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活就是一个小品:梁实秋快乐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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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纵写香笺(8)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他无用武之地。凭他的嗅觉,他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他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他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问外出应酬,先把他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他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他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他依然蜷卧原处。他的那床被毯颇适合他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的问:"几岁了?"菁清说:"三岁多。"店员说:"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菁清说:"是猫。"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是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他问:"是白猫王子吧?"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小太妹"。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的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小太妹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嶙,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我们给抱上来吧?"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雪,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的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踏雪寻梅",还满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阿兰·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的对我说:"楼下出事了!"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压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的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梗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的说:"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

"猫在哪里?""在我的浴室里。"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我想不出。她说:"就叫黑猫公主吧。"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

猫话

《诗·大雅·韩奕》:"孔乐韩土,川泽訏訏,鲂鳛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钱希白《南部新书》:"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说来好像是奇谭,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猫王"。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的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锉。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涵意。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捕风捉影"。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窜的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的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彭乘《续墨客挥犀》:"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竞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骇,走去。"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佳酿能使猫言",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二、二、八六),想是夸张其辞。猫不能言,犹之乎"猫有九条命"一样的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麈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的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的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唏哩哗啦的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希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内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诗曰:

一只爱猫之死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上有中国彩笔绘染盛开着的蓝花;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在缸边若有所思的斜靠,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圆脸庞,雪白的胡须,丝绒般的足掌,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的注视;水波之间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的看到: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她几度有动于衷,她想去抓却抓不到。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的弓着腰,再度的抓去,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咪咪的向各路水神呼唤,迅速的前来搭救。海豚不来,海神不管,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