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华民族认同与认同中华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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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族群实践(17)

在李汉林《百苗图校译》里从历史民族志典籍为基本依据较准确校译了苗族族群类别形成和生活习俗。黔东南族群的黑苗记载:“衣服皆尚黑,头插白翎,出入必带标枪环刀。”李汉林:《百苗图校译》,贵州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58页是黔东南支系腹心地带的黑苗,原称“生苗”,常年居住在山地丛林中,传统以黑色为基色,以适应所生息的自然环境;而头插白色羽毛也是生息于原始密林在狩猎时容易让自己同伴发现或协作的一种习俗。随着黔东南地区原始丛林次第消失,这一习俗逐渐失去原有的价值而演化成一种装饰品——银质的羽形装饰品。短裙苗:短裙苗“都匀八寨有之。男子穿短衣宽裤,妇人短衣无领袖,前不护肚,后不遮腰,下身穿裙不穿裤,其裙长只五寸许,极厚而细褶,聊以蔽而已。”李汉林:《百苗图校译》,贵州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72页。是黔东南支系北部亚支系族群远古衣着的传统习俗,也是山区苗标志性装束。在短裙布料是上过牛皮或猪皮熬成的皮胶并调入野生植物的树汁或果胶,形成极厚而细致的百褶,目的是为了使布料坚韧防水,防止山地荆棘划破和露水沾湿,适应行走于崎岖不平的山路,可见款式面料的形成都是为适应山地丛林环境而形成的衣着习俗。在贵阳花溪一带的东苗,“妇人穿花衣,惟两幅遮前覆后,穿细褶短裙。”即是传统的贯首衣。“红苗”:属湘西支系的红苗主要分布在四川东南和湘西以北,“衣用斑丝织成,女工以此为务。”斑是源于苗族“花朵”一词的音译,其意指衣服用五彩丝线织成,隐含了尚红的风习。黔中南支系西北亚支系族群花苗:“衣用”败布辑条织成,青白相间,无领袖,洞其中,从头笼下,或以半幅中分,交缠于颈。女穿青花布裙。”这是苗族制衣古习用植物纤维搓成粗条编制外套的作法,通过对旧布颜色的巧妙搭配而编制成花纹精美的外套。在苗语中称为“革棒”,意为由花纹的装饰用外套。为黔中南支系西北亚支系这部分苗族族群特有衣着特征。还有黔中南族群尖顶苗、箐苗、高坡苗等苗族各族群的服饰特征明显而独特,山地环境形成苗人服饰的文化奇观,特别是女性在节庆所穿的“花衣”和“盛装”。

三、民俗事象的服饰关联

所谓民俗就是指这些属于民间创造,又为民间所通行和传习的风俗节日;而民俗事象是创造于民间又传承于民间的具有世代相习的活动现象。在族群民俗活动中服饰举足轻重,特别是在祭祀性、纪念性和季节性等事象中,参入这些所通行和传习的风俗节日里的服饰装扮显得特别的重要,或者说不可缺少的是需要穿戴各种特定的服饰的人参加,并才具有了特殊的意义。民俗性活动里哪一项活动里少得了服饰和对服饰的创造!服饰与民俗事项存在着天然的联系。

服饰是民俗文化的资源和载体,而“色彩是物质最初的现象形式。”族群节庆服饰中最耀眼的应该是服饰上的绣片和色彩,这些从乡土生活与情景出发,塑造感官体验及心理认同的刺绣饰品与服饰装扮完全寄托着族群人对生活的憧憬、对生命的热爱和传承一种心理信仰形态。台江县台拱地区女盛装,有绣花上衣、花带裙或百褶裙、绣花鞋。上衣用黑“斗纹布”缝制,布质厚密结实耐用,织有菱形花纹。衣领、袖、肩部均有花饰,花饰工艺多用缠绣、辫绣等。纹样以绿色为主,红绿间色。苗家亮布拥有皮革平滑光亮的质感和手工传统布材,花带裙内着百褶裙,长及脚面,裙料需用20米左右藏青色土布,每条裙褶约达五百个。这个地区的特点盛装以红绿色为主,色彩浓艳,南部地区和贞丰一带以绿蓝色为主庄重典雅。妇女蓄发挽髻于顶,用布包头包法各地有异。装饰工艺手段主要运用堆花、贴花、挑花、平绣等手工刺绣。苗族的“姊妹节”里姊妹们制作绿、红、黄、紫蓝、白五色糯米饭,如绿色象征家乡美丽如清水江,红色象征寨子发达昌盛,黄色象征五谷丰登,紫蓝色象征富裕殷实,白色象征纯洁的爱情。更主要的是在浓重节期里,姊妹们穿上最漂亮的衣裙,佩戴最华丽的银饰,身着由近百张银片和几十个银泡组成的银衣,衣背、衣摆、衣肩、衣袖缀满亮晃晃的银片,还有分量不轻的羊角圈、麻花圈、轮圈、扁圈一个套一个,一直重叠到下颌处,加上宽窄不一的手镯、四方戒、银手帕,头上银凤雀长尾上翘,银花摇曳造型等。族群“服装”不单单具有机能性和实用性,更是反映了一种深刻而复杂的有意识和无意识的社会心理积淀。服饰图案、色彩及服饰形制的固定化,“以衣喻裔”、与祖认同的认宗寻根意识,“不改祖制”的顽强信念,使族群服饰在千百年的历史中不改装换饰。贵州雷山西江苗族银角上打制的装饰纹样中龙纹,据老银匠说:“这是纪念祖先蚩尤的,是一定要有的。”

古老的习俗之所以能一代代传承延续下来,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一个族群的精神文化线索。正如马林洛夫斯基在他的《文化论》一书中,阐释了文化与宗教的关系,认为“文化对于宗教的需求虽然是衍生的和间接的,但宗教最后却是深深地生根于人类的基本需要,以及这些需要在文化中得到满足的方法之上。”这就是宗教的神力。祭祀庆典是人类对主宰自然界各种现象的超自然力所表示的尊重、崇敬和惧怕。赵东玉:《中华传统节庆文化研究》,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苗族祭祀显然也未游离于这个规律之外。如“牯脏节”、“苗年”、“芦笙节”的习俗,特别是牯脏节是黔地苗族最隆重的祭祖仪式,一系列“吃牯脏”、“刺牛”、“鼓社祭”、“翻鼓节”、“踩鼓节”的过程是苗族信仰万物有灵,穿有近百年的历史百鸟裙衣,由16至24条绣花带组成前后两片,外系绣花围腰。浓重的服饰仪式,进行着世代相习的“牯脏节”,来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的一类祭祀活动。

鄂西南土家族群民俗祭祀活动中,使用织满图案的“西兰卡普”成为沟通人神人鬼的重要纽带,必须挂于祭祀堂前的壁挂,或直接成为跳摆手舞的披甲,或装饰镶边在服饰装扮中,织锦成为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些织锦、舞蹈及其他装饰,通过图腾崇拜和巫术仪式来达到人神间的互渗,使人变成了“巫”,得到了一种强大自身的神力。因为这些锦的纹饰描绘了族群先民的辛勤劳作,多关联着族群的神仙传说与图腾信仰。四十八勾是土家锦纹饰最常见的一种抽象纹样,这种勾纹与当时荆楚之地的巫风云纹等有关,相传土家人有敬奉“四十八勾”之俗,它承载着土家族族群最为深远的古朴的世界观。

族群人会把更多的想法与希望更多的用在服饰上去参加这样盛大的庆典,一方面可达到驱邪避灾、镇凶纳吉的功效,更可给人带来吉祥幸福。每逢年节也是一场盛大的女性服饰“秀”,是族群勤劳与财富的象征,也是服饰文化生生不息的缘故之一。

四、结论

衣装款式的多样意味着族群文化的发展,是人文需要强化的标志。原来仅以满足于护体保暖等实用需要的衣服,在形制种类方面附着上宗教、艺术、审美等文化功能;在形制上,由单层整块裹体或局部遮护变为多层分装穿着:上衣、下衣、头衣、足衣;在种类上,按人生礼仪有诞生服、成年服、换装装束、婚礼服、寿衣和丧服,以及形形色色的礼服、便装和行业服装。服装虽然异彩纷呈,但终究是依着以人体为标尺并蕴涵有各族群文化所指内涵的传统规范来设计,通过与其他形式要素的结合起到负载意义,传达信息文化的作用。

古老的刺绣、织锦、蜡染、挑花、银饰品手工艺技术在民间中流传,它们将神话、历史以及希望憧憬记录的一切投射在与身相随的衣装图样上,凝成一种文化的密码。在当今服饰饰品设计中对族群文化的应用或生态转移已形成趋势,众多的文化生态小店应运而生,对现代的生活方式带来怀旧的、时尚的、都市的、民族服饰的再思考,让族群文化继续向服饰和时尚产业延伸。

[作者简介]周丽娅,中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

藏彝走廊里文化旅游的发展对族群关系互动的影响——以云南泸沽湖畔落水村为例

陈刚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旅游业在世界上蓬勃发展,逐渐成为世界最大的产业,出门旅游成为一种时尚。文化旅游是随旅游业的发展而壮大,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外出去探索或体验其他民族的生活方式,见证不同的风俗习惯、宗教传统和文化遗产。2001年,世界旅游组织统计文化旅游占整个旅游市场的五分之一,每年增长率为10%~15%(WTO2001),成为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催化剂。旅游对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政治、环境、资源、社会文化等产生巨大影响,旅游也逐渐成为考察社会文化变迁的重要指标。

中国的群众旅游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随中国的国力增长、人民收入的提高而迅速发展,而以独特的文化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也越来越受国内游客的青睐,各地纷纷打造文化旅游景点、推出各种文化旅游节以招揽游客,国家旅游局从1992年就开始组织策划主题旅游年活动。藏彝走廊内居住有众多民族,拥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和自然资源,文化旅游相当发达。藏彝走廊经过的省市,都把发展文化旅游当作发展经济的重要路径。如云南首先提出建设文化大省、把旅游业发展成云南支柱产业的目标。2007年,云南省共接待游客国内游客8986.15万人次,国外游客458.3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人民币559.21亿元(云南省统计局2008)。

一、云南泸沽湖畔落水村的自然与人文环境

泸沽湖位于藏彝走廊内云南与四川交界处,湖域面积50.4平方公里,湖面海拔2690米,平均水深40.13米,最大能见度12米,周围深林密布,山水相映,景色迷人,享有“中国西南的最后一片净土”的美誉。更出名的是居住在泸沽湖周边的摩梭人特殊的“走婚”风俗和“母系”继承制度,以及达巴教和藏传佛教的交融,形成独特的民族文化,吸引众多的国内外游客前来欣赏美丽的山水,领略异族风情文化,也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形成摩梭人研究热,涌现出来一批摩梭研究者,包括20世纪30年代的洛克(美国)、顾彼德(俄国)、周汝城和李霖灿,50年代的宋恩常、刘尧汉、严汝娴、詹承绪、王成权、宋兆麟、李近春和刘龙初,80年代以来的邓启耀、翁乃群、施传刚、蔡华、石高峰和周华山等(岳坤,2003)。

泸沽湖周边千百年来居住着摩梭人、普米族、彝族、汉族、纳西族人,湖岸沿线有落水、里格、浪放等十余个民族村落。落水村是最早开发旅游业的自然村落,当地村民有摩梭人、普米族人和汉族人,外来工作的有彝族人、白族人、藏族人等。落水村是泸沽湖畔一个依山傍水的自然村,距离宁蒗县城75公里,离乡政府所在地永宁镇约21公里,距丽江市200公里。全村分上、下两部分,靠山而建的称为上村,旁湖而修的是下村,连接县城与泸沽湖的公路为分界线。2008年8月统计,全村共有78户人家,人口570人,其中摩梭人270,普米族人220,汉人80。全村总面积1430公顷,耕地1167亩,人均耕地2.1亩。主要农作物为玉米、马铃薯等,因海拔高(2700米)、土质不好、水利条件差,以及常常发生干旱和泥石流,农业产量很低(岳坤2003)。

因靠湖边,落水下村多为新建家庭旅馆,面向泸沽湖一侧多为商铺,出租给外地人经营礼品、餐厅、副食品和酒吧等生意。落水上村多为传统木楞房,基本是旧房,但每户上村居民在2003—2004年间,在下村旁新建旅馆,投入旅游业,接待游客,形成一个落水新村。由此可见,在整个落水村,旅游业已逐渐成为其主体经济。

二、落水村文化旅游发展

落水村旅游业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曾任落水村村长达8年的格则次若回忆说,“开放的时候,大约是1989年开始,有一些散客来,政府动员我们搞旅游业,但是旅游咋个赚钱,我们不知道嘛。客人来了,我们招待,住家里,吃在家里,坐自家的猪槽船,招待人家是应该的嘛,谁也不会收钱。当时,我对政府叫搞的旅游,怎么也搞不懂?”(苏建华,2008)落水村第一家家庭旅馆是1989年时任宁蒗县旅游局局长的曹学文鼓动家里开办的,只有20个床位。这事在当地百姓和领导层中引起了不小的风波,百姓中普遍害怕外来的陌生人住在摩梭家,因风俗习惯不同而引起矛盾;怕有游客因不懂规矩而冒犯禁忌,不尊重老人,或因话不同礼不同而引起有伤风化的事(苏建华,2008)。但当得知他们家的年收入4万元时,全村人惊讶不已,大家也才猛然醒悟旅游业可以赚钱,纷纷效仿,开设家庭旅馆,落水村的旅游业也起步了。

落水村的旅游业也从起步到今天,经历了以下两个发展阶段:

11989至2004年民间自发自主发展时期。据报道,1990年,泸沽湖正式对国内游客开放,1992年,对国外游客开放,落水村进入旅游高速发展的时期,游客逐渐增加,但没有制定任何规章制度,情况混乱,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其中1991年至1993年的矛盾最为激烈,为争夺游客,摩梭人家屋间经常发生争吵,甚至打架,游客“被宰”也时有发生(苏建华,2008)。为控制恶性竞争,1993年,落水村使划船、迁马和晚上表演集体化,成立了划船和迁马队,全村所有摩梭、普米和汉人每家都出一人参加划船或迁马队,两队的工作每周互换,划船队负责晚上的演出,收入有全队成员平分。

1995年清明节,落水村的游客人数首次超过旅馆的床位数,导致村民开始修建更大的旅馆。1998年,第一家四层楼高的宾馆建好开业。1999年,村里有50多家旅馆接待游客,有1300多张床位。到2004年,落水上村居民先后在靠落水下村的湖边修建旅馆后,落水村的接待能力加倍(Walsh2005)。落水村家庭旅馆急速发展,旅馆修建离湖愈来愈近,污水横流,以走婚的名义提供性服务开始泛滥,这些不仅影响了环境资源和文化的保护传承,也影响了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2004年6月5日,央视《共同关注》栏目对泸沽湖环境管理和卖淫问题进行了曝光。政府工作组进驻落水村,开始整治泸沽湖旅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