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还是完成构建和谐社会其他任务的先决条件。这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今后长时期必须着力抓好的重大任务。
领导干部只有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条件和环境。
§§§第一节 稳定压倒一切
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稳定的环境,不能干事,更不能干成事,营造稳定的社会局面,在稳定的环境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促进稳定。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强调指出,“实现安全发展,对各级党委政府来说,最关键的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科学筹划、科学组织、科学实施各项建设”。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实现安全发展,关键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提高抓安全的工作质量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中央提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应对复杂的国际形势,解决当前复杂问题而提出的实践活动,对于端正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着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战线的干部来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就是履行好职责,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当前,虽然我们的社会大局总体是稳定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一些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案(事)件没有大幅度下降;涉法、涉诉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虽经作出终审裁决和终结处理的案件当事人仍未息诉罢访,企业改制(破产)下岗分流人员安置问题、工程建设拖欠工程款、城市房屋开发、拆迁的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农村土地、水利、林业“三大纠纷”;企业周边的企、农矛盾;这些矛盾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大,处理不慎就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严峻的挑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重在落实,重在实践,做为政法干部要立足本职,结合实际,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转型期的特定历史使我国社会主体间的关系正处在历史上最为复杂的状态之中,各种观念与利益正发生着激烈的碰撞,社会纠纷主体及其内容更加多样及复杂。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解决一些突出的社会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之年,也是应对金融危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关键之年,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用战略思维、发展的眼光解决前进中的社会矛盾,要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要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环境保护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的内容,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诠释了法治与人民、法治与正义、法治与社会、法治与政党的关系,体现了内容与形式、手段与目的、价值与效果的辩证统一。其中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公平和正义作为两个法律概念,既相联系,又具有不同的涵义。一般而言,公平注重于对法律形式和诉讼过程的评价,正义侧重于对法律内容及实践结果的评价;公平是正义的外在生命,正义是公平的内在灵魂;公平是前提,正义是结果,二者联系紧密,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准则。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大量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形式进入到法律程序和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政法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的过程中,要立足民生,关注民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增强为民、务实、清廉意识,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调节各种经济社会关系,保护人民的人身、民主和财产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强化社会管理工作。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主动研究社会管理新举措,促进科学有序管理。新形势下,要重点研究对要害部位、复杂场所、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等的监管措施;重点研究对高危人群的管理;重点研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措施,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新机制。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要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在宣传内容上,要更加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宣传人民调解、信访条例、诉讼程序、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有序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更加注重普及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行政部门正确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四、推进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维护稳定是政法机关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要以平安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贯彻“积小安为大安”工作思路,改革创新工作方法,在深化平安建设的基础上,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新形势下,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要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要认真谋划本地区平安建设,提高创建标准,完善创建机制,创新创建方法,扩大创建范围,增强创建实效,真正把平安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保障工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为本地区改革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增强治安防范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继续坚持社会治安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第二节 领导干部要着力构建维护稳定工作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战略性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自觉顺应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牢固确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认识,扎实做好新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这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有着重大意义。
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提出,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同时也对新时期我国的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如何既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又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最终实现四个现代化,这是新形势下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一大挑战。
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传统和谐社会要求的稳定,是每个社会成员安分守己、安贫乐道的稳定。现代和谐社会要求的稳定,则是每个社会阶层、每个社会成员的创造才能都能得到充分发挥,生产要素、社会各阶层成员可以自由流动,公民的社会权利、民主权利都能得到充分肯定和保护的稳定。但是,无论目前维护社会稳定的研究还是做法,大多还停留在传统认识和经验范围内,如重政策轻制度、重处理轻预防、重政府轻民间、重运动轻程序,从而导致很多问题的解决力度往往与上级领导的关注程度和方式相关,导致通过搞运动解决问题成为一种经常性现象,导致各级党委政府成了“救火队”、“消防员”,矛盾和问题越解决越多,等等。根据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稳定,必须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机制和新的办法。这个新的思路就是:以在全社会促进公平和正义为目标,构建维护社会稳定新机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在和谐,本质在和谐。必须紧紧围绕这个核心和本质,不断创新维护稳定工作的思路,找准维护稳定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一是坚持着眼于调动积极因素的思路。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化解消极因素是必要的,也是很重要的。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调动积极因素更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和基础性。二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思路。既要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研究治本之策。三是坚持重在创新、重在建设的思路。新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对互联网的监管、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对社团的引导、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等。对于这些新问题,必须用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坚持疏堵结合,着重在疏导上下功夫、在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去引导和规范。四是坚持说服教育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思路。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对新形势下大量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仅仅靠说服教育是不够的,还应当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
目前,我国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这给维护稳定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必须着重在提高以下四项能力上下功夫。
1.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现阶段产生的大量社会矛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利益关系失衡造成的。改革开放30来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收入分配不合理、贫富差距拉大、一些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维护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妥善协调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关系,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大考验。
2.分析判断复杂形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从国际形势看,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因素对我国国内经济、政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敌对势力不断变换策略和手法,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动机和行为,对敌斗争的难度在加大。从国内形势看,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常常表现为群众合理的诉求和行为方式的违法性交织、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交织,从而导致问题越来越复杂,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分析判断复杂形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3.整合社会资源、进行社会管理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表面上看是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问题,实质上是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社会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涉及方方面面。从维护稳定工作来看,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还不善于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来进行社会管理。许多矛盾冲突之所以最终演化为政府与群众的矛盾,原因是复杂的,缺少缓冲器就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社会团体的发育还不健全,社团、行业组织的缓冲器作用发挥得不够。因此,如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规范和管理,发挥它们在反映各阶层、各群体的诉求,规范各阶层、各群体的行为方面的积极作用,是需要我们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4.做好群众工作、疏导群众情绪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改革发展越是处于关键时期,党的群众工作越要加强。越是矛盾突出,越是问题复杂,越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随着信息网络化的迅速发展,影响群众思想和行为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多样。在新形势下,光有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愿望是不够的,还必须在保持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适合新时代特点的思路和方法,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紧紧抓住以人为本、维护公平、规范秩序三个着力点,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的水平。
第一是要紧紧抓住利益调节这个关键,综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一个时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加以解决,这是在改革发展中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各种利益关系和谐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和途径。从工作内容看,应重点解决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成因十分复杂,必须充分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各种办法进行化解。从工作手段看,需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的方法,多策并举。从工作部门看,需要有效整合行政、司法、公安以及基层组织资源,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起来、结合起来,发挥最大效应。从工作主体看,群众不仅是维护稳定工作的对象,更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主体,需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充分调动干部和群众两个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