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典譬喻经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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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百喻经(尊者僧伽斯那撰 萧齐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译)(13)

出家的凡夫俗子也如此。表面剃头染衣,背地里却在破坏禁戒。假装持戒之相,以求取人们的供养,还能逃避国家的劳役。貌似出家人,内心却虚伪欺骗,就像那个提着空水罐的婆罗门,只是做个样子,徒有其表而已。

[点评]

本经揭露了出家凡夫“诈现持戒,望求利养”的丑陋嘴脸。

佛教中有五种以邪恶方法谋求利养的手段(称为五邪命),第一条便是诈现异相,指诸比丘违反正教,于世俗人前诈现奇特之相,令其心生敬仰,而求利养。

制定戒律的目的在于防止行为、语言、思想三方面的过失,而不是单纯为戒而戒。洗净戒是为防止行为方面过失的。戒律是一种形式,与形式对应的是破惑(无我)的正观的实质。形式与实质孰为重?佛家各宗派见解有所不同,不过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那就是驰二轮而致远,翥两翅以高飞,偏执其一,二者俱废。

(七十五)驼瓮俱失喻

有一人,先瓮中盛谷。骆驼头入瓮中食谷,后不得出。

既不得出,以为忧恼。有一老人来,语之言:“汝莫愁也,我教汝出。汝用我语,必得速出。汝当斩头,自得出之。”

即用其语,以刀斩头。既复杀驼,而复破瓮。

如此痴人,世间所笑。

凡夫愚人,亦复如是。希心菩提①,志求三乘,宜持禁戒,防护诸恶,然为五欲,毁破净戒。既犯禁已,舍离三乘,纵心极意,无恶不造。乘及净戒,二俱捐舍。如彼愚人,驼瓮俱失。

[注释]

①菩提:觉、智。后世翻译为“道”。

[今译]

从前有一个人,把谷子放入坛中。他的骆驼把头伸进坛子里吃谷子,头被卡住出不来了。

骆驼的头没法出来,他很发愁。有一个老人走来,对他说:“你别愁,我教你出来的办法。你照我的话做,准能很快让骆驼的头出来。你把骆驼头斫下来,头自然出来。”

这人就照老头说的做,砍掉骆驼头。既杀死了骆驼,又砸破了坛子。这样的蠢人,为世人所笑。

世间蠢人也如此。虔诚地向往觉悟和智慧,立志修持小、中、大三乘,本应该严格持戒,防止诸恶侵袭,然而由于贪着利、名、色、食、睡五欲之乐,以致违反清净戒律。破戒之后,又舍弃真实知见、证悟菩提之道的三乘,放纵任意,无恶不作。最后乘、戒俱失。如同那个蠢人既杀死骆驼,又打破坛子一样。

[点评]

为什么虔诚地向往觉悟和智慧,立志修持小、中、大三乘的人一下子会坠入迷途?佛教认为这是因为身与心都不可靠,很难阻止因欲望实现不了而产生的烦恼。宋朝张邦几在《侍儿小名录拾遗》中讲述了这样一件事:

五代时有一个僧号叫至聪的禅师,在祝融峰修行十年,自以为戒行具足,已经超逸绝尘。一天他下山,在山道旁见到一个美女,名叫红莲,至聪禅师一瞬间凡心涌动,与红莲脱衣合欢。第二天早上,至聪与红莲沐浴时二人一同死于水池。后人为他们写了这样的偈颂:

有道山僧号至聪,十年不下祝融峰。

腰间所积菩提水,泻向红莲一叶中。

(七十六)田夫思王女喻

昔有田夫游行城邑,见国王女颜貌端正,世所希有。昼夜想念,情不能已,思与交通,无由可遂。颜色瘀黄,即成重病。

诸所亲见,便问其人:“何故如是?”

答亲里言:“我昨见王女,颜貌端正,思与交通,不能得故,是以病耳。我若不得,必死无疑。”

诸亲语言:“我当为汝作好方便,使汝得之,勿得愁也。”

后日见之,便语之言:“我等为汝,便为是得,唯王女不欲。”

田夫闻之,欣然而笑,谓呼必得。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不别时节,春、秋、冬、夏,便于冬时,掷种土中,望得果实,徒丧其功,空无所获,芽、茎、枝、叶一切都失。世间愚人,修习少福,请为具足①,便谓菩提已可证得。如彼田夫,希望王女。

[注释]

①具足:具备满足。

[今译]

从前有一农夫,到城里游玩,碰巧见到国王的女儿,见她容颜相貌端正,世上少有。就昼夜想她,不能自控,想和她交往,又没有机会。愁得面黄肌瘦,竟酿成大病。

一些亲戚见到他如此模样,问他:“什么缘故搞成这个样子?”

他对亲戚们说:“昨天我见到国王的女儿,容颜、相貌太好了,我想能和她结识,可又办不到,所以染病。我若得不到她,必死无疑。”

亲戚们说:“我们为你想个好办法,让你得到她。你别发愁。”

几天之后,亲戚们对他说:“我们帮你从中说和了,只是国王女儿不愿意。”

农夫听到这话,笑着说:“我一定要得到她。”

世之蠢人也如此。不考虑春、秋、冬、夏四季时令,冬天下种,望得果实,只是浪费功夫,毫无所获,芽、茎、枝、叶一切都不会得到。世之蠢人修了一点功德,就以为圆满具足,可以证得菩提道果了。像那个农夫打国王女儿的主意一样。

[点评]

中国人用“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来形容本文所描述的蠢人。

佛教理论的中心是因缘和合而生诸法。姻缘更要讲缘,无缘而求婚,犹如无种而求获。佛教把不相信因果报应叫做拨无因果,这个想与国王女儿结婚的农夫的错误就在于“拨无因果”,太一厢情愿了。

(七十七)搆①驴乳喻

昔边国人不识于驴,闻他说言驴乳甚美,都无识者。

尔时诸人得一父驴,欲搆其乳,争共捉之。其中有捉头者,有捉耳者,有捉尾者,有捉脚者,复有捉器者,各欲先得,于前饮之。

中捉驴根,谓呼是乳,即便搆之,望得其乳。

众人疲厌,都无所得,徒自劳苦,空无所获,为一切世人之所嗤笑。

外道凡夫,亦复如是。闻说于道不应求处,妄生想念②,起种种邪见,裸形③,自饿④,投岩⑤,赴火⑥……以是邪见,堕于恶道,如彼愚人,妄求于乳。

[注释]

①搆:同■。参阅《百喻经》第二篇注释①。

②想念:(术语)思想念虑。思想,指五蕴之第三想。

③裸形:裸形外道,古印度二十种外道之一。尼干子外道二分派之一,即空衣派,提倡以大空为衣之裸体生活,以赤裸身体为正行。寒天裸形是裸形外道之遗风。

④自饿:自饿外道,六苦行外道之一。以饥饿为修行之正法。

⑤投岩:苦行法之一,从高岩上往下跳,以自苦求取未来乐果。

⑥赴火:赴火外道,六苦行外道之一。以赴火而死的苦行为得果之因。

[今译]

从前,边远地方国家的人没见过驴,听说驴奶味美,却没有人认识驴子。

当时,几个人得到一头公驴,想要挤奶,争先恐后分头抓驴。有的抓驴头,有的抓驴耳朵,有的抓驴尾巴,有的抓驴脚,还有的抓驴的其他器官。都想先找到奶头,以先尝一尝驴奶的美味。

其中一人抓到驴鞭,以为是乳房,就用力挤,希望从那里得到奶。

大家白劳累一场,什么也没有得到,白白劳累,毫无结果。为众人所笑。

外道凡夫俗子也如此。在不应该听道的地方听了一些教法,虚妄地产生一些思想念虑,生出各种邪见,比如冬天里裸体,故意忍受饥饿,从高岩上往下跳,或投火而死……由于这些邪见,后来堕入三恶道,与那些妄想从公驴身上挤出奶的蠢人一样。

[点评]

本譬喻批评了妄生想念的蠢人。

万法皆心所造,心外无别体。然而愚痴凡夫起妄心乱识,生种种分别,或执心外有实法,或执实我……错会事物之真相,闹出笑话。

(七十八)与儿期早行喻

昔有一人,夜语儿言:“明当共汝,至彼聚落,有所取索。”

儿闻语已,至明清旦①,竟不问父,独往诣彼。

既至彼已,身体疲极,空无所获,又不得食,饥渴欲死。寻复回还,来见其父。

父见子来深责之言:“汝大愚痴,无有智慧,何不待我,空自往来?徒受其苦,为一切世人之所嗤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设得出家,即剃须发,服三法衣②。不求明师谘受③道法,失诸禅定道品功德,沙门妙果④一切都失,如彼愚人虚作往返,徒自疲劳。形似沙门,实无所得。

[注释]

①清旦:清晨。

②三法衣:即三衣。比丘应具三种袈裟衣:一为安陀会衣,为五条之袈裟,名下衣,平常穿;二为郁多罗僧衣,为七条之袈裟,名中衣,在寺内为礼诵斋讲时穿;三为僧伽梨衣,为九条乃至二十五条之袈裟,名上衣,为出外及其他严仪之时穿。

③谘(zī)受:谘同“咨”,征询,商议;受即领纳,感受。

④妙果:即菩提涅槃,为妙因之结果。

[今译]

从前有一人,晚上对他的儿子说:“明天你和我一起去一个村庄讨取一些东西。”

儿子听到吩咐,第二天一清早,竟然没有叫上父亲,只身赶往那个村庄。

到那个村后,身体极其疲惫,什么也没得到,又没吃上饭,饥渴得要死。随后返回家里,去见父亲。

父亲见儿子回来,严厉地训斥他说:“你真是大傻瓜,没有智慧!你为什么不等着我一起去,空跑一趟,白白吃苦,被人家笑话去吧。”

凡夫俗子也如此。有机缘出家,于是剃须发,穿三种法衣,却不曾想到应当去求明师征询、领纳道法,失去了修习四禅八定和各类道品能得到的功能福德,也失去沙门行者依妙因妙行而能得到的果位。就像那个蠢人徒然往返,白白劳累。这种人外表像出家人,实际上毫无所得。

[点评]

剃须发,服三法衣乃至守戒律,只能做凡僧(未证之僧)。只有“求明师谘受道法”并且精进不止的出家人才可能成为高僧。儒家也一样,只有不耻下问的学者才可能成为圣人。

须注意,这不能说明剃须发、服三法衣、守戒律是无关紧要的。萧梁时代,佛教盛行,有一个叫知严的僧人戒操高尚,却“实行未辨”(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他圆寂之后,最初准备将他葬在凡僧墓,但抬尸人因尸重而无法抬起。决定改葬圣僧墓之后,尸体突然变轻,飘然似无所有,遂得入葬。这虽是方便之说,却也道出一个道理:出家人悟性差并非罪过,能保持戒操也可成圣。

(七十九)为王负机①喻

昔有一王,欲入无忧园中欢娱受乐,敕一臣言:“汝捉一机,持至彼园,我用坐息。”

时彼使人羞不肯捉,而白王言:“我不能捉,我愿担之。”

时王便以三十六机置其背上,驱使担之,至于园中。

如是愚人,为世所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若见女人一发在地,自言持戒,不肯捉之。后为烦恼所惑,三十六物②、发毛、爪齿、屎、尿不净,不以为丑。三十六物一时都捉,不生惭愧,至死不舍。如彼愚人,担负于机。

[注释]

①机:通“几”。古代放在座位前面的小桌子,用于凭靠休息或摆放物件。

②三十六物:人身上的三十六种之不净物,一谓“外相十二”,发、毛、爪、齿、眵、泪、涎、唾、屎、溺、垢、汗;二谓“身器十二”,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三谓“内含十二”,肝、胆、肠、胃、脾、肾、心、肺、生藏、藏、赤痰、白痰。

[今译]

从前有一国王,准备去无忧园欢娱享乐,他吩咐一个大臣说:“你拿着一个小桌子到无忧园,我好倚靠着休息。”

这个大臣感到拿着一个小桌子不体面,不肯拿。他对国王说:“我不能拿,我愿意挑着它。”

于是国王就叫人把三十六张小桌子放在他背上拿来,装成一担,叫他挑到无忧园。

如此蠢人,为世人所笑。

世间凡夫俗子也如此。看到女人一根头发落在地上,自言要持戒,不肯把它捡起来。可是后来被烦恼迷惑,像发、毛、爪、齿、屎、尿等人身上的三十六种秽物都不感到肮脏。触摸三十六种秽物却不感到惭愧,甚至死也不愿意离开它们。就像蠢人要体面反而挑了三十六张小桌子一样。

[点评]

这篇譬喻批评了不生惭愧,至死不舍的愚人。爱面子之心,人人有之。释迦牟尼刚出家时也爱面子,他讨来第一钵饭,却怎么也吃不下去,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才战胜自我,不再以乞讨为耻。

(八十)倒灌喻

昔有一人,患下部病,医言:“当须倒灌,乃可差耳。”便集灌具,欲以灌之。

医未至顷,便取服之。腹胀欲死,不能自胜。

医既来至,怪其所以,即便问之:“何故如是?”

即答医言:“向时灌药,我取服之,是故欲死。”

医闻是语,深责之言:“汝大愚人,不解方便。”即便以余药服之,方得吐下,尔乃得差。

如此愚人,为世所笑。

凡夫之人,亦复如是。欲修学禅观①种种方法,应观不净,反观数息②;应数息者,反观六界③。颠倒④上下,无有根本⑤,徒丧身命,为其所困。不谘良师,颠倒禅法。如彼愚人,饮服不净。

[注释]

①禅观:坐禅而观念真理。

②应观不净,反观数息:出自《涅槃经》卷二十六。

③应数息者,反观六界:出自《中阿含经》卷二十一。六界,指地、水、火、风、空、识六法。

④颠倒:违背常道、正理,如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等反于本真事理之妄见。颠倒妄见之分类,诸经论所说有异,有二颠倒、三颠倒、四颠倒等。

⑤根本:即第八阿赖耶识,诸法之根本。至于阿赖耶识为清净之真识,或染污之妄识,乃佛学界所争论的一大问题。

[今译]

从前有一个人腹部患病,医生说:“要用药洗肠才会痊愈。”说完就去准备灌肠器具,要给他洗肠。

医生还没有来,病人自己拿起药就吃。吃后腹部胀得要死,疼痛难忍。

医生赶到,对他的行为感到奇怪,问他:“你为什么会这样?”

病人回答医生说:“我服用了刚才的灌肠药,所以肚子疼得要死。”

医生听了这话,严厉责怪他说:“你真是大蠢人,不了解药的用法怎么可以随便吃呢!”于是拿了其他药给他吃,才使肚里的药都吐出来,肚痛也就好了。

如此蠢人,让人笑话。

世间凡夫俗子也如此。想学习坐禅而观念真理的各种方法,应该修不净观的时候却修起数息观;应修数息观的时候却修起六界聚。颠倒事理真相,丧失诸识之根本,白白浪费身体与寿命,被不适当的方法所困。不征询明师,以致颠倒禅法,错乱修习。这与蠢人乱吃不净之物没有两样。

[点评]

自以为是,不尊师教,恣意任性,随风倒柳,终将一事无成。无论以何为修习对象,都要遵守以下若干原则:

目标明晰

虚怀若谷

“无我”的人生观

“有我”的治学观

铁砚磨穿的坚持与韧性

佛教称坚持与韧性为精进。《法华经·序品》曰:“持净戒,犹如护明珠。”于法无染曰精,念念趣求曰进,合在一起,精进就是不染尘俗,不断进步。为什么佛教要求修行者不断进步?就是因为尘世犹如染缸,任其点染,身心必污。身心既污,何来修行?所以精进乃是修行之前提。儒家讲“慎独”大致相当于佛家的“精”,儒家讲“学而时习之”,大致相当于佛家的“进”,可以互相比照,以加深理解。

(八十一)为熊所啮喻

昔有父子与伴共行,其子入林,为熊所啮,爪坏身体。困急出林,还至伴边。

父见其子身体伤坏,怪问之言:“汝今何故,被此疮害?”

子报父言:“有一种物,身毛耽①毶②,来毁害我。”

父执弓箭,往到林间。见一仙人,毛发深长,便欲射之。

旁人语言:“何故射之?此人无害,当③治有过。”

世间愚人,亦复如是。为彼虽着法服无道行者之所骂辱,而滥害良善有德之人。喻如彼父,熊伤其子而枉加神仙。

[注释]

①耽:耳大下垂。

②毶(sān):毛发细长。

③当:原本作“常”。据《高丽藏》本改。

[今译]

从前,父子二人与同伴一起行路,儿子进入丛林,被熊咬伤,抓伤了身体。他赶忙逃出丛林,回到大伙身边。

父亲见儿子身体有伤,感到奇怪,问:“你怎么受的伤?”

儿子回答:“林子里有一种怪物,毛发细长,耳大下垂,是它咬伤了我。”

父亲拿起弓箭,奔往丛林,只见一位仙人,长着长长的毛发,便拉弓欲射。

旁人告诉他:“你为什么要射他?他从来没有害过人。你该射杀伤害你儿子的怪物。”

世间的蠢人也如此。因为被那穿着法衣但无道行的人所辱骂,而胡乱伤害善良有德之人。就像那个父亲,因为熊伤害他的儿子,就冤枉地加害道仙。

[点评]

在现实生活中,像文中那样错怪或伤害无辜者的事情多得很。比如:汽车司机每每为躲避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急打方向盘,反而伤害路边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法律屈服于所谓证据致使无罪者受到惩罚;工厂为谋求利润污染水源使周围的人患癌症而死;1958年,我们还发起过轰轰烈烈的“打麻雀”运动,使数百万无辜生灵惨遭涂炭……

(八十二)比种田喻

昔有野人,来至田里,见好麦苗生长郁茂,问麦主言:“云何能令是麦茂好?”

其主答言:“平治其地,兼加粪水,故得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