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典譬喻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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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百喻经(尊者僧伽斯那撰 萧齐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译)(15)

从前有一个穷人,有一点点钱财。他看到阔绰的富翁,想和他们一样富足。

因不能与富翁同样富足,看不上手中些许钱财,想把钱财都扔到水里。

旁人对他说:“这点钱财虽少,但总能够几天生活的。何必扔到水里?”

世间的蠢人也如此。纵使出家,得到的利养不多,与心中奢望相比,还是常感到不足,不能与高僧享受同样多的供养。见到年高有德之人,声名一向很大,受到许多信众的供养,心里总想与他们一样。由于不能相等待遇,所以心中忧苦,就想放弃修持。正像那个蠢人想与富人同样富贵,攀比不过就气得连自己仅有的一点钱财扔到水里一样。

[点评]

精神与物质相对应。财产意义上的物质指看得见、摸得着且对人有用的东西。精神则相对难于理解,一般来说,精微曰精,不测曰神。显然,精微、不测之物很容易被人所忽视;反之人们很自然地把注意力集中于看得见、摸得着且对人有用的东西上面。唯有在某种教化指引下,人们才可能自觉关注精神。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国曾流行“思想上向高标准看齐,生活上向低标准看齐”的口号,如果不追究实际含义,只从字面理解的话,这个口号与本篇经文所讲的道理是一致的。精神与物质有相辅相成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过多着眼于物质,精神就容易生锈、腐烂。

(九十二)小儿得欢喜丸喻

昔有一乳母抱儿涉路,行道疲极,睡眠不觉。

时有一人,持欢喜丸授与小儿。小儿得已,贪其美味,不顾身物。此人即时解其钳锁、璎珞、衣物,都尽持去。

比丘亦尔。乐在众务愦①闹之处,贪少利养,为烦恼贼②夺其功德,戒宝③、璎珞,如彼小儿,贪少味故,一切所有,贼尽持去。

[注释]

①愦(kuì):昏乱。

②烦恼贼:烦恼能损慧命,伤法身,故名为贼。

③戒宝:佛教弟子修定、发智皆由持戒而来,故称戒为宝。

[今译]

从前有一位乳母,抱着一个小儿赶路,走得很累,在路旁休息,不觉睡着了。

这时有一个人拿着欢喜丸给小儿。小儿得到,贪恋美味香甜可口,不再顾念身上的佩带装饰。这人立刻把小孩身上的锁圈、项链、珠玉串等饰物一齐取了下来,衣服也都剥光拿走。

出家人也有类似情形。喜欢在事务昏乱烦闹地方贪图些许供养,被能损慧命、伤法身的烦恼之贼所害,夺去了他的修持功德、戒宝、璎珞,如同那个小孩贪食一点美味甜点,所有衣物都被贼拿走一样。

[点评]

贪就是将他人之物或自然之物据为己有。天台宗将贪定为“恶法门”。有意思的是,天台宗认为贪也并非一无是处。贪欲是恶的,但“贪”具法性之实理,所以贪欲者可在贪欲从实现到破灭的过程中体察到贪婪之我的实相。

(九十三)老母捉熊喻

昔有一老母在树下卧,熊欲来搏,尔时老母绕树走避。熊寻后逐,一手抱树,欲捉老母。

老母得急,即时合树,捺熊两手,熊不得动。

更有异人①,来至其所。老母语言:“汝共我捉,杀分其肉。”

时彼人者信老母语,即时共捉。

既捉之已,老母即便舍熊而走,其人后为熊所困。

如是愚人,为世所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作诸异论②,既不善好,文辞繁重,多有诸病。竟不成讫,便舍终亡。后人捉之,欲为解释,不达其意,反为其困。如彼愚人,代他捉熊,反自被害。

[注释]

①异人:别人。

②异论:反对正法的言论。

[今译]

从前有一位老妪,躺在树下休息,突然一只熊要来抓她,这时老妪只好绕着树躲避周旋。熊随即追在她身后,又用一只爪子抱住树,想要抓住老妪。

老妪被逼急,随即用手环抱树,拽住熊先后伸来的两个爪子,让熊动弹不得。

此时另有一人来至此处,老妪喊住他,对他说:“咱们俩一齐来逮住这只熊,杀掉它我们共分熊的肉。”

这人相信了老太婆的话,立即帮助老妪捉熊。

他帮忙把熊按住,老妪却乘机溜掉。这人被熊缠住,不得脱身。

如此蠢人,被人们所讥笑。

世间凡夫俗子也是这样。发表反对正法的言论,内容既不完善,文辞又隐晦繁冗,还带有很多语病,终不能完成了结,就离开人世。如果后人读到,想解释它,由于不明意思和背景,反而被它困惑。如同那个蠢人代人逮熊,反而被熊困住一样。

[点评]

本经批评了那位帮助老太婆逮熊的蠢人,愚蠢的原因是习佛法一知半解,以至遇到实际问题不能妥善予以解决。有意思的是本经还捎带批评了一些写佛论的人,写出的文字与内容都很拙劣,还没有来得及好好修改就离世了,以至谬种流传,贻害读者。

(九十四)摩尼①水窦喻

昔有一人与他妇通,交通未竟,夫从外来,即便觉之。住于门外,伺其出时,便欲杀害。

妇语人言:“我夫已觉,更无出处,唯有摩尼可以得出。”胡以水窦名为“摩尼”,欲令其人从水窦出。

其人错解,谓摩尼珠,所在求觅,而不知处,即作是言:“不见摩尼珠,我终不去。”须臾之间,为其所杀。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有人语言:“生死之中,无常、苦、空、无我,离断、常二边,处于中道②,于此中过,可得解脱。凡夫错解,便求世界有边、无边及以众生有我、无我,竟不能观中道之理,忽然命终,为于无常之所杀害,堕三恶道。如彼愚人推求摩尼,为他所害。

[注释]

①摩尼:一个意思是宝珠。传说此宝珠出于龙王脑中,人得此珠,毒不能害,入火不烧。另一意思是水洞。此处一语双关。

②中道:不偏于空,也不偏于有,非空非有,亦空亦有,不落二边,圆融无碍,谓之中道。法相以唯识为中道,三论以八不为中道,天台以实相为中道,华严以法界(就事约理)为中道。

[今译]

从前有一个人和别人妻子私通,一天,正在房里幽会时,淫女的丈夫忽然从外面回来,察觉到妻子的奸情,便悄悄等在门外,想等他出来时杀掉他。

此时淫妇对情夫说:“我丈夫已经发觉你在这里,现在没别的出口,只有摩尼才可以出得去。”胡人呼水洞为“摩尼”,意思是让他从水洞逃跑。

奸夫误解其意,以为摩尼指的是有求必应的如意宝珠,便到处寻找,没有找到,于是他说:“找不到摩尼珠,我决不离开。”不一会儿,丈夫进来把这人杀死了。

世间凡夫俗子也如此。有人说:“生死相续循环,无常、苦、空、无我,若能远离断、常二边邪见,处于中道,从中道中度过一生,就可以得到解脱,不被生死束缚。”凡夫俗子错解其意,只去追问世界有无边际,以及众生有我、无我,想由此脱离生死。偏离中道,始终不能深刻理解中道的道理。忽然临命终的时候,被无常吞灭杀害,堕入三恶道。就像那个蠢人只想找到如意宝珠,终为情妇的丈夫杀死一样。

[点评]

佛教认为中道是最高真理,一如儒家认为中庸是事物最美好的状态。所说道理,不堕极端,脱离二边,即为中道。

佛教中“二边”的概念没有固定意思,有指有边与无边的。所谓有边是说世间万事万物,都借助于众缘和合生成。所谓无边是说,世间万事万物皆无自性,诸法之体非为实有。

玄奘把“二边”解释为“增益边”(因缘所生的万事万物,就其实相而论,本来就没有自性,众生不了解这一点才认为它有)与“损减边”(如果把由因缘所生的万事万物视为无,就否定了实际存在的自体的性质)。

一般来说,有边论是在无法否认诸法的实际存在时不得已而说有边。无边论恰恰相反,是在无法否定诸法无常时不得已而说无边。强调“断”的时候就否定“常”,强调“常”的时候就否定“断”,游离在两个极端,于是形成“边见”。

与“边”对应的是“中”。大而言之,世间万事万物非在中即在边。智者二者兼顾,而非妄执一端。欧洲理性主义主张,利用科学技术可以证明“有边”,而且可以用这个理论造福于人类。古印度人强调“无边”,认为诸法乃是众缘和合而生,并无自性,也并非实有。儒家主张中庸,认为最有价值的东西处于“中”。儒家的主张对人类最为有利,因为它最有利于人类的健康发展。

司马迁是中庸(中道)的高手,他著《史记》,辨六宗,最终将学术归于道德(道德处于“中”):

一、阴阳家的学说使人在自然面前产生畏惧,但它让人们按照四时顺序行事,是有价值的,不能随便将其抛弃;

二、儒家博大而缺乏要点,强调治国平天下而实效甚微,所以儒家的主张很难实现,但儒家提出君、臣、父、子之礼,是不可易的天理;

三、墨家提出的“俭”很难照做,所以墨家的主张不可能都实现,然而它强本节用的思想是不可偏废的;

四、名家让人节俭不具有真实性,然而它正名求实的主张不可不察;

五、法家刻薄寡恩,然而它正君、臣之义,定上、下之分,这是不可或缺的;

六、道德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作为学术,它明阴阳天时,采儒墨之优长,随时调整以符合时代要求,适应事物变化,把行为化为风俗,没有不适宜的。

(九十五)二鸽喻

昔有雄雌二鸽共同一巢,秋果熟时,取果满巢。于其后时,果干减少,唯半巢在。

雄嗔雌言:“取果勤苦,汝独食之,唯有半在。”

雌鸽答言:“我不独食,果自减少。”

雄鸽不信,嗔恚而言:“非汝独食,何由减少?”即便以嘴啄雌鸽杀。

未经几日,天降大雨,果得湿润,还复如故。

雄鸽见已,方生悔恨:“彼实不食,我妄杀他。”即悲鸣命唤雌鸽:“汝何处去?”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颠倒在怀,妄取欲乐,不观无常,犯于重禁①,悔之于后,竟②何所及。后唯悲叹,如彼愚鸽。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