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杨柏深秋的乡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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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猎手

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找出一些野性难驯的人,不算多难,往森林里多跑几趟,总能遇到几个脖子晒得焦黑、背着子弹夹和猎枪一脸警惕的打猎者。

很多年前,我便是其中的一位。

那时候,我是如此地着迷打猎,不仅仅是为了猎物,更多的是渴望体会一个人携枪穿梭在茫茫林海中时那种王者的、回归的、原始的、野性的……奇异感受。

天光正亮,微风吹拂。

在原始大森林的外围,一只松鼠靠着自己的大尾巴,坐在树枝上咬松果。远处,杨树露着洁白的皮肤引诱我们前来,一阵风刮过去,树枝们便合奏拉起了美妙的音乐。青绿的松柏总是显得那么老成和丰富;山萸树是森林的新娘,带着满头红艳艳的浆果在炫耀美貌;橡树这个偷秋的强盗,慌里慌张地从破口袋里不断掉下一颗颗暗红的珠宝。这一切的响动,都强烈勾起了我们猎奇的欲望。

打猎之前,通常会开个短会,由经验丰富的人郑重其事地强调一些注意事项。大家随意坐在地埂的石头上,望着头顶的蓝天白云,掏出香烟来美美地吸一顿,然后定下神来,深呼吸,撒成一字形朝着森林围拢。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进入森林之前,我的心都扑腾腾地直跳。

为了不影响各自的打猎成果,更重要的是避免因距离太近发生误伤事件,我们是朝着不同的方向进入森林的,并规定了集合的时间和地点。

原始森林里,古木参天。千年的枝叶完全遮住了天空,林间飘荡着轻而薄的绿雾,往里面深入,不多时便黑得不见五指。我背着枪,摸着树干探着往前走,脚下仿佛是万丈深渊,好一会儿眼睛才能适应这种稠得像一锅浓汤的黑。我竖起耳朵,听着同伴的脚步声渐渐地走远了,便背靠一棵大树,迅速把枪里的五号弹下了膛,换成二号弹。五号弹是用来打兔子之类的小动物的,二号弹是用来对付体形较大的野猪的。虽然以我们的经验,遇到野猪的机会极少,但我还是害怕遇到野猪甚至是别的什么可怕的对手来不及换子弹把小命丢掉,宁愿遇到兔子一枪过去只留下一张兔子皮作战利品。

森林里安静极了,一切声响似乎都消失了。我竖起耳朵,紧张地留意着风吹草动。此刻,所有现代的手机、电视、汽车、房产、社会、人文等等都会在头脑中荡然无存。在大自然面前能够明澈的,只有生命的脆弱、现实的恐惧、个体的渺小,以及体力透支、灵魂出窍时与先祖的灵通。在这浓黑的世界里流浪着,我感觉自己只是一只小动物,没有了征服世界的野心,只剩下了对强大的防范。我不知道在这漆黑森林的遮蔽下,有多少小动物们在坦诚率真地生活着。

嘘!我看到了两个红点点,这是兔子的眼睛!在森林里,兔子的眼睛和我们点烟闪动的红光是一样的,几乎无法辨别。所以我的同伴们不聚集在一起,是不会点烟的。也就是说,我确定遇到了此行的第一只猎物!我犹豫着举起枪,瞄准,手指扣在扳机上。兔子听到了子弹夹和枪托摩擦的声音,警惕地在铺满落叶的原地呆了一会儿,便飞快地转身跑掉了。我没有开枪,直觉告诉我,这里有可能再遇到第二只甚至第三只兔子,我需要换子弹,以保证我此行不虚。

随着静谧的森林里接二连三的枪声,空气中散发出呛人的火药味,我的射击是愈来愈精准了。临近中午,我的背上已经有了两只兔子,三只野鸡。坐下来喘口气的空当,我感觉到自己早已饥肠辘辘,于是迅速向集结地赶去。我的同伴们也满身地疲惫地从各处赶来,大家于黑暗中围坐在一起,猎物腥烈的气味刺激着鼻腔,大家抽烟解乏,并交换食物。那红红的烟头在黑暗中闪烁着,就像一朵巨大的艳丽之花。

从森林里相伴着走出来,我们在森林周围的小溪边捡柴火,准备架火烧柴。同伴中有一位叫小六的,拔野鸡毛和剥兔皮的技术相当高明。每次他都会拔出插在靴子里的小刀,轻松地在兔子肚皮上划一道长口子,把手伸进去,不一会儿就会剥下一整张的兔子皮。我们负责把野味在溪水里洗干净,然后架在柴火堆上烤着吃。一会儿,满山遍野就会弥漫起柴火的清香和野味诱人的鲜香来。大家躺在小溪边的草地上,回头望望那迷人的森林,又开始无比激动地策划下一次的行动。

有一次打猎出来,照例是由小六剥兔皮。那是一只肥得出奇的灰兔,我们都在猜测兔肉的香美程度。这时候我看到小六的手,在划开的兔子皮里,居然掏出几只眼睛还没有来得及睁开的小兔子。我一下子愣住了,一个趔趄跌坐到了尘世中。那是只母兔,怀着仔的母兔啊。我真是作孽啊!从那以后,我发誓今生今世不再猎兔也不再吃兔。

不久,国家明令禁止打猎,我的猎枪被收缴了,冒险生涯结束了。

赵哥一边说着,一边眯起一只眼睛,用手指在眼前做了一个瞄准的动作。接着哈哈笑着装好三角架,低下那晒得焦黑的脖子,把头埋到了取景框里。这个我见过的中国的最后一个猎手,现在,爱上了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