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连锁企业管理制度表格流程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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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连锁店管理制度与表格(4)

(5)取消连锁企业外的盘点布告。

(6)收银员进行上岗前的准备工作。

(7)所有的购物车/购物篮全部归位。

(8)各商品部门进行开店前的陈列、标价工作。

(9)楼面盘点部门进行正常的补货,所有的铝梯等用具放回规定的位置。

(10)营业广播开始播音。

(11)顾客的购物电梯打开。

(12)连锁店的进出口大门打开。

2.盘点工作的评估

连锁店完成盘点工作后,总部营运指导监盘小组和店内安全部对本次盘点进行评估和总结,重点是指出不足、总结经验,为下一年度的盘点提供参考。

3.盘点小组的善后工作

(1)所有报表、盘点表,不需要提交财务部的,需保存至下一年度的盘点后方可销毁。

(2)所有准备盘点过程的资料,要进行分类保存,供下一年度参考。

(3)所有文具归还行政部门,计算机设备归还信息中心。

(4)盘点小组撤销。

4.本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修改

九、巡场管理制度

1.制定巡场管理规范的目的是为连锁企业管理部、店长、各区主管巡店工作提供工作依据,确保巡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其适用范围是:适用于店长、各区主管日常巡查的工作过程。

2.巡场管理工作规范应包括巡查内容策划、巡查、记录、整改要求、整改、验收、资料存档等内容。

3.具体工作流程、工作要求

(1)策划:制定相关巡场工作检查项目,以记录表格形式进行巡场工作记录,明确检查事项,便于检查人员使用。

(2)巡查:店长、各区主管根据巡查表内容对连锁店情况进行检查,巡场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部门及相关部门反映。

(3)记录:将检查的实际情况填写在表格中的相应栏中。

(4)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及限定整改期限;分店店长及各区主管根据整理要求对有关工作进行改进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指导。

(5)跟踪:对要求整改的事项进行跟踪、检查。

(6)存档:店长对店长巡查表进行整理存档,并于每月第一次例会时造册交予连锁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文员对店长巡查表进行归档保存并定期清理。

十、临到期、残损与变质商品处理方法

(1)制定临到期/残损/变质商品处理规范的目的是确保临到期、残损、变质商品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其适用范围是:分店处理正常商品出售过程中出现临到期、残损、变质问题。

(2)对临到期、残损、变质商品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退还给供应商(根据供应商承诺、结算数据、协调结果);二是不能退还给供应商的,需自行处理。

(3)对临到期、残损、变质商品自行处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临到期、残损商品可折价处理;二是对变质商品和不能折价的残损商品进行销毁处理。

(4)可折价商品处理包括几个程序:分类、确认、申请、审核、审批、执行、分析评估。

(5)不可折价商品处理包括几个程序:分类、确认、报损、审核、审批、核查、销毁、分析、处理报告、账务处理。

十一、商品陈列管理制度

1.为保持连锁门店内商品陈列的美观、庄重,并方便顾客选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柜台、货架定位

(1)营业大厅内务柜组的分布位置由连锁企业经营部门同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并标位安排。

(2)连锁店需调整货位时,必须向经营部及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由连锁企业负责进行内部调整,报企业经营部备案。

(3)柜台、货架、陈列架,实行定位、定量管理,各连锁店要一律按设计方案及经营布局的要求摆放。未经总公司经营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移动柜台、货架。开架销售商品的摆放要保持2.35米的通道距离。不得随意侵占或阻塞各主、次通道及消防安全通道。

(4)柜台、货架、陈列架需要维修或更换时,由连锁门店向连锁企业经营部提交报告。

(5)要注意爱护使用柜台、货架、陈列架所用的玻璃板、玻璃拉门,出现破损时,须及时申请更换,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以防伤害顾客。

(6)经过维修或更换的柜台、货架、陈列架,由门店负责按原样摆放在原处,更换下来的柜台、货架、陈列架、灯具、玻璃等,由卖场自行处理。

3.商品陈列

(1)柜台、陈列架内的商品要分层次陈列、全方位展示,开架售货商品要有小外包装,整箱及整包商品不准陈列在柜台和架内。

(2)商品陈列要整洁、丰满、紧凑,要求货价对位,销售后要随时整理、上货。不得将商品拴绑陈列。塑料陈列模特要保持形象的美观、庄重,不得裸体。

(3)封闭柜台、货架与柜台要保持一定通道,原则上不能摆放商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码放商品,那么一定要码放整齐,以不超过柜台高度为宜。

(4)不得将有破损、污浊、残损的商品陈列或摆放在柜台及陈列架上,应及时收在隐蔽处或返库。

4.架顶美化

(1)架顶美化要以突出商品特点为原则。

(2)除用于陈列的商品外,架顶上不得随意堆放其他商品及杂物。

(3)顶架广告灯箱由公关部负责设计、制作;发现脱落应及时报公关部修补;到期的由公关部负责更换。

5.本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部门主管批准后进行调整。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顾客退换货管理制度

(1)商品出售后,只要无污、无残缺、无损坏、无使用、外包装完好不影响正常销售,出售后十日内可凭购物小票或购物发票在原售出分店办理退换货手续。

(2)明确规定属于“三包”的商品,按“三包”规定办理退换货手续。

(3)属于企业维修范围内的商品,如超过双方约定期限30天仍未能修复时,公司按规定的折旧率作适当的折旧后给予退换。

(4)以下商品在售出后无质量及品质问题概不退换:食品、美容化妆品、护肤品、药品、卫生用品、内衣、原音或空白录音带、有像或空白录像带、摄影胶卷、金银或镶嵌饰品、象牙、玉器、宝石、美术品、陶瓷、文房四宝、字画、仿古制品等特种工艺品、属于构造比较复杂、精密且价值较高档、一般比较难以检测的商品(如摄像机等)、属于一次性的特价、处理价的出售商品。

(5)因商品过保质期,商品变质,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商品不能正常使用,顾客不满意,重复购买此商品或收银员操作失误等原因都会导致出现顾客退换货。

十三、连锁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1)为确保连锁企业员工与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工作统一由行政部负责。

(3)停车场要保持清洁,各种车辆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

(4)保持门店内店堂、走廊、公厕的清洁,做到光亮、无异味。

(5)保持内部厕所、浴室、理发室及其他公共场所洁净、无蚊蝇。

(6)各部门办公室内要保持整齐,窗明几净,不得将室内垃圾扫出门外。

(7)垃圾分类后倒入指定地点,不得倒在垃圾道或垃圾桶外。倒完垃圾后要及时盖好盖子。

(8)爱护和正确使用厕所设备。卫生巾、手纸要扔入垃圾篓内,严禁将茶根、杂物倒入洗手池。

(9)连锁店各部室和办公室、库房、食堂等场所,由在其间工作的员工负责打扫,做到日扫日清、定期大扫除。

(10)公共卫生区域由保洁员清扫,对连锁门店实行卫生质量、费用承包。

(11)连锁店行政部设卫生管理员,负责卫生检查工作。

(12)连锁店每半年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此外重大(节)日前也要进行检查,并对卫生工作做出讲评。

十四、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为规范个人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作业时应穿清洁束领的工作衣,戴工作帽和口罩。

凡进门店作业场所的员工、上级主管及参观人员,一律要遵守下列规定:

穿整齐干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并换穿雨鞋。

刷洗工作鞋,并在消毒池消毒鞋面。

洗刷手部。

以纸巾或已消毒的毛巾擦干手部。

消毒手部。

以手肘或脚部推门进入作业场。

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卖场的从业人员应穿工作衣,戴工作帽,以防止头发、头皮屑或其他杂物混入作业场中。

戴口罩。在门店作业时,员工间难免因事请求指示或相互交谈,为防止交谈中口水混入生鲜食品中而污染商品,作业人员一律要戴口罩。口罩有布纱口罩及纸质口罩两种,可依作业需求选择戴用。

穿工作雨鞋。处理生鲜食品时需大量使用水来清洗原料或半成品。清洗过的水因含有油脂容易使地面湿滑,如果穿不合适的鞋子,容易滑倒,从而影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维护从业人员的工作安全,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雨鞋。

3.连锁店工作人员要特别注意手部的卫生。手部的细菌有两种,一种是附着于皮肤表面,称为暂时性细菌,可以用清洁剂洗去;另一种是永久性细菌,需要戴手套方能阻止其污染。

手部清洁方法如下:

(1)以水润湿手部。

(2)擦肥皂或滴清洁剂。

(3)两手相互摩擦。

(4)两手背到手指互相摩擦。

(5)用力搓两手的全部,包括手掌及手背。

(6)做拉手的姿势以擦洗指尖。

(7)用刷子洗手,除去指甲内的污垢及细菌。

(8)以手肘打开水龙头用水将手冲洗干净。

(9)以纸巾或已消毒的毛巾将手擦干,或以热风将手吹干。

(10)以手指消毒器消毒手部残留细菌。

4.指甲要剪短,不要涂指甲油。指甲是容易藏污纳垢的地方,指甲长时更容易如此。

5.患有皮肤病或手部有创伤、脓肿的,或患有传染性疾病者不得接触商品。

6.作业时员工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五、零售企业安全保卫制度

(1)为了规范对连锁企业安全保卫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保卫工作特指连锁企业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连锁企业利益的工作。

(3)行政管理部负责连锁企业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4)实施门禁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员工应使用门禁卡进入办公区域。员工应妥善保管门禁卡,如丢失要照价赔偿。

(5)连锁企业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值班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6)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在锁门前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7)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并且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一般员工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计划财务中心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8)员工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9)连锁企业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企业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10)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行政管理部备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11)员工携带非个人物品出办公区域须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

十六、值班制度

(1)值班的保安人员必须严守岗位,时刻处于警惕状态。

(2)值班的保安人员要全面检查门店卖场内部,做到无隐患;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3)值班的保安人员,不准私自留宿他人,更不准酗酒、赌博,否则后果自负。

(4)在值班期间,连锁企业其他部门提出急需的商品应予以满足,但企业员工应出示有关证件,办理借贷手续。

(5)值班的保安人员要熟知零售企业的总值班电话等联系方式,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6)值班的保安人员必须高度自律,不准私自使用零售卖场内的商品。

十七、安全检查制度

1.连锁企业的安全大检查由治安消防委员会领导,由安全保卫部具体组织实施。

2.安全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由企业治安消防委员会成员、保卫人员及零售企业的负责人组成安全检查组,重点检查各项安全制度、防火制度及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解决。

4.由主管安全的经理、部长组织各级安全责任人,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出安全检查记录。一时难以解决的较大隐患,要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企业治安消防委员会。

5.各营业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值班人员负责本区域的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做好记录,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安全保卫部。

6.重大(节)日前要对门店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各级主管领导必须亲临现场仔细认真检查。

7.除按期进行三级检查外,安全保卫部要按分工对全场各部位的治安防范、安全防火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隐患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8.安全保卫部工作由治安消防委员会进行监督考核,实施奖惩。

9.连锁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由治安消防委员会承担领导责任,主管经理、安全保卫部经理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10.连锁企业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