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习惯称为纳税人,是指负担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有时又称纳税主体。
3.征税对象和税目
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要征税,有时又称为纳税客体。
如:商业销售企业的营业额、企业的所得额、个人收入等就是征税对象。
税目,就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具体的征税对象和范围。
4.税率
税率,就是对征税对象按多大的比率征税。
税率一般有三种:
a比例税率。即不分征税对象的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如增值税率,营业税率等。
b累进税率。只称等级税率,即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两种。
全额累进税率是把不同纳税人的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不同等级,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按其所属等级,适用一个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来分别计算,最后相加得出应纳税款的数额。
c固定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的单位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用百分比方式。
5.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纳税环节是指在商品的流转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税种,规定应纳税款在什么环节缴纳。
例如,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包括以下几个:
a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缴税款;
c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纳税期限,即缴纳税金的期限,如按月缴纳、按季缴纳、按年缴纳等。
6.税收减免
减税是指对应纳税额减征一部分。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税收减免的具体内容通常又涉及三个概念:
a起征点,即对纳税对象达到多少时开始征税。
b免征额,即对征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c减征额,即从应纳税款中减少征收的数额。
7.纳税违法的处理
纳税违法处理主要包括以下措施,限期交纳税金、加收滞纳金、加以罚款、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刑事处罚等。
8.我国的税收体系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实行流转税与所得税相结合,以其他税收为辅助的税收体系,在流转税中以增值税为主,进行普遍调节;在所得税中又以调节企业所得税为主。
总的来说,中国税收制度包括四大税制:
a流转税制b所得税制c资源和财产税制d目的行为税制
9.纳税人应交纳的主要税种
a流转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b所得税类:内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c资源和财产税类:资源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房地产税;契税;遗产税(尚未开征);印花税。
d目的行为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屠宰税;土地增值税;证券交易税。
225.什么是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也称节税,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税务筹划的特征有:
1.合法性;
2.超前性;
3.目的性;
4.综合性。
企业的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决不是相同的概念,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着许多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企业采用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等事项。
节税的实例不胜枚举,比如对企业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许多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企业出于减少自身税收负担的动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经营组织形式,而这种选择与立法精神不矛盾时,就是节税行为;再比如对资本结构的选择,是利用自有资本还是借人资本,这两种方式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这也需要进行税务策划;又如对税收倾斜政策的选择,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为33%,而沿海经济开发区的生产性企业的税率为24%,设在经济特区的则更低为15%。外商如选择税负较轻的地区进行投资,则完全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和立法意图,国家对这种行为不仅不会反对,而且还会加以鼓励。这样,企业可以在一系列经营活动中寻找选择与立法意图不相悖、同时又对自己有利的税务筹划事项。
为了更容易理解,下面举例来逐一加以说明:
案例1
某大型工贸公司拥有众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其中有一咨询部不是独立纳税人,但开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它收取的咨询费收入长期不入总公司账,这样,该项收入就逃避了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其净额也就逃避了该缴纳的所得税。该种行为,显然属于违反税法的偷税行为。
案例2
我国《税法》规定:“三来一补”(即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和装配、补偿贸易)企业在初办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其政策意图是为增加国内就业和国内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而鼓励该类企业的发展,考虑到新办企业起步时困难较多,有必要利用税收手段进行扶持。结果不少纳税人钻税法空子,通过不断更换厂牌以延长免税期。据调查,深圳市十多年来累计登记开办“三来一补”企业近万家,但实际经营的只有2/3。另外的1/3除极少数转产或停产外,大多数是在3年免税期满时,通过换招牌又变成了新办企业,从而再次享受免税待遇。像该企业的这一行为,形式上并没有违反税法,但实质上是钻了《税法》对新办企业缺乏严密界定的漏洞。这类行为属于避税范畴。
案例3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开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这一规定的立法意图是为了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以经济开放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有一家香港投资机构欲往内地投资,考虑到我国上述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和深圳毗邻香港的地理位置,经过全面权衡决定在深圳投资设厂,其好处之一是可以享受我国的税收优惠待遇。像香港机构的这一投资行为,尽管其本身是为了最大投资收益,但符合我国税法的立法意图,为我国政府所鼓励,可归属于节税范围。
226.税款缴纳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后,应按照法定的方式、期限将税款解缴入库,这是纳税人完全履行纳税义务的标志。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纳税方式,常见的纳税方式有以下四种:
1.自核自缴式
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准确,一贯依法纳税的企业,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填写审核纳税申报表,自行填写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解缴应纳税款,并按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
2.申报核实缴纳方式
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账册、凭证完整,会计核算较准确地企业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款,自行填写纳税申报表,按照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纳税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填写税收缴款书,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3.申报查验缴纳方式
对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账簿凭证不完备的固定业户,应当如实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其生产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等,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写税收缴款书或者完税证,纳税人按规定期限到开户银行或者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4.定额申报的缴纳方式
对于生产规模小,却无建账能力或者账目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固定业户,按照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企业(销售)额和征收率按规定期限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纳税人采取何种方式缴纳税款,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确定。
227.消费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为企业减少税收成本,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如何才能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呢?首要问题是了解优惠政策。
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
2.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退还已经征收的消费税。其中,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按照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计算;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按照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和报关出口的数量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额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适用税率(税额标准)
国家特准可以退还或者免征消费税的消费品主要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以后运出境外,作为境外投资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远洋过论,并收取外汇的;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应税消费品。
4.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免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加工应税消费品出口以后,可以免证加工或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及加工费的消费税。
出口退还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的退税率,按照《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规定的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执行。
办理出口退、免消费税的企业,应当将其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分别核算、申报。否则,税务机关将从低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当退、免的消费税税额。
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消费税以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因按照规定补缴已经退还的消费税税款。
5.企业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可以减征30%的消费税。(暂缓执行)
6.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不征收消费税。
228.如何办理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
一、变更税务登记的办理
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向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及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纳税人填完表格后,将表格交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布盟,同时相应提交如下资料:
1.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生变更而需变更税务登记内容
a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b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c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d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2.非工商登记变更因素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
a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b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c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注销税务登记的办理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纳税清算申报表》,到发票管理部门、申报受理部门、税务稽查部门分别办妥以下手续:
a持《普通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到发票管理部门办理缴销发票;
b到税务稽查部门办理注销前的税款清算事宜;
c分支机构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d到管理部门确认已享受税收优惠情况。
2.将有关管理部门签字的《纳税清算申报表》连同如下资料交到区县局税务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a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b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
c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
d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证件。
(第五节)财务实用表格
232.如何制作出纳管理日报表
表7-8出纳管理日日报表
作表参照《按制度办事》p583
233.如何制作资金运用月报表
表7-9资金运用月报表
作表参照《按制度办事》p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