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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 35 章

第 35 章 第 35 章

年少时,我们常常把许多许多东西当做目标,比如事业,比如成就,比如别人心目中的肯定,比如……爱情!我们一度以为自己可以永远年轻,所以走得匆促挥洒,却不知人生中,许多东西都可以挽回或者重现,唯独时间,一旦溜走,便再难回头。

以学校为起点,绕了一圈,重新回到学校,换了一个身份,意识上,却没有能够完全地同步迈进。直到某一日,穿着轻松的运动鞋,咖啡色小裙子走进教室,陡然发现眼前开口叫我老师的人,居然跟我一般的穿着打扮。那一分钟的惊悚,简直可以跟小时候第一次在内裤中发现鲜血,以为自己受伤将死的恐怖事件媲美,让人由内而外地深度震动。

下课,立即匆匆跑回宿舍,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地仔细对照,确认自己脸上尚未出现皱纹,脸颊也依然红润饱满,却终究是急急地脱掉了那条咖啡色小裙子,多少有些忧郁地意识到,恐怕今后,再不能如同过去一般,自由随意地把许多衣服套在身上招摇过市。时间的轮廓和形状,像是某种无法触摸的立体画面,带着许多足以让心胸酸胀不已的东西,无声无息,绕在指间……难言的遗憾。

小的时候,最喜欢吃结婚宴,每次看到穿婚纱的新娘子,都觉得世上最美丽的人莫过于此。不知哪一天开始,“结婚”两个字却突然开始像催命的符咒一般,时时刻刻漫在耳边,而其实无论我老娘唠叨多久,又或者大歪的亲戚朋友或明或暗带来多少提示,都不若真真切切看到自己身边的人披上婚纱那样来得直接震撼。

有一日,我和大歪在宿舍里煮火锅,看《蜗居》,边看边感慨,现实白领们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到底掩盖了多少难言的窘迫和尴尬,忽然接到一通电话。

真是重磅炸弹啊……我亲爱的章灵娟同学准备结婚了,请我当伴娘!

章灵娟的先生……该如何形容呢?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真的以为是见到了她的父亲。

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矮胖男人,穿着笔挺的西服,站着不动时倒是煞有介事,但只要一行动,举手投足间便充满了无法遮掩的乡土气息,笑容十分灿烂,与人握手的时候,姿态十分谦卑,指上配着好几枚青翠欲滴的翡翠戒箍,手袖扬起,露出一块超豪华的劳力士手表——听了介绍,才知道这位名叫方宏志的先生,是一个富有的山西煤窑主,拥有不少的资产,最近开始转型投资房地产,正在首都四处活动,结果邂逅妩媚娇艳的售楼小姐章灵娟。

娟娟爱嫁什么人,我自然是没有丝毫插嘴余地的,只是,在一起吃过饭,终于得到机会同娟娟单独说话时,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憋不住问她:“你原先那个男朋友……?”

“早分手了!”章灵娟无所谓地耸肩。“我们两个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一个月也买不了一平米的房。他倒是想要我等,可等到什么时候呢?十年?二十年?等到我人老珠黄,一钱不值,终于可以抱着一把两居室的钥匙嚎啕大哭?”

“其实租房也无所谓啊……我不也住着学校的周转房?”我多少还是有些感慨,脑海里盘旋出那个冲到我们宿舍跺下指头的男孩的模样。坦白说,因为娟娟长相娇艳,颇招男孩子喜欢,当年她那两个男朋友,长相都相当不错。

“不止是房子!”章灵娟摇头:“我需要的东西太多,而奋斗又太艰难。我只愿坐享其成,而方宏志能提供我所需要的,一切,就这么简单!”她一边小口地舔着杯子里的冰激凌,一边说:“你也知道,我家境十分普通,大学期间也没怎么好好学习,读书的时候没感觉,出来才知道艰难。走到哪里都碰壁,感觉谁都可以踩你几脚……我唯一剩下的就只有年轻和姿色了,如果不能凭借婚姻改变地位,就真的是一无所有了!”她笑一笑:“漂泊这么多年,我都快绝望了,幸好遇到老方!”

人各有志,况且她想得如此清楚,我无话可说,微笑岔开了话题:“打算到哪里度蜜月?”

“去看看自由女神……”章灵娟笑:“你在美国读书,感觉应该不错吧?”

“也就那样!”我轻轻取过纸巾擦嘴,笑:“这个世界实在标准化得厉害,去到那边,我们自己开伙,超市里购物,东西也差不多;逛商场,很多品牌耳熟能详;风景、民俗固然有些特色,看过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我听说……你跟大歪……”章灵娟笑得有几分诡秘。

“这几年,我们结伴留学!”我坦然微笑。

她呵呵笑起来,说:“难怪明兰几年不理我了!堂堂部长千金,临毕业了,被你撬了男朋友,一定是觉得无脸见人的……”

“你从哪里听到的消息?”我忽然觉得头疼——消息怎会是以这样一种姿态在传播?

“大家不都这么说吗?都说大四毕业前夕,你忽然变得十分嚣张,公然同大歪出双入对,逼得明兰没脸在学校露面。更何况,毕业典礼上,你俩那么明显地互相装作看不见……”她又是呵呵笑:“其实无所谓,我早知道你暗恋姜俊伟,暗恋多年,终有一天变成明恋,也是好事。况且,你也有嚣张的资本。斯坦福哦,几年都不出一个呢!”

冤枉啊……

我郁闷得直想吐血,欲待声辩,发现根本无从辩起,只好求饶地说:“这些事情,我一时半会儿跟你说不清楚。你还是趁早跟我说说,当伴娘要干些什么吧,免得到时候出洋相,给你丢人……”努力地回忆毕业典礼的情形,却终是有些模糊,不甚明朗。

病早已好了,只是无论如何回忆,中间总有一些空白。比如,那个雨夜,我到底是如何离开的何媛媛家,又究竟进行过哪些治疗,完全没有印象。

又比如,我毕业前的最后两个月里,到底见过些什么人,说过些什么话……老实说,我至今不能完全分辨清楚,只不过,都是些不甚愉快的事情,也没有必要非得分个一清二楚。

正在低头思索,又听到章灵娟呵呵笑着说:“你那个时候偷偷织围巾,就是送给姜俊伟吧?我跟明兰早发现了,猜了好久,不知道你打算送给谁。”

我倏然抬头,皱眉:“围巾……?”

“蓝白相间的围巾,尾端是一只小考拉熊没错吧?”章灵娟笑着说:“我一进学校就看出来你喜欢姜俊伟,所以那时都觉得奇怪,怎么你辛苦半天,反倒是他俩好上了!”

我没心情听她调笑,急急地问:“你确定明兰知道那条围巾是我织的?”

“是啊!”章灵娟笑:“你天天半夜摸黑打电筒织,然后藏在被子里,明兰早发现了。有一天你出去了,明兰便拉我一起翻看……”

我觉得头脑嗡嗡作响,仿佛被一堆蜜蜂盘旋萦绕,定了定神,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大姐,你要想顺利结婚,就别老扯这些题外的话了……”觉得自己心慌得厉害。

明兰竟然知道那条围巾是我织的?

这么说,那一次,她之所以当着我的面叫大歪搅碎围巾,竟然是、竟然是……虽然多年没有同明兰联络过,但在我心里,毕竟一直把她视作最为重要的朋友之一;虽然因为RT投资计划的缘故,我有种无法言述的伤心和失望,立志同过去告别,但在心底深处,也毕竟对同窗多年的美好岁月有着难以割舍的牵挂和寄望。

我总希望事情能够更美好一些、更绚烂一些、更贴近于我心内的希望和憧憬一些,却原来,那一场貌似突如其来的巧合,竟然只是一场预谋许久的演出。原来全世界都是聪明人,只有我、我这个傻瓜……

吃完下午茶,大歪来接我,又被章灵娟好一顿调笑,说:“早知道你俩真在一起,我就不费力另请伴郎了。你们也赶紧,生下孩子,一定要拜我做干妈啊……”

大歪笑笑地答:“只要见面红包足够丰厚,这干妈,咱认定了!”亲昵地问我:“是吧,老婆?”

这家伙,这些年,越来越无赖,便是在我父母面前,也随时一口一个“老婆”地叫着,多年积累下来,我早已分辨无力了。

我伸手抚摸娟娟订做的婚纱,一片一片轻纱薄如蝉翼,仿若天上的浮云,捏在指间,有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恍惚感……婚姻是什么?

爱情的坟墓?

长期的饭票?

抚慰的港湾?

幸福的归属?

突然想起我十分佩服的俞敏洪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即便明知道婚姻是坟墓,每个人还是必须义无反顾地往里跳,因为不跳的话,是死无葬身之地啊啊啊啊……”忽然觉得有些晕眩,我激灵灵地打个寒颤,赶紧抬头,拍拍脸颊,努力地笑了笑,问章灵娟:“你都请了哪些人啊?”

“能请的都请了!”章灵娟哈哈笑:“我包了全北京最贵的婚宴,定要让同学们送红包送到终身哀怨……”

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