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西方文学史
6863900000026

第26章 司汤达与马尔扎克(2)

他的主要作品都收集在《人间喜剧》里。所谓《人间喜剧》,它包括90多部(篇),说,有2400多个人物,分为:《风俗研究》、《哲理研究》和《分析研究》。在《风俗研究》中又分成《巴黎生活场景》、《外省生活场景》、《私人生活场景》、《政治生活场景》、《军事生活场景》、《乡村生活场景》这样6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里都有一些代表性的作品。我们不能说90多部(篇)文学作品,每一种都是质量很高的,但是可以说相当一部分质量是很高的。他通过一些贯穿性的人物使得这部文学大厦的各部分之间有机地联系起来,构成了相对完整的图景。恩格斯这样来评价《人间喜剧》:“他在《人间喜剧》里给我们提供了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历史。”这是一个经典性的评价。我们在勃兰兑斯写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中还看到这样一段对巴尔扎克的描绘:“巴尔扎克是个中等身材的人,体格魁梧,双肩开阔,晚年有点肥胖。他的颈脖健壮、厚实,白皙有如女性,是他值得骄傲的地方。头发又黑又粗,粗得像马尾的鬃毛;那双眼睛像一对黑宝石那样闪闪发光——那是驯狮者的眼睛,这种眼睛能透过房屋的墙壁看见里面发生的一切,能透过人的肌体,洞察人的肺腑,像阅读一本打开的书。他的整个仪表显示出一个劳苦不息的西西弗斯的形象。”他的驯狮者的眼睛透过房屋四壁看到的主要一点,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惊人的变化:封建贵族社会已经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兴的资产者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金钱取代一切,成了人们的上帝。泰纳这样来概括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金钱问题是他最得意的题目,他的系统化的能力和对人类丑处的明目张胆的偏爱创造了金钱和买卖的诗。”用这句话来概括《人间喜剧》的主题,我想大体上是可以的。

为了对《人间喜剧》有具体的了解,我们从其中拿出一部来分析,这就是《高老头》。《高老头》在《人间喜剧》里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它像是一个完整的戏剧的开头,一个序幕,因为在《人间喜剧》出现的一些重要的人物都是在《高老头》中第一次出场。同时它也是《人间喜剧》中最优秀的作品中的一部。

《高老头》的故事发生在巴黎圣日内维新街的一个叫伏盖公寓的小旅店里。这个旅店什么样子呢?小说里有许多描绘,有一段描绘伏盖公寓里面客厅的气味:“这间屋子有股说不出的味道,应当叫做公寓味道。那是种闭塞的、霉烂的、酸腐的气味,叫人发冷,吸到鼻子里潮腻腻的,直往衣服里钻;那是刚吃过饭的饭厅的气味,酒菜和碗盏的气味,救济院的气味。老老少少房客特有的气味,跟他们伤风的气味合凑成的叫人作呕的成分,倘能加以分析,也许这味道还能形容。话得说回来,这问客厅虽然叫人恶心,但同隔壁的饭厅相比,你还觉得客厅根体面,芬芳,好比女太太们的上房呢。”作家通过对客厅的气味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很多东西。我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就常常联想起我在上大学时男同学宿舍里的气味,当然现在各位住的地方都改善得多了。但是五六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在卫生方面又不讲究的话,我们常常会闻到各种气味,而且这种气味就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潮腻腻的,直往衣服里钻。

这样一个公寓里住着什么样的人呢?三六九等、三教九流。巴尔扎克一个一个去描绘他们,给每一个人物十几行文字,就描绘得非常地生动逼真。其中有两个人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一个叫伏脱冷,这个人的形象是什么样呢?小说里是这样描写的:

人们看到他那种人都会喊一声“好家伙”!肩头很宽,胸部很发达,肌肉暴突,方方的手非常厚,手指中节生着一簇簇茶红色的浓毛。没有到年纪就打皱的脸,似乎是性格冷酷的标记,但看到他亲热软和的态度.又不像一个性格冷酷的人。他什么都懂:帆船、海洋、法国、外国、买卖、人物、时事、法律、旅游、监狱。要是有人过于抱怨诉苦,他立刻凑上来帮忙。好几次他借钱给伏盖太太和某些房客,但是受惠的人死也不敢赖他的账,因为他尽管外表随和,自有一道深沉而坚决的目光叫人害怕。看他吐口水的那个功架,就可知道他头脑冷静的程度:要解决什么尴尬局面的话,一定是杀人不眨眼的像严厉的法官一样,他的眼睛似乎能够看透所有的问题,所有的心地,所有的感情。

这个人有如此丰富的阅历,而且又有一双冷酷得让人害怕的眼睛,还有他的那双长着茶红色浓毛的手,都让人感觉到这个人不同一般。后来我们知道他是个江洋大盗。

这个旅店里还有一个人非常引起其他房客的注意,这个人就是作为书名的高老头。他刚住进这个小旅店的时候,显得很阔气,穿的衣服很讲究,戴着很多金银的饰物,房间里也有各种各样珍贵的摆设,像是这个旅店里最有钱的一个人。他住进来以后,时间不长,人们就看到一些衣着非常华丽、珠光宝气、让人眼花缘乱的女人来找他,三天两头不断,引起了众人很大的兴趣。随着这些女人来找,人们就看到高老头身上的金银饰物,一件一件不见了,他房屋里那些珍贵的摆设也一样一样没有了,身上穿的衣物显得档次也越来越低。人们觉得这个高老头大概是非常好色的,他一定是养了好几个情妇,所以搞得自己每况愈下。小说里是这样描写的:

如今,毫无疑问了:高老头是个老色鬼。要不是医生医术高明,他的眼睛早都保不住了,因为治他这种病的药品是有副作用的。他的头发所以颜色那么丑恶,也是由于他纵欲无度和服用那些使他继续纵欲的药物之故。可怜虫的精神和他的身体情况使那些无稽之谈凿凿有据。漂亮的被褥衣物用旧了,他买十四铜子一码的棉布来代替。金刚钻、金烟匣、金链条等饰物,一样样不见了。他脱下那宝蓝的大褂跟那些华丽的衣服,不分冬夏只穿一件栗色粗呢大褂,羊毛背心,灰色毛料长裤。他越来越瘦,腿肚子掉了下来;从前因心满意足而肥胖的脸不知打了多少褶皱;脑门上有了沟槽,牙床骨突了出来。上去好像不满四十,又胖又肥的小财主.仿佛不久才荒唐过,雄赳赳。气昂昂,叫路人看了也痛快,笑容也颇有青春气息;而如今突然像七十老翁,龙龙钟钟,摇摇晃晃,面如死灰。当初那么生气勃勃的蓝眼睛,变了黯淡的铁灰色,转成苍白,眼泪水也不淌了,殷红的眼眶好像在淌血。有些人觉得他可恨,有些人觉得他可怜。

那么这个高老头是不是就是个老色鬼,养了好多情人,把自己搞到如此凄惨的地步呢?实际上不是,这个秘密被住在公寓里的一个穷大学生揭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