,生活中相互帮助,摆脱孤独,解决失去老伴后在生活、情感上的痛苦与无助。
老人最怕孤独,从心理学角度看,老年人“独身“有害无益。如果有勇气再次点燃爱情之火,对老年人身心健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有关部门对100余名65岁以上的丧偶老年人,进行了为期10年的追踪调查,结果发现,重新结婚者心情舒畅、疾病减少,有效地延缓了衰老。而没有再婚,一直孤身生活的老人,心情抑郁,发病率与死亡率都远远高于同龄的再婚老人。现代医学证明,婚姻的满足感可以帮助老人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健康长寿的老人经常是成双成对的,不幸丧偶的老人,慎重地再婚是有益于老人健康的。
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社会上特别是老一辈人思想还比较守旧,认为再婚是对死者不忠,有些人总认为老年人再婚是“老不正经”,不大光彩,老年人老成持重的特点使得老人做事总是前怕狼后怕虎,过多地注重外界对自己行为的看法。这些由老年人自己而设置的心理障碍,严重地影响了重新安排自己生活的决心。
独身老人首先应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勇于向旧习俗挑战,坚决打破这种对自己和对人性的折磨和束缚。其次要正视自己再婚的正当心理需求,面对现实,告别失去的昨天,走向美好再婚的明天。最后,要大胆地追求黄昏恋。老人也有爱人之心,更有被人爱之欲。因此,要大胆地追求属于自己的那方“爱的天地”。
现在有些老年人把再婚当做找保姆,不能平等待人,有的一味贪图对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有的认为“只要身体好、能一起聊天就行”,还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怀念对比以前的婚姻,缺乏包容心。
退休高工刘某,4年前妻子病故。后与同一单位的另一位高工何某结合。婚后刚3个月,老两口便为对方照顾不周的事“扯皮”,刘某总想何某像前妻一样精心伺候他,而何某想要老伴能照顾呵护她,半年不到两人便“分道扬镳”了。
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而老人再婚却往往忽视这最重要的基础,结果草率结合,匆匆分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家庭的经济较为宽裕。家庭财产的增多使遗产继承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在传统思维中,母亲早逝,父亲留下的遗产应该完全由儿女继承,但再婚妻子也有继承权已白纸黑字写进了法律条文。父亲的再婚无疑会使子女对遗产的继承大打折扣。对这一点,不少人在感情和利益上接受不了,于是就干涉父亲的再婚。老人的财产越多,子女就越是横加干涉。
孑然一身好几年的李大爷前年结识了王阿姨,双方感觉不错决定结婚。可是一直很孝顺的子女们却表示强烈反对:60多岁父亲的再婚让他们感觉面子上过不去,50多岁的后妈则让他们心存欲分家产的怀疑。李大爷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感情的不断沟通,也许情况会有所改善,所以毅然举行了没有子女参加的婚礼。
婚后,为了缓和与子女们的关系,李大爷多次请子女们回家吃饭,子女视他如“陌路”;他给子女们写信以求子女们的谅解,也无人理睬。儿女们长久的“冷战”,尤其孙辈们的“远离”让渴望“天伦之乐”的他背负了极大的压力,与老伴的关系也日趋紧张,一年之后他“忍痛割爱,”再婚终以离婚作结。
子女是老人再婚的一道“大坎”。单身老人往往是失去了老伴,但有成年的子女,他们既想有个完整的家,却又怕伤了子女的心,断了两代人的情,因此只能犹豫彷徨。
人到老年不但需要物质上的帮助、生活上的照料,更需要精神上的安慰。如今老年人的子女都成家立业了,天天在工作、家务、小孩的圈子里打转,忽视了老年人。特别是一些孤寡老人,平时与子女几乎没有什么精神上的交流,又没有老伴的谈心,他们心里感受不到亲人的温暖,精神上异常孤单。而解决老人孤独之苦的办法就是再婚找个老伴。因此老年人不必自我压抑、遮遮掩掩,大可理直气壮地追求晚年的幸福生活。
此外,老年人也要加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婚姻权利,扫除再婚障碍。
天意怜幽草,人间重晚晴。老人再婚,能够使自己走出孤独,安度晚年,共享幸福。所以老年人要鼓起勇气携手自己心爱的伴侣一起走进幸福美满的婚姻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