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小园月夜:最优美的校园美文(时文选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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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我的初恋

文/胥春云

听好些朋友讲自己的初恋,说初恋的酸甜苦辣,初恋的美丽,初恋的莫名其妙,我却又记起那段似恋非恋的情缘来。

那时我十八岁,在省城上中专。我是一个农村孩子,母亲的叮嘱和贫困的家庭很难使我知道恋爱,但宿舍里除了我,几乎每人都有个“他”。每天晚上的“卧谈会”都少不了这些青春故事,让我心动而又令人神往。但我性格内向,加之容貌和衣着总不让自己满意,一身的自卑让我对男生敬而远之。虽然我对本班的好几个男生外表都极为欣赏,但独自一人的时候,我也极力控制自己飞扬的思绪,把一切都深深埋在心底,让自己回到书海中去,做个地地道道的书虫。

那个周末,仅一面之交的老乡来宿舍玩,舍友们都“花前月下”去了,只有我还在孤灯伴读。他是一个貌不出众的男孩,在宿舍里不厌其烦地给我讲他的故事,让我听了一头水雾,为了不扫他的兴,我面带微笑,当了他一晚上的“忠实听众”,临别他相邀:下个周末一起去看电影!我心中一动,那眼神有些不对劲。晚上“卧谈会”讨论结果,那些自封的“老前辈”说我幼稚得可怕,说人家对我早就一往情深了。我大惑不解:我与他只不过是“两面”之交,何以“一往情深”?这不是比“深圳速度”还快,岂不成“闪电行动”?

第二个周末老乡来访,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和他“不期而遇”,我和老乡一路胡吹,早把“一往情深”忘了。阴差阳错,我和他坐在一块了,他问我对他印象如何?那天正上映黎明主演的片子,我的心早上银幕了,一句“挺好”便打发过去了。以后他频频光临我的宿舍,大吹特吹的同时便说我秀气、朴素,有种超然的自然美,那目光常让我的心狂跳不止。晚上我便把床板翻得大半夜都在呻吟,“老前辈”说我恋爱了,还集体讨论说他最痴情,说他的眼神,说他……把他说成前所未有的“痴心郎”,说我是十足的冷血动物。我申辩说我没感觉,她们便说感情是培养起来的,说我到这个年代了还遵循“横眉冷对须眉,俯首独守空阖”的古训,再说过了这个村可没那个店!然后列

举某某出色的男孩一个月换几个女朋友,硬把我说得服服贴贴。

以后的那段日子,正值我最艰苦的时候。听到家里的坏消息加之身体虚弱,我病倒了。他便无微不至地体贴着我,待我恢复时,我俩已俨如恋人了。虽然我并不欣赏他,对他只是一种感激。或许他只是想填满暂时的空虚,毕业后他会把我渐渐忘却,那段日子就平平淡淡地过来了。

不久,他毕业了。他走了,我又投入到繁忙的学习中,只是在收到他的信时,才会记起他,以及那段伴我走过的日子。随着岁月的流失,他的信越来越频繁,他说事业上他是个失败者,在感情上不能再失去我,我已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我哑然,想不到他会陷得如此深,内心那股软弱的神经又被拨动了。捧着他的信,我流泪了,等信的日子因此漫长起来,然后对着日记涂抹,整天魂不守舍,“老前辈”们说我“真的恋爱”了。

一年后,我也毕业跨出校门,被分到离他单位几十公里的一个小镇工作。星期天他常来看我,在繁忙的工作中,电话铃声是我最敏感的声音。但我越来越觉得他离我越来越远,他虽然那么爱我,怕失去我,但我无法与他沟通。我喜欢文学,喜欢书,他却从不爱看书,他希望我织毛衣陪他,可我连最基本的上、下针都不会,在一起,我们几乎没了话题。

那次,我负责的工作出了问题,没来得及和他打招呼就下乡,一个星期后回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同事们说他来找过我,并且每天都有我的电话。我迫不及待地拨了他的号码,他没来接,几次都是失望,他是在怪我没给他打个招呼,但他连个解释机会都不给,在未来漫漫征途上,他是我的唯一么?拖着疲惫的身体,我在床上躺了一整天,思索着一切,开始怀疑这份苍白的感情。从相识到现在,我们有几份相知、相恋?这份感情是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击,怎么能系住一个长长的人生?怎能承受住人生的风风雨雨?我翻身下床,给他写了一封长信,为这段情缘画上一个句号。

转眼,我走入社会快五年了,在茫茫人海中,几经寻觅,还是未寻到一个知己,但我从不后悔当初的选择。

听好些朋友讲自己的初恋,说初恋的酸甜苦辣,初恋的美丽,初恋的莫名其妙,我却又记起那段似恋非恋的情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