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经典的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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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谁为我停留(2)

他有点唏嘘:“你都长这么大了,那时你还没有我肩膀高。”

是,但今天的我已到他的耳际。我想到他曾经牵我的手游闹市的那些日子,忍不住扑上去,拥住他:“家平,我好想好想你,我要你再陪我逛街。”

家平被我吓一跳:“小茜,别这样,我陪你去就是了。”他神色尴尬。

我有点失望,放开他,走到窗前,无话找话说:“你的朋友回来没有?那间咖啡厅好旧,招牌都褪色了。”

家平幽幽地说:“也许他永远都不会回来了,这间咖啡厅下个月也会结束营业了……”

我觉得他言犹未尽,问他:“结束营业?那又怎么样?”

他答:“会改建或装修成一间的士高。”

答得很完整,但我直觉他原来想说的并不是这句话。

家平与我上街,我俩很引人注目。他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衣着打扮无懈可击。而我在他身旁,一身连卡佛的花季少女。

这条街的人依旧那么多,但家平始终没有牵我的手。

回到家我马上照镜子。乌黑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白皙的皮肤,丰满红润的嘴唇,还有发育得很好的身材,一切都比十二岁的我好十倍,我想不出家平不喜欢我的理由。

但家平始终待我淡淡的,客气,有距离感。

我已非当年十二岁,我开始懂得耍手腕。我约了家平最要好的同事小扬出来饮茶,问了他好些家平喜欢的东西,像灰色,黑咖啡,贴耳短发的女孩子,桑菲尔的“寂寞的牧羊人”。

我约家平在玫瑰咖啡厅见面,我剪了贴耳短发,穿珠灰露肩长裙,脖子上系一条浅紫的缎带,我叫了纯黑咖啡。

现在的咖啡厅不流行演奏钢琴,而是流行小提琴。我请穿燕尾服的小提琴手过来,给了小费,请他在八点钟的时候拉奏“寂寞的牧羊人”。

一切都准备好,我要一击即中。

八点整,家平准时出现在咖啡厅门口。我站起来等他。恰好有风吹过,我的裙子飘扬起来,“寂寞的牧羊人”也在此刻响起,飘荡在整个大堂中。周围突然静了下来,除了乐声,每个人都静了下来,似乎都在留意我们的相会。

他一眼看到我,整个怔住,神情竟有点痴迷。

我也痴迷,突然开口:“家平,我爱你。”

四周一静,突然有人鼓掌。

我刚才情不自禁,现在一下子明白过来,脸立刻涨红,但有人为我的爱情鼓掌,我高兴。

家平被掌声惊醒,冲过来,拉着我坐下,他的脸也红了,有点嗔怒:“你有什么问题?”

“是的,我有问题,因为我爱上你了,”我痴痴地说,“从十二岁那年起。”

“天!你开什么玩笑?”家平以手覆额,“你才十七岁。”

“可是我已经拿了身份证。”

“你把好端端的长发剪掉,还穿这样子的衣服……”

“我以为你喜欢我以为你喜欢。”我赌气,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没想过他会这样。

家平心软,叹口气,转移话题:“这次你回来多久?”

我答:“我念完书了,不想再一个人回去看雪。”

“你应该继续念下去,读大学,读学位。”

“家平,你要我念书我便念。”

“你应该有自己的决定。”

“可是我想跟你在一起。”

“不要发傻。”

这是他当年哄我的语调,我生气:“家平,不要把我当成小孩子,我想嫁给你。”

家平震惊:“你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

我突然害怕:“家平,你是不是不爱我?”

家平不回答,拿起我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他的手有点抖,喝罢一震:“是黑咖啡?”

我追问:“家平,你是不是不爱我?请你,请你告诉我。”声音里带着哭意。

那小提琴手还在奏着那曲“寂寞的牧羊人”,这曲子怎么那么冗长,那么沉闷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家平突然站起来,一言不发往外走。

我也站起来,想追上去,但移不动脚步,我的裙角绊住了凳子,我追不上他了。我扑倒在桌面,咖啡全打翻在我的新裙子上,我凄厉地叫:“家平,可是我爱你。”

这次没有掌声,全世界的人都目睹我是这场爱情的失败者。

我泣不成声。

有人扶我起来,竟是家平去而复返,我乍惊还喜。

他拖住我,勇敢往外走。我恍惚如梦,是四年前的手吗?

他开车送我回家,温柔地对我说:“我要回去想一想,你乖乖在家等我电话。”

他肯想一想,我已经有机会。

但三天过去,他仍然没有电话给我。

我开始不安,但又不想他把我看作死缠烂打的女人,而且他从不对我失约,我只有等待。

等了一星期,我的耐性用光。打电话给他,只有答录机的声音:“机主外出,请在信号之后留下你的口讯。毕……”我打他的手机,还是答录机:“对不起,你所拨的号码暂未能接通……”

我有不祥的预感,跑去酒楼找他,伙计告诉我:“宋经理已经辞职。”我不相信自己的双耳。

我冲去休息室,没有人,我找遍整间酒楼,没有他的身影。我见人就问,每个人的回答都一样“宋经理已经辞职”。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家平也许还在家中,只不过不听电话,我的心只剩下最后一线希望。

我问了地址,马上找去。居然是老城区的一间旧洋房,二楼有个阳台,种着万年青与富贵竹。是这里了。我敲门,又扬声大叫:“宋家平,我知道你还没有走。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

对面窗户推开,一个老女人探头出来骂我:“找谁?大清早在这里鬼嚷。这条街又不是给你一个人买下来的。”

我沉住气:“我找宋家平,请问他是住在这里?”

老女人没好气:“搬了,搬了,前天就搬了。”

我不相信:“你说他搬了?他搬去哪里?”

老女人用鄙夷的眼光看着我:“三天两头就有你这样的十七八的女孩子找上来,一点矜持也没有,死缠烂打,通街嚷,没家教,换了我也得搬,他没有告诉你搬去哪里?啧啧啧……”

她啧得我哭了出来,是,他不辞而别,待我与那些追求他追到送上门的女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同。

留在那个地方真自卑。逃回休息室,颓然坐下,难以相信一个人竟可以消失得如此彻底。

我痴痴地从早晨坐到黄昏,想不出还可以做什么,有人推门想进来休息,见到我,“对不起”,又转身出去,又留下我一个。

我忽然想到什么,冲到窗前,那间咖啡厅果然已经结束营业,几个装修工人正在涂墙料,是鲜艳的黄色,家平说:“这间咖啡厅将改成的士高。”

我终于明白他真正想说的下半句话是——“那时我也会消失。”

我又去找小扬,小扬见到我憔悴的样子很吃惊:“想不到你真的爱上他了。”

他的话另有玄机。我问他什么意思。

小扬道:“宋家平一直在等他的女朋友,你居然不知道?全部同事都知道。”

我又不是他的同事。我一直只是以为他不爱我。老天,我受不住这样意外的打击。

我的伤口痛得麻木,听见自己在问:“他的女朋友是否在咖啡厅弹钢琴?”

小扬一拍大腿:“你不是知道了吗。我原想家平不是这样的人。”

我凄然说:“他只是说那是他的朋友。”

小扬叹息:“真是执迷不悟,所有的男女分手之后都会说对方是朋友。也难怪,你太小,还不明白,不会有一个男人会为另一个男人等足五年。”

是,我太小,我不明白,但我已经懂得爱上他。

小扬还在说:“我告诉你他喜欢女孩子穿灰色裙子剪短发听桑菲尔,那是他女朋友的习惯呀……刚来那时,他每天讲他的女朋友讲几百次,女孩子们都笑他扮情圣,后来才不说的。”

够了。全世界都知道他爱他的女朋友,只有我以为他爱我。

我忍无可忍。

但是,他曾那么温柔地待我,我以为我是在认识他那短短时间内迅速长成个小女子的。他对我,难道没有一点点特别的感情吗?

但一切都太迟了。

我居然笨到模仿他旧女友的习惯去讨好他,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了。可怜的家平!可怜的我!

我跌跌撞撞回到家,意外地接到家平的电话,他说:“对不起。”

我早已知道这个结局,但我不要这个结局。

我哭了起来,问他在哪里。

他沉默了许久,说:“一个叫‘风帆’的地方,很远,你永远找不到的。”

对我,他始终没有隐瞒,与对其他人始终有点不同。

我忍不住:“家平,不要离开我。”

他叹息:“对不起,我们相识太迟。”

我叫:“家平,可是我爱上你了。”仍然是这一句,已经声嘶力竭,但他已经听不到,他收了线。

我抱着话筒,呆了许久,电话里忙音,如我的思绪。

他说我们相识太迟,可是我认识他那年只有十二岁,早已对其他男子没有兴趣。

我开始学车,考牌,驾一辆小小的日本车子大街小巷地兜,好想找到那个叫“风帆”的地方。

疯了一年,我心灰意冷,任由父母安排,送我去美国读书。

我心神恍惚,成绩中下,闲时爱一个人开车兜风。

一日见到一间很有特色的小店,卖艺术品,树雕木刻,印地安人的手制品,还有玻璃制成的破碎的心。老板是个年轻人,华人。我挑了几样,要他帮我包好。他把礼品放进一个印满小帆船的纸盒。

我问他:“这种礼盒有特殊意义吗?”

他答:“这是敝店的牌子——风帆。”

我呆住了,问他可认识中国人宋家平。

“杰平?”他的中文十分之糟。

我把家平形容给他听。

他思索着,我按住一颗快要跳出胸腔的心。

他终于回答我:“有”,但马上加上一句,“但半年前他已经离开了。”

“离开?为什么?”我提高声音。

他很奇怪地望了我一眼:“我也不知道,不打一声招呼就走,不像他平时的为人。”

但我却知道这是他的作风。我的心沉了下去:“他还会不会回来?”

老板耸耸肩:“谁知道,但他还有半个月的薪水未支,我猜他会回来。”

我也猜他会回来,这间小店是惟一的线索,他亲口告诉我名字,也许希望我们会有缘再聚。

我情愿相信他会回来。

小店对面有家酒店,二楼一排落地玻璃窗。我跑上去,找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可以看见那小店的门口。

我扬一扬手:“柠檬茶。”

我每天中午到那间酒店坐固定的位子叫一杯柠檬茶。

我总会想起从前的那些日子,风度过人的家平点一支烟,靠在休息室的窗前,惆怅地望着对街的咖啡厅。

现在换了是我。

家平也许是去寻找他那饮黑咖啡的旧女友,而我只懂坐在这里喝一杯柠檬茶。

我希望有一天会出现一个奇迹,他出现在那小店,支他的薪水或继续干下去,我在这里呼唤他,他停住脚步,对我展开那炫目的笑容。

但大街上人来人往,没有一个人是他,没有人为我停留。

一天一个十岁的小男孩占了我的位置,并对我产生兴趣。我坐下来跟他聊天,告诉他凡尔纳是最伟大的科幻小说家,中国最伟大的一部小说是《红楼梦》,它最好的版本叫《石头记》。

十岁的美国小男孩瞪着一对漂亮的蓝眼睛似懂非懂,但我不介意,因为我是那么的寂寞,末了还介绍他饮柠檬茶。

只有这杯柠檬茶是我的。

我也学会对每个人客气地笑,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挥洒自如,因为我对他们全不在意。

我学会抽烟,点烟用沧桑的手势。不上瘾,只闲时点一支,淡淡看青烟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