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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木鼓响,人头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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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佤寨顶,木鼓屋中。

那是一间四五米高,篮球场大小的木屋,在木佤寨里,除了初见族长那间“议事厅”般的穹顶木屋,就属这间木鼓屋最为高大了。一个硕大的木鼓静静地吊在木鼓屋的正中间,与其说是一个木鼓,倒不如说是一个粗壮的树干,两端都被整齐地拦腰截开,将树干的中间挖空,再于两面铺上一整块的牛皮。李朝阳心中怀疑,这种“木鼓”真的能敲响么?

更不可思议的还在后面。当李朝阳的目光顺着木鼓向上看去,将这个硕大的木鼓吊在顶棚的竟然只是两根纤细的藤条。藤条蜿蜒着在屋顶的一根梁木上缠绕了好几圈儿,而后又伸向了木屋外的一棵古树。

“你知道吗,这个木鼓从诞生之日起,就从没没人敲过!”族长虔诚地注视着木鼓。

李朝阳苦笑道:“族长大人,有读心术在,真的是想什么都瞒不过您。”

族长却笑了:“读心术很费神的,你以为我时时刻刻都能使用么?”

“那您是……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的?”李朝阳不解。

族长却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闭上了眼睛,双手伸向天空,对着木鼓恭恭敬敬地拜了下去。族长拜服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过了好一会儿才起身:“你也像我刚刚那样,拜一下木鼓神吧。”

“啊?”李朝阳毫无准备,“我也要拜?”

“当然了,你是木佤寨族长的继承人,从今天起将要受到木鼓神的保佑。”族长的眼神里充满的热切的期望,李朝阳倒有些不知所措,就这样被贴上了“木佤人”的标签吗?大概是看出了李朝阳的忧郁,族长叹了口气,眼睛仍旧注视着木鼓,但那眼神却好像在眺望很久之前的故事。

“我们木佤人的缔造者,是一位大大的英雄,他的名字就叫做木佤。相传木佤是木鼓神在人间的化身,拥有有无与伦比的巫术,木佤从小喝着山间的甘露张大,能够听懂鸟兽鱼虫的对话,还能预知天地风雷的变化。那时候木瓦山附近的居民还没有统一的组织,总是被附近的寨子和部落欺压着,甚至还有一部分人沦为奴隶。木佤将大家组织起来,算上木佤在内,一共是七七四十九个。”

“木佤给每个人传授一种巫术,而每个学习了巫术的人都要向木鼓神保证,将终其一生保卫木鼓,死后还要将灵魂献给木鼓,他们的子孙则世世代代定居在木瓦山,成为木鼓的守护者,作为回报,木鼓神将成为他们的守护神,这四十九个人就是木佤族的祖先们。木佤不仅巫术高超,还天生神力,是一位极其出色的射手。他手持一张牛角弓,每次战斗都是冲在最前面,而每次都是木佤射杀的敌人最多——因为每次结算战功的时候,他的腰间总是挂满了敌人的首级——那是胜利者的猎物,也是给木鼓神的祭品。”

“这四十八个人在木佤的领导下奋起反抗,将附近的部落一一征服,最终成为木瓦山当之无愧的主人。木佤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在选定了木佤族的继承人之后,木佤先是割下了那四十八位祖先的头颅,然后又嘱咐继承人割下自己的脑袋,将这七七四十九颗人头插在木瓦山前的山谷中,用木桩布成阵势,这就形成了守护木佤寨的鬼哭林。”

“等到九九八十一天后,四十九颗头颅都已经成了白色的骷髅头骨,每一个头骨里面,都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珠,据说这就是每个祖先的‘木鼓眼’。继承人按照木佤的遗嘱,将这四十九颗‘木鼓眼’密封在一个皮囊里,再将这个皮囊供奉在木鼓里。这个木鼓就成为族人永远的祖先,木鼓若在,木佤人就在。这就是木鼓和木鼓眼的来历。”

听了族长的介绍,李朝阳这才明白为什么他们叫做木佤人,为什么他们视木鼓为神灵,又为什么山脚下会有那种阴森森的鬼哭林。想到鬼哭林里面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头,李朝阳不禁头皮发麻,壮着胆子问道:“可是族长,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咱们木佤人的四十九个祖先是自愿用自己的头颅结成阵法守护族人,但那之后为什么又要去猎头,杀害那么多无辜的人用来做人头桩呢?这不是跟祖先的思想背道而驰吗?”李朝阳心知这是个棘手的问题,于是用了“咱们木佤人”的称谓来讨好族长。

族长见李朝阳已经不把自己当外人,不仅没有怪罪李朝阳提出的“冒犯”问题,反而是耐心地作答:“说起来,这都是外人对我们的误解。年轻的时候我曾经游历过附近的所有山寨和部落,我记得我曾经听过一种说法,‘木鼓响,人头痒’,那时候我才知道,外人对我们木佤族误会的得有多深。你见过了鬼哭林的人头桩吧,其实那里面的人头只有两种来历:第一,族人死去后自愿的祭祀,第二,与外人之间冲突中的战利品。”

“战利品?”李朝阳不解“可是我记得前几天,您还说过要拿我的人头去祭祀木鼓神呢?”

“咳……那不过是我和卓雅在考验你了……我刚不是说过吗?”族长顿了顿道,“我们的祖先——木佤的腰间总是挂满了敌人的首级。我们木佤族每一次与外族战斗后,都要把对方的首级割下来祭祀木鼓神。战士们没杀掉一个敌人,都会将敌人的头颅割下来系在腰间,腰间人头最多的人会得到族长的嘉奖,也会被族人尊为木佤第一勇士,甚至还会得到木佤族最漂亮的姑娘的芳心。所以木佤儿郎个儿顶个儿的英勇无比。”

李朝阳想起来,卓雅曾经对他提起,族里的传统是凭借着猎头的多少作为评价男儿的基础。可是,割下首级当做战利品?李朝阳心说这还不够野蛮不够残忍呐,这叫误会么?可是李朝阳转眼又一想,古时候即便是汉人的地方,不也经常会出现坑杀俘虏什么的么,战国时期秦赵长平之战,秦国将军白起一时兴起就坑杀了四十万赵人,与之相比,木佤人应该算仁慈得不得了吧。“那现在还会有这种部族之间的战争吗?”李朝阳问道。

“自从我当上族长那一年的血战之后,就再也没有过大规模的冲突了。三十多年的太平日子,每个部落都很珍惜的,没有人生来就是嗜血成性,更没人会认定只有战争才是生存之道。这些年,只有过零星的小冲突而已,成不了气候。”族长闭上了眼睛,似乎当年的血战仍旧在他的脑海中恍如昨日。

李朝阳心说这就好这就好,莫名其妙地娶了个媳妇还说得过去,总不是件吃亏的事儿吧;可是若是不明不白地在这蛮荒之地送了小命儿,那可真是血本无归了。李朝阳直到此时才仔细打量了这位已然成为自己“老丈人”的族长,这是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两鬓的头发都已经斑白,那张黝黑的脸上不仅布满了皱纹,还有好横竖好几道深深的伤痕,那是饱经沧桑和历经磨难的见证。李朝阳忽然有种冲动,他很想知道族长大人在当年的血战中,腰间最多曾经挂着几颗人头——虽然那是一种血淋淋的残酷记忆,但李朝阳仍旧忍不住问了出来。

族长淡淡说道:“最多的一次,十一颗吧,记不太清了。”李朝阳倒吸一口凉气,十一颗,都可以组成一支足球队了。

突然之间,李朝阳对这位木佤族长、对这个神秘的木佤寨子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也许,在这里多住上一段日子,并不是想象中的痛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