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
(5)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等制度,特别要注意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1.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为: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其他负责人
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本机构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应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
4.生产班组长
班组安全生产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班组长应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班组长要带头并保证本班组人员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班组长应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操作工人
操作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操作工人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七、安全用具管理工作内容
(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劳动保护是依据国家劳动法规,从技术上、组织上采取各种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各种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保护员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口罩、耳塞等,有些特殊工种还要用帆布工作服。
员工是劳动防护用品的直接使用者,管好、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保护的一项重要具体内容。所以生产管理人员应该在抓好生产管理的同时,也要做好劳动保护与安全方面的工作,要教育员工正确使用符合规定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根据员工从事的工种、作业条件和接触有毒物质的情况,按管理部门的规定,领取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要防止将劳动防护用品变相成为人人都有的福利待遇。
(2)供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要在生产中使用,以便实现它的效用,责任人应做好监督检查。
(3)为在有毒、有害、高温作业场所工作的员工提供保健食品。
(二)生产器具管理要求
由于各生产车间专业、特点不同,所采用的工器具也不同,所以管理的要求也不同,一般应做到以下几点。
(1)大型生产器具、专用器具、精密器具等,一般都集中管理,并要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分层次保管。应该由生产车间管理的工具,应由车间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或兼管,并有适当的存放地点。
(2)零散器具应该由个人负责进行保管,应放入个人的工具箱内,零散器具的管理要求摆放整齐、清洁,丢失和损坏要赔偿。
(3)所有工器具,不论个人保管还是集中保管,都要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4)做好工器具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以防变形、锈蚀或损坏。
(5)定期做好工器具的送检工作,以保证使用精度和安全性。
(三)安全器具特殊管理要求
安全器具虽属工器具的范畴,但它的质量水平(如机械强度、绝缘水平、温度特性等)直接关系到人身或设备的安全,因此,它的管理极其重要。所有的安全器具必须实行质量管理,对号入座,各生产车间要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一一对应。有的要交由专门部门进行保管,车间主任要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日常检查及使用培训工作。
八、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与原则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主第一,预防为主”是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这一方针要求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做到随时注意安全问题,做好预防预测和事故前的控制。有生产就有安全问题,就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也就是通常所讲的“生产必须安全,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不讲科学,不顾安全,不讲条件,盲目生产,拼设备,抢任务,不但要发生事故,而且还破坏了生产条件,造成大量的事故隐患,从而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影响生产发展和任务完成。因此,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要做到生产服从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安全第一的方针。
要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到实处,就是要以预防为主,把各项工作做在事故的前面,把预防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事事都有预防事故的措施,加强检查,消除隐患,做好预测分析,进行超前控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
1.生产要安全,以安全促进生产
生产要安全,是指应该尽可能地为工人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使其能在良好条件下顺利地进行生产;以安全促进生产,是指安全工作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生产活动进行,以此来促进生产发展。
2.以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在预防,即要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这就要求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或实施革新、挖潜、改造项目时,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特别在投产前验收时要把住关,决不能让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装置、工艺和设备投入运行。
(2)要注意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事故前的检查和调查,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对策,超前控制。
(3)要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岗位练兵训练,以不断提高员工的识别、判断、预测和处理事故的能力。还要完善各种监测手段,发挥各种监视、监测仪器的作用,掌握设备动态,做到心中有数,以及时主动地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生产管理与安全管理同步进行
要讲效益,同时也必须讲安全,在进行生产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工作。要做到生产和安全的“五同时”,也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领导是生产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在抓生产布置任务时,必须同时考虑到安全措施,在制订生产和检修计划时,必须有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的内容和项目。
(四)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所以必须要坚持专业管理与员工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坚持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坚持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职能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为安全生产负责。只有充分发动全体员工,依靠全体员工,做到安全生产,人人重视,个个自觉,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问,人人有职责,才能实现全面安全管理,才能互相监督,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九、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构成
(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系统的组织机构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因此应急救援行动中应预先明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相应任务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比较典型的事故应急管理系统的机构构成包括以下几部分。
1.应急救援中心
应急救援中心是应急管理系统的运作核心,它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必要时迅速召集各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高级代表到应急中心;实施场外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调度和增援,保证行动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2.应急救援专家组
应急救援专家组在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中起着重要的参谋作用。这种作用包括对城市潜在重大危险的评估、应急资源的配备、事态及发展趋势的预测、应急力量的重新调整和部署、个人防护、公众疏散、抢险、监测、洗消、现场恢复等行动提出决策性的建议。
3.医疗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通常由医院、急救中心和军队医院组成。其职责是主要负责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合理转送医院进行救治,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
4.消防与抢险组
消防与抢险组主要由公安消防队、专业抢险队、有关工程建筑公司组织的工程抢险队、军队防化兵和工程兵等组成。其职责是尽可能、尽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营救受害人员。
5.监测组
监测主要由环保监测站、卫生防疫站、军队防化侦察分队、气象部门等组成。主要负责迅速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范围及危害性质,监测空气、水、食、物、设备(施)的污染情况,以及气象监测等。
6.人员疏散组
人员疏散组主要由公安、民政部门和街道居民组织抽调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学校中的骨干力量参加,或请求军队支援。其职责是主要负责根据现场指挥部发布的警报和防护措施,指导部分高层住宅居民实施隐蔽;引导必须撤离的居民有秩序地撤至安全区或安置区,组织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工作;引导受污染的人员前往洗消去污点;维护安全区或安置区内的秩序和治安。
7.警戒与治安组
警戒与治安组一般由公安部门、武警、军队、联防等组成。其职责是主要负责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和使车辆顺利地通过通道,及时疏散交通阻塞;对重要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8.清洗去污组
清洗去污组主要由公安消防队伍、环保队伍、军队防化部队组成。其主要职责有:开设洗消站(点),对受污染的人员或设备、器材等进行消毒;组织实施地面消毒;开辟通道或对建筑物表面进行消毒;临时组成喷雾分队降低有毒有害物的空气浓度,减少扩散范围。
9.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主要涉及计划部门、交通部门、电力、通信、市政、民政部门、物资供应企业等,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以及生活、医药等的后勤保障。
10.信息发布中心
信息发布中心主要由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以及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等。
(二)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
为保障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应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支持保障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重大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必须有相应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和保障,以明确应急救援的方针与原则,规定有关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划分响应级别,明确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要求,明确资源和经费保障、索赔和补偿、法律责任等。
2.通信系统
通信系统是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正常开展的一个关键。应急救管理系必须有可靠的通信保障系统,保证整个应急救援过程中有通畅的通信网络,并设立备用通信系统。
3.报警系统
建立和维护可靠的重大事故警报系统,能够及时向受事故影响的人群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准确传达事故信息和防护措施。
4.技术与信息支持系统
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离不开技术与信息的支持,在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群和决策支持系统,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为现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所需的各类信息和技术支持。
5.宣传与教育培训体系
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如需建立起应急救援的宣传与教育培训体系,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和活动,加强对公众的应急知识教育,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如应急救援政策、基本防护知识、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等;二是要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作战能力和专业水平,设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对各级应急指挥人员、技术人员、监测人员和应急队员进行强化培训和训练,如基础培训、专业培训、战术培训等。
(三)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响应机制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实行分级响应机制,对不同的响应级别,相应的明确事故的通报范围、应急中心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应急总指挥的职位等。通常情况下,响应级别通常可划分三级,具体如下。
1.一级紧急情况
一级紧急情况是指一个部门使用其内部正常可利用的资源就可以进行处理的紧急情况。正常可利用的资源指在该部门权力范围内通常可以利用的应急资源,包括人力和物力资源等。必要时,该部门可以建立一个现场指挥部,所需的后勤支持、人员或其他资源由本部门负责解决。
2.二级紧急情况
二级紧急情况是指需要两个或更多的政府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这种类型事故的救援需要有关部门的协作,并且提供人员、设备或其他资源。该级响应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来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行动。
3.三级紧急情况
三级紧急情况是指必须利用城市所有有关部门及一切资源的紧急情况,或者是需要城市的各个部门同城市以外的机构联合起来处理的各种紧急情况,通常需要政府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在该级别中,做出主要决定职责的部门通常是紧急事务管理部门。现场指挥部可在现场做出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须的各种决定。而解决整个紧急事件的决定,应该由紧急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四)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管理系统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几个过程。
1.警情与响应级别的确定
安全管理部门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应关闭。
2.应急启动应急程序
应急响应的级别确定后,应该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信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3.开展救援行动
应急处理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后,应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且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向应急中心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