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危及人类的100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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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1668年山东郯城大地震

1668年7月25日,鲁南郯城地区发生8.5级强烈地震,这是我国大陆东部板块内一次最强烈地震。震中位于东经118.5度,北纬34.8度,震中烈度Ⅻ度,震源深度36公里。郯城地震有感范围波及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江西、浙江、福建、安徽和江苏等省,总面积约100万平方公里,遭到地震破坏的地区约19万平方公里,其中破坏惨重有山东的郯城、临沂和莒县等地。郯城地震灾害,据历史文献记载:郯城县“地裂处或缝宽不可越,或缝深不敢视”。出现喷水冒砂现象,“泉涌上嘴二三丈高,遍地水流”。地陷造成李家庄一镇塌陷,数千家受灾。沂州(今临沂市)出现“平地水深丈余,井内涌水高数尺。州治北门外一里多的地方形成一个龙潭,周围阔五六丈,深二丈七尺,水清黑”。莒州(今莒县)“城内四方遍地缝裂,或宽一尺、二、三尺,或长数丈、百步、数百步,亦有十字形裂者。城东南沭河东崖裂缝宽三尺”。莒县附近的马蓍山崩裂四散,五庐固山劈裂一半,阎家固、旋风朵、科罗朵、马齐山等山各裂一半。地震造成郯城众多建筑物严重破坏,楼房俱倒塌无存,城墙倾倒大半。沂州的“南门、北门仅存小楼,东门仅存大楼,其他的全都坍塌毁掉”。郯城的房屋倒塌一空,约数十万间;沂州民房尽倒,仅存破屋一二间;莒州城墙和房子全都倾坏;沂水毁坏官邸民宅13370余间;安丘县、潍县也遭重大破坏。郯城地震造成人员伤亡较多。据康熙七年巡抚刘芳躅疏报:“山东地震,济南等六府所属武定、平阴、曹县、济宁、博宁、冠县、馆陶、苑县、朝城九州县城垣房舍人畜无伤。沂州、莒州、郯城、安丘四州县受灾最重,死伤最多。”据史料记载,郯城死8700多人,莒州死万余人,沂州死1.2万余人(郯城当时是沂州中的一个县,沂水、蒙阴、日照属莒州管辖)。郯城地震前四年,震中区西部地区及河南、河北、江苏和安徽部分地区出现特旱,千里赤地草木皆枯。大震发生时和震后郯城莒县、诸城和江苏泗阳、涟水、淮阴地区“霪雨不停休,满陌余田水涨流”,莒县“平地水深三尺,田千淹没”。大震前地下水位剧烈变化,福山县志记载:“康熙七年正月初九日日生四耳、六月兜余村西井水上涌,有声如雷,十七日亥刻地震,声如雷,多坏民屋。”临震前出现地气。浑浊烟状似乎出自地下。地光呈黄紫色云状红色似火光由南迤北。几乎与地震同时发生地声,距震中越近,地声音量越强,似雷声、奔马声、风吼声、金鼓声、炮声等。震后数日地生白毛,白色绒毛短者一二寸,长者近尺,有气味。

郯城地震后,大小余震不断,初时一日动数次,后或一日一动,或数日一动,或一月一动,四年后犹屡动不止。其较大余震有1668年7月25日夜7.l级,7月26日7.1级,7月27日6.7级,8月3日6.5级,8月24日6.5级,9月8日6.7级等。

小贴示:

这次大地震发生在我国多震区之一的华北断块之内,震中位于泰沂蒙断块与鲁东断块之间的沂沭断裂带上。由于该断裂带是一条切穿地壳的深大断裂,主震过后可能造成连续破裂,因此这次地震成为典型的主震——余震型地震。这次山东郯城大地震,由地震而引起的灾害链现象十分明显:如地震—地裂—房倒屋塌,地震—地陷—水灾,地震—山崩—埋没村庄,地震—海啸—水灾,地震—河堤决口—洪水等,构成了错综复杂的一连串灾害链现象。对于灾害本身来说,既构成了“链”的关系,又构成了“群”的关系,并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所以每当一种原发性地震灾害发生时,应根据当地的地域特点和社会环境,以及可能出现的灾害现象,有力果断地斩断灾害链,采取相应的对策把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