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少年派:第十五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作品精选(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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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彼时(2)

不遗余力的爱情,最后却成了血淋淋的结尾。

林成和施铭结婚的那天,方子路站在酒店门口,看着大红的条幅上写着林成的名字,空气中都是喜庆的味道。然后抬手摸了摸自己下巴的胡楂,硬硬的,有些扎手。

目光穿过人群看着林成穿着耀眼的婚纱,触手未及。方子路忘了是多久之前,自己信誓旦旦地和林成说“我会等着你,娶你”。可时光是一把锋利的刀子,轻易而残忍地割开了此时和彼时的场景。

遗落的不是爱情,而是宿命。方子路听见司仪说“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等到你幸福了,我就可以离开了”,那段掩埋在尘埃里的岁月,终究都会在记忆里渐渐褪色。

可是,义无反顾。

爱情电台

文/李彬

自2007年过后我就不再写作了,不再游戏别人的人生和爱情,因为在2004年之前,我的生活被我生活得一塌糊涂。在别人采访我时,我也描述过这种生活:有一个妻子没有子女,有一套房子没有车子,吃的是三菜一汤,穿的是素净的国产衬衫。这一切都看上去很美好平凡对不对?可我只想用一个词来形容它,那就是“支离破碎”。

我是个专写爱情故事的小说家。常常披着一件棕色大衣,在黑夜里戴着黑色墨镜钻进一家小电台。我的业余爱好就是在深夜里主持节目,接进一些让人死去活来的故事,女人或者男人总在背景音乐停止的那一刻号啕大哭,我却对着话筒深深地笑了。我常用低沉却又清楚的嗓音对电话那头的人说:

“不要难过,爱情注定会是个艰难的事。我送你一首歌,你接下去好好享受属于你的生活。”这件事情我干了很久,这也是除了写小说之外我干得最长久的事。但是后来我在去电台的路上出了小车祸,之后每一次过马路都感觉自己快要消失。原因是我骑着陪着我很多年的摩托车撞上了电线杆,车毁了的同时也撞死了一只刚断奶的小猫咪,那天晚上的节目换了主持人,我没有和领导请假,拖着疲惫,又伤痕累累的身体去给那只小猫咪的灵魂放生。我给它找了一个清静的公园,在玫瑰花丛下把客观存在送进了土里。之后我去了医院,在浓重到让人反胃的消毒水中,我想起了被我丢在现场的那辆摩托车,我以为它会陪着我直到死的那天,没想到它却先废了。

出院后的几天里我什么故事都没写,脑子像水一样安静,是那种游泳池里的死水—肮脏,等待清洗,微风一阵一阵带起了小波澜。领导给我打来慰问电话,他说过几天恢复好了再回去主持,话筒给我留着让我安心养身体。可是我注定回不去了,像死去的小猫咪和废了的车。

在连续吃了好几个月泡面之后的深夜,我在节目开播之前想要回去看一看。只是想看一看坐在那个位置上的男人究竟是谁,有听众打进电话说他的声音远不如我的好听,并且他的语调永远是以旁观者的角度运用生活中的大道理去与听众交谈。听众打进电话的频率越来越低,领导在此之前给我打了无数个电话,他说只要你回来,什么条件都不是条件。可惜我的脑子还是像水一样,我没有那个能力骗听众了。她们爱我的原因都是因为我是个小说家,我能体会到她们孤独寂寞的滋味,并以小说的方式去麻木她们,有的时候她们并不是糊涂迷茫,而是需要一个人出现去安抚她们被现实搞得乱七八糟的神经。

我步行去了电台。出门前刮了胡子,穿了件白色的短袖。我的皮肤好得让所有女性羡慕,其实我很想告诉她们,这是长年不在白天出门的结果。我走到电台门口的时候看见一群拿着玫瑰花戴着墨镜的小姑娘,我被她们其中一个拦下来,她万分诚恳地问道:“请问刘森先生大概什么时候回来?”我摇头说不知道,她很沮丧地坐回了阶梯上,摘下墨镜后露出的是一双干净的眼睛,小天使在她的肩膀上跳着欢快的舞。我说:“把玫瑰花送我吧。”她铁定地抱紧了花,眼睛里写着“是给刘森的”。我笑了笑,继而又深深地笑了笑,“他不会来了,他出国旅游了。”小姑娘瞪大了眼睛问:“去了哪儿?美国,还是日本?”我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这样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说谎,她还有她们一定是夜夜守在这里。我走进了电台的大门,回头看了一眼她们,她们怪异的打扮只因为我很久前说的一句玩笑话,我说如果哪天我的小粉丝要来看我,一定要带着喷了香水的玫瑰花还要戴着墨镜,这样我就会出现。看来,每次食言的都是我。

打开节目录制现场的小门,隔着厚重的玻璃我看见了那个代班的男人。

二十出头,干净清秀,字正腔圆像个主持《新闻联播》的。我什么都不想说,拉起一个刚来工作不久的小女孩的手就跑了出去,留下的满屋子的惊叹号。女孩像个小兔子不挣扎也不出声,我跑累了就放开她的手蹲到走廊的一侧。她说:“你终于回来了,刘森。”我说:“我回来的理由兴许是想把你带走。”我抬头看了她一眼,说:“你爱我吗?小星。”她点头说:“爱。”我问:

“你知道什么叫爱吗?”

“爱你就像爱生命。”这是她当时回答我的一句话。刘星穿着纯白色的长裙,有一张粉扑扑的脸。我从前总是隔着玻璃看她,而她看着我的眼睛深深地对我微笑,女孩子的眼睛里藏着一千只小太阳,我在瞬间感觉生命的明亮。我在电台的大厅等她下班。她出现的时候戴着墨镜捧着一束大玫瑰花。

我接过花摘下她的墨镜,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口。

“我们去约会吧,”女孩说。

于是我爬上她的粉色电瓶车,搂住她的腰。

“我有迎风泪。”我说。

“戴上墨镜就不会流眼泪了。”女孩儿说到。而在此之前,这句话是我曾对女孩说过的。

那个时候是2004年,我在一家二十四小时的大排档吃小龙虾,刘星以一个醉酒女孩儿的身份出现。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酒红色的卷发垂在胸前,戴了假睫毛,活脱脱地像个坐台小姐。她把包甩到我的桌子上,然后是一顿撕心裂肺的哭,我当时十分安定地剥着小龙虾,不抬头多看她一眼。

哭久了,她脸上的妆便被冲刷得很干净。我递上纸巾说:“擦擦吧,太难看了。”她摇头拒绝,反问:“你们为什么那么像,你以为你是王家卫吗?大晚上戴着墨镜,吸引小姑娘啊!神经病。”我笑了好一会儿,心里清楚了这个小女孩就和那些打进热线的小姑娘一样。我放下龙虾,摘下墨镜,说:“你要不要戴上试试?”小女孩一把抢了过去。

“是不是感觉人都是灰色的,马路上的车也是灰色的,连灯光都是灰色的?”小女孩儿“嗯”了一声,并拖着长长的尾音。“灰色是能让人沉淀的颜色,你会感觉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是一样的,包括爱情,没了它也一样还是灰色,不会改变什么。”女孩儿听完后又一次崩溃了,我说:“我继续剥我的虾,你戴着墨镜哭吧,这样我就看不到你被爱情挫伤的眼泪了。”

她不出声,到了深夜显然酒醒了一些,她摘下眼镜好好地打量了我。她说:“刚才是你在对我说话了?”我点头,这里除了老板就没别人。她又说:

“你有声音好熟悉,并且十分好听,有点像—”我抢答:“电台的刘森。”

她兴奋地说:“对!”后来我吃完了最后一只小龙虾后爬上了我的摩托车,她起了身想留住我,我回头冲她吹了声口哨,说:“我,现在得回去工作了。记住,电台的刘森。”

想到身后的她必然会做出一副惊愕的表情,我的心情大好。

照惯例接进了电话,第一个、第二个都是哭诉,在我意料之中的是女孩儿真的打进了电话。她先发出了声音,轻柔的语调:“是你吗?”我答:“是我。”女孩儿说她叫刘星,今年大三,她爱了很久的男朋友被好朋友抢走,理由是不喜欢她一直素颜,穿得像个高中生那样没品位。她说她在大排档上喝醉了酒,误打误撞地碰到了《电台情歌》,我在某一瞬希望她能懂。

把记忆丢回到一年前,我刚大学毕业,用大学四年的稿费以及东凑西借的一些钱买下城郊的一套公寓。我大学四年只交了一女朋友,她真的只能用美丽又大方来形容,这四年里我们打过一个孩子,回想起这些满心都是负罪感。她叫张怡,在某天晚上她打开了床头的两盏灯,慢慢地坐了起来,微笑地抚摸我的头发。张怡说:“今天我们应该难过的。”我说:“为什么要难过?”她的眼泪掉在我的脖子上,一寸一寸地冰凉了我的皮肤。她说:“我今天去打掉了我们的孩子。”我没有说话,只是抱紧了她,她的身子慢慢下滑,她说:“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

这个故事在节目开播的那一天我就给所有听众说过了,我想着所有的听众里会不会有我的张怡。但隔着大洲大洋的距离,我的节目在凌晨播出,她所生活的城市正好进入黑夜,这样日夜颠倒的距离是不是就像我和她的人生?

张怡是她家独女,我们之间并没有凄美或者动魄的故事,唯一一个转折点就是那个孩子。而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张怡怀了我的孩子,从怀孕到打胎的过程都是她一个人承受的。我把她拦进我的怀里:“你怎么就这样愚笨,就算再艰难也应该把他生下来。”张怡说:“不行,会出人命的。”或许,在那个时候她就下定了要离开我的决心。

我们之间就像公主爱上青蛙那样。张怡的父母做着大生意,而我只是一个从小镇出来的三流作家。张怡说“刘森我爱你,我全心全意地爱你”的那天,天上划过流星,我们都沉浸在巨大的幸福的爱情里而忘记了许愿。还在大学的时候,我在操场上给张怡放烟花过情人节,因此受到了一个永远不会被消除的处分,就像这段爱情给我留下的刻骨铭心那样,到死都忘不了。

大学毕业,我被人堵在巷子里毒打,对方说是张怡的表哥,电视剧里狗血的剧情到我这儿就变成了一个血淋淋的事实。当天晚上回了家,我推开想要帮我处理伤口的张怡,她坐在地板上失声痛哭,我觉得有人在伤口上撒盐。这段爱情真正的距离并不是物质上的条件,而是我那颗隐藏了很久的自卑的心。

我所出生的小镇是个交通闭塞的地方,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老实人。小时候我和别人说话从来不敢直视他们的眼睛,总觉得别人的头顶上有光环。

我对张怡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笑着说:“这样自卑又孤僻的孩子可不像现在的你。”我把小时候的事当作笑话讲了一遍,张怡也从头笑到了尾。

张怡并不把家里的警告放在眼里,当某天我打了电话叫她去医院,她才吓得花容失色,很不优雅地当着我的面冲电话那头的父亲吼着,像一头咆哮的狮子。我说:“没事,刚好这一刀不在位置上。”她趴在我的病床旁哭,哭着哭着就睡着了,当时我也不知道孕妇嗜睡。我们这一段不被祝福的爱情走了五年零两个月,当初把她从别的男人那里抢过来的时候,那个男人挨了我两拳,现在我只能风轻云淡地说一句“扯平了”。

说完这个故事的时候赚来了很多听众的眼泪,没有人再往前追问,也没有人迫切想知道最后的结局,不管是出于对我这个主持人和当事人的尊重或者同情,还是觉得桥段滥到无力再追问。总之我说出了自己的故事交出了我的心,当有听众问你为什么会选择在凌晨主持这一档电台节目时,我呵呵说道:“张怡那边的太阳正在升起,希望通过电波她能听见我的声音以及我爱你。”

小星问:“我和张怡很像吗?”我的回答是一阵疯狂地点头。我第一次看见张怡的时候也是有一只天使在她的眼睛旁边跳舞,反正就是莫名其妙地爱上并且保持着难得的清醒。小星又问:“你爱我是因为她吗?”我有很深刻地思考过这个问题,但一直刻意回避答案。我说:“一开始是的。”

小星什么都没说,把粉色电瓶车停到了路边,她不由我恢复意识便钻进了我的怀里,“我第一次听你的节目就喜欢上你了。”她说。“你听到的只是我的声音以及那个关于张怡的故事。”她接着说:“张怡是个好女人,她不想连累你,才会选择离开你。”这一切我都清楚。她最后说:“其实那次失恋是真的,醉是假的,爱你是真的。”我不想多说什么了。

“我们结婚吧,拿上户口簿,等天一亮就去领证。”我抱紧她说。

小星抱住我尖叫。

如果这里不是终点了,那么这一切都太过于美好了。我最后一次去电台是为了主持一个叫作告别的节目,我会接进很多的电话,听听众们与爱情说再见过上新生活。而在节目的尾声,我再公布我要结婚的消息,接着再宣布这是我这辈子的最后一档节目。

节目在凌晨两点钟播出,开场曲是莫文蔚的《电台情歌》。有老朋友打进电话说了很多遍的好久不见,之后我听见了一个久违的声音。她在电话的另一头说:“我听见你的声音了,我刚回国。”我愣了一会儿再次确认这就是张怡的声音,我问:“张怡,你好吗?”她利索地回答:“生了个孩子,叫各布。”之后便被工作人员切断了电话,插进了另一首歌曲。我陷入了沉思,我觉得这个电话突兀并显得不真切。我无法想象她的声音怎么会在两年后变得如此沙哑。

下一个电话接进来的时候我深沉地笑了一下。

“Hello,刘森。”

“你好,小星。”

“谁也不要和我抢,你也不用搭话。我是小星,我第一次见到刘森的时候是在大排档,我当时失恋了。我听见刘森在与同事讲电话,我确认了他是刘森之后假装酒醉,壮着胆子到了他的面前。后来的事收听刘森节目的朋友在之前的节目里已经听过了,这并不是我要说的。我要说的是刘森在我认识你的这一年里,我是彻底爱上你了,在这之前,我仅是你的一个忠实的听众,我很喜欢张怡这个人,听完你们的故事,我就在千方百计地寻找她。过程忽略不计,我终于还是找到了,在你离开这个世界之前。”

这一次是我主动切了电话。我把话筒交给身边的实习生,他显然有些不知所措。我离开之前朝着电台门口的金话筒雕像深深地鞠了一躬。我早就该明白小星的用意,她做的这一切我都了解。

我记得我第一次和她去海边看日出的时候,我在太阳跳出海面的时候告诉她,我有病,家族遗传的病,这是我从小到大自卑的一个起点,这是生来就不能改变的。我没有把这个告诉张怡,我不想把她一生中最美好的时间都用来守在我的病床前。也是我有意把这个消息传达给她的家人,自导自演了一出很成功的戏。

生命这样美好的东西在我能拥有的这几年里,我找到了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避风港。小星说:“刘森,你让我嫁给你好不好?”我说:“你要知道我心里只有张怡。”

她只是深深地抱紧我,在太阳与海平线即将分离的刹那,对我说:“你爱她与我爱你无关,既然爱你就会不顾一切。”

我还是把她推开了,我说:“我不会这样自私。”

她只是跪下,说:“哪里去找我能这样爱的人。”

我现在好想小星。我想去大排档吃龙虾,她再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把包甩在我的桌子上,我就会拉着她对她说我绝不放开手。

以上都是发生在2007年前的故事,后来小星走了,是属于无人永隔的距离,原因是什么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我还在2012年跌跌撞撞地走,我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生命对我来说是一个漫长的黑夜,而我在这条夜路上一直寻找着最后的光明。

与梦想背道而驰

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