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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商场产权制度改革(3)

(3)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利润在上缴国家税金后完全由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挂钩。职工收益分配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也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投资积极性。

(4)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由于职工是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资产收益的享有者,其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挂钩,这就决定了职工参加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而建立在民主基础上产生的领导班子,不仅可以使政令得到顺利贯彻,而且也使领导班子与群众关系更融洽。

(5)由于企业积累可以记入各股东名下,转化为股金,从而有利于克服企业短期行为。

可见,将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和筹集资金,有利于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企业发展后劲,甚至还为某些企业变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准备条件。

在股份合作制实施过程中应解决如下实际问题。

(1)对于现有企业来说,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应当尊重企业职工的意愿。应让职工意识到,实行股份合作制并不单纯为了向职工集资,而是为了实行一种便于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经营体制。当然,职工参股既可获得股息,也存在一定风险,因而也有利于增加职工的风险意识。在职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现有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这样就有了群众基础,企业的产权改革也就有了顺利进行的保证。

(2)实行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的商业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对现有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的产权改革,其实质就是将国有或集体企业的资产出售给企业现有的全体职工。因而需要对原有资产进行合理评估。只有评估合理,才能做到既不让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又不让职工吃亏。

(3)妥善处置国有资产。对于国有商业企业来说,流动资金的抽回可参照银行利率有偿借给股份合作企业,限期收回;而固定资产可以出售给职工,职工购买可以一次性付款,也可分期付款,甚至可采取融资租赁方法。

(4)解决好原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的支付问题。按道理讲,这笔费用应由国家承担,途经是从国有资产出售收入中支付。

(5)股份合作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职工愿意接受“国有民营”形式的原因之一是可以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其核心是可以享受国家的养老保险。因而这个问题的解决使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问题不会成为实行股份合作制的障碍。

(6)明确小型国有商业企业产权主体。国有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企业行为,而是所有者行为。目前小型国有商业企业产权主体缺位,从而使股份合作制改革缺乏必要的前提。解决的办法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给企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由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代表所有者处理资产的收回或转让事宜。

(7)尽早出台全国统一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规定。虽然许多地方和部门先后制定了多种试行办法,但其差异较大,这必然影响股份合作制的规范化。股份合作制既然是一种企业制度,应有其基本特征和运行规则,理应有统一的法规加以规范。

当然,股份合作制也有它的局限性。与股份制企业相比,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一定的封闭性。主要表现为股权和劳动力流动受到一定的限制,影响对社会资金的筹集和劳动力的优化组合,从而制约了企业快速扩大规模。

3股份制

即大中型商店和批发企业实行股份制,主要方式有个人参股、法人持股和国家控股。

股份制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股份制将产权分为终极所有权和法人所有权,是确定企业所有制性质和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经营者的条件。股东掌握企业财产的终极所有权,而企业则拥有财产的法人所有权。终极所有权是生产资料归属关系的法权形式,决定企业所有制性质。而法人所有权是生产资料所有权运行的制度形式,为经营权的保障,也是确定企业独立地位和独立利益的依据。这就使国有商业企业从根本上获得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主要条件。

(2)股份制的产权界定,有利于政企职责分开,促进企业行为合理化。实行股份制首先要将企业的国有资产折成股份,明确企业拥有资产的具体数额。从而国有资产应分享的利益和应承担的损失都有了确切的数量依据,企业的预算约束和国家预算对企业的约束因此由“软”变“硬”。国家持股使国家由万能的所有者变为持有股票的股东,国家行政管理权同资产管理权分离,国家再不能以政府兼所有者的身份干预企业行为,必须同其他股东一样,遵照资产所有者的权力和利益规则行事,政企职责得以真正分开。同时还要求国有产权与宏观经济管理权相分离。企业的国有资产由企业化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专门从事投资、收益和所有权转让事宜,从而割断了国家与企业之间财产的“脐带”关系。这样,一方面国家只对企业的财产负有有限责任,进行股权范围内的干预和约束;另一方面企业具有独立的财产和完整的经营决策权,对企业经营自负盈亏,成为真正的商品生产者和市场主体。

(3)股份制企业的产权是多元的。由国有国营变为股份制的企业,除国家这个投资主体外,还有职工集体、个人和社会法人。这种社会化的投资格局,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企业产权结构,既不会改变企业公有制的性质,又解决了企业单纯由国家投资所形成的可使用资金紧缺与大量社会闲置资金并存的矛盾。这种多元产权结构既可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又可把职工利益与企业长期发展结合起来,建立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4)股份制能够实现经济运行有序化,并具有强化国有产权的约束机制和功能。第一,股份制企业在其进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统一法规。如股份公司设立的原则、方式和条件,其权力机构与监督机构的制约关系以及股票上市的条件与程序等等,都要有明确的立法和规定。第二,国有财产转化为股权之后,由于采取双重产权运行方式,最终所有者可以通过在股市上买卖股票来约束企业的经营活动,也可以在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会作为所有者代表,监督和约束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从而大大强化国有产权的约束功能。

(5)股份制企业的股票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产权可以转让,投资者根据股票价格变动传递的信息调整自己的投资方向。从而有利于资金的流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由上面股份制特点看出,通过股份制改造可以明确财产关系,建立合理科学的产权制度,对于商业企业改革有着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有利于完善国有商业企业经营机制。企业经营机制,从理论上讲包括决策机制、动力机制、约束机制等。

①决策机制。第一,股份制企业由于拥有法人所有权而取得独立自主的经营权,从而可避免政府干预。第二,股份制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是完整的。股份制商业企业可以做出投资、利润和成本三个层次的各项决策,也可以随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变化而及时调整决策。第三,股份制企业的决策是分层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由于责权不同,可以分别做出不同决策,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总经理可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变化状况及时调整不合适的政策。

②动力机制。第一,股份制企业以独立的法人地位进入市场,其成败完全取决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法则。企业的生存发展希望和利益期待,彻底地由政府转向市场及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若经营不善既有损股东又有损职工。企业不能再依赖政府扶持,只能对国家所持的股份负责。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效益实行自己的用工制度和企业工资制,把企业的兴衰成败同职工的利益联在一起。第二,股份制董事会的存在,缓冲了经理与职工两个动力层次之间的矛盾。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根据经理的管理业绩和经营贡献给予相应的激励。以激发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这样,就可以从目前国有商业企业单纯的利益平均分配旋涡中解脱出来。经理人员和职工利益分别评价,分渠道实现,动力能有序地传导,从而避免两个动力层的对立或同化而使动力机制受损。第三,股份制企业职工入股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

③约束机制。第一,股份制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共同面临强大的市场风险约束,三者必须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下,才有各自利益的增进。为了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他们的目标和权益必须平衡,相互制约。企业行为只能通过董事会和持有股票的股东买卖股票和选举董事来校正和平衡。第二,在企业内部,董事会对经理的约束是一种有效的约束,它不是通过一项或几项事先规定的指标来评价经理业绩的,而是通过对企业运行、发展,赢利水平,甚至社会声誉的综合评价来决定经理的去留。这样就避免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的经营目标难以具体化和优化,而过于复杂的目标实际上又剥夺了经营者权力,使之处于两难境地。第三,股份制企业设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力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特别是监事会,具有对企业领导、企业行为和财务状况经常的监督、检查作用。

(2)有利于发挥国有商业企业的优势,开拓经营。几十年来,国有商业企业一直是我国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和流通职能的主要承担者,具有多方面的经营优势,尤其是几十年经营积累形成以商誉为主的巨大无形资产。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黄金地段”。从历史角度来看,大中型国有商业企业大部分都建立在城市中心区。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建得较早的国有商业企业所处的地段都成为本地区及本市的一二级商业区。如北京的王府井百货大楼,上海的第一百货商店等所处的地段都属于寸土寸金之地。这些企业有着经济学上的“区位优势”,从而产生巨额的级差地租。

②“黄金招牌”。一些国有商业企业经过几十年的经营和几代职工的辛勤劳动而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商誉,原来的店成了名店,其招牌和店名都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带来特殊的经济效益。在企业实行股份制时,应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折算成股份。国有商业企业的无形资产随着经营的连续和加强管理会不断增值,能对投资者产生巨大的吸引力,企业可凭此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企业可用商誉等无形资产去开拓经营,开设分店、分号,兼并其他企业,建立联营或连锁商店,组建企业集团等,扩大经营实力和经营规模,进一步发挥国有商业企业的群体优势。

(3)有利于增强国有商业企业的规模效益。我国国有商业企业要实现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需采用一定的具体形式和手段。股份制企业正是取代传统松散连接或行政纵向连接的重要方式。其优势在于:

①股份制能使生产者和经营者,工农业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在企业层次上相互参股,以稳固而明晰的方式结合起来,组成联营企业或企业集团,这种用股份制形式组成的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克服传统体制下产销脱节、效益低下的弊端,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信息反馈灵敏,商业促进生产,生产适应和满足消费的良性循环。

②多数商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商业企业以股份制形式组织起来,从整体上提高了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形成网络化、高效率的大流通,有利于克服过分分散化引起流通阻塞的现象。

③商业企业目前分工死板,经营范围狭窄,经营风险过于集中,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组建股份制商业企业,实行综合经营和多角经营,能够打破行业的局限性,分散风险,发挥整体优势,以实现现代企业经营的共同要求。再从国有批发商业初步改革的实践看,虽然克服了按行政区划构建批发网络的诸多弊端,但大量的批发企业都成了散兵游勇,各自为战,难以发挥国有批发企业的群体优势。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将国有批发企业按经济规律要求进行资产重组,其紧密层要有某种控股关系,以资产为纽带进行经营管理。

(4)有利于筹集大量资金。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商业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很少,批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更少。企业经营所需资金几乎全靠银行贷款,企业发展受到严重限制,无力同其他企业平等竞争。实行股份制后,企业可以向社会、职工广泛集资,为企业发展筹到雄厚资本。例如上海和天津11家股份制商业企业于1992年共筹集资金23亿元,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于1993年和1994年两次募集社会资金48亿元。

(5)有利于提高商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商业企业职工的劳动过程不同于工业生产过程中工艺流程那样环环紧扣,工厂工人劳动在一定程度上受机器运转的约束。商业企业职工的劳动无论批发或零售,都是以手工劳动为主的服务性劳动,服务质量、劳动成效的高低主要决定于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人对机器的劳动往往通过具体定额指标进行考核,而人对人的服务劳动则很难用具体指标加以控制。一些商业企业采用销售定额等办法来考核职工劳动,但对于解决服务质量低、服务态度差等老大难问题收效甚微。而引入股份制后,实行企业技能工资制,废弃“大锅饭”;实行企业全员合同制,打破“铁饭碗”;实行干部聘用制,搬掉“铁交椅”;吸收职工入股,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这都将有利于解决那些老大难问题。

(6)商业企业股份制改造成功案例。

1986年武汉市武汉商场试行股份制,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改变企业资产结构,实现政企分离,把企业变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同年12月25日,武汉商场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宣告成立。来自金融界、商业界、产业界的巨头们,当即认购公司股票600万元。1988年11月20日,由商业部、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大学等部门的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论证组来到武汉商场。经过审慎的分析和全面的考核,结论是:“武汉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结合中国国情,成效显着,为全国大中型公有制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