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公民的收入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除去支出后,有了更多的积余。怎样处置这积余的钱?藏起来?购物?存银行?或者不管怎么处理,相信所有的朋友都不愿意积蓄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值钱,但物价上涨是必然趋势。
那么,我们可采取哪些方式使财产增值呢?使财产增值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大家使用最多的方式恐怕就是储蓄了。现在,又有越来越多的人尝试储蓄之外的其他方式,比如:买债券、买股票。但有些朋友由于不懂得有关的投资法律知识,眼见别人赚钱,却不知该怎么人手;还有的朋友盲目投资,非但未赚到钱,反而赔得叫苦连天,甚至违了法自己都不知道。应该说,机会是人人都有的,不管国内还是国外,都不乏因投资正确而致富的例子。进行投资,关键是要懂得有关的金融知识,并结合自己的特长和经济实力,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方式。
针对目前投资法律知识不普及的状况,为使更多的朋友能更好地运用自己的积蓄,使其增值,避免投资不当,也避免上当受骗,下面专门给大家介绍几种常见的适合家庭的投资方式及有关金融知识。这几种方式即是:储蓄、买卖债券、股票及购买房产。
什么是储蓄?储蓄好还是购物好?
储蓄,实际上就是指把钱存入银行等储蓄机构。但储蓄不包括机关、企业、部队、学校等单位存款,它专指公民个人将自己合法收入或合法持有的货币,自愿存入储蓄机构的行为及因此形成的存款,我们把钱存入储蓄机构,相当于我们把这部分钱的使用权暂时转让给了储蓄机构,这种转让是以储蓄机构到期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就像我们出租房子要收取租金一样。储蓄机构所付的利息,便是我们转让资金使用权这种投资的回报。因此,储蓄是一种有回报的投资。
储蓄回报率的高低,是由国家的利率政策决定的。1996年,国家两次调低了储蓄存款的利率,一些朋友便认为储蓄划不来,不如买成东西(比如家俱、冰箱、空调等)放在那儿划算。真是这样吗?
就购物而言,除非是你现在正好需要此物,否则,你不见得划算。因为:第一,购自己现在不需要的物品,实际上是提前占用了自己的资金,使自己这部分资金不能得到利用、获得回报;第二,所购物品既然现在不需要,就得找地方搁置,这是找自己的麻烦,如果因为保管不当或其他什么原因而损坏,那才真是得不偿失;第三,虽然物价在上涨,但各种商品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在不断更新换代。你现在所购的物品,过几年也许已被淘汰。即使没被淘汰,也可能有技术更新、更先进的产品。到时候你对自己提前购置的东西,可能会觉得弃之不舍,留着又不好用,进退两难;第四,也许你所购之物,过段时间发现自己并不需要,那才真是一种浪费。
与购置自己暂不需要的东西相比,储蓄还是划算的。储蓄最大的好处是安全、方便、风险小,并且能获得利息回报。虽然与有些投资方式相比,储蓄利小,但如果我们能用心计划。并长期的坚持,也能积少成多,给我们带来可观的收益。而且,参加储蓄也可以帮助自己合理安排收支计划,节约用钱,当积蓄增多时,还可成为你作其他投资的本钱。在美国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公司会计,他每月节省一笔钱用于储蓄,几年后,他积攒下一笔不小的资金,他便将之用于购房,将房租用于投资股票,同时仍坚持储蓄。储蓄积攒下来的钱和股票的盈利又用于购置房产。十年的时间,他便拥有了很多房产,成为当地的一名富翁。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储蓄既可获利,又可聚集资金。对于收入不多,又不愿担风险的朋友来说,储蓄可以说是最安全的投资方式之一。虽然利小,但持之以恒,仍能收到可观的投资回报。
哪些金融机构可以为你存钱?
我国现在金融机构日益增多,比如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除金融机构外,一些其他的组织(如储金会、基金会等),也以高回报为饵,吸引公民的存款。一些朋友在选择存钱的地方时,往往无所适从;而有些朋友受利益所趋,谁给的利率高便把钱存到谁那儿,结果参加了非法集资。搞得血本无归还不知是怎么回事。由此看来,我们存钱不能只考虑回报率,钱存到什么机构,也并非无关紧要。作为普通公民,了解什么机构能为我们办理储蓄,什么机构不能办理储蓄,是十分必要的。
办理储蓄业务的,必须是金融机构。这是我们首先应弄清楚的问题。所谓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机构。这种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资金、管理人员、技术设备、经营场所等方面的条件,并经过法定的程序才行。这种法定程序,最重要的便是审批程序。也即设立金融机构,必须经过我国金融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取得由其颁发的《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持该证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这样才能成为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如果没有《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只有一些什么行政批准文件或手续,便对公众吸储,则为不合法。作为投资者,我们千万不要被高额回报所引诱而参加非法集资活动,做违法的事。这样,也可以避免自己吃亏上当。
那么是不是金融机构都能为我们办理储蓄业务呢?也不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系统发生了很大变化,很明显的一点便是,现在金融机构种类越来越多。除了传统的银行、信用社等,又有了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但这些金融机构并不都能吸收存款。按照我国《金融法》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金融业务,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投资业的业务应分开,相互脱钩,各自经营各自的业务。按照金融行业的分工,吸收存款属于银行业的业务。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也是这样规定的。比如,我国《商业银行法》第2条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因此,我们存钱可选择的储蓄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和依法具有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农村、城市合作银行,农村、城市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等。除此之外,其他机构不能为我们办理储蓄业务,我们也不要把钱存错地方,搞得有去无回,上当受骗。
我国金融机构办理储蓄存款有哪些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原则?
鼓励和保护公民的储蓄存款,是我国一贯推行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为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我国银行系统根据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了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四项原则。这四项原则又为我国的《储蓄管理条例》、《商业银行法》所确定。这四项原则是:
1.存款自愿原则:存款自愿是指参加储蓄存款是个人自觉自愿的行为,存与不存、存多存少、存在哪家储蓄机构、存期多长、何时存取,都由存款人自愿决定,储蓄机构以及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加以干涉。
2.取款自由原则:取款自由是指参加储蓄存款的存款人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取款的权利;当存款人要求支取存款时,储蓄机构必须按规定付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在储蓄存款人将自己的合法收入存入储蓄机构,只是将资金的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转让给了储蓄机构,但资金的所有权仍属于存款人。因此,存款人作为所有权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支取自己的存款,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存款人与储蓄机构之间的约定,储蓄机构就必须保证付款,不得故意刁难、拒绝支付。
3.存款有息原则:存款有利息是指储蓄机构对个人的储蓄存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根据储蓄存款的种类和期限向存款人计付利息。存款人作为存款的所有权人,理应享有对该资金的收益权。当他把资金的使用权转让给储蓄机构后,储蓄机构使用该资金赚取利润,这种利润有一部分应该属于资金所有权人出让使用权的回报。因此,作为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按规定付给存款人利息。
4.为储户保密原则:为储户保密是指储蓄机构对存款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存款来源、存款金额、存款支取情况、预留印鉴式样或预留密码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存款人通常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的财产状况,因这属于个人隐私,也是为保护财产安全的需要。储蓄机构因工作性质会知道客人存款的情况,那么就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为客户保守秘密。
我国银行开办了哪些储蓄种类?
我国银行开办的储蓄种类丰富,从大的来看,有这样一些种类:
1.定期储蓄:定期储蓄包括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大额可转让定期储蓄等。
2.有奖储蓄。
3.定活两便储蓄。
4.活期储蓄。
5.个人通知存款。
6.外币储蓄。
有奖储蓄是怎么回事?有奖储蓄都没有利息吗?
有奖储蓄是将储蓄与碰运气结合在一起的一种储蓄方式,这种储蓄除具有储蓄本身的特点外,还具有趣味性、挑战性,它能够给储户意外的获得奖金(品)的刺激,这种奖金(品)是储蓄利息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对储户较有吸引力。从储户这个角度看,如果获奖,既能得到经济上的收获,又能获得精神上的鼓舞,使自己身心愉快,信心大增;如果不能获奖,最多损失利息,这种损失是常人能够接受的。也正因为这样,有奖储蓄为很多朋友所喜爱。
有奖储蓄种类较多,如定期整存整取定额有奖储蓄、定期零存整取(集体户)有息有奖储蓄、有奖贴花储蓄(系零存整取定期储蓄的一种)等等。有奖储蓄根据是否计付利息,分为有息有奖和无息有奖两种。有息有奖储蓄除按规定发给储户奖金或奖品外,到期支取本金时还计付一定利息;无息有奖储蓄只发放奖金或奖品,到期支取本金。不论哪种有奖储蓄,储户决定参加,便要固定存款金额(比如,定期零存整取有奖储蓄,每月存多少金额应事先固定)和存期,中途不得加减金额,也不能提前支取。
活期储蓄对家庭理财有意义吗?怎样办理活期储蓄?
活期储蓄是一种无存款期限限制的储蓄方式。它一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不定,利率比定期利率低,每年结算利息一次,结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储户也可随时清算本息。这种储蓄方式具有存取方便、程序简便、金额零星、收付频繁、资金流动性大的特点,符合人们有款即存、有用即取的需要,因此,活期储蓄利率虽低,但对我们管理自己需要频繁出入的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办理活期储蓄的手续比较简便。开户时由储户填写存款凭条(活期存款凭条),然后连同要存现金交银行或其他储蓄机构办理。储蓄机构根据凭条点收现金后建立分户帐页和活期储蓄存折,然后将存折交给储户保存,储户每次存款、取款时,都要填写存款、取款凭条,连同存折和需存款项(就存款而言)交给储蓄机构,储蓄机构核对无误后为你存入资金或按你的需要付出资金,并在存折上相应注明。储户在办好存取手续后,应当检查存折上的款项及储蓄机构付给自己的款项是否正确,若有差误,应立即提出,以便分清责任。
外币储蓄有什么规定?
外币储蓄是指储户存入货币是人民币之外的货币的储蓄。我国目前开办的外币储蓄币种有美元、日元、港币三种,其他种类的货币存入时,应当由存款人自由选择上述三种货币中之一种,按当时外汇牌价折算存入。外币储蓄有活期和定期两种,定期存款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和二年,起存金额为美元十元、港币一百元、日元一千五百元,多存不限。
近年出现了哪些储蓄新品种?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几大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股份制等新兴商业银行的出现及外资银行的渗透,银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满足储户需要,适应竞争要求,银行业推出了一些储蓄新品种,这些品种主要有:
1.配套储蓄:配套储蓄是把三年期或五年期存本取息储蓄与零存整取储蓄结合在一起同时存储的一种新型储蓄形式。按照这一储蓄方式,由储蓄机构为你将存本取息所获得的利息,又做为本金存入零存整取帐户,这样能够使储户用相同的本金在相同存期内获得更高的收益。比如储户以一万元作本金,存五年定期,按现在的利率可得利息四千五百元。如果将这一万元存配套储蓄,按现在的利率计算,到期可得利息5011.263元,两者相比,存配套储蓄可多得利息511.263元。
(2)通知储蓄存款:通知储蓄存款是一种方便灵活的储蓄品种。它是指存款人不约定存期,在支取时需事先通知银行的一种存款。通知存款采取存折式,起存金额一千元,一次存人,一次或分次支取,按支取金额实际存期的挂牌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通知储蓄存款根据存期长短利率分为十六个档次,特别是在三个月之内(含三个月)就有五个档次,丰常适合需要随时支取款项的储户,而且其利息收益高于活期储蓄和定活两便储蓄。当然,通知储蓄存款是为满足储户存期较短,而且存期不定时能获得较高收益的需要而设置,因此,当你存款能确定存期或暂时没有急用时,还是存定期划得来。
1.储蓄卡业务:储蓄卡是一种多功能磁卡式活期储蓄存款凭证,可在储蓄机构和自动柜员机(ATM)上存取现金,自动转帐,修改密码,查询余额,并可在特约商户购物消费。也即,储蓄卡也是活期储蓄存款凭证,它具有活期储蓄存款存折所具有的功能,而且除此之外,还能在自动柜员机上自己操作存取现金、转帐、修改密码等,并可在特约商户购物消费。可见,储蓄卡是一种非常方便的储蓄品种。
2.隐名储蓄:隐名储蓄是一种更安全、保密的储蓄方式。按照这种储蓄方式,储户持有的存单(折)上不打印存款人的姓名,只在储蓄所的微机中保留存款人的姓名和地址。办理存款时,只有当、存(取)款凭条上的姓名和地址与储蓄机构微机中留底的姓名、地址完全相符,储蓄机构才会受理。采用这种储蓄方式,即使存单(折)被盗,只要盗窃者不知你在储蓄机构微机中留底的姓名、地址,就取不走存单(折)上的存款,因此,其安全性、保密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