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典譬喻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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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旧杂譬喻经(旧暑:吴天竺三藏康僧会译)卷上(7)

这是一篇因相得缘的故事。因情觉悟、因景觉悟、因人觉悟的事情很多,只要具有观察与分析能力,遇事勤思,就会有所收获。牛顿看到苹果落地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哈雷看到牛顿亲自做的一架太阳系金属模型,由无神转向有神,坚信如此精美的天体结构,如果没有造它者,它是不会存在的。

常人与智者的差别往往不在智力,不在能力,而在对稍纵即逝的物象的注意、把握、分析与思考。

(三十三)折梵志喻

昔有梵志,大高才学问。反驳论议,造立无端①,弹易正要②,引虚为实,牵物连喻③,莫当之者。诸国遂师之。后到舍卫国,白日然火行城中,人问曰:“何以故如是?”曰:“国冥无明,故然火也。”国王大耻之,而悬鼓城门下,募求明人有能折此人者。

时有一沙门,入国问之:“何以有此?”答曰:“王耻梵志所为,有明者捶鼓。”沙门举足踰之。王闻大欢喜,则请沙门、梵志上殿饭食。沙门语王:“善哉,是梵志!智慧明达,真是道人。非奴、非卒、非担死人种④。”梵志默然,无以答。伎乐同时作,便取梵志,着粪箕中,扫迹驱逐出国,相传告语也。

[注释]

①造立无端:出言立论毫无根据。

②弹易正要:抨击、变易正理要旨。

③牵物连喻:借物为喻。

④担死人种:指首陀罗,梵语■ūdra。印度四姓中地位最低之奴隶阶级。从事担死人、除粪、养鸡猪、捕猎、屠杀、沽酒、兵伍等卑贱职务。乃雅利安人所征服之土著,随着婆罗门文化之隆盛而备受压迫,亦无任何宗教特权,并受传统婆罗门教轻蔑为无来生之贱民,故称为一生族。

[今译]

从前有个修行人,才能很高,学问很大。他反驳别人论议时,立论没有根据,常常抨击正理,以假作真,借物比喻,没有人辩得过他。于是各国纷纷拜他为师。后来到了舍卫国,白天点火,在城中行走,有人问:“为何这样做?”他说:“国家黑暗,没有光明,所以点火。”国王觉得受了奇耻大辱,就在城门悬起一面鼓,募求聪明人击败他。

当时有一个沙门,入城问道:“为什么设此鼓?”有人回答说:“国王认为那个修行人的所为是奇耻大辱,有高明者可以敲鼓应聘。”沙门过去击鼓。国王听见大喜,请沙门与那个修行人上殿吃饭。沙门对国王说:“好啊,这个修行人!聪明通达,真是得道之人。不是奴仆、不是士兵、不是担死鬼的下贱人。”修行人沉默不语,默然无法应答。这时歌舞齐作,就抓住修行的人,把他放到粪箕中,扫地出门,驱逐出境,并将此事情传告国人。

[点评]

这篇寓言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对付狂徒的策略与方法——名褒暗贬,欲擒故纵,通过给对方戴高帽而置之死地。同时也让我们领悟到骄兵必败。

(三十四)沙门妆饰面目喻

昔有沙门,饭已减除①,妆饰面目,整顿衣被,窥视前后。阿难白佛言:“此比丘非法乃尔。”佛言:“适从女中来,余态未尽故耳。”比丘则现罗汉道,般泥洹②去也。

[注释]

①减除:此处指饭后收拾碗筷。

②般泥洹:梵语parinirvā■a。简称涅槃(nirvā■a)意译作圆寂。指熄灭或吹熄之状态。当烦恼火烧尽后,即至于智慧完成而臻于觉悟之境,故佛教以达到此一境界为最后目的。出现此世为人的佛,其肉体之死,称涅槃、般涅槃、大般涅槃。入涅槃又称入灭、薪尽火灭。

[今译]

从前有一个沙门,吃完饭把碗筷收拾停当,就修饰面容,整理衣服,瞻前顾后。阿难对佛说:“这个比丘竟然如此不遵法度。”佛说:“这是因为他刚从女人转生而来,女人的特性还未完全消除。”那个比丘就现为罗汉,涅槃而去。

[点评]

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看见一个人行为有毛病,甚至违反了法度,不要立即下结论,更不要立即给予惩罚,一定要弄清楚原因。人的缺点有先天造成的也有后天造成的,应该区别对待。

(三十五)种一生十喻

昔舍卫城外有家人妇,为清信女①,戒行纯具。佛自至门分卫②,妇以饭着钵中,却作礼。佛言:“种一生十③,种十生百,种百生千。如是,生万,生亿,得见谛道。”

其夫不信道德④,默于后听佛咒愿,曰:“瞿昙⑤沙门,言何若过甚哉。施一钵饭,乃得尔所福,复见谛道?”

佛言:“卿从何所来?”

答曰:“从城中来。”

佛言:“汝见尼拘类⑥树高几许?”

答曰:“高四十里。”

“岁下数万斛实,其核大如芥子?”

答曰:“少少耳。”

佛言:“一升乎?”

答曰:“一核耳。”

佛言:“汝语何若过乎!栽种一芥子,乃高四十里,岁下数十万子。”

答曰:“实尔。”

佛言:“地者无知,其报力尔。何况欢喜持一钵饭上佛,其福不可称量!”

夫妇心意开解,应时得须陀洹道也。

[注释]

①清信女:梵语upāsikā,同优婆夷。受三归五戒并具有清净信心的女子,与优婆塞同系在家信仰佛法者,俗称居士。

②分卫:乞食。

③种一生十:以种植喻修善业,种下一善因,生出十倍善报。

④道德:正法名为道。得道而不失为德。道德是有关人类行为善恶、正邪之原理。其原语为拉丁语之习俗同义,因为习俗乃道德与法律之基础,法律为社会活动中之规范,道德则为人类社会生活规范中必要的个人规制。孔子提倡以仁为中心之人伦关系,基督教强调博爱精神,佛教则诫恶劝善,并禁止杀生、偷盗等十恶。有时佛教所谓道是利益他人之意,所谓德有自获其利之意。

⑤瞿昙:梵名Gautama。为印度刹帝利种中之一姓,释尊所属之本姓,新称乔答摩。

⑥尼拘类:即尼拘律树,意译为无节、纵广、多根。形状类似榕树。此树端直无节,圆满可爱,去地三丈余,方有枝叶。枝叶繁茂向四方蔓生,其种子甚小(微细如柳花子),故佛典常用来比喻由小因而得大果报者。中国无此树,译为柳树者应为讹误。

[今译]

从前舍卫城外有一家的主妇是清信居士,持戒修行纯正圆满。一天,佛亲自至门前乞食,主妇把饭放到钵中,退身行礼。佛说:“种一善因,得十善报,种十善因,得百善报,种百善因,得千善报。如此,可以生万,生亿,从而觉悟正道。”

其夫不相信佛法,悄悄在后边听佛祝愿祈福,说道:“瞿昙沙门,你说话太过分了。施舍一钵盂饭,竟然能得到这么多福分,还能觉悟正道?”

佛问:“你从何处来?”

回答:“从城里来。”

佛问:“你见那尼拘类树有多高?”

回答:“四十里高。”

“一年结几万斛果实,果核大小如芥菜子儿吗?”

回答:“种籽很小。”

佛说:“有一升吗?”

回答:“一粒果核而已。”

佛说:“你说话怎么如此过分!种下一粒芥菜子儿那样大小的种籽,竟然长出高四十里的树,一年结几十万果实。”

回答:“是这样的。”

佛说:“土地无知,它会报答栽种之力。何况高兴地施一钵饭献佛,其福分不可限量啊!”

夫妇茅塞顿开,悟得须陀洹道。

[点评]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凡是佛教盛行的地方多是重农的社会,所以常用稼穑之事比喻佛理。之所以佛教很快传入中国,原因之一就是当时中国是农业国。春华秋实的现实是因果报应最生动的注脚。同时,农业也是最环保、最能持续发展的行业。现代人贪婪心起,欲少劳多获,施用农药、化肥。产量成倍地提高,却破坏了作物的美味,造成土壤板结!

(三十六)沙门煮草悉成牛骨喻

昔有沙门,已得阿那含①道,于山上煮草染衣。时有失牛者遍求牛。见山上有火烟,便往视。见釜中悉牛骨,钵化成牛头,袈裟②化成牛皮。人便以骨系头,徇③行国中,众人共见之。

沙弥见日已中④,捶楗椎⑤,不见师至,便入户坐思惟。见师乃人所辱,则往,头面着足言:“何因如此?”曰:“久远时罪也。”沙弥言:“可暂归食。”两人则放⑥神足⑦,俱去。

沙弥未得道,常有恚未除,顾见清信士⑧及国人:国人乃取我师如此,使龙雨沙石,动此国,令之恐怖。念此适竟,四面雨沙,城坞屋室,皆悉坏败。师言:“我宿命一世屠牛为

业,故得此殃耳。汝何缘作此罪乎?汝去,不须复与我相追。”师曰:“罪福如是,可不慎矣?”

[注释]

①阿那含:梵语anāgāmin,意译不还。指小乘声闻修行所得之第三果,是断尽欲界烦恼的圣人的通称;凡是修到此果位的圣人,未来当生于色界、无色界,不再来欲界受生死,所以叫做不还;至本位者,谓此人将入阿那含道。见本经第五篇注释①。

②袈裟:梵语ka■āya。缠缚于僧众身上之法衣,以其色不正而称名。

③徇:通“巡”。

④日已中:佛教戒律,日影过中不食。

⑤楗(jiàn)椎:又作犍椎、犍槌、乾槌。为寺院中敲打用之报时器具,寺院悬挂的木鱼、钟、磬类。

⑥放:施展。

⑦神足:神足通的简称,五通之一,又作如意足通、神境智证通,即身如其意,随念即至,可在一想念间,十方无量国土都能同时一一到达,变化无穷。佛十大弟子中,目犍连就是得了这种圆满的神通而号称为“神通第一”。

⑧清信士:受三归五戒并具有清净信心的男子,梵语叫做优婆塞。

[今译]

从前有一个沙门,已证得阿那含道,他在山上煮草染衣。这时有一个失牛的人到处找牛。找牛人看见山上有火光和烟,就过去看。看到锅里都是牛骨,沙门的钵变成牛头,袈裟变成牛皮。找牛人便把牛骨系在沙门头上,在国都中游街,大家都看到了。

沙弥见日已中,就敲击响器,却不见师傅回来,便进房间禅思。冥思中见师傅竟然被人侮辱,赶去,行头面顶足礼节,问:“为何如此?”师傅说:“这是很久前的罪孽。”沙弥说:“你先回来吃饭吧。”两人就施展神足,一起离去。

沙弥没有得道,心中的忿怒、嗔恨之意未除,念到居士及国人,思忖:国人竟然如此对待我师傅,应该让龙下一场沙石雨,震动全城,让他们害怕。这种念头刚一出现,四面就下起雨沙,城堡房屋都被毁坏。师傅见此状,说:“我前世以屠牛为业,故遭此殃。你为什么犯下如此罪孽呢?你走吧,不要再追随我。”

法师说:“善恶报应如此分明,难道可以不慎重吗?”

[点评]

应该牢记法师的提醒。几乎所有的宗教都不主张以暴易暴。基督教认为,有人打你左脸,就把右脸伸过去让他打。——这是羞辱打人者最好的方法。沙门替他师傅报仇,动机良好结果适得其反。

(三十七)大臣命终喻

昔有国王、大臣五人。一臣宿①请佛,佛不受,臣则还,因王请佛。佛言:“此臣今必命当终,明日将谁复作福乎?”臣尝令相师相之,云:“当兵死。”常以兵自卫,己亦拔剑持之。夜极欲卧,以剑付妇持之。妇睡落剑,断其夫头。妇便啼叫,言:“君死!”

王则召四大臣问:“汝曹营卫之,徼②修奸变。其妇与相随而忽至此罪为?谁在边者?”便斩四臣右手。

阿难问佛:“何因?”佛言:“其夫前世作牧羊儿,妇为白羊母。其四臣前世作贼,见儿牧羊,便呼儿。俱举右手,指令杀白羊母,与五人烹之。儿啼泣悲哀,煞羊食贼。如是展转生死,今世共会,故毕其宿命罪也。”

[注释]

①宿:素来,久。

②徼(yāo):原本作“激”。同“邀”。求,谋取。

[今译]

从前有一个国王和五个大臣。其中一个大臣一再请佛,佛没有请来,这位大臣回来,求国王出面请。佛说:“这个大臣今天当死,明日谁会接着请佛造福呢?”这个大臣曾经让相师看相,相师说:“当死于兵器。”大臣知道后常用兵加强防卫,自己也总是持剑在手。夜深要睡觉了,他就把剑交给妻子拿着。妻子睡着,剑落下来正好砍断丈夫的头。妻子哭叫:“我丈夫死啦!”

国王当即召见另外四位大臣,问他们:“你们负责保护他,却设计谋害他。他的妻子一直跟随他,怎么会忽然犯这样的罪?当时谁在死者身边?”于是砍了四位大臣的右手。

阿难问佛:“什么夙因导致这样的结果?”佛说:“那个女人的丈夫前世是牧羊人,妻子是只白色母羊。那四个大臣前世是贼,看见牧羊的人,叫住他,他们一起举起右手,指着白色母羊要杀它,给五个人煮着吃。牧羊人悲伤哭泣,只好杀羊给贼吃。就这样,生死轮回,今生相聚,以此了结他们前世的孽缘。”

[点评]

这个故事巧妙地设置妻子无意杀夫的情节,以渲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故事固然离奇,但妻子无意杀夫稍显勉强。牧羊人杀白母羊,完全是被逼无奈,凶手是贼。牧羊人杀羊是无意的,妻子杀夫也是无意的,但人们不免会想:牧羊人为保护自己的生命,暂且让步,这难道也算恶吗?

(三十八)鱼身喻

昔有大姓,家富巨亿,常好惠施,所求不违。后生一男,无有手足,形体似鱼,名曰鱼身。父母终亡,袭持家业,寝卧室内,又无见者。

时有力士,仰王厨食,恒怀饥乏。独牵十六车樵,卖以自给,又常不供。诣此四姓,求所不足,曰:“累年仰王饮食,常不供足,恒抱饥饿。闻四姓资财巨亿,故来乞丐。”鱼身请与相见,示其形体。

力士退自思惟:力石乃尔,近①不如无手足人,联取②其物。往到佛所,问其所疑:“世或有豪尊如国王者,死无手足,殖富乃尔。近我筋干③,国中无敌,而常抱饿,饮食不足。何缘如此?”佛言:“昔迦叶佛④时,鱼身与此王共饭佛。汝时贫穷,驱使助之。鱼身具所当得,已与王行,而谓王言:“今日有务,不得俱行,废此事为断我手足无异⑤。”故时行者,今王是也;不行失言者,鱼身是也;时贫穷佐助者,汝身是也。”

于是力士心意开悟,即作沙门,得阿罗汉道也。

[注释]

①近:副词,义同“殆”,大概。

②联取:“联”通“廉”。轻易取得。

③筋干:筋骨躯体。

④迦叶佛:梵名Kā■yapa Buddha。于现世界人寿二万岁时出世而成正觉,乃释尊以前之佛。过去七佛中之第六佛,又为现在贤劫千佛中之第三佛。传说为释迦牟尼前世之师,曾预言释迦将来必定成佛。

⑤断我手足无异:《经律异相》卷第四十二作“若行,无异断我手足”。

[今译]

从前有一户大姓人家,家里富有钱财上亿,平常喜好施惠于人,有求必应。后来生一男孩,没有手足,形体似鱼,起名叫鱼身。父母去世,鱼身继承并操持家业,成天躺在房间里,没有外人见过他。

当时有一个大力士,靠国王厨房过活,常忍饥挨饿。他一个人拉十六车柴,卖了养活自己,还经常不够生活。于是到了这个四姓人家,请求给他不足的部分,说:“常年仰仗国王厨房的施舍,不足所需,常常忍饥挨饿。听说您家资财亿万,所以来乞讨。”鱼身见他,显露了形体。

大力士退下来之后思忖:我力大无穷能举起巨石,还不如无手脚的人轻易得到财物。于是去佛那里,问其所疑:“世间竟有豪富尊贵如国王的,至死无手无足,却积攒那么多财富。国内大概没有人比得上我的筋骨躯体了,我却忍饥挨饿,饮食不足,这是什么原因啊?”佛说:“过去迦叶佛在世时,鱼身与国王一起供饭给佛。那时你穷,被驱使前来帮忙。鱼身准备妥当,与国王一起出发,却对国王说:“今有要务在身,不能同行,而不行此事无异于断我手足。”所以当时去的就是今天的国王;失言不去的就是鱼身;因贫穷来帮忙的就是你的前身。”于是大力士顿悟,做了沙门,悟得阿罗汉道。

[点评]

佛教中的“顿悟”对我们今天每一个人都是很重要的。“顿悟”的事情不仅发生在修行人身上,也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

人的身体遵从自然规律,由幼年至于少年,至青年,至壮年,至老年,这个规律不能违反。但人的智慧与品德却不遵从这个规律,一个人如果没有自觉性,很可能终生是个糊涂虫。而不断自我反省,不断修正错误,就能超越表象,认识宇宙和自身。

可以结合孔子的“吾日三省吾身”理解“顿悟”,在自省中也可以提升自己的认知能力。

卷下

(三十九)佛不为射猎人说经喻

佛为诸弟子说经时,有射猎人担弩及负十余死鸟过往观佛。其意精锐,愿闻说经,心欲听受。佛则止,不为说之。猎人退去,便言:“若我作佛,必普遍为人说道,无所违逆。”

阿难问佛:“此人撰情①欲听典教,何以逆之?”佛言:“此人是大菩萨,立心深固②。昔为国王,于众采女意不平均,不见幸者共鸩杀王。王生射猎家,诸采女皆堕鸟兽中。今毕其罪,后又成就。若为说经,恐其意惧,堕罗汉道,故不为说耳。”

[注释]

①撰情:持情,用意。

②立心深固:立志求法,心意深重坚固。

[今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