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学利
每当夜幕降临,她爱临窗而坐,窗外那巨大的墨黑的身影就如烙在她心田上的苍劲的墨迹。然而黑夜的博大与深邃又时常在静夜侵袭她的灵魂,她知道:“窗外有座山。”她的静坐时常会将她带到不尽的回忆幻想中,回忆琐事的细节,幻想未来那尽可能完美的场景。每一次,她都告诉自己,窗外有座山,她要亲自去攀登。
其实,当初生的太阳将公寓的背影投射到那座山上时,她会清楚地看到那山的模样,她也很明白,那山实在太平常了,那种平常在很多人眼里已经近乎于麻木。没有参天古树,没有楼阁轩谢,甚至连美丽烂漫的山花都不曾出现过。而她又不是一个目光狭隘的女孩,她去过漫山红叶的香山,凭吊过黄山上临崖的送客松,也在湘西那美好的童年中体味过“苔痕上阶绿”的幽深。于是,当她在凝重中打量那座山时,那山渺小得可以一步登临,那山平淡得可以一眼尽收。
大学静静的生活,就在她的平淡中一天天过去了。除了学习和空想,她实在不知道究竟还有什么可以将她和眼前这所大学联系在一起。她,在这所万人大学里实在太渺小,仿佛那山和五岳三山;她,在这所美丽的大学中又实在太重要,仿佛那山和她平静的心境。那山是她思想上永远的寄托,而她又永远承载着那山心头的分量。
她总是爱将美好的回忆留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回味。回忆高中时所有可能让她快乐的,忧虑的……
那时的生活是有目标的,每个人都在为高考下最后的赌注,不论你情愿与否。而她又是一个心境太高的女孩,她知道自己不是最出色的,但也决不是平庸的。于是,高中三年是枯燥无味的。从高一开学的第一天起,学习就成了老师和家长给她设定的唯一生活方式。那三年,她不知什么是周末,不知道什么是假期;不知道什么是甲A,不知道什么是时尚;更不知道是周星驰、王菲。可是,一个人倘若天生就生活在乏味的世界中,那种乏味也就自然会生出满足。偏偏她是一个会品味生活的女孩,于是,每天完成了学习任务,她都会在月光下饱读各种书籍。从《红楼梦》到《简爱》,从余秋雨到海明威。她生活在一个书的世界里,父亲在不经意中把自己的爱好留给了女儿,也在不经意中把那价值不菲的书橱留在了她苦涩的小屋里。
那三年,她不知道自己离爱情究竟有多远,在那苦涩的生活中,班里有多少男孩女孩误摘了青苹果。当然,她也不曾想过她会和谁共走一段不太寂寞的路。那三年,她写了厚厚的几本随感,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爱情。她用稚笔品味《文化苦旅》,解读宝钗、黛玉,也用稚笔写着对学习的憎恶,对未来的迷惘。那随感就如同眼前的那座山,平淡如烟。直到有一天,她把小小的希望投进邮筒,才知道,自己那笔财富早已成了她年轻的资本。而那时她才陡然明白,自己的生活也可以增色。她把自己的一篇爱情小说转交给一位文学朋友,那篇小说也发表了。而此时高三已在不经意中悄然来临。
其实,她也没有幻想过高三生活会是多么的波澜跌宕,她只是希望自己的生活能够平平坦坦,希望自己能够坦然地面对各种各样的模拟考试。那时,她已经不再写随感,不再读小说,除了上课就是每天没完没了地执行学习计划。那时她的小屋成了她学习的斗室,书架上最明显的地方也被各种学习资料挤得满满当当。
因为她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吧,时常会有人写信来交笔友,或者一些无聊的机构发来邀请函。那天早上,她像往常一样拆看一封邀请函,后面的男孩笑着问:“你的信那么多,你有时间回信吗?”她也笑笑:“当然不回。”男孩感到很诧异,眼前这个女孩居然不给别人回信。直到有一天,他明白她不回信的理由,才说:“你真行,发表了那么多文章!”她只是很平静地说:“我倒是希望成绩像你一样好,而情愿作文不及格。”这个回答令男孩更加吃惊。
从那天开始,她才明白她的生活中本来早已存在了这样一个人,或者说早在初三时她就已经认识了他,只是他不认识她而已。可是高三的生活却让她变得如此麻木,甚至于已经同学三年了,班里还有几个男生她叫不上名字。从那天开始她的生活从此多了一个他,也多了许多学习以外的话题。他们谈论军事,谈论大学,谈论未来,也谈论高中生活的无奈。一次,他问她,高中的课程她最讨厌什么。她不假思索地说:“数学。”他竟很赞同:“我也最讨厌数学,但没办法。”从那以后,她更加佩服他。佩服他能把不感兴趣的学科学得如此出色。
那时,女孩总是抓紧一切时间做想要做的事,包括睡觉。于是她总是爱在快上课的时候才赶往学校。一次她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脚步匆匆。后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快点,要上课了。”紧接着她看见他骑着自行车从她身后赶上来。“我会比你先到的,不信,比比看。”于是男孩开始加快速度,她也开始跑起来。就在她坐下的瞬间,他拎着书包跑进教室。她冲着他狡猾地笑了。从此,她和他时常比赛,看谁先到教室。她也不再午睡到很晚,她从未想过一个人会改变她的生活方式。
偶尔没课,他们会谈到理想。他说:“你可能想当作家。”她笑了,“不,我对作家不感兴趣。你呢?”他没怎么想,就说:“和你的父亲一样,和你那篇小说的男主角一样。”
女孩惊呆了,她崇拜父亲,梦想和父亲一样,甚至想过要为这个职业放弃一切。然而,她又明白,直到今天她都明白,她离那个梦本身就很遥远,就仿佛窗外那座山,它终究是在窗外。
于是,她很平静地说:“我和你的理想一样,只是女孩和这个职业缘分太小,我只能想一想。”
高考一天天来了,她已经很少有机会去想那心目中的大学,她只想稳稳地考上一所普通的大学,她能面对现实。高考在炎热的七月结束了,她的泪水也在那样一个黑色的季节漫过了心灵。因为现实告诉她,她离那个理想已经有了无限遥远的距离。她把自己留在了小屋里,又一次开始了她的书籍旅行。她又在平静中找到了过去。她报考了现在这所大学,她知道,这所大学适合她平静的生活,她想这才是她一生的开始。
忽然有一天,她想起要到学校看看,看看她常走的小路,常去的花园。她在午后去了,那天风和日丽,太阳并不很毒,似乎有点傍晚的气息。校园在她眼里依然如故,只是一切都成了过去。忽然从远处传来一个声音,她回头,楼上一个男孩在叫着她的名字,那是一个和她很要好的朋友。他跑了下来,擦着汗向楼上喊:“你下来吧,她在这呢!”于是过了一会,她看见他跑了下来,“可以赏光吗?明天晚上我请客。”她木讷了。“我的通知书到了!”她眼睛一亮:“祝贺你,什么学校?”
“你的理想,也是我的理想。”
那一刻,她感到眼前这个人竟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亲近。“你的理想,也是我的理想。”她在心里默念着,她忽然间发现这个实现了理想的人和自己已经不再是故日的好友,她和他仿佛隔了一个世纪。
那次晚宴,同学朋友去了很多,女孩在没结束的时候就托辞离开了。因为在众多人中,她已经成了离他最远的一个。
初秋时节,她来到了这所大学,开始了她平静的生活。偶尔,他也会打个电话,写封信,朋友,她很少,而他或许就是她的生活,可他离她那么远。每每回家,在长江的渡轮上,她都会想起,在长江的那一头有一个实现了她的理想的人。
寒假里,她在朋友家里见到了男孩,和她想象的差不多。那个寒假是漫长的,他们的相见却是短暂的。他也谈起了高中时的快乐时光,谈到高考时知道和她一个考场时的喜悦。
女孩都很平静,因为一切离她都太远了。偶尔,他们也打电话相约一起出去玩,但多半会在不经意中遇到一大堆同学。直到有一天,他打电话给她,说:“我要回学校了,明天下午走。”而她的车票却是明天上午的。她明白,漫长的寒假结束了,她又不得不回到校园唯我的生活中。
如今,她依着窗子,目光留在窗外的夜色中,她望着窗外的那座山,朦朦胧胧的。她不停地对自己说:“我要亲自去攀登,不管我会得到什么。”因为她知道,那里有她的理想,也有她为理想勾勒的生活,尽管那里很平常。女孩这样想着,不觉已是夜深人静时,她从记忆中走出,却平静地说:“窗外有座山。”当然,那句话只在心里,如泉水般流过。那是她的一座山。第77章“水泥”
陈玉军
那年我刚结婚,单位没分房子,只好在农村租房住,就认识了“水泥”。
“水泥”来自陕西铜川乡下,当属城里人眼中的“民工”,但人却长得瘦瘦高高、白白净净,不像能干体力活的。“水泥”其实不是他的名字,他来西安做“水泥”生意,有人要买“水泥”,房东就在楼下喊“水泥——”,于是满院人都叫他“水泥”。
我租的房子在二楼。二楼拐角处有间厨房,厨房里有一套间,十一二平米的样子,光线很暗,不通风,被房东用作库房。房东家前门靠大路,门口盖有一间低矮的小房子,一直空着。“水泥”来西安卖“水泥”,在村里找了一圈,看中了房东门口那间小房子:靠近马路,地理位置优越,正好可以做水泥“商店”之用。房东家没空住房出租,“水泥”就提出租住厨房里的那间库房。于是“水泥”就成了我的邻居。
“水泥”刚来时,生意不怎么好,一天难得卖出几袋水泥,一个人呆在像关禁闭似的小黑房子里,自然闷得慌。院子里租房住的全是城里人,对他这个乡下人不怎么搭理,“水泥”就觉得很寂寞。不久,“水泥”注意到我有下棋的爱好,就提出与我下几盘。战了几个回合,我们各有输赢。感到与“水泥”“棋逢对手”,已经好长时间不怎么下棋的我,竟开始与“水泥”经常地下起棋来。每每下班,与“水泥”杀上几盘,工作中的忧愁烦恼便烟消云散。二楼另一家两口子结婚时间不长,但关系似乎不怎么和谐,经常打冷战,一打起冷战来,有时能一个月谁也不理谁。但两口子有一个共同爱好:打麻将。“水泥”就约他们一起打,自此,两口子打冷战的时候少了,与“水泥”打麻将的时候多了。不长时间,“水泥”不只与我们二楼两家人,而且与全院的城里人关系一下子密切起来。
“水泥”成了大家受欢迎的一个人。
与“水泥”接触时间一长,我就感到奇怪:不论什么时候,“水泥”总是将右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有一次“水泥”打麻将,我在旁边看,注意到他即使洗牌摞牌,也只用左手。令人惊奇的是,尽管只用左手,他摞牌的速度一点也不比双手并用的人慢。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了其中的秘密。那天“水泥”生炉子,烟熏火燎中,“水泥”的右手从裤子口袋露了出来。我一看,吃了一惊:“水泥”的右手五个手指从手掌心齐齐地没了。这么长时间,我才得知“水泥”原来是个残疾人!
以后与“水泥”见面,我便有意不去看他的右手,当然更不会问他个中缘由,免得令他尴尬。但终于还是知道了底细,是“水泥”一位非常要好的乡下朋友告诉我的。原来,“水泥”村里有个印刷厂,印刷厂里有个机械裁纸刀,电闸一推,像铡刀般的裁纸刀就会有节奏地上下移动。“水泥”在村里是个逞强好胜之人。有一次,为了在众人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胆量与反应速度,“水泥”就向几个朋友叫板,问谁敢将手放到开动着的裁纸刀下。几个胆大的朋友在刀向上移动的时候迅速将手放进去又抽出来。轮到“水泥”时,“水泥”竟在刀向下飞动的时候勇敢地将手伸了进去,在众人惊讶得还没喊出声的时候,只听“喀嚓”一声,“水泥”一向灵巧麻利的右手五指便在锋利的刀刃底下一下子没了。
右手成了“水泥”不分场合、不加抑制的逞强好胜欲的牺牲品,也成了村里人的一个笑柄。自此,“水泥”背井离乡,长年在城里谋生,一年难得回上几次家。
凭着某种直觉,我感到自己把“水泥”看简单了。
与我一样,房东儿子也喜欢下棋。我与房东儿子下棋总是输多赢少。每次下完棋,房东儿子兴奋得忘乎所以,我则垂头丧气。自感不是对手,渐渐就不愿再与房东儿子下了。有一次,“水泥”提出与房东儿子下几盘。房东儿子满脸不屑地与“水泥”杀起来。结果第一盘房东儿子输了。房东儿子不服气,又杀一盘,和了。再杀一盘,还是和了。最后双方好和好散。此后,“水泥”与房东儿子下棋多了起来,两人的关系也密切起来。房东儿子还热心地为“水泥”介绍了不少生意,“水泥”的生意日渐好起来,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与“水泥”下棋时,最后一盘赢的几乎总是他。
多年以后的某天夜里,翻阅一本古书,读到“哲士多匿采以韬光,至人常逊美而公善”一句时,竟想起了“水泥”,于是就想:“水泥”的那份生存智慧是得之于那次“失手”吗?每个人都有超出一般人的地方,能驾驭好它才算得上智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