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危及人类的100场灾难
4884100000095

第95章 东都商厦“12·25”特大火灾

东都商厦原名老城商场(1992年4月改为现名),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东路339号,占地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为洛阳市第一商业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商厦共六层,地上四层,地下二层,职工1082人,固定资产5200万元,企业法人代表李志坚(男,44岁)。商厦一期工程始于1988年12月,1990年12月4日开业,二期工程(靠南两个楼梯间外墙,从一层到三层部分)始建于1990年12月,1991年10月投入使用,耐火等级为二级。东都商厦与“丹尼斯”量贩合作前,负一层、负二层经营家具;一层经营化妆品、百货、副食、首饰、五金、家电等;二层经营床上用品、内农、鞋帽等;三层经营服装;四层为商厦办公区和歌舞厅。

东都商厦南邻东大街,北邻中州东路,东西两侧与住宅区相邻。北门前为停车场,停车场和商厦西侧消防通道被违章搭建的铁皮门面房占用。商厦四个角设有四部楼梯,可从负二层直达四层,其中东北、西北两部楼梯可直达楼顶。负二层四个角楼梯口处和东南、西南两部楼梯三层半处均设有铁栅栏门。负二层至负一层中部的楼梯,被洛阳“丹尼斯”量贩东都分店用钢板封死。在负一层、一层、二层、三层楼梯口平台进入各楼层处设有防火门。

经省、市公安消防部门火因调查人员现场勘查和侦查人员的调查取证,并经公安部专家组勘验复审,查明“12·25”火灾是因该商厦负一层“丹尼斯”量贩非法施工,电焊工违章作业,电焊火花溅落到负二层家具商场的可燃物上造成的。大火扑灭后,公安消防、刑事侦查人员及技术专家在起火点上部的铁板处查获电焊机、电焊枪、电焊条,并在起火点提取了电焊后形成的熔渣。

2000年12月25日晚7时许,洛阳“丹尼斯”东都分店业务经理赵宇、养护科负责人来登阁安排该店生鲜部员工韩浩峰、宋龙将一小型电焊机从东都商厦四楼抬到负一层大厅中通往负二层的楼梯口处,由该店养护科员工王成太(男,49岁,无焊工资质证)持焊枪,焊接负一层、负二层之间的楼梯遮盖钢板(楼梯通道已封死,在楼梯扶手处有一小方孔),作业中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电焊火花顺着方孔溅入负二层,引燃负二层家具商场存放的木质家具、海绵床垫和沙发等物品,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氰化合物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王成太等人发现后,用消防水龙头从钢板上的方孔向负二层浇水,难以奏效后既未报警也没有通知楼上人员就逃离现场。在现场为开业准备商品的“丹尼斯”和东都商厦员工见势迅速撤离,但无人及时报警。随后火势蔓延,烟雾在充满负二层后,随东北、西北角楼梯上窜,地上一层至三层东北、西北角楼梯与商场有防火门分隔,楼梯间形成强烈的烟囱效应,大量有毒高温烟雾通过楼梯通道聚集至四楼,在四楼歌舞厅开门的瞬间,急速扩散到整个舞厅。四楼歌舞厅本有东北角和西南角两个紧急出口,但东北角出口被烟雾和大火封堵,无法通行,西南角吧台处的出口在烟雾充扩后难以发现,仅有少数人员从此通道逃到三楼楼梯平台处获救,在该歌舞厅狂欢娱乐的人发现火灾后惊慌失措,加之有毒高温烟雾使人在极短时间内窒息昏迷,以致最后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

火灾发生当晚9时35分,洛阳市消防支队119和洛阳市公安局110相继接到东都商厦发生火灾的报警。洛阳市公安局立即调集800余名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30余台消防车辆进行扑救。洛阳市委、市政府接报后,在洛阳市的党政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实施现场指挥并迅速组织市内8家医院200余名医务人员、21辆救护车抢救伤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紧张的扑救,22时50分,火势得到有效控制,26日凌晨零时37分,大火被完全扑灭,成功地解救出被烟雾围困逃到门窗、楼梯、平台上的106名群众。

小贴示:

这起火灾既有地下室火灾的特点,又有楼层火灾的特性,扑救难度较大,在整个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安、消防部门坚持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时进行的指导思想,采取内外夹攻、上下合击、强攻近战的战术方法和措施,将大火控制在负二层、负一层和一层局部,有效防止了火势蔓延,将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降低到了最低限度。在救人和灭火过程中,消防官兵和公安民警先后有30多人受伤或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