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兔子,我们三个所剩无几,每个人又喝了几口白酒,吃了些八宝粥,这些是在来大兴安岭之前在西安买的,一路上竟在餐车上混了,几乎是没吃,一泓大师不吃这个,我们这次就带了上来。最后只剩下了只兔头,胖子没有让扔,说明早烤烤,他做早餐啃了,浪费食物那可是犯罪。
今个我们就在这里宿营,三个人,三顶简易的帐篷,围成了一个三角形,将烘烤野兔的没有燃尽的火堆圈在了中间,靠着散出了的余热,这样好歹能暖和一些,就算是余热再利用了。
半夜好像是胖子起了趟夜,第二天一早,胖子是死活不承认,那只兔头不是被他干掉了那都是见鬼了,后来胖子见实在是嘴里折腾不明白,一张嘴干不过两张嘴,就指天发誓:真的是我胖子夜里吃了不承认,我就不是爷们!
我和聂倩起初还认为半夜胖子开闸放水,肚子说不定又饿了,他这人是属鸭子的,一副直肠子,时不时就饿得不得了,说不准就是他抱着啃了,但胖子是极力地分辨,如果是他吃的,他看来是不会这样为自己争辩的,一个没人肯吃的破兔头,犯不了这番作践自己。
纳闷的是,兔头是活啦地就没了,连个骨头渣子都没留下,那是怎么一回事,是被谁神不知鬼不觉拿走了?
我们开始回到自己的帐篷,检查起来自己的包,看丢没丢什么东西,结果是什么也没有丢失,我们想到了虎豹豺狼,但都被自己一一否决了,如果是这些生物,总会留下些蛛丝马迹,来无影去无踪,那只是神话中的夸张,现实中,根本不会有这种情况存在的。
我们三人分头往三个方向搜索了一下,我这边有所发现,在距离我们宿营三百多米的地方,发现了几个大脚印,之所以能被保留了下来,因为这里是块泥洼地,附着的落叶很少,踩上去难免不留下痕迹。
这一发现从一个侧面证明胖子所言非虚,晚上是有东西来过,从脚印来看,个头还小不了,步幅很大。
我喊来胖子和聂倩,三个人在小范围内搜索了起来,在一处灌木丛中发现了一些红色的毛发,这还不能判断究竟是什么,但至少根据毛发挂在灌木上的高度,可以判断是个大个子的家伙,比胖子还要高出很大的一头。
最先想到的是狗熊,大猩猩之类的灵长目动物,但根据毛发的颜色,马上就被否了,后来我们将想法一直指向了野人。
早在1976年,湖北原始苍茫的神农架目击者发现了可能有野人的存在,到现在也有三十多年了,难保不准这里出现的不会是野人的堂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