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北大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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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学与人生(2)

查理斯·兰姆——Colerideg叫他做“心地温和”的查理斯——在一七七五年二月十八日生于伦敦。他父亲是一个性情慈爱诸事随便的律师SamuelSalt的像仆人不是仆人,说书记又非书记式的雇员。他父亲约翰·兰姆做人忠厚慷慨,很得他主人人信任。兰姆的幼年就住在这个律师所住的院里,八岁进基督学校ChristHospital受古典教育,到十五岁就离开学校去做事来持家了。基督学校的房子本来也是中古时代一个修道院,所以他十四年都是在寺院中过去的。他那本来易感沉闷的心情,再受这寺院中寂静恬适的空气的影响,更使他耽于思索不爱干事了。他在学校时候与浪漫派诗人和批评家S·T·Colerideg订交,他们的交谊继续五十年,没有一些破裂。兰姆这几年学校生活可以说是他环境最好的时期。他十五岁就在南海公司做书记,过两年转到东印度公司会计课办事,在那里过记账生活三十三年,才得养老金回家过闲暇时光。不止他中年这么劳苦,他年轻时候还遇着了极不幸的事。当他二十一岁时候,他同一位名叫AnnSimmons姑娘生了爱情,后来失恋了,他得了疯病,在疯人院过了六个礼拜,他出院没有多久,比他长十岁的姊姊玛利兰姆一天忽然发狂起来,拿桌上餐刀要刺一女仆,当他母亲来劝止时候,她母亲被误杀了。玛利自然立刻关在疯人院了。后来玛利虽然经法庭判做无罪,但是对于玛利将来生活问题,兰姆却有许多踌躇。玛利在她母亲死后没有多久时候渐渐地好了。若使把她接回家中住,老父是不答应的,把一个精神健全,不过一年有几天神经会错乱的人关在疯人院里,兰姆觉得是太残酷了。并且玛利是个极聪明知理的女子,同他非常友爱,所以只有在外面另赁房子一个办法。不过兰姆以前入仅敷出,虽然有位哥哥,可是这个大哥自私自利只注意自己的脚痛,别的什么也不管,而且坚持将玛利永久关在疯人院里。兰姆在这万分困难环境之下,定下决心,将玛利由疯人院领出,保证他自己一生都看护她。他恐怕结婚会使他对于玛利招扶不周到,他自定终身不娶。一个二十一岁青年已背上这么重负担,有这么凄惨的事情占在记忆中间,也可谓极人生的悲哀了。不久他父亲死了,以后他天天忙着公司办事,回家陪伴姊姊,有时还要做些文章,得点钱,来勉强维持家用。玛利有时疯病复发,当有些顶征时候,他携着她的手,含一泡眼泪送入疯人院去,他一人回到家里痴痴愁闷。在这许从困苦中间,兰姆全靠着他的美妙乐天的心灵同几个知心朋友Wordsworth,Colerideg,Hazlitt,Manning,Rickman,EartonBurney,Carey等的安慰来支持着。他虽然厌恶工作,可是当他得年金后,因为工作已成种习惯,所以他又有无聊空虚的愁苦了,又加以他好友Coleridge的死,他晚年生活更形黯淡,在一八三四年五月二十日他就死了。他姊姊老是在半知觉状态之下,还活十三年。这是和他的计划相反的,因为他希望他能够比他姊姊后死,免得她一个人在世上过凄凉的生活。他所有的著作都是忙里偷闲做的。

人生的内容是这样子绘纭错杂,毫无头绪,除了大天才像莎士比亚这般人外多半都只看人生的一方面,有的理想主义者不看人生,只在那里做他的好梦,天天过云雾里生活,Emerson是个好例,也有明知人生里充满了缺陷同丑恶,却掉过头来专向太阳照到地方注目,满口歌颂自然人生的美,努力去忘记一切他所不愿意有的事情。十九世纪末叶英国有名散文家JohnBrown医生属于这一类。还有一种人整个心给人世各种龌龊事扰乱了,对于一切虚伪,残酷,麻木,无耻,攻击同厌恶得太厉害了,仿佛世上只有毒蛇猛兽,所有歌鸟吟虫全忘记了。斯夫特主教同近代小说家Butler都是这一类人。他们用显微镜来观察人生的斑点,弄得只看见缺陷,所以斯夫特只好疯了。以上三种人,第一种痴人说梦,根本上就不知道人生是怎么一回事,第二种人躲避人生,没有胆量正正地胰着人生,既是缺乏勇气,而且这样同人生捉迷藏,也抓不到人生真正乐趣,若使不愿意看人生缺陷同丑恶,而人生缺陷同丑恶偏排在眼前,那又要怎么好呢?第三种人诅咒人生,当他谩骂时候,把一切快乐都一笔勾销了。只有真真地跑到生活里面,把一切事都用宽大通达的眼光来细细咀嚼一番,好的自然赞美,缺陷里头也要去找出美点出来;或者用法子来解释,使这缺陷不令人讨厌,这种态度才能够使我们在人生途上受最少的苦痛,也是止血的妙方。要得这种态度,最重要的是广大无边的同情心。那是能够对于人们所有举动都明白其所以然;因为同是人类,只要我们能够虚心,各种人们动作,我们全能找出可原谅的地方,因为我们自己也有做各种错事的可能,所以更有原谅他人的必要。真正的同情是会体贴别人的苦衷,设身处地去想一下,不是仅容忍就算了。用这样眼光去观察世态,自然只有欣欢的同情,真挚的怜悯,博大的宽容,而只觉得一切的可爱,自己生活也增加了无限的趣味了。兰姆是有这精神的一个人。有一回一个朋友问他恨不恨某人,他答道:“我怎么能恨他呢?我不是认得他?我从来不能恨我认识过的人。”他年轻的时候曾在一篇叫做《伦敦人》上面说:“往常当我在家觉得烦腻或者愁倦,我跑到伦敦的热闹大街上,任情观察,等到我的双颊给眼泪淌湿,因为对着伦敦无时不有像哑剧各幕的动人拥挤的同情。”在一篇杂感上他又说:“在大家全厌弃的坏人的性格上发现出好点来,这是件非常高兴的事,只要找出一些同普通人相同的地方就够了。从我知道他爱吃南野的羊肉起,我对Wilks也没有十分坏的意见。”兰姆不求坏人别有什么过人地方,然后才去原谅,只要有带些人性,他的心立刻软下去,他到处体贴人情,没有时候忘记自己也是个会做错事说错话的人,所以他无论看什么,心中总是春气盎然,什么地方都生同情,都觉有趣味,所以无往而不自得。这种执著人生,看清人生然后抱着人生接吻的精神,和中国文人逢场作戏,游戏人间的态度,外表有些仿佛,实在骨子里有天壤之隔,中国文人没有挫折时,已经装出好多身世凄凉的架子,只有稍稍磨折,就哼哼地怨天尤人,将人生打得粉碎,仅仅剩下空虚的骄傲同无聊的睥睨。哪里有兰姆这样看遍人生的全圆,千灾百难底下,始终保持着颠扑不破的和人生和谐的精神,同那世故所不能损害毫毛的包括一切的同情心,这种大勇主义是值得赞美,值得一学的。

兰姆既然有这么广大的同情心,所以普通生活零星事件都供给他极好的冥想对象,他没有通常文学家习气,一定要在王公大人,惊心动魄事情里面,或者良辰美景,旖旎风光时节,要不然也由自己的天外奇思,空中楼阁里找出文学材料,他相信天天在他面前经过的事情,只要费心去吟味一下,总可想出很有意思的东西来。所以他文章的题目是五花八门的,通常事故,由伦敦叫花子,洗烟囱小孩,烧猪,肥女人,饕餮者,穷亲戚,新年一直到莎士比亚悲剧,De-Foe的二流作品,sidney的十四行诗,Hogarth的讥笑世俗的画,自天才是不是疯子问题说到彩票该废不废问题。无论什么题目,他只要把他的笔点缀一下,我们好像看见新东西一样。不管是多么乏味事情,他总会说津津有味,使你听得入迷。A·C·Benson说得最好:“查理斯·兰姆将生活中最平常材料浪漫地描写着,指示出无论是多么简单普通经验也充满了情感同滑稽,平常生活的美丽同庄严是他的题目。”在他书信里也可看出他对普通生活经验的玩味同爱好。他说:“一个小心观察生活的人用不着自己去铸什么东西,‘自然’已经将一切东西替我们浪漫化了。”(给Bernardbarton的信)在他答Wordsworth请他到乡下去逛的信上,他说:“我一生在伦敦过活,等到现在我对伦敦结得许多深厚的地方感情,同你山中人爱好呆板板的自然一样,Straed同Fleet二条大街灯光明亮的店铺;数不尽的商业,商人,顾客,马车,货车,戏院;Govent公园里面包含的嘈杂同罪恶,窑子,更夫,醉汉闹事,车声;只要你晚上醒来,整夜伦敦是热闹的;在Fleet街的绝不会无聊;群众,一直到泥巴尘埃,射在屋顶道路的太阳,印刷铺,旧书摊,商量价的顾客,咖啡店,饭馆透出菜汤的气,哑刷——伦敦自己就是个大哑剧院,大假装舞蹈会——一切这些东西全影响我的心,给我趣味,然而不能使我觉得看够了。这些好看奇怪的东西使我晚上徘徊在拥挤的街上,我常常在五光十色的大街中看这么多生活,高兴地流泪。”他还说:“我告诉你伦敦所有的大街傍道全是纯金铺的,最少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一种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兰姆真有点泥成金的艺术,无论生活怎样压着他,心情多么烦恼,他总能够随便找些东西来,用他精细微妙灵敏多感的心灵去抽出有趣味的点来,他嗤嗤地笑了。十八世纪的散文家多半说人的笑脸可爱,兰姆却觉天下可爱东西非常多,他爱着洗烟囱小孩洁白的齿,伦敦街头墙角鹑衣百结,光怪陆离的叫花子,以至伦敦街声他以为比什么音乐都好听。总而言之,由他眼里看来什么东西全包含无限的意义,根本上还是因为他能有普遍的同情。他这点同诗人Wordsworth很相像,他们同相信真真的浪漫情调不一定在夺目惊心的事情,而俗人俗事里布满了数不尽可歌可叹的悲欢情感。他不把几个抽象观念来抹杀人生,或者将人生的神奇化作腐朽,他从容不迫地好像毫不关心说这个,谈那个,可是自然而然写出一件东西在最可爱情形底下的状况。就是WalterPater在《查理斯·兰姆评传》所说thegayest,happiestattitudeofthings。因此兰姆只觉到处有趣味,可赏玩,并且绝不至于变做灰色的厌世者,给终能够天真地在这碧野青天的世界歌颂上旁给我享受不尽同我们自己做出鉴赏不完的种种事物。他是这么爱人群的,LeighHunt在自传里说“他宁愿同一班他所不爱的人在一块,不肯自己孤独地在一边”,当他姊姊又到疯人院,家中换个新女仆,他写信给BernardBarton,提到旧女仆,他感叹着说:“责骂同吵闹中间包含有熟识的成分,一种共同的利闪烁——定要认得的人才行——所以责骂同吵闹是属于怨,怨这个东西同亲爱是一家出来的。”一个人爱普通生活到连吵架也信作是人类温情的另一表现,普通生活在他面前简直变成作天国生活了。

Hazitt在《时代精神》(ThespiritoftheAge)评兰姆一段里说:“兰姆不高兴一切新面孔,新书,新房子,新风俗……他的情感回注在‘过去’但是过去也要带着人的或地方的色彩,才会深深地感动他……他是怎么样能干地将衰老的花花公子用笔来渲染得香喷喷地;怎么样高兴地记下已经冷了四十年的情史。”兰姆实在恋着过去的骸骨,这种性情有两个原因,一来因为他爱一切人类的温情。事情虽然已经过去,而中间存着的情绪还可供我们回忆。并且他太爱了人生,虽然事已烟消火灭了,他舍不得就这么算了,免不了时时记起,拿来摩弄一番。他性情又耽好冥想,怕碰事实,所以新的东西有种使他害怕的能力。他喜欢坐在炉边和他姊姊谈幼年事情,顶怕到新地方,住新房,由这样对照,他更爱躲在过去的翼底下。在《伊里亚随笔》第一篇《南海公司》里他说:“活的帐同活的会计使我麻烦,我不会算帐,但是你们这些死了大本的数簿——是这么重,现在三个衰颓退化的书记要抬离开那神圣地方都不行——连着那么多古老奇怪的花纹同装饰的神秘的红行——那种三排的总数目,带着无用的圈圈——我们宗教信仰浓厚的祖宗无论什么流水帐,数单开头非有不可的祷告话——那种值钱的牛皮书面,使我们相信这是天国书库的书的皮面——这许多全是有味可敬的好看东西。”由这段可以看出他避新向旧的情绪。他不止喜欢追念过去,而且因为一件事情他经历过那不管这事情有益有害,既然同他发生关系了,好似是他的朋友,若使他能够再活一生,他还愿一切事情完全按旧的秩序递演下去。他在《除夕》那一篇中说:“我现在几乎不愿意我一生所逢的任一不幸事会没有发生过,我不欲改换这些事情也同我不欲更改一本结构精密小说的布局一样,我想当我心被亚历斯的美丽的发同更美丽的眼迷醉时候,我将我最黄金的七年光阴憔悴地空费过去这回事比干脆没有碰过这么热情的恋爱是好得多,我宁愿我失丢那老都伯骗去的遗产,不愿意现在有二千镑钱而心中没有这位老奸巨滑的影子。”他爱旧书,旧房子,老朋友,旧瓷器,尤其好说过去的戏子,从前的剧场情形,同他小孩子时候逛的地方,他曾有一首有名的诗说一班旧日的熟人。

一般旧日的熟人

我曾有一些游侣,我曾有一班好伴,

在我孩提的时候,在我就学的时光;

一班旧日的熟人,现在完全失散。

我曾经狂笑,我曾经欢宴,

与一班心腹的朋友在深夜生饮;

一班旧日的熟人,现在完全失散。

我曾爱着一个绝代的美人;

她的门为我而关,她,我一定不能再见——

一班旧日的熟人,现在完全失散。

我有一个朋友,一个最好的朋友

我曾鲁莽地背弃他像个忘恩之人;

背弃了他,想到一班旧日的熟人。

我排徊在幼年欢乐之场像个幽灵,

我不得不走遍大地的荒原,

为了去找一班旧日的熟人。

我的心腹的朋友,你比我的兄弟更强,

你为什么不生在我的家中?

假使我们可以谈到旧日的熟人——

他们有的怎样弃我,有的怎样死亡,

有的被人夺去;所有的朋友都已分离;

一班旧日的熟人,现在完全失散。

他说他像个幽灵徘徊在幼年欢乐之场。实在由这种高兴把旧事重提的人看来,现在只是一刹那,将来是渺茫的,只有过去是安安稳稳地存在记忆,绝不会失丢的宝藏。这也是他在这不断时流中所以坚决地抓着过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