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时光流年:回忆起我们过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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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恋物

1、书签背面

我们都需要勇气去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

任何借口,不让那个他等太久。久到互相错过……

我一直都在找一本书。

一本当年与你在图书管初遇是时你手里轻捧的书。《林徽因诗》。

我一直都在找它。

一直。

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天空很蓝。我坐图书馆内靠窗的位置,阳光洒下来在我新翻的书页上安睡,窗边的白色窗帘被风吹浮摇摆,你就在那儿,低着头认真的看书。

你那专注的侧脸被太阳的光线打亮,被白色窗帘不时隐藏。那么专注的一张脸,那么干净的一张脸。

我一直偷眼看你,连书被风吹得哗啦啦响也不知。终于,我鼓起勇气抬头注视你,可你却抬头看天,手中的书被合拢安静躺在怀里,我看到那书的封面。

白色的底,黑色的字,像你的人一样干净。

《林徽因诗选》,我从此记住了它。

“我一定要找到它。”那时候,我轻声对自己说。

我们原本是两条平行线,可是有一天却突然因为某一个人而交集。

呵呵,还真是幸运呢。

那时候我和好友在逛街,拎了大包小包的东西。不经意的看见你,一颗心剧烈加速,你也看见了我,突然掉头朝我走来,我被吓得手无足措。当你径直走到我面前我才发现,原来,你是朝她走来的——我的好友。

一颗心,掉到了谷底。

好友摇晃我的手臂,笑着说,“呐,我给你们介绍介绍,这位是我的学长,锦晨,这位是我死党,叶子俞。”

晨看着我微笑,他的笑就像清晨的阳光,温暖而美好。树叶问细碎的光斑落在他脸上,明晃晃的晃了我一眼。有微风在吹,树叶轻摆,连……带着光斑也轻摆,把他的脸镀上了层梦幻的光彩。

我看见他额前的碎发在空中跳舞,也看见他眼里小小的我一脸仲怔的愣愣表情……

你不会知道的吧,这不是我们第一次遇见呢,那是比现在更早的过去,我抬头看你,你抬头看天。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都瞬间在胸腔里演变为沮丧。也许,那一次遇见,只有我一个人是记得的吧。

呵,不管怎么样,能够认识你,真好!

那天晚上,好友说她睡不着,硬是与我挤了同一张床。迷迷糊糊之间说了许多话,多到连自己都不知到底说了些什么。

叶子俞,我告诉你哦,那个学长是我喜欢的人!怎么样,他很不错吧!

思……呼噜……呼噜,我翻了个身继续睡。

叶子俞,你别敷衍我,我知道你在装睡,快起来!她使劲拉扯我,把我胳膊都扯红了,可我不理她,呼噜打的欲发响了。

“叶子俞……叶子俞?真睡了啊!”她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不一会也睡着了。

很久以后,我睁开眼,侧头看着身边的人,睡得可真香啊!她那小小的身躯多么像婴儿,那么小,那么脆弱,那么柔软。

脑海里又浮现出她残忍的话,心忽然像是窒息般的痛。某个柔软的地方突然响起轻微的声响,很轻很轻,就像是易碎的玻璃品不知不觉裂开了几条缝,就像是天空一掠而过的飞乌划过的伤口。

我明白,她那是在昭示自己的爱情,不允许别人触碰的爱情。

是的,她自私,她未长大,她还是个孩子。所以,我会成全她……

可是,脸上湿湿的是什么呢?

假装不在意地抹去,闭上眼,沉入梦乡。

我仍旧找书,找那本《林徽因诗选》,也依旧是日日空手而去,空手而归。我不知它被丢在了哪儿?我找不到它,找不到……

通过好友,我和晨自然而然成为了朋友。于是,我们三个人常常会在一起。我记得有时候是在回家的路上,看着美丽的夕阳布满天空,三个人就那么一直走啊走。有时候是在晨打篮球的时候,我们就在一旁为他加油助威。有时候一起去唱歌,而自己却总是唱跑调,被好友笑话。

假装不经意地看向晨,却正好发现他也看着自己,淡淡地笑着。

我记得有一次晨在我拿到59分的考卷时,拍拍我的头笑着对我说,没关系,努力就好。然后还故意晃晃自己的卷子逗我开心,你看,我考的比你还差呢,11分,注定一辈子是光棍!知道我那时怎么想的吗?不,才不会,至少还有我啊。

可我不敢,不敢和你说。我在怕,怕些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我笑。

这些我都记得,但我唯独没对晨提过《林徽因诗选》的事,我想,就算提起,他也不会记得。

虽然,和他玩得那么亲近,可是……

终究有些事,是不可以说的。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我们这三个好友突然在某一天的某一个时刻,散了。

事因不明,原因不了。

一直在相信,毫无理由可也就是那么的笃定,你,那么美好的你,终有一天会离开。无声无息,来去问就像一阵清风刹那清空了脑子又好像填满了什么。

满满的都是失落的空虚。

就在那一天的前一天,晨还给我发过短信约我一起去吃冰激凌。我想也没想的就答应了以为那是三个人的约会,但事实证明我错了。

那天,我手上的链子突然断裂开来,毫无预兆。

在满地阳光中,晶莹的珠子跳跃的撒了一地,光彩流转。

那一刻,眉头陡然问突突地跳动,隐隐地有些不安。

只是心中更多的是悲伤,那可是晨送我的唯一礼物啊!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有短信。

打开,是晨,有空吗?我们一起去冷饮屋吧。

我轻叹一声合上手机,小心翼翼将那些珠子收起装进一个袋子里,放好。

可我明白,有些东西再怎么拼再怎么串也变不回原来的那个了。裂了就是裂了。

到达冷饮店后才发现只有我们两个,有些尴尬。

我们隔着两杯草莓冰激凌坐了半响,默然无语,我们看不清彼此亦看不清对方的心,可我明白,他是有话想对我说的。

干巴巴的坐了两个小时,原本造型可爱的草莓圣代化成了一滩杂色奶昔,我的耐心也已到达极限。抬头看他,穿过午后炙热刺眼的阳光我的眼睛眯起了一道缝。依稀看到他微皱的眉与微咬的唇,还有依旧干净清秀的脸,心下忽然一阵慌乱。

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扔下那么一句话的我就这么狼狈逃走了。在他面前,我始终都是个逃兵,可我始终难以忘怀的是在起身后不经意问瞥到的,你怅然若失的脸。那神情,就仿佛是丢了自己最爱的糖果,丢了最美好的回忆。

丢了许多……许多……

从那以后,我就在也没见过晨。他就像一个迷一样,突然从人间蒸发,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问他同学朋友,都说不知道。好友也没有再见到过晨。

我们,都和他失去了联系。我终于弄丢了你,也弄丢了我的爱情。

关于那个少年,那个干净的捧着诗集的少年永远消失了。就像是一场华丽的梦,一大片肥皂泡泡,过去的一切,都升到空中开始破碎有裂痕。

就算想要追忆,也无从下手。

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就和那本诗集一样不知被扔在了哪。

晨,那天你是在像我告别的吧,我终于明白,你那未说出口的话是再见。

笨笨的我到现在才明白,可太晚了。

即使这样,笨笨的我也要找那本诗集,那是你留给我唯一的凭证。

直觉告诉我,那里有我想要知道的问题最后的答案。

半年后。

阳光落满书架,我终于,在书架的最角落找到了它——《林徽因诗选》。

它的封面早已落满尘埃,我轻轻将它捧起,像当年的你一样。

书页哗啦啦的翻过,有什么从那微微泛黄的纸张问掉下来落在被阳光染色的金色瓷砖上。

我小心翼翼将它捡起,是一张书签。

正面是很好看的江南水乡景色,有袅袅的炊烟,乌色的蓬船,青色的石板桥和那白砖黑瓦的老房子。有种静静岁月流淌的感觉,是你最喜欢的。

轻轻翻过来,看到背面,那一刹那问,许久未湿的眼眶再次潮水汹涌。

原来,这就是你给的答案……

书签的背面,是一个女孩子的铅色素描,长长的乌黑直发,坐在窗边安静的看书,年华的美好在她脸上安静流淌。

角落处,有一行淡蓝色的小字——我爱的女孩,叶子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