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借我春秋五十年
5251600000055

第55章 不敢试锋芒(9)

不料,不一会儿就有一张纸条递到了我的手上,打开一看,上面豁然醒目写着几行大字:“强烈要求办一场舞会,请文化局领导批准。”落款居然是“广大群众”。当时我就坐在带队前来视察的文化局田本君局长身旁那排简易沙发上,作为随行秘书随时准备听从局长差遣。慑于局长威严,递纸条的人不敢造次,却看出了我的秘书身份,那位递纸条的先生他倒也挺懂规矩,把纸条递过来之后就隐入人群。我把纸条送到田局长手上。他看了一眼后并没有当场表态,使了个眼色就起身离去。不料田局长却走进了茶座经理人的那间简易的办公室,我当然不离左右也紧随局长跟了进去。田局长让我请梁新副局长来一下。结果他们一商量就同意了这个请求。前提是只此一回,下不为例。让我将这个决定传达到茶座负责人叶秋明。这位叶先生可是当年兰州的风云人物,说叶先生是改革先锋那有些高抬了他,说他胆子很大敢为人先却是恰如其分。此公当年开办了兰州第一家高档豪华舞会,第一个引进了广东粤菜吃早茶的买卖。当年,谁能去他开的那个小小的宾馆吃一次早茶,便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当年他干的买卖是十几年后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生意,现在街上随便一个酒家都远远超过他当年的那个豪华餐厅。却不料这老兄后来据说是还不清银行贷款拆东墙补西墙被作为经济问题进了监狱。传说他有个登记着行贿情况的秘密账本,谁在他那里吃过一顿早茶收过两条香烟都登记得一清二楚,据说牵扯到不少领导干部。这哥们的歌厅酒店刚开张的时候多次邀请我到他那里看看坐坐,但是,除了查看场地的时候开罐饮料、喝杯清茶之外,我没有以职务的身份和工作的借口吃过他的一顿粤式大餐,这也就避免了我的名字出现在他的秘密账本上。否则,后来纪检委很可能是会找上门来问一问的。

许多年以后的一个春节期间,我作为宣传部文教处长,与政府文卫处长一起陪同市上的几位领导同志前往市精神病院慰问在春节坚守第一线的医护人员,无意中却在住院病人的水牌子上看到这位仁兄的名字,就问了问院长,此人是否就是当年的那位叶先生,院长点头称是,我很感兴趣怂恿带队的市上领导同志去病房瞧瞧他,领导同志却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当然,这些都是后来的事情了。

那天当我通知叶秋明,说局长批准举办一场舞会时,叶秋明握着我的手激动万分,转身就将文化局长的这个决定公布于众,这就听到茶座里爆发出暴风雨般雷鸣的掌声。挪开桌子,音乐响起,茶客们纷纷翩翩起舞,熟练的舞步却暴露出他们操练交谊舞已经不是一天两天。

舞会解禁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全城的音乐茶座纷纷起舞不管不顾,虽说当时全市也不过有十几家音乐茶座,却如同解冻的冰河一发不可收拾,就此一泻千里终于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当年我带着几个人查看场地研究审批了十四家舞会的时候,分管文化市场的副局长就说市场已经饱和,暂停审批看一看再说。现在兰州的舞厅酒吧卡拉OK恐怕上千家都不止。

此后,我和田局长就办了前边所说的那趟广州之行,才知道改革开放春风化雨必须有具体措施,文化市场当然需要严格管理,推进建设却更需要放宽政策大力扶持。方针和政策便是“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设”两条腿走路。田局长敢于拍板决策开放舞会,今天看来不过小事一桩,当年却需要巨大的魄力和勇气,的确是担着一定的风险的。社会的发展进步其实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渐渐改进的。

我当了社文科长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管理文化市场,我执笔起草了兰州历史上第一份《文化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盖了个文化局的章子就送到报社,刊登在《兰州报》上一亮相就成了管理依据和行政法规。重点工作则是审批和管理舞会经营活动,首先是统一票证,舞会经营场所必须到文化局购买统一印制的入场券,同时缴纳5%的所谓管理费,所收款项纳入文化局财务统一管理。为这买票卖票管理办法的落实,确实发生过不少的争执,起先是市文化局有这个权力,不久县区文化部门和省上也看到了这是一块肥肉,就不免产生分一杯羹的动议。协调之后就将蛋糕切成几块。结果在省城兰州就出现了省市区三级管理舞会的局面,为了收取这5%的管理费,“八路军”与“新四军”产生误会发生摩擦的事情就免不了地出现了。可是这个话题过于敏感,虽然是我的亲身经历,还是打住为好。

文化部在二十一世纪之初终于取消了文化部门收取市场管理费的这一实行了十几年的部门规定,就已经说明了国家法制建设的进步确实不可同日而语。

那就说说思想是如何一步步解放的,也许能够皆大欢喜。

说,当时胜利宾馆的楼顶平台被一位具有商业经营头脑的经营者看中,具体是谁,无关我这部书稿的紧要,就不提这位先生的尊姓大名了,虽然当时他也与我很熟,巴巴结结地老是要邀请我去坐坐,十几年后却不知去向。当时,他修修补补地就将这个楼顶平台给装修成了当时兰州最豪华的舞厅。开舞厅你就开你的好了,我不是已经看过了现场,同意你营业了嘛,来社文科市场办领了入场券,去工商局领个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办个治安许可证,你就开始卖票做你的营生不就结了,却惊世骇俗地将舞厅的招牌申请为“金城夜总会”。在当时,“夜总会”这个名称不谛离经叛道石破天惊的构思。只有西方与香港才用这个招牌,社会主义的土地上怎么能有什么“夜总会”呢。结果,是否批准这一名称,居然引起一番争论。我不便于在这里叙述当时争论的具体过程,误伤了当事人那就非我本意。我只是想说,在1987年前后,“夜总会”三个字居然也曾让我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概念之争,实际上是路线之争,而“路线”,在当时确实是不可大意,绝不能马虎的事情。但我刚刚从广州考察回来不久,当时的思想观念已经有了一定的解放程度,我咬文嚼字的意见就是,“夜总会”不就是在“夜”里,大家“总”的聚“会”在一起的场所吗,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最终,各方面权衡再三之后,还是允许他们使用了“夜总会”这个名称和招牌。此后,“金城夜总会”这几个字被经营者做成了体积高大色彩艳丽的霓虹灯,闪烁在金城夜空长达十几年,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和醒目的标志。

今天,我为我当时坚持的“思想解放”的“路线”感到骄傲,尽管这点“解放”在今天看来微不足道,几乎不值一提。

舞厅刚刚兴起的那个阶段,多数经营者都想法子逃避文化部门收取的那5%的管理费,有的舞厅就自己印制入场券。检查入场券使用情况成了一件棘手的事情。影剧院和舞厅治安情况也不是很好,虽然有当地派出所管着,可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各个管理部门掌权的人人都以为舞厅是自己的卧榻,都要在舞会上显示管理权,八个大盖帽管一顶大草帽的事情在那个年代早就出现了。同时市场上不断出现的非法出版物和色情淫秽出版物铺天盖地,泛滥漫延,屡禁不绝。那时候的社会文化科看起来兵强马壮,经常能有十几个人在这里工作,但那只是在搞大型活动时临时抽调,活动结束后便门可罗雀,在机关正式编制里的却只有三个人,正副两个科长手下其实只有两个兵,其中一个还是借调的。我就想起了当年在兰州剧院用演员“把门”的那一招,抽调一些人组成一支队伍,不就有人可以做这项工作了吗。私下里给田局长汇报了这个构思,向分管影剧院工作的许副局长提出建议,向分管社文科的梁新副局长做了沟通,当即得到赞同,一上局务会讨论就得到批准。

于是,我和手下人一商量,便立即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我说的手下,就是从电影科合并过来的原电影科干部小雪同志。当年他确实是我的部下,不知道小雪要是看到我这样说是否乐意。小雪是高级干部家庭出生,他父亲是当年的法院院长,相信现在四十岁以上的不少兰州人都在法院的布告上看见过这位鼎鼎大名的老法官的名字,那枪毙罪犯布告上的红勾,就是他老人家用朱笔批的,为尊重老人起见,就不直呼老人家的大名了。

我们的构思是,将前一段时间在剧院“把门”的治安纠察组扩充一下,组建一支文化稽查队伍。但是当时,还真不知道有“文化稽查”这个概念和名称。小雪从小在政法系统的家属大院里长大,耳濡目染了专政机关的权力手段和无边威力,就建议将这支队伍命名为“文化治安队”,我一听大呼妙极,立即起草文件与公安局协商,充分利用了我妻子在公安局工作多年,上上下下关系很熟的有利条件,直接找到公安局办公室韦主任先行协商,意见统一之后,韦主任头前带路刚一通报,我就直闯当时分管治安工作的刘济刚副局长的办公室。刘局长正发愁影剧院和舞厅治安状况混乱,打架斗殴喝酒闹事层出不穷,公安局派出所警力不足人手不够,现在居然有一支队伍送上门来,简直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外加一个大馅饼,可遇而不可求却求之不得。我向刘局长汇报了文化局关于两家合作成立文化治安队的设想,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刘局长当场表示同意这一构想,说公安局党委研究研究很快就有正式答复。临出门还给我一盒中华烟,公安局的女婿也是娇客嘛。

这之后,就由我执笔起草文件,两家合署签发了组建文化治安队的请示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传来的消息总是模棱两可,既不说行,也不说不行。

可是形势却是如此严峻,满街的书摊都在兜售乱七八糟的书刊杂志,可谓,有摊皆贩黄,无书不盗版。省市领导天天打电话找田局长和梁新副局长的麻烦,文化市场乱成这样是怎么搞的?再不采取措施这局长你俩就别当了,撤职罢官还是轻的。——当然这是文学描写,为了渲染气氛而已,“撤职罢官”一说不过是一句夸张的台词,但是那时候确实经常有上级领导询问这方面的情况,我写汇报材料已经是家常便饭。人大政协也三天两头地组团视察文化市场,就这样按兵不动干等着决不是个办法。那就不管政府是否批准,既然公安局长已经同意,报批成立文化治安队的文件也送到了政府,行使文化治安队的职权已经天经地义,合理合法,水到渠成,时不我待。

我当即又排出名单,以文化局名义调兵遣将抽调人马,这就从各个剧团抽调了十几个没事情干的青年演员,几乎全是身材高大、一身武艺、体格健壮的精干小伙子,这就组成了一支特别能战斗的文化治安队。有时候就是一个电话,人就前来报到,工资却是一直由原单位发。那时候选调人马全凭我一句话,我看上了,给梁新副局长汇报一声就打电话发函抽人,我看不上软缠硬磨也没有用,这也就得罪了几个想来文化治安队工作但不够条件的好兄弟。

人是抽调齐了,可是出去检查市场处理问题收缴非法出版物,大家都穿着便衣,这就很缺乏威慑力,有些经营者不大买账。我就找到公安局办公室韦主任,调拨了一批橄榄绿的警察制服,每人先发他一套穿上再说。那时候警察制服也是刚刚从藏青色换成了橄榄绿,一些边远地区的公安人员还没有来得及穿上新制服,我们却捷足先登,每人一套。小雪又通过他当科长的警察大哥的关系,以文化治安队的名义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两辆崭新的警用跨斗摩托,队伍一出动一辆车上装着三四个人,两辆摩托带着七八个人,穿着警服一出去就形成了一个标志鲜明的战斗分队。检查文化市场又不是扛枪打仗围剿叛匪,有时候派出去三两个人足以应付任何局面。没有牌照的摩托就敢开着满大街疯跑,招了急,打开警笛警灯耀武扬威掠过一阵狂飙,我坐在摩托跨斗里不免有些忧虑担心,这要是出了事情怎么办。再一问,结果会开摩托的小雪和小杜也是蒙混过关,两人居然都没有驾驶执照,小白倒是有个驾驶执照却是个军车执照早已经过期作废了。好在小雪人头熟,满街的交通警察都知道这是谁的公子,也都知道他的哥哥是谁,就那样招摇过市狂飙突进了两年多,根本就没有一个交通警察过来问问,你这不挂牌照的警用摩托是怎么回事情。

开着摩托车狂飙可绝不是为了好玩,确实是有正事要办,清缴非法出版物,检查舞厅歌厅游戏房,忙得不亦乐乎,瞅不冷子还要看看录相厅,虽说录相厅是归广播局音像制品管理科负责,可曲科长没有稽查队伍,手下只有一男一女两个科员也是势单力薄束手无策,他的科员检查录相厅老板不买账,打伤了他的兵,他也无可奈何,因此不责怪我多管闲事到了他的地盘,反倒是一有事情就给我打电话求援,我立刻派出仅有的两辆摩托车拉着几个身强力壮的文化治安队员当即赶到案发现场,练过功夫的青年演员刚刚穿上警服,比警察更有警察派头,一身正气、趾高气扬、八面威风、一切都不在话下,不管走到哪里当场就摆平了局面。

虽然说文化市场这块地盘我们说了算,这世界舍我其谁也,但是也有走麦城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