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典譬喻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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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百喻经(尊者僧伽斯那撰 萧齐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译)(16)

①重禁:律藏(如来所制大小乘戒律)中的极重罪,即波罗夷罪,修行人若犯此戒,失其比丘、比丘尼资格,道果无分;自教团中放逐,不与僧同住。

②竟:彻底弄懂,彻底明白。

[今译]

从前有雌雄两只鸽子,同住一个巢。秋天果子成熟时,它们把衔来的果子装满了巢。过一些时间,果子因失去水分而干瘪,只剩下半巢。

雄鸽责怪雌鸽说:“衔来果子很辛苦,你为什么独吞?你看,现在只剩一半了!”

雌鸽回答说:“我一向不独食果子。果子是自己减少的。”

雄鸽不信,气愤恼怒,说道:“若不是你独食,怎么会减少!”随即用嘴啄死了雌鸽。

没过几日,天下大雨,果子吸收了水分,恢复原样,装满一巢。

雄鸽见此,才生后悔之心:“她确实没独吃果子,我错杀她了!”伤心地呼唤雌鸽:“你去哪里了?”

世间凡夫俗子也如此。内心存在颠倒妄见,妄求五欲之乐,不观察世间无常、迁流不住的道理,因此违犯了杀、盗、淫、妄等重戒。后来追悔,才真正明白一切都来不及了。最终只有像那只愚蠢的雄鸽独自哀鸣。

[点评]

波罗夷是比较严重的罪,佛陀曾对比丘波罗夷特说过四个比喻,言犯重禁的波罗夷:“(一)如同针没有了针鼻,不可复用;(二)如同命终,不可复活;(三)如同石破不可复合;(四)如同多罗树心(树干)断,不可复生。”

其中最后一个比喻最为形象。多罗为梵语tāla之音译,指多罗树,又作岸树、高竦树。盛产于印度、缅甸、锡兰、马德拉斯海岸。树高约二十多米,为棕榈科之热带乔木。其叶长广,平滑坚实,自古即用于书写经文,称为贝多罗叶;果熟则赤,状如石榴,可食。奇特之处在于:此树干若中断,则剩下的半棵树绝对不再生芽,也就是说树干断必死。执是之故,佛经中多以“多罗”譬喻比丘犯波罗夷之重罪。

(九十六)诈称眼盲喻

昔有工匠师为王作务,不堪其苦,诈言眼盲,便得脱苦。

有余作师,闻之便欲自坏其目,用避苦役。

有人语言:“汝何以自毁,徒受其苦?”

如是愚人,为世人所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为少名誉及以利养,便故妄言,毁坏净戒。身死命终,堕三恶道。如彼愚人,为少利故,自坏其目。

[今译]

从前有一个工匠在国王那里干活,受不了劳苦,假装说自己的眼瞎了,骗过国王,逃脱了这份苦差。

另外有些工匠,听说此事,就打算把自己的眼睛弄瞎,借此逃避苦差。

有人说:“你干吗要毁坏自己的眼睛,白受痛苦?”

这样的蠢人,为世人所笑。

世间凡夫俗子也如此。为赢得一点名誉以及利养,就故意说假话,破坏清净的戒律。身死命终后,堕入地狱、畜生、饿鬼三恶道。像那些愚蠢的工匠,为逃避国王苦差,就想把自己的眼睛弄瞎一样。

[点评]

从原则上说,佛教不主张自己伤害自己,更不允许自杀。五戒之首乃是“不杀生”。

但也不能绝对化。比丘跋伽利亦曾想采用跳崖的方式,结束生命。然而就在他迈足将纵之际,突然开悟,遂生活念。而其后他罹重病,自言自语道:“由于此病,遂不能会见佛陀,内心甚苦。”佛陀听到他的话,说:“能见人生真实之相者,即可常见到我。”跋伽利闻此,遂即执刀自杀,自了残病之身。

(九十七)为恶贼所劫失氎喻

昔有二人为伴,共行旷野。一人被一领氎,中路为贼所剥;一人逃避,走入草中。

其失氎者先于氎头裹一金钱,便语贼言:“此衣适可直一枚金钱,我今求以一枚金钱而用赎之。”

贼言:“金钱今在何处?”

即便氎头,解取示之,而语贼言:“此是真金,若不信我语,今此草中有好金师,可往问之。”

贼既见之,复取其衣。

如是愚人氎与金钱一切都失。自失其利,复使彼失。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修行道品,作诸功德。为烦恼贼之所劫掠,失其善法,丧诸功德。不但自失其利,复使余人失其道业①。身坏命终,堕三恶道。如彼愚人,彼此俱失。

[注释]

①道业:又作道行。特指佛道之修行,或可以成就佛果的善业。

[今译]

从前有两个人结伴同行,一起经过旷野,遇到强盗,其中一人穿的一件白棉布衣裳被强盗剥去,另一个跑了,躲进草丛里。

丢掉衣裳的那人先前在衣服里藏着一枚金钱,他对强盗说:“这件衣裳恰值一个金钱,我现在请求用一个金钱赎回它。”

强盗说:“金钱在哪里?”

这人解开衣领,拿出那枚金钱给强盗看,并且说:“这是真金,你若不信我的话,这草丛里有一位好金匠,你可以去问他。”

强盗看见在草丛中的人,又把他的衣裳也抢去。

如此蠢人,让强盗抢走白棉布衣裳和金钱,自己蒙受损失,还使别人也受损失。

世间凡夫俗子也如此。修习道行,做各种功德,后来被烦恼贼掠夺,因此丧失已修过的顺理益世之法,以及各种功德。不但自己丧失了佛法上的功德利益,还使与他一同修道的人也被烦恼贼所劫掠,让他们也丧失了成就佛果的善业。这种人身死命终,来世必堕入三恶道。正像那个被盗贼劫去棉衣的人,不但失去金钱,还使同伴也遭抢劫。

[点评]

佛陀早就预言世界将经历三时——正法期、像法期、末法期。从未来学角度看,这是佛教最重要的思想,也是最有价值的思想。它告诉我们:世界不是越来越好而是越来越坏,与乐观主义者的看法正好相反。

所谓正法,指如来灭后,其教法不灭,被世人遵奉,按照其教修行、证果。一般认为正法住世总计一千四百年。

像法,顾名思义,与正法时的教法相似,称其为像法。既然是像,一定有所不同。不同之处在于此时期仅有教说者与修行者,而欠缺证果者。有人认为像法期为一千年。

末法,顾名思义,正法绝灭的时代。教法垂世,人虽有秉教,而既不能修行又不证果,显然比像法又退一步。

我们暂且不具体对三时做时间上的量化分期,大体说,三时的预见惊人地灵验!和尚照样念经,法事照样进行,信者照样跪拜,就是没有人修行,更没有人证果,有的只是争夺名利,且不择手段,这不是佛所预见的末法景象吗?

(九十八)小儿得大龟喻

昔有一小儿,陆地游戏,得一大龟,意欲杀之,不知方便,而问人言:“云何得杀?”

有人语言:“汝但掷置水中,即时可杀。”

尔时小儿信其语,故即掷水中。龟得水已,即便走去。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欲守护六根,修诸功德。不解方便,而问人言:“作何因缘,而得解脱?”邪见外道、天魔波旬①及恶知识而语之言:“汝但极意六尘,恣情五欲,如我语者,必得解脱。”如是愚人不谛思惟,便用其语,身坏命终,堕三恶道。如彼小儿,掷龟水中。

[注释]

①天魔波旬:六欲天魔王的名字。能断人慧命,让人长受轮回之苦。

[今译]

从前有一个小孩,在陆地上游戏,捉到一只大龟。他想杀掉这只龟,不知道怎样下手,于是跑去问人:“怎样才能杀掉这只龟?”

有人告诉他:“只要扔到水中,立刻就死。”

小孩相信其言,随即将龟扔到水里。大龟得水,随即溜之大吉。

世间凡夫俗子也如此。本来想守护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修行各种功德。没有掌握方法,于是问别人:“依因缘之说怎样修行,可得解脱?”那些有邪见的外道、六欲天魔王、恶知识告诉他说:“你只要面对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放任自己的心意,不加约束;纵情于财、色、饮食、名、睡眠五欲之中,不拘束自己。照我的话做,必得解脱。”蠢人听说,不认真思考推度,就照所说的做,以致身死命终,堕入三恶道。就像小儿把龟扔到水里一样。

[点评]

中国有句俗语:听蝲蝲鸪叫就不种庄稼了,极言自主意识之重要。

佛教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让人信佛、法、经,有信仰之心,不容怀疑,不容动摇;另一方面又特别强调内证,强调只有通过自己内心体悟证得的真理才是真谛。佛法可自证知,却不可让别人代庖。盲目听信他人之言乃是佛家大忌。遗憾的是,如今社会上有不少“培训班”,名“教人以正法”,暗“倾人家钱囊”。

偈颂

此论我所造,和合喜笑语。

多损正实说,观义应不应。

如似苦毒药,和合于石蜜。

药为破坏病,此论亦如是。

正法中戏笑,譬如彼狂药。

佛正法寂定①,明照于世间。

如服吐下药,以酥润体中。

我今以此义,显发于寂定。

如阿伽陀药②,树叶而裹之。

取药涂毒竟,树叶还弃之。

戏笑如叶裹,实义③在其中。

智者取正义,戏笑便应弃。

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痴花鬘》竟。

[注释]

①寂定:指禅定之境。谓于诸法不起妄想、妄念。

②阿伽陀药:又作翻圆药。《华严经》云:“阿伽陀药,众生见者,众病悉除。”

③实义:真实之义理。《华严经》二十九曰:“分别实义得究竟。”

[今译]

此论我所作,论中杂笑语。

笑损正义否,看义应不应。

良药苦于口,以糖调苦味。

药本为治病,此论亦如是。

戏笑入正论,犹药掺冰糖。

正法得禅定,智慧照人间。

如同服泻药,洗净人内脏。

今亦依此旨,显发佛禅定。

得阿伽陀药,用树叶包裹。

待药涂伤处,树叶即可弃。

戏笑即树叶,实义在论里。

智者解正义,该把戏笑弃。

尊者僧伽斯那所作《痴花鬘》,到此结束。

[点评]

《百喻经》作者僧伽斯那在这篇偈颂中就读《百喻经》的方法进行了说明与规劝,中心意思是:《百喻经》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喻,另一部分是法,二者的关系是药与树叶的关系,用过药,尽可以将树叶抛弃,莫要本末倒置,记住喻中的笑话而忘掉正论。

这是很高明的见解,就理解佛理而言如此,即使站在欣赏文学作品的立场而言,“法”的意义也远高于喻。僧伽斯那大师的观点符合中国传统的审美观与价值观。中国古典文学从来不以故事离奇、有趣取胜,讲究的是立意、修辞与章法,单纯巧构情节的作品断难入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