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跟深圳人学创业·创新·敬业(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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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深圳人的管理创新(3)

“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但一定要合法地去做。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以后涉及诉讼能够不败诉!”深圳领导干部经常这样告诫自己的部下。这代表了深圳政府的一种理念与觉悟。

一个典型的例子让人深思:

深圳以前的农民为了自己的利益,由传统“种田”改为“种房”,乱搭乱建行为十分突出,“握手楼”成了深圳的一道“景观”,既积聚了安全隐患,又影响了城市环境,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政府。

社会各界翘首以待,政府却始终不敢出手。政府顾虑是:行动的法律依据缺乏,容易造成违法行政,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按照传统,政府发个文就够了,用得着法律吗?可是这么会留下许多后遗症,还得政府兜着。

这个事最终还是等到枟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枠颁布实施后,“违章建筑”改名成了“违法建筑”,依法清理工作才正式开始。

而且,工作力度大,有了法律做后盾,工作进展顺利,一些“老大难”“钉子户”的问题迎刃而解。

四、制度创新

深圳是“靠改革创新起家”的。通过对科技体制的创新,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制度和人文环境,实现了对海内外生产力要素资源的有效集聚。

1.用人制度的创新

在全国较早形成了人才自由流动的机制,使深圳出现了蔚为壮观的“孔雀东南飞”现象。在新时期,深圳进一步深化用人制度改革。

第一,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用人推行岗位聘任制和科技人员竞争上岗,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二,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建立科学的人才测评体系和公正的人才履历档案系统,逐步形成以市场和知识创新来确定人才价值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大力提高科技人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充分体现知识和人才的价值。

第三,落实事业单位内部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施岗位工资制。继续完善分配制度改革,推行技术成果入股、高新技术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和期权制等制度。加强和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设立统一的科技奖项,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分配制度的创新

深圳进行分配制度的改革是多方面的,包括产权占有和分配制度。产权股份化、使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占有社会化、劳动者占有股权、创造发明的科技成果占有股权、经营者的经营管理知识等无形资产占有股权等等。

(1)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早在1986年深圳就对一些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现有股份公司500多家。不但对企业产权进一步明晰,而且使产权主体多元化和产权占有社会化。使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迈开了步伐。

(2)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

从1988年开始,深圳的农村经济开始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首先由万丰村和横岗镇的股份合作制进行试验,然后全面推广。现在深圳虽然没有了农村,但是股份合作制仍保留下来,村民人人是“老板”,人人有股权,人人都关心集体,促进了经济迅速发展。即由过去的福利型、封闭型向风险型、开放型转变,由过去的不完全产权向完全产权转变。

(3)科技成果占有股权的试验

最早是在一个开发科技公司进行的,几个海外回来的科技人员拥有的知识产权经过评估,在新设立的公司中占有近三分之一的股权,成为技术成果与国内的资金相结合的典型范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已成为世界生产计算机磁头和硬盘驱动器的数一数二的大企业。进入20世纪90年代,把此一做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和发展。在深圳,科技人员值钱、科技成果吃香。现在深圳1800多亿的工业产值中,有半数是电子、信息工业产值;有半数工业产品销往国外。在高科技企业中绝大多数都实行科技人员、经营者和职工持有股权的制度。如华为,7000多名职工拥有本公司的股权。他们称企业是自己的企业。

(4)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试验

深圳从1994年开始,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试验中,着力进行了公有制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试验,政府颁发了枟关于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枠,先在金地、新世纪、火炬三家企业试验,基本成功后,迅速铺开到30多家企业试验。

在试验中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基本遵循下列原则。

一是必须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

二是必须正确处理好国家(投资者)、经营者和职工的三者利益关系。

三是必须坚持同股、同权、同价、同酬的原则。

四是必须坚持以职工出资为主,自愿认购的原则。

五是必须坚持职工持股不交易、不转让、不继承,只允许本企业员工持有的原则。

六是必须坚持把员工个人的分散股权,由工会集中托管,把分散股东变成大股东,股东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参与企业决策的原则。

在上述原则指导下,深圳公有企业内部员工持股顺利发展,有146家企业实行了内部员工持股制,企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企业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五、机制创新

自主创新的机制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的这样管产学研资介紧密结合一体的机制。深圳的科技创新机制包括了“四个90%”。

“四个90%”,就是深圳的自主创新的新模式。深圳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城市。因为经历了30年发展历程,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区域性创新体系,那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业化为目的,管产学研资介紧密结合一体的区域性创新体系。实践证明,这样一个体系是一个非常有效,能促进科技创新向前发展的运行机制。

深圳在管理创新方面遵循的三个原则,实现三种管理机制的创新转变。

1.政府遵循的是“法治原则”,实现政府职能转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全能政府”占据着主导地位,政府包揽一切,管理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不仅抑制了一些社会组织积极性与自我成长空间,而且在很多时候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深圳实行“小政府,大服务”的做法,从根本上解决了政府角色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这是改革攻坚的着力点与目标。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规范行政权力。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讲得很直接:眼下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就是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不同程度存在越位、错位和缺位的情况。特别是在经济领域,该引入市场机制的没有引入市场机制;在社会公共领域,该依靠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该政府负起的责任没有完全负起来。

如果将一些公共服务让位于中介机构,就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负担。政府的主要精力就集中在宏观协调上,打造环境上。

实际上,这是个角色定位问题,真正明确,市场该做什么?社会该做什么?政府该做什么?建立健全完善的经济社会运行体制,必须弄清楚这三个基本问题。

2.市场遵循的是“竞争原则”,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

近几年,深圳一直提倡“经济湿地”概念,具体表述就是建设规范的要素市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对于企业而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是成长的根本所在,因为它提供的是最难得的“机会公平”,这是所有企业都期盼的。深圳2007年首次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这是推进市场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的创新之举,每个企业机会均等,但是扶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仍然在集合债基础上,筹建中小企业创新银行,建立再担保机构,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社会遵循的是“和谐原则”,激励民间力量参与管理

深圳要走向国际化,香港是深圳最好的老师,香港的社会管理经验更适合深圳,是深圳学习借鉴的重点。

2007年10月,出台了枟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枠(“1+7文件”),在社工制度层面引领全国。

2008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1+7文件”,民政、教育、司法、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发了329个社工岗位,采取全市民间社工服务机构共同竞标的形式,组织准社工上岗,其中有9家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取得了政府的购买服务。全市性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这在深圳市还是第一次。这被视为以“政府推动、民间运作”为根本特征的深圳社会工作制度开始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