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秋水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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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秧歌与阳歌

杜云峰

秧歌与阳歌,一字之差,天壤之别。二者本来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长期混为一谈,鱼目混珠,见诸文字,竟习以为常。

所谓“秧歌”,原泛指南方的地方民歌小曲和北方以锣鼓伴奏的地方演唱。这些地方秧歌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锣鼓伴奏表演故事。而临县闹会子时伞头唱的秧歌则是一种完全由演唱者随心所欲,自由发挥的即兴创作。伞头歌唱何以作“阳歌”而不作“秧歌”解?理由有三:

其一、传统习俗称巫婆、神汉、邪医、卜士、阴阳(风水先生)为祈祷、破煞、祛邪、镇鬼所唱的“巫歌”歌词为“阴歌”。而祀神活动中“迎神、安神、敬神、祈神、送神”等仪式由伞头所唱的祀词则统称“阳歌”。按阴阳解说“天为阳、地为阴,神为阳、鬼为阴,正为阳、反为阴,男为阳、女为阴”……故对神而言的各种祀歌统称“阳歌”。

其二、“闹社会”(俗称闹会子,闹春社)原意即祀土地神之仪式。因为这种活动叫“春社”,又在正月,古时,民间就称为闹“闹春社”、“闹阳春”。唐诗中“阳春几滴社公雨,歌行一路花信风。”“农父阳歌普天乐,渔家竞唱满江红。”描写的就是这种活动。可见,祀社时唱“阳歌”来源已久。

其三、明人赵灿英《陶情集》中有诗云“笙歌一派渡春元,巧弄渔鼓不知闲,茧帽乌袍社酒醉,忽惊阳歌踏街前。”清人赵石养《闲居偶录》亦有诗云:“社雨丝丝风细细,分得祭牲膏酒归,毫书草字阳歌句,流风又转湘笛吹。”这两首诗比唐诗中描写的更具体了。它不仅记叙了“闹会子”的民俗,还可以从中了解到“笙歌”、“渔鼓”(道情)的演出盛况和阳歌(大会子)进入街头“踩场子”的气势。

《临县志》载,“晋省民俗,各村社好为善会,赛神演戏”(善会即社会)。陕西《佳县志》载,“元宵结灯,放花炮、具酒肉,歌声四彻……是夜,乡民扮杂剧、唱春词曰唱阳歌。”

综上所述,“阳歌”讹为“秧歌”实属匪夷所思,大谬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