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陪孩子一起成长:与家长谈中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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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学校与家庭合作的展望与推进(3)

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从多个层面构筑理想的家校合作机制,既包括理论知识,也涉及实践指导,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短时间内难以完全把握。下面,我们将扼要介绍几位学者的相关运作措施,以便有关机构,特别是学校及教师在实际工作中更便于操作。

王维荣的四步骤

在《我国家校合作中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王维荣阐述了家校合作操作的四个步骤。

1.转变思想,达成共识

家长与教师达成的共识是开展家校合作的必要前提。首先,转换观念,全面把握教育的整体功能。系统论认为,教育的效果不是将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种力量机械相加,而是以上几种力量的相互作用。在学生的教育中,家长具有双重身份:既是教育者同时也是社会的代表。第二,明确学校教育的服务观点。随着社会进步,学校不再是教育的垄断组织,而是为全体公民提供教育服务的场所,其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在于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在这一市场供求关系中,学生和家长都是学校教育的服务对象,学校应当注意“顾客”的消费需求,满足他们的教育需要。第三,充分开发教育资源的观点。学校教育工作者必须认识到,家长不仅是教育消费者也是教育主体,家长职业的多样性及经验的丰富性,是巨大的潜在教育资源。

2.健全政策法规,建立协调机构

相应的政策法规是开展家校合作的制度保障。这一方面,我们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我国在相关政策及法规制定方面,当前应着重加强家长对子女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另一方面,为认真贯彻实施家校合作这一教育措施,还应当大力创建家庭、学校和社会多个层次的协调机构。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建立了“家长协会”、“社区教育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虽然在推动家校合作、调动社会教育力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家校合作开展较好的国家与地区相比,这些组织在活跃程度与覆盖范围方面还相当有限。由于我国教育发展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很大差距,要使学生家长及全体社会成员参与教育活动,就要组建由学校教师、教育管理者、家长等参与的全国性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家校合作指导方案;然后以此为基础,由地方机构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学校实施、检查合作效果。学校是家校合作的实施单位,应由家长代表和学校教师组成家校合作工作委员会,共同制定实施细则,开展活动。

3.统一教育目标,协议约束执行

教育目标的统一是家校合作的起点。教育目标决定教育内容和教育措施,目标上差之毫厘,将会导致行动上谬以千里。只有在教育目标上统一认识,家校双方才能共同制订育人方案,进而确定各自的分工。在开展家校合作工作中,我国也可以采取签订协议书的办法,明确规定教师、家长、教育管理者、学生的责任与义务,约定各自承担的具体工作。这样,家校合作就不仅仅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是一种具体行动。

4.提高沟通技能,增强合作效果

掌握必要的沟通技能是实现有效合作的基础。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家长与教师都需要提高沟通技能。对教师来说,除提高自身素质用职业道德规范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外,还要通过接受一定的指导和培训掌握必要的沟通技能。在与家长沟通过程中教师注意以下四点:

一、尊重对方是有效沟通的前提。

二、倾听是有效沟通的起点。

三、肯定学生的优点是沟通的润滑剂。

四、强化互动的结果是保持良性循环的秘诀。

以上四个步骤既有宏观方面的制度制定、机构设立、思想转变,也包括微观层面的目标制定、协议签订、技能提高等方面。

谭虎的五步骤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文化教育发展水平迥异,至今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规范统一的、可供大面积学习和借鉴的范式。因此,构建一个完整的家校合作模式,对提高教育质量,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促进我国教育体系的完善很有必要。

谭虎、蔡建兴、邓芬芳在《努力构建家校合作的教育机制》中提出了家校合作的五个步骤。

目前,虽然“以校为本”和“以家为本”两种教育模式,在我国一部分学校得到实施。但是,这两种模式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通常是以学校为主导。学校组建家长委员会、学校召开家长会、校方主办家长学校,家长只需接受指导和接受任务,不能参与制定对学生的教育决策,几乎没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这无疑与合作初衷背道而驰。鉴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和当前教育发展水平,谭虎等认为建立“以地区为本”的家校合作教育模式较为可行。

这种合作教育模式,是由地区(以县、区为宜)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及工、青、妇等团体组织,成立家校合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制订政策、筹集经费、提出要求、统筹安排和检查评估等组织、管理、统筹和协调工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发展水平,确定目标、制订计划、合理分工,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在实际动作上:

1.由本地区教育局为每所学校成立与学校同级的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参与学校的教育决策。如:年度教学计划的制订、学校教工的聘用、年度评估等。此外要求学校建立家长活动中心,以便他们在学校组织一些活动。

2.为方便家长咨询有关学生发展的问题,学校应成立家长咨询中心,解答家长对有关学生问题的咨询。同时还应设立家长教育资源库,挖掘家长的学术专长和专业特长,进行学校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

3.合作教育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为与学生家长维持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双方可制订如下制度:定期互通情况制度;家(校)制度;合作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家校互动教育制度;学校开放日制度;分层、分类家长会制度等。

4.合作教育主体实现多元化。在合作过程中不设立固定领导者,而是根据活动的目的、需要及任务,临时决定教育主体,既可以是教师也可以是学生家长。如家长会可由教师发起,也可由家长发起;家长学校可由教师讲家长听,也可由家长讲家长听,也可以家长讲教师听。

5.社区教育活动基地的设立。开发学校所在街道、社区自然环境、文化教育和物质资源,在街道、社区的帮助下建立功能配套较为稳定的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品德教育互动基地,使之成为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桥梁,充分开发它们的教育优势,使其在教育功能上互为补充。

“以社区为本”的家校合作模式,突出了社会在家校合作中的作用,强调家庭、学校与社区的合作。

杨天平的五步骤

在《美国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六项标准》一文中杨天平提出,开展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初始性工作包括以下步骤。

1.成立行动小组。小组成员由家长、教师、教育管理者和其他被认同者组成,各成员必须就制定统一的目标形成共识并积极参加小组活动。

2.收集信息。对现行的惯例和做法展开调查,了解家长及家庭参与状况,同时向学校教师了解家校合作相关信息,以充分把握现状。

3.展开自我评估。设计素质指标清单,组织自我评估。利用自我评估这一有力工具,实施改良计划。以已有的评估机制为基础,界定起始策略和优先问题,包括制订家长参与计划,以便形成一个可理解的、均衡的、包括六项标准中各个方面的活动计划;制订家长参与书面计划,使其明确目的、责任和发展前景及未来活动的基础。

4.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确保目标的成功实现,应在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适当的支援作为保障。如在人力上,对那些对实现项目指标负责的人、那些会受到他人或外部影响的人、学校外部对结果有影响的人,使他们明了计划并乐于促成计划成功。同时,保障计划的经济来源,为广大教职工开展职业发展训练。有效的培训可以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技能,对计划的实施十分重要,而提供接触问题、工作、监督、评估的培训模式是最好的培训办法。

5.计划的调整与变更。由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不是立竿见影的教育改革措施,它应有一个长期参与的过程,需要持续很长时间,因而,应随着其他条件的改变而不断修改和调整计划。

杨天平的五步骤,侧重的是学校在开展家校合作教育初始阶段应该运用的设想。

何瑞珠的六步骤

综合爱泼斯坦及韦氏(Weiss)的模式,何瑞珠在《家庭学校与社区协作:从理念到实践》一书中提出了实施家校合作教育的六步骤:

(一)了解现状:通过调查或访谈,了解当前家校合作的状况及效果,然后制订家校合作指标,作为评估当前工作的标准。

(二)组建团队:建立由家长、教师、社工及校内行政人员组成的家长教师会并对团队成员进行相关培训,增强工作能力,为家校合作聘任协调主任,共同探讨家校合作在教育中的目标与功能。

(三)宏图及政策:列出开展家校合作的远景(vision)、宏图(mission)及合作双方的承诺(pledge)。

(四)设计合作计划:制订一个基于现状分析与远景展望的合作计划,该计划应尽可能将家庭、学校及社区三方面包括在内,并尽力配合学校的教育计划,以安排活动的先后顺序。

(五)设立资料中心:在我国,中心所需资金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及教育基金申请。在英美国家,社区或学校都设有家长中心,作为家长聚会的场所,同时备有参考书籍供家长及教师借阅;互联网上也有很多开展家长教师会及设计家校合作活动的资料。

(六)计划的评估与改进:综合分析各项活动的成本效益,以便及时完善以后的活动。

与杨天平的五步骤相似,何瑞珠的六个步骤侧重的也是家校合作中学校方面的具体工作。不管学校在家校合作工作中处于哪种阶段和程度,上述具体步骤的提出将会对研究者有所启发,对实践者提供指导,也会令应用或参考这些措施的学校,在短时间内使家校合作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