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人生不可不知的100个经典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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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做美容手术不当反而会变得更丑

天然的美才是最美的。

2000年1月26日,郑州女青年秦某来到黄河路某美容公司,花了1800元进行隆鼻美容手术。听到公司说只需5天伤口便会恢复,美容后的秦某便放心地走了。哪知5天过去了,伤口非但没有愈合,反而开始流脓水,鼻腔糜烂。秦某到医院检查后被告知:面部已造成伤残,嗅觉完全丧失。

43岁的文某在一家“美容院”做重睑术后,两眼变得大小不一。而这家实为发廊的“美容院”也因此赔了4万元钱。文某3个月前到常去的一家发廊做发型,见到原来当仓库用的里间屋也装修一新,门口还多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文眉、文眼线、漂白、割双眼皮等。老板娘张君告诉她,这里增加了美容项目,并说聘请的人“手把特别好”。文某动心,觉得人熟地方可靠,便说想做对双眼皮。据文某讲,手术持续30多分钟,接近完成时听到张君和施术者嘀咕,这道线划得不准。她起身后忙问情况怎样,对方说这是小手术,不会有问题。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文某眼皮肿胀、化脓,发烧不退。肿胀退后,她发现做出的双眼皮一宽一窄,左眼明显变得比右眼大,十分难看。据调查,这家美容院根本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也没有卫生部门的审批手续。文某只得聘请律师欲诉诸法律解决问题,后张君提出的赔偿金额让她能够接受,双方才达成协议。

40多岁的郭女士在某报上看到了一则美容广告,广告中“隆胸新概念,只需30分钟,不开刀,不手术……”等广告词吸引了她。郭女士按广告上的地址,到某美容院交了1.2万元的手术费后,接受了隆胸手术。轻信广告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所谓的“新技术”会给她带来终身的残疾和痛苦。术后,前后一年多的时间,她共支付了几万元的费用,最终被法医鉴定为7级伤残。

23岁的刘某是一家大饭店的迎宾员,为了使自己美上加美,2001年3月中旬,她在一家发廊文了眉毛和眼线。可不到1个月,她就出现浑身无力、食欲不振、呕吐等不良症状。她流着泪来到省医院看病,被诊断出患了丙型肝炎。医生告诉她,“罪魁祸首”极有可能是那些医疗美容器械消毒不彻底引起,因丙型肝炎常常是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染致病的。

深圳一消费者在一家医疗单位做美容手术,因手术不当使身体遭受伤害,经过消委会与其本人长达9个月的交涉,2003年5月21日该消费者才领到了八万多元的赔偿金。2002年8月16日,深圳消费者王丽到某医疗单位做了双眼皮和腋臭手术。但当天下午,王丽身体即出现不适,双手严重肿胀、剧烈疼痛,双手和双肩不能动弹,稍一碰到就有触电的感觉。第二天她到该院复诊时,双手一大片黑色的淤血,肿得吓人,几乎是正常人的两倍。经过该院8天的治疗,仍然没有改善。该院请专家会诊的结果是:伤口已经严重感染。医院为王丽清理感染伤口,进行了手术缝合,两边各缝了10多针。后来王丽的伤口缝合处又出现感染现象,在王丽及其家属的要求下,院方才安排她到其他医院进行治疗,情况才慢慢好转起来。在此期间,王丽伤口疼痛难忍,晚上睡觉不能翻身,造成腰部长期疼痛;精神也遭到打击,情绪变得十分压抑、暴躁。长期的病痛折磨使得王丽不能外出工作,两个小孩也需请人照顾,给其全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为此,她投诉到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要求该医疗单位退还手术费,并赔偿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40余万元。深圳市罗湖区消委会受理投诉后,通过调查,以及委托法医进行鉴定,确认了投诉情况属实,经过调解,该医院才同意承担王丽在该院治疗观察的费用11000元和其他医院治疗费用10000元,支付生活补助费1.14万元,并另赔偿现金5.3万元,共计赔偿8万多元。

经典教训:现在人们想把自己变得漂亮一些已是件很容易的事,只需做个美容手术就可以了。正是因为这一点,街头涌现了众多打着“医疗美容”幌子招徕顾客的发廊、美容院,这些大部分都是在骗人,爱美的人千万要当心,否则做一次美容手术后还不如原先漂亮,岂不后悔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