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入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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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章十三 好汉不吃眼前亏

尸狗不知痛为何物,坠入湖中后立又跃起,脚踏七星古步,拈剑诀,便要唤出魔剑大战一场。

焦富贵却矍然变色,手指一扫,尸狗便又遁入虚空。

剑奴嘿了声:“居然还是个天剑宗的杂毛。”

这柄松纹古剑,当然是他唤出来的。

“有两下子,再瞧瞧这个。”焦富贵口中念念有词,将那面混沌无光的小镜子往天上一扔,扯着嗓子大喊:“日月断华!”

远处顿传轰隆雷声,先是东,随而是北,继而西南,霎那间四面八方皆是雷声滚滚而来,最初时只是腹鸣般大小声响,一眨眼的功夫便已如连串炮仗,峰顶无云,但若向下望去,便可见云海远处已尽染似墨,并以极快速度朝着莫佘山卷了过来。

剑奴脸色一沉,断喝:“斩!”

松纹古剑随声霎现于半空中,又是一斩,这次却没燃出炙焰,而是实打实地斩在了犹越飞越高的镜面上。

肉眼瞧不见的灵动波纹一圈圈荡了开来,四方雷鸣骤然而止,乌云倒回,瞬间褪的干干净净,还了云海皎白清净本象。

此时剑镜交接之处方发出铛的一声脆响,那镜子直直坠了下来,焦富贵目瞪口呆地望着那镜子在视野中越来越大,正砸在脑门中央,哎呦一声仰面就倒,晕了过去。

剑奴眉心殷红一闪,随即褪去,冷哼道:“知人境便敢驱使日月断华镜,这小子真不知死字这么写,要真是引得万魔降世,第一个死的就是他。嘿,不过有十甲金刚符在,他倒也死不了。”

不出闻歌所料,焦富贵取出的那五样宝物分别唤作日月断华镜、七宝琉璃塔、水火双螭、辟灵羽衣与十甲金刚符,皆是修真界赫赫有名的至宝,其中七宝琉璃塔与水火双螭档次稍次些,日月断华镜与辟灵羽衣已是传说中数百年未现过身的宝贝。

至于那十甲金刚符,更是与六鹤御宝同一级别,据传乃是某位仙官下凡时所留,可保用者十次不死!

换句话说,只要这十甲金刚符在身,虽不能说长生不老,活个几百年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只要你运气不会糟到隔三差五便遭次死劫。

但事实上,用过这张符的却没哪个能活过两百岁,原因很简单,修炼到了仙师境界,寿命最长可至三甲子,而有这张符在,还怕什么渡劫?用一次,过一劫,成仙而去,这张符便留给了后人。

流传至今,谁也说不清十甲金刚符究竟已被用了多少次,但既然还在,那必然还没用完。

只是这张符出现在焦富贵身上,实在是暴殄天物,他的资质不但比闻歌还要糟,甚至可以是连普通人都不如,他若能修炼成仙,那母猪都能得道了。

“要不我们把他宰了,扒干净扔进湖里,然后一口咬定没见过他?”

闻歌开玩笑道。

自然不可能真这么做,焦富贵作为道徒上山一事众人皆知,而他还把声势闹得这么大,连分水辟云兽都出动了,只怕全山都知道今天有个暴发户上了凌云剑宫拜师。

但这五件宝贝,实在是……诱人啊。

便连剑奴也露出了丝罕见的犹豫之色,默然片刻后方道:“没用的,他有七宝琉璃塔护体,这么一晕,身周一寸已成禁地,那破塔其他六宝都是些不入流的破烂,唯有那‘琉璃罩’乌龟的很,即便是我,也没把握能击碎。”

“那就让他这么躺着?”闻歌傻眼了,这暴发户到底什么来头啊,杀不了也撵不走——呃,不对,他是想走的,但自己不能让他走。

“主座放心,他既然已经上了奇绝峰,进了凌云剑宫,便是我宫弟子,岂由他说来便来,说走便走,他不服,我就打,不服多久我就打多久,打到他服为止。”剑奴冷哂道,“这五样宝贝虽然厉害,但在我面前,他也要有机会用才行。”

闻歌竖大拇指赞:“有气魄!不过要是他找人来帮忙怎么办?瞧这意思,外门那些个长老和他不是一般的熟,连分水辟云兽都抓来给他当搬运工。”

剑奴嘿然冷笑:“莫说是外门长老,即便是各宫主座,老奴又有何惧?在这奇绝峰上,能令老奴退避的,如今唯有两人。”

闻歌亦笑:“呵呵,如今的意思,是不是原来有我,现在已经没了啊?”

剑奴躬身道:“老奴不惧主座,生死献之而已。”

闻歌唯有继续呵呵,就当没听见,挠头道:“看他这浑不吝的劲头,估计要折腾蛮久的吧。”

剑奴冷眼斜觑:“用不了多久,虽然杀不了他,也能令他生不如死。”

话音未落,焦富贵已一骨碌翻身爬了起来,毕恭毕敬地叩道:“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焦富贵不仅识货,而且识时务。

打不过,自然就要投降,强扭的瓜不甜,这是亘古不破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无论扭的是别家的瓜还是自家的瓜。

气节怎能与生命相比?这次没气节,下次找回来便是,气节每天都可以有,有千次万次,而生命只有一次——好吧,焦富贵的生命也有很多次。

但也不是用来浪费的对不对?况且这老头道行这么高,真把他惹急了搞个什么封印把自己关起来,那可就真是生不如死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忍!

焦富贵不闹腾了,闻歌当然喜闻乐见,有剑奴镇着也不担心他能闹出什么幺蛾子,师徒关系便这么定了下来,作为开山大弟子,闻歌也没什么可给的,身上唯有那颗九转黄庭丹值点钱,但也是对他而言,焦富贵随手一掏便是超级法宝,哪看得上这个啊!

却也奇怪了,焦富贵一身法宝皆是宗师级别,为何境界却会如此之低?

一问才知道,原来焦富贵还真是绝了,难怪他这么有钱,原来并非中土人士,而是南疆大酋之子。

中土世界泱泱万里,广不可测,然而在中土之外,东南西北四方仍有居人之地。与中土相比,气候迥异,物被奇特,风土人情更是截然不同,由于天险阻隔,往来不便,统称为疆。

东南西北四疆中,南疆与中土联系相对紧密些,偶有商队来往,据去过南疆之的商客说,南疆占地之广其实丝毫不逊于中土,只是气候环境太过极端,中土人士极难适应,甚至是连天地灵气亦与充沛平和的中土大大不同,无时无刻不处于急速变化中,如同海中涡流般难寻规律,因此对修道之士来说,比普通人还更加危险。

焦富贵的父亲,便是南疆的一个大酋,酋国下辖部落近百,单论国土面积,比中土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还要大,只是南疆气候即便对本地人来说也过于恶劣,相对于辽阔无垠的森林草原山脉冻土而言,人口稀少是摆在所有大酋面前的共同难题。

而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一个,那便是多生快生努力生。

焦富贵的父亲身为一国之君,当然要身体力行,焦富贵共有兄弟姐妹六十八人——这还是他离开南疆前的数字,估计现在又增长了不少。

其中焦富贵是最特别的。

焦富贵的母亲并不是疆人,而是他父亲当年还未继任大酋之位,随商队游历中土时所结识的一位女子,两人情投意合,如胶似漆,如天雷勾动地火般一发而不可收拾,焦富贵的父亲当即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向她求婚,将她带回南疆。

然后她便死了,水土不服,死时焦富贵尚未出生。

所幸的是当时焦富贵的父亲已继任大酋之位,爱人虽死,却用尽各种方法保住了焦富贵的小命,万分疼爱,焦富贵是他的中土名字,随母姓,在六十八个兄弟姐妹中,他是最受宠的一个。

然而问题偏偏出在这里。

一代代在这样的极端气候下生活,疆人身体素质变得强大无比,王族一脉血统尤为强大,对天地灵气却极不敏感,根本就没有修道的可能。

焦富贵若能同时继承父母的优势,同时拥有修道天赋与强大血统,日后说不定亦能继承酋王之位。但不幸的是,焦富贵继承的偏偏是母亲的羸弱身体与父亲薄弱到几乎没有的灵觉。

酋国传承,虽不是谁拳头最硬谁就当王,但象焦富贵这样手无缚鸡之力,是绝无可能继承王位。而他偏偏又是最受宠的那一个,日后无论哪个兄弟继位,都难免对他有所猜忌,时间久了,必有杀身之祸。

所以大酋才会想方设法,甚至是不惜一切代价,将他送到六鹤羽门拜师学艺,若能学到一身本领,修成正果,自然再好不过。若不能,也无所谓,自己身故后,只要焦富贵留在中土,背靠六鹤羽门这座大山,至少性命无忧。

上山时,焦富贵指明要拜一名二代弟子为师,为的便是抬高辈份,令护身符再稳固些。但无论六宫主座还是各位仙师,都将他的资质瞧在眼里,最重要的是焦富贵缴的道银虽多,却是一并交给太上清玄殿,然后由外门海川宫分配,并不单给那一宫,收他不收他,所得并无区别。

于是焦富贵便被一脚踢到了凌云剑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