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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不卑不亢

不卑不亢恰到好处

与名人说话时,不要有害羞畏怯的心理,只要能真正表达你内心的意思,你就能与任何名人开口说话。有些人对名人只是一味的说些奉承话及空洞话,这样是不能使对方愉快的。如果你是真诚的,那你就把深烙在内心的印象,说给他听,他会深深感到愉快,但你的措辞和说话的态度都要得体。你可以把他视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来对待,对他提出一些能够表达感情的问题,不要把他视为什么超人。他也实实在在像任何人一样的,敌不过疲倦,也承受不住伤害。他们可能比你更脆弱,而且与你一样害羞。不要认为他的人格不同于常人。他们向公众所反射的信心,睿智、仁慈、滑稽或性感等等形象,实际上往往是杜撰的。当你同时应付两位名流时,不要只顾你所敬仰的一位,而置另一位于不理,这会使他们两位都不自在。你应该说,遇见两位,真是使人兴奋,如果你想和他们继续谈谈,那么你必须保证话题是他们二位都能参加意见的。换句话说,你要确保三人谈的方式。如果你对另一位名人并不熟悉,而且在经过介绍之后,你仍想不起有关他的任何事迹,你也不能对他有所疏忽。你必须一视同仁的,表现同样的热情和友善。

不喜欢说话的名流,包括外貌滑稽突出而似乎容易亲近的喜剧演员在内,他们在舞台上已经笑到了极限,因此,在真实生活中也许不会像在舞台上表演那般幽默。作家、诗人、画家、音乐家等从事创作性工作的人,虽不大喜欢说话,但这些人往往对政治乃至于宗教,都有广泛的兴趣。他们在社交场合也许不活跃,不自在,但他们有启发人们思想的独到之处。你和他们说话,必须耐心,不要轻易动怒,也不要太热切,要温和、冷静和体贴,就像应付别的敏感的人一样。

从容自如,适可而止

名人往往比寻常人为社会作出了更多的奉献,而且也有私人的嗜好。比如有的名流很关心学校教育,他们可能有些百年树人的改革大计,有的名人利用业务时间,钻研某一领域,当你预先知道或诚心去拜访某位名人的话,你可以预先作点谈话内容的准备,如果他是位知名度很高的名人,那么,你可以向有关方面的人去打听。比如他被邀来本地演讲,而你想与他结识,那你即可向邀他来的单位或个人,索取有关他的资料,他们一般不会拒绝你的要求。

名气一般的名人,总是生活在情绪不稳定的状态,他们内心的恐惧,使他们脆弱敏感,别人稍有疏忽就会激怒他们,而且他们也容易傲慢。然而,他绝对需要你的尊重和顺从,他的名气愈小,他对于亲切、尊重的需要也就愈大。褪了色的名人,也就是过时的名人,最好采取迂回的战术,也即是通过第三者来了解他的情况。

应对名人的开场白应该是积极的,那些消极的开场白,如这些日子以来你是如何打发的呀,或我们很久没有见你在公众场合露面,你去哪儿了呢?或这么久了不在舞台露面,觉不觉得无聊呢?这些话等于当头泼他一盆凉水。消极的开场白,要尽量减少避免,因为这样无论如何也无法使他表达他的真情了。

在多数情形下,与名人谈孩子是不会错的。你可以问对方有几个孩子,多大了,他们现在在哪儿,以及孩子读的学校好不好,学习成绩好吗?如果你也当了爸爸或妈妈,那么,你就更具备和他们谈孩子的资格了。你可以告诉他们,你的孩子已经长大,或和对方的孩子同龄,你也可以向他们表达,你对该子蓄长发的感觉,或孩子喜欢搜集小动物等等。不过话题不要扯得太远,要适可而止。更不要把所有的隐密都抖出来。

我们与大人物接近,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忽略了他们也是人,对待他们,完全要像对待平常人一样,他们也有欢乐,有悲伤,有缺点,有痛恨,有惊恐,是和平常人一样有感情。他们并不是上帝或神的傀儡,他们并不因为有了地位就不再是人。他们就和你一样,这即是你和他们接触最坚实的基础。

如果你想和他们玩弄狡黠的花样,存心斯诈他们,那么你就真是棋逢对手了。这些大人物在玩弄口舌上都是打过各种阵仗的,他们油腔滑调起来可能比你还要更胜一筹,因此,你还是老实一点为好。我们和不同类型的大人物谈话,其中总有若干不同之处。而其中有一类大人物,你必须提高警觉才行,否则,你将可能触发了埋伏的地雷。这类人物是政治家,或者是醉心政治活动的其它专业人士。

实事求是忍让有度

哲学上常常把度作为质和量的统一。也就是说,在度这中间,包含了具有一定量和质的结合。在度之中,事物的性质变化于一定的范围之内,不会出现根本性的变化。而一旦超出了这个度,事物的性质便会出现新的特点。正如水在100度之内仍然是水,可一旦烧开便变成了汽一样。在对待“忍”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忍”之度。这即是说,在这个度之内,我们是可以忍的,也可以接受各种屈辱和不公,承担一定的痛苦和冤枉等等。但是,一旦超出了这个度,那么,便是不可接受的,也是不能再“忍”的,这个度,也就是忍的界限。

如何掌握这个度,乃是一种人生的艺术和智慧,也是真正作为“忍”的关键。这里,很难说有什么通用的尺度和准则,更多地是随着所忍之人、所忍之事、所忍之时空的不同而变化。它要求有一种对具体环境、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分析的能力。一味地,毫无界限的“忍”不能算是真正强者的“忍”,它只是一种懦弱和无能的表现,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愚蠢。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些维护封建专制的没落文化总是告诫人们要“忍”,以此来尽忠、报恩等等。这便是一种不讲界限的“忍”,一种愚“忍”。本书所提倡的“忍”则不是这样,

它主张要认清“忍”之界限,科学地把握这个度,从而真正地使“忍”成为提高生活质量,丰富人生乐趣,增加成功机会的方式。为了帮助人们较好地掌握这种“忍”之度,这里也不妨粗略地提出几个参照性的原则,供诸位参考。

第一,事不过三。

所谓“事不过三”,说的是人们对同一对象的“忍”,可以是一次、两次,但决不可一退再让。忍让到一定份上,必须有所表示,使对方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退让不是一种害怕和无能,而只是出于一种“忍”,从而不再继续下去,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一些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他们为所欲为,得寸进尺,把同事及其他人的忍让当成是好欺负,可以占便宜,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紧逼。对待这种人,在经过几次忍让之后,看清了其真面目,则不应再忍下去,可以适当地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并通过正当的方式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样,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不是。当然,这种晓之以厉害的方式和途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目的都是一个,就是让对方了解自己真正的态度。这便是可以参照的一条原则。

第二,转化原则。

所谓“转化原则”,指的是在生活和工作中,有些事情随着自己本身的发展,或者是外部条件的变化,会不断地转化,从一种性质变为另一种性质,而这种转化也是我们掌握忍之度的重要参照原则。有些人在侵犯别人的某种利益和权限之后,由于对方采取了“忍”的态度,使之得逞。可是,这种人在得逞之后,发现了新的目标、新的利益,从而刺激了其利欲,以至于使原来的行为转化为另一种难以接受的事情。这时,作为当事人,便不能自然保持一种“忍”的态度,而必须随着事物性质的变化而毅然决然地予以反击和抵抗。例如,有些罪犯在打家劫舍的时候,起初目的只在于一些金银财宝,但后来发现还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子,便顿生邪念,企图强暴。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只是出于不愿为一些身外之物而惹来性命的忧扰,而克制了自己的抵抗。如今事情已经不是一种身外之物了,而是自己的血肉同胞了,便不可再行“忍”让了。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之所以会这样,就在于那些不识好歹的人常常会由于得到某些不公正的利益之后,使自己的行为在一种恶性膨胀了的邪念的驱动下,由一般的越轨而发展的犯罪。如果是这样,我们便不可再一味地“忍”下去了。

第三,忍无可忍。

这里的“忍无可忍”,说的是,有时尽管在同一事件中,人们起初还比较客气,谦逊地做出一些必要的忍让,但由于对方实在是过于无礼,而且行为方式和欲望令人发指,实在是难以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便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忍无可忍”了。此时此刻,便不应再行“忍”下去,而可以有所表示。

忍无可忍的情况通常出现在一些公共场合之中。有些人以为别人也不认识自己,而且以后彼此间很难会有相遇在一块儿的时候,因而处于一种匿名者的状态中。这样一种状态往往使人在一定程度上摆脱过去所承担的某些义务和责任,也会不同程度地放松良心对自己的约束,因而发生和做出一些不道德的、过分的行为举止。例如,在火车上、在公园里、在公共汽车里等等。非常有意思的是,在这种公共场合中,有些人也常常抱着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少惹麻烦的心理,对于一些过分的、带有侵略性的行为持“忍”的态度。这样,一方是咄咄逼人,另一方却又是息事宁人,很容易造成一种有利于某些人不断膨胀其侵犯心理的环境和条件。但是,恰恰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有些人肆无忌惮地一意孤行,也很容易把人们逼到一种“绝境”,以至于产生了一种忍无可忍的心理。

当然,这种忍无可忍是很有弹性的,它需要更多地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出自己的判断和反应。忍是有界限的,在界限中的“忍”是强大的、有力的,在这个界限之外的“忍”便是软弱的、无力的。只有掌握了这个界限,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