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人生边上,心城内外:钱钟书的围城人生
4987600000012

第12章 有没有这样一个世界(2)

因为声誉之隆,牛津挑选学生标准十分严格。事实上,除了英国人外,外国学生亦无不以进牛津为荣。牛津有很少部分名额保留海外的精英,钱钟书念的是ExterCollege,如果论历史悠久,它在牛津的三十多个学院里,是第五位。

钱钟书与杨绛最初先爱上了牛津这个浪漫古典的小城,他们喜欢沿着石块砌成的房子行走,手指滑过层层叠叠烟灰色的板岩,再滑过围墙上的绿色青苔,或是停下来,观赏白色窗台上的美丽花篮,他们被这些特别而可爱的景致吸引着,脚步很快适应了这里的小路。作为屹立在世界学术巅峰的名校,牛津的庄重和雄浑,它高山仰止的气魄,也让钱钟书夫妇也很快为之折服。

导师制是牛津的一大特色。新生一旦入学报到,学院就给他指定一位导师。本科生导师称“Tutor”,研究生导师称“Supervisor”。导师是学生所选科目的学者,他负责指导学生的品行,并协助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指导他如何取得进步。对于学生而言,上课不是最重要的,他们可以去任何一个学院听他们感兴趣的任何课程,也可以几乎不在学校上课,但是每周必须到导师那里去至少谈话一次。导师负责指定学生阅读的书目,学生按时去见导师时,要把心得报告读给导师听,导师作一些评论,两人进行讨论。可见,在牛津导师不仅请到授业解惑的作用,而且在品行、心理等方面也对学生加以指导。因此,导师能够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许多学生在毕业后还与导师和同学保持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钱钟书的导师名BrettSmith,两人约定,每周见面两次,进行谈话或者授课。有时,钱钟书也去上别的课,但这些课比较自由。第一年的课程几乎都是预备性质,有的课不必考试,有些课则比较严格一定要成绩及格,才能写论文,取得学位。

心未老的勇士活在最好的时光里,置身于与自己国度完全不同的学术氛围中,青年钱钟书如同渴望遨游的鱼,找到了大海,而牛津丰富的藏书量更是在这对年轻的夫妇面前开启了一片广阔的天地。

牛津大学总图书馆名BodleianLibrary,钱先生译为“饱蠹楼”,藏书五百万册,手稿六万卷。两人在这里埋头用功,确有点像书虫那样饱蠹。作为旁听生的杨绛拥有大量的时间可以阅读自己感兴趣的书,虽然牛津大学图书馆的图书向例不外借,但是临窗有一行单人书桌,杨绛就自己占据了一张桌子,从架上取书来读。读不完的书留在桌上,下次来接着读。在图书馆读书的学生不多,环境非常清静,杨绛的心态也平和宁静,她给自己订了一个课程表,将一个一个经典作家按照文学史往下读。不仅一部一部从头到尾的细读代表作,同时也读有关的评论来丰富自己的理解。让这钱钟书羡慕不已,自然也不甘落后。除了听课之外,钱钟书差不多把业余时间全部泡在读书上面。他借来一大堆书,涉猎包括文学、哲学、心理学、历史等各种图书,一本接一本地阅读,并做了详细的笔记。无疑,这对于他的治学生涯来说,是值得珍藏一生的经历。

不过,这位智慧超群的才子,也并非门门功课都优秀,比如一门古文字学,就让他伤透了脑筋。

杨绛回忆所及,她只见钱钟书有一次苦学,“那是在牛津,论文预试得考‘版本和校勘’那一门课,要能辨别十五世纪以来的手稿。他毫无兴趣,因此每天读一本侦探小说‘休养脑筋’,‘休养’得睡梦中手舞脚踢,不知是捉拿凶手,还是自己做了凶手和警察打架。结果考试不及格,只好暑假后补考。”这着实是很让人头疼的。钱钟书实在不理解为什么要从古代的书写方法来鉴定作者手稿书写的年代,如果是印刷术发明之前,这种方法还有些实用性,如今却没有任何现实价值,但尽管兴趣缺缺,还得硬着头皮去做。

对此,英国人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这是训练一个学者洽学严谨与能耐的好办法。对于钱钟书来说,本想让他辨认出两行文字便可,但必须没有谬误。却不想这位中国才子一口气整理了整部书稿,自然做得多,错得多,没能达到考试成绩的要求。

岁月的修辞,铺满了历史。后来有传言称,钱钟书当年是因为嗜读侦探小说而挂了学业,言辞中的幼稚看法令当事人嗤之以鼻。生活不是一道证明题,但总有人循着原始的规律,编造一些无营养的假设和结论。也许大家更该庆幸,钱氏还有这一门秘方修养头脑,不然以此门课程之枯燥繁琐,才子脑中的思想早被束缚、僵化掉了。无论怎样,经过补考后,钱钟书的古文字学终于合格了。他感到终于偿还了心上的债务,开始准备毕业论文。

每一片天空都蕴藏着秘密,也暗藏着挑战。在牛津,做论文并非易事。须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题材,又要在十分有限的材料中发现新问题,很多时候都是逼着学生们自己去发掘真相,独立思考。这种训练是很严格的,当然,有机会接受这种训练也算是钱钟书的荣幸。

纯真的热爱可以缩成一粒种子,钱钟书深扎进泥土里,练就了最纯粹的学者魂。他最初拟定的论文题目十分精彩,叫做“中国对英国文学的影响”,可惜没有得到导师的允许。这只能说,当时的英国还存在所谓大国的愚昧架子,如果这个题目真的做出来,会是比较文化史上的一个飞跃。无奈之下,钱钟书改做“17世纪及18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中国”,钱先生的学位论文写成后,几经修改,获得通过,打字装订成册,收藏于牛津大学图书馆,编号为MsB.litt.d288。抗战期间,钱先生任教昆明西南联大时,曾将论文打印稿交给同在昆明的大后方大学图书馆总负责人、《中国图书季刊》主编袁同礼一阅,后分三期发表在1940、1941年出版的《中国图书季刊》上。在中外皆引起不俗的反响。据说英国女王于1986年10月访华前,还曾调阅此件。

牛津的岁月里,钱钟书感到大学和这个城市紧紧地融为了一体,他终于真正地摸到了西方文明的脉搏,打开了更多的细胞来接收新鲜观念的洗礼。在这个异次元故乡中,在那庄重的、金碧辉煌的建筑和梦幻的尖顶上,他的梦想缓缓升起。

4.生活的滋味

人太世俗,就难以成为品性高洁的艺术创作者。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古今中外的历史中,文艺领域的大人物多半拥有“生疏”或者“笨拙”的生活特征。

钱钟书作为才子在学问上是如鱼得水的,但在生活中却难免有点“迂”。据杨绛忆述:“他初到牛津,就吻了牛津的地,磕掉大半个门牙。他是一人出门的,下公共汽车未及站稳,车就开了。他脸朝地摔一大跤。那时我们在老金家做房客。同寓除了我们夫妇,还有住单身房的两位房客,一姓林,一姓曾,都是到牛津访问的医学专家。钟书摔了跤,自己又走回来,用大手绢捂着嘴。手绢上全是鲜血,抖开手绢,落下半枚断牙,满口鲜血。我急得不知怎样能把断牙续上。幸同寓都是医生,赶快找牙医,拔去断牙,然后再镶假牙。”

这次“亲吻英国大地”只是二人国外生活开始的一个小插曲,柴米油盐的日子自然是欢笑不断、尝试不断。

初到牛津,老金家为这对年轻的夫妇提供了食宿。少了许多家务,生活自然是比较轻松自在的。可时间一长,钟书比较保守的饮食习惯就越发暴露出弊端来。英国的奶酪、牛排、浓汤,不合他的胃口和心,如他在诗中所叹“嗜膻喜淡颉羹浑,夷味何能辨素荤”。加之老金家的伙食日渐糟糕,不忍钟书日渐消瘦下来的杨绛忧心不已。自己节约下食物留给钟书的确是下策,所以“自立门户”对于杨绛而言就成了当务之急了。

杨绛开始并不与钟书商量,只悄悄寻觅报纸广告,自己跑去找房。机缘巧合,一次散步“探险”到牛津大学公园对街高级住宅区,偶见一座三层洋楼贴有招租启事。虽然再去看时告示不见了,但杨绛不甘心,仍然独自一人闯上门去碰碰运气。这真是难得的运气,房主达蕾女士展示给她二楼的出租房:一间卧室,一间起居室,两间屋子前面有一个大阳台,是汽车房的房顶,下临大片草坪和花园。浴室厕所专用。更难得的是有自己独立的厨房,虽然只能使用很小的电灶,但对于杨绛而言,已经可以说是称心如意。钟书来看房后心仪于这里的地段,去学校和图书馆可以说是非常的便利。并且环境幽雅,门对修道院。钟书看了房子也很喜欢,于是,这里就成了二人的新居。

在达蕾女士租给的家具用具中,包括炊具餐具,两人很快学会使用电灶电壶。日常需要的食品,两人又多半在上图书馆或傍晚散步时,路过商店订购,店里按时送货很是方便。二人的家庭生活才算是真正就此展开。

自己有了厨房,他们玩儿着学做饭、炒菜,试做红烧肉。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杨绛为了爱人洗手作羹汤,虽是个手艺尚不精明的美厨娘,但凭着向俞家姐妹学习,又回忆母亲做菜的方式,终于成功做出了红烧肉。杨绛以为,自己“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自此,杨绛“卷袖围裙为口忙,朝朝洗手作羹汤。”她把做午饭作为她的专职,而一向早睡早起的钟书则包揽了早餐。住入新居的第一天早晨,从同学那里刚学会冲茶的钟书大显身手,他烤了面包,热了牛奶,煮了“五分钟鸡蛋”,刚冲好的红茶又浓又香,配着装满了小碟小罐的黄油、果酱、蜂蜜,一股脑儿用带脚的托盘直端到杨绛床头。“拙手笨脚”的钟书竟能做出如此丰富的早餐,杨绛着实惊喜不已。钟书也乐得得到爱妻的表扬,从此两人的早餐便由钟书负责制作,这个传统以后竟持续到老。

二人恢复了习惯的中式饮食,吃的饱了,自然就希望有更丰富的业余生活。杨绛是爱音乐的,但在外国却不可得,只得求了父亲寄来一本《元曲选》,自己唱唱过瘾。而平时专于学习读书的钱钟书也是个淘气的,很能学,犹善插科打诨,一面读一面自己表演,两人笑得打跌。钱钟书诗中有“欲调无筝,欲抚无琴”;“咏歌不足,丝竹胜肉”大概说的就是这时的生活吧!

当然,快活的天地也是常有意外发生的,小到杨绛出门忘带钥匙,被锁在门外,为了省下开锁的钱而爬窗进屋,大到两人在少用的起居室喝下午茶,钟书走后杨绛忽感不适,心知是煤气中毒的症状,挣扎着起来推窗自救……对于缺少独自生活经验的年轻的夫妇,远赴重洋的生活是不易的。既要有学识涵养,又要有勇气和能力,杨绛做到了。对于钟书,杨绛是朋友,是妻子,也是情人。而在牛津,杨绛又被赋予了生命中另一个尤为重要的角色:母亲。

据钱钟书回忆,得知杨绛怀孕是在游玩巴黎后返回牛津的路上。虽然路途颠簸,杨绛又时有孕中恶心呕吐的反应,但这一路得到了同行加拿大朋友的照料,加之得知即将为人母的喜悦心情,旅途还是十分愉快的。

年轻的夫妇对于这个还未出世的孩子极其的爱怜,钟书又担心杨绛辛苦,所以早早的就到牛津妇产医院订下了房间和接生大夫。院长推荐了最好的女医生斯班斯大夫,更巧的是他与杨绛同住一区,诊所就设在家里,而房子外面的花园也极美。杨绛定期去检查,开始每月一次,后来两周一次,步行来去,不过十来分钟,即方便,又让这位年轻的母亲在美丽的景色中逐渐放下心来。斯班斯大夫预计婴儿将在国王加冕大典那天诞生,夫妻俩很欢喜即将有一个加冕日娃娃。

可是预产期过了快一周,还是没什么动静。住院观察了几天,终于有了分娩的迹象。许是小家伙还是留恋温暖宁静的子宫,所以带给杨绛的阵痛并不强烈,是舒缓的。这位年轻的准妈妈甚至躺在产床上看完了一本小说。到了第二天,大家终于等不及了,医生不得已对杨绛实施了麻醉,用产钳将婴儿夹了出来。因为缺氧,婴儿已憋得浑身青紫,是护士使劲拍拍拍,才把她拍活的。

作为在牛津出生的第二个中国孩子,这个婴儿是受到了极大的喜爱的。医生护士们戏称,可能斯班斯大夫的产钳夹红了她的脸,她感到委屈,就特别响亮的哭起来。护士们因她啼声洪亮,称她MissSingHigh;杨绛后来为女儿译意为“高歌小姐”,译音为“星海小姐”。

初为人母的杨绛是满足而又喜悦的,相比之下,初为人父的钱钟书多了几分忙碌。奔波于医院与学校、家庭之间,既有得了爱女的喜悦,又对妻子怜惜不已。彼时杨绛因为麻药和生产后的极度疲倦而昏睡着,钟书六次探望都不得与之一言。终于,第七次杨绛清醒。护士特为钟书把娃娃从婴儿室抱出来让一家人小小的团圆一下,钟书看了又看,高兴地说:“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杨绛记住了钟书的“欢迎辞”,女儿长大后,杨绛把爸爸的“欢迎辞”告诉女儿,她很感激。

“星海小姐”最终得名钱媛,小名唤做“阿圆”。阿圆刚出生的时候钱钟书在家和医院两头跑。虽已为人父,他仍难改老闯祸的毛病。他陆续打翻了墨水瓶,弄脏了房东家的桌布,弄坏了门轴,砸碎了台灯,她每次都笑咪咪的说:“不要紧,我会洗,我会修。”不过,她出院回家的时候,他却为她炖了鸡汤,还剥了嫩蚕豆搁在汤里,他做得很好,而她也真的把他做的“坏事”都修好了。就这样,两个人终于完成了由青年到成年的蜕变,这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在未来多年将共同经历风雨,一同携手,不离不弃的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