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张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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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壶”里做道场(2)

转机出在一九五六年。这年秋天,上海博物馆的马承源先生来山西参观,我参与了接待。马先生当时正在做殷商青铜器研究,后来出版了编着的《中国青铜器》一书,他来山西就是收集青铜器资料的。看了陈喜壶,很感兴趣,他走后省博就将陈喜壶的照片和铭文拓片寄赠。一九六一年第二期《文物》上,他发表了《陈喜壶》一文,文中直指铭文中的“陈”即为陈僖子田乞。能在青铜器中发现一个史籍中着录的历史人物的名字,这是很了不起的,一下子就引起全国史学界的重视。《文物》编辑部趁势展开讨论,好多学者都写了文章,集中发在一九六一年《文物》第十期上,计有于省吾、陈邦怀、黄盛璋、石志廉等人。于省吾的文章名字我记得就叫《陈喜壶铭文考释》。这些文章,虽然在铭文考释方面互有出入,但一致认为此器是田乞之器无疑,黄盛璋先生更认为该器对于春秋器断代颇关重要,至少给齐国铜器增加了一件标准器。

大约一九六二年春天,中科院考古所的安志敏先生来太原,看了陈喜壶,带回图片资料研究,有不同的看法。在同年《文物》第六期上发表了《陈喜壶商榷》一文。于省吾他们的文章出来后,我就有自己的看法,当时觉得还不成熟,也是有些胆怯,就没有写文章;安志敏的文章一出来,我又对自己过去的看法作了慎重思考,觉得自己还是有道理的,就写了这篇《陈喜壶辨》,在一九六四年第九期《文物》上发表了。我的文章发表后,考古界和文博界的朋友见了,都说考证严谨,不落他人窠臼。

针对安志敏先生指出铭文有可能是镶补上去的说法,我的看法是:

壶颈内部,铭文的四周与颈内壁间,确有显着的高低不平的痕迹,但是,如细致地观察,便会发现它实为铸造的痕迹而不是镶嵌的痕迹,过去有许多铜器,采用分范合铸的办法。侯马所出土的铸铜陶范可以作为参证,例如编钟上的每个枚都是用小块零范单独雕制,制成后再嵌于钟的外范上合铸。如此就可以想见,用单独一块母范刻制成正面阴文的铭文,再翻为反面阳文的正式铭文范,然后再把它嵌入壶的内范中合铸之。侯马出土的陶范中,就发现了单独的铭文陶范。正因为采取嵌铸法,所以在范与范接合处如果修整不细的话,自然会出现高低不平的痕迹。至于陈喜壶的铭文部分与壶颈内壁的色泽,原是一致的,我们为了观察铭文,几次使用酸物起锈,故而铭文部分呈现淡红色。

陈喜壶的双耳和环,也不能认为是后人拼凑上去的。的确,它的双耳是压在器身纹饰之上的。但这种现象在一些铜器中是习见的,比如侯马上马村墓葬出土的铜壶上,在耳部脱落之处,便可以看到原来被耳所掩的花纹。再比如侯马陶范中,也发现了一部分专门铸造壶耳和鉴耳的范。证明这零件分铸的办法,在当时已被熟练地应用,甚至于某些器物是先铸其环,再把环套插于镈首的范中而铸镈首,镈首衔环铸成后,再把它接于器身的外范上浇铸。或者是等器身铸成后,把另外铸成的零件焊接上去,上马村墓葬出土的簠耳就是焊上去的,焊迹流铜,斑斑可见。正因采取零件分铸的关系,所以某些铜器的耳容易脱落,在脱落的耳足内常发现一些未能取出的内范。这些资料表明,陈喜壶的耳部叠压在器身纹饰之上的现象是可以理解的;它的耳部一旦脱落,经过后人焊接或是一些古董商人的粘接,而存在一些粘焊痕迹,也是可以理解的。

陈喜壶的壶耳和壶身,在格局和造型上也没有什么可以非议之处。安志敏先生文章中认为陈喜壶的耳,和壶身很不相称,其形制不同于一般的壶耳,相反的却和簋耳有某些相似之处,因而便认为是“后配”,这是值得商榷的问题。从许多壶、簋的耳部情况来看,除了少数特殊例子而外,一般的簋耳和壶之间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别。普通簋耳,带耳垂者差别极大不能相比,凡饰有兽首者,其兽吻均在耳的上半部;普通壶耳,凡饰有兽首者,其兽吻则延伸在耳的下半部。簋耳兽的耳部,比较圆浑,而壶耳兽的耳部则比较锋棱显着。从我在文章中附的一个壶耳对比表上,可以看出,陈喜壶的耳确为壶耳而非簋耳割下来移到这儿的。

再就是,我详细地测量并计算了,陈喜壶的耳环直径等于其壶身高度的五分之一。我从有关图录照片中选择了与陈喜壶时代差不多的几个壶作了对照,这些环的直径与壶身高度的比例,大致也是这个数。我有很具体的数字,就不必说了。耳环上的纹饰也不能认为很晚,上村岭出土的铜罐腹部就有这样的花纹。

总之,陈喜壶确实不是一件东拼西凑、移花接木的东西,作为一件田齐的真实器物是无疑义的。但是它在断代上的作用,正如安志敏先生所提出的,有再研究的必要。

韩:这才是最要紧的。于省吾、马承源、黄盛璋、石志廉这些人,可不是等闲之辈啊,你可倒好,要推翻他们的成说!

张:我心里还是有谱的。于老是前辈,其他几位,别看年龄大都在我之下,但在学术上都是早就有名望的人,反驳他们的观点,没有八分把握我是不敢下手的。学术上没有十分的事,有八分就不容易了。这就涉及到问题的核心,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首先是铭文中的“陈喜”这个人是不是“陈僖子田乞”,现在还难以遽下结论。铭文中的字,仅仅是左半边作“喜”,还缺右半边半个字未弄清楚。马承源先生说是“似有笔画”,而判断右边的半个字可能是“欠”字,故省“欠”而作“喜”。于省吾先生说,喜字右侧从篆文的“亻”,隐约可辨,故认为是“僖”字。可是我们在金文字例中还没有发现过“僖”字,不只反面传形的僖字没有见过,就是正面的僖字也没有见过。相反的,在其它一些金文字例中,左旁书作喜字的则时常见到,如“壴”、“菫”二字,再如沇儿钟铭文中“永保鼓之”的“鼓”字。毛公鼎、齐叔夷钟,铭文中都有同样的例子。所以我们既不能遽然断定它为“鼓”字或是“艰”字,也不能贸然断为“僖”字,其道理是一样的。

从齐国铜器铭文校之,凡言“立事岁”者均书人名而不书懿美号。正如“国差”铭文中不书“国武子”或“国武”而直书“国差”(国佐)。“陈纯釜”立事者书“陈犹”,“陈骍壶”立事者书“陈得”。从这些例子来看,他们都是人名而非美号。如果“陈喜壶”立事者是“陈僖子田乞”的话,应该直书“陈乞”而不应书作“陈僖”。

再从一般金文习例校之,凡书作“喜”字者,皆为形容其欢乐而言,如许多钟铭中的“用宴以喜”的“喜”字。在一些有关文献中,也可以证明“喜”字有的作为人名,而不是美号,《尔雅·释诂》中说:“……喜……乐也。”《诗·小雅·彤弓》中说:“我有嘉宾,中心喜之。”《左传》昭公二十年:“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而在铜器铭文中凡懿美称“僖”之处均书作“厘”字,如罕鼎的“文考厘叔”,康鼎的“文考厘伯”,芮伯壶的“作厘公僔彝”等等。特别是田齐本身的铜器如陈簋铭文中亦书作“厘叔”,而这个“厘叔”,郭沫若先生则认为他即是陈僖子田乞。退一步想,陈喜壶铭文中也可能偶然书其美号的话,那么田乞当书作“厘叔”而不应书作“陈僖”。

我认为“陈壶”之名,我们现在还不能称其为“陈僖壶”或“陈喜壶”,它只不过是半喜而已。至于铭文中立事岁者究竟是谁,那可能和陈犹、陈得他们一样,就不一定见于经传了。

说到这里,张先生微微一笑。这个人是从不开怀大笑的。这微微一笑,足可以表明他心里是如何的得意了。他以无可辩驳的事实,推翻了那么多高明的对手的成说。

韩:张先生,你这一番话中,你知道我最喜欢的是那一句吗?

张:你说!

韩:“不能称其为陈僖壶或陈喜壶,它只不过是半喜而已。”半喜!在这么严肃的考证文章中,你还没有忘了幽一下默。不光这个字是半喜,他们的考证也不过是半喜而已。

张:只有你们当作家的,才会注意到这幽默,在我看来,不过是说了个简单的事实而已。光驳了人家的不行,还得有立,有自己的看法。这就要在他们说的“陈”字上做文章了。据我的考证,这个陈喜壶,其主人先就不姓陈。详细的材料与推理,文章里都写了。也就是说,学术界吵吵了一两年的“陈喜壶”先就不姓陈,眼下能确定的名字应当是“□壶”,中间那个□可考的只有半个喜字。

韩:总得有个名字吧,就叫“半喜壶”如何?这一仗你是打胜了。

张:可惜刚开了头,正要大干一场,准备了好些题目要写,“四清”开始了,把我抽调到工作队去了。接下来又是“文化大革命”!

韩:这就是命,你的修持还不够,还要经历一番磨难才会委以大任。

张:前头的路是黑的,谁也不知道,知道了就不是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