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族群与族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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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台湾三民乡沙阿鲁阿族的族群现象(1)

谢继昌

一、沙阿鲁阿族的分布与社会

高雄县三民乡的沙阿鲁阿人是从高雄县桃源乡迁来的。原居于着浓溪上游一带,在少年溪至六猫溪之间,分布在海拔400~600公尺的河流段丘上,在今日高雄县桃源乡桃源村和高中村之范围内。沙阿鲁阿人是以聚村的形式居住,但是在100多年前,因为瘟疫流行,人口锐减,迫使沙阿鲁阿人采取散居的方式。20世纪60年代,由于耕作水田,而渐渐形成集中的村落。但是由于传统的社会组织(例如头人制度、会所组织、法律刑罚等)的消失殆尽,现代国家的行政体系的兴起,此时的聚村已非传统的聚村(谢继昌等,2002:267)。

在清代,沙阿鲁阿人曾以内幽社、内优社、美垄、顶四社四名出现,因而日本人来后称之为上四社或四社。但此名称的来由,更是因为在清代和日据时代,沙阿鲁阿人社会是由四个部落所组成:雁尔社、排剪社、美垄社、塔腊社(谢继昌,等,2002:267)。今日的沙阿鲁阿人绝大部分聚居于高雄县桃源乡的桃源与高中两村内,聚居在桃源村内的沙阿鲁阿人即为雁尔部落的居民,分布于两地居住:一在雁尔,一在乡公所所在地karabon。聚居在高中村内的沙阿鲁阿人即为排剪部落与美垄部落的居民,其中排剪部落居民又分散聚居于第一部落与第二部落两地(刘斌雄,1969:74-84)。此外,沙阿鲁阿族尚有一户居住在桃源乡梅兰村。因此今日剩下三个部落单位:雁尔社、排剪社、美垄社。

沙阿鲁阿人原有的领域大致上与现在的桃源乡行政区域范围一致,从日本殖民时期以后,就逐渐有布农人、汉人、平埔族、排湾族人与阿美族人移居沙阿鲁阿人的领域,形成今日多族群并存的聚落形态。平埔族是在日本殖民当局的奖励下而迁入的,从事水田耕作。布农人则在近百年来不断地从南投与台东等地移入(谢继昌等,2002:268)。

三民乡的沙阿鲁阿人居住于民权村,原属于美垄社,居住于宝来东边之温泉水口地区,相传于100年前,因狩猎追寻猎物及其他迁徙原因(可能是瘟疫),越过桃源乡外的山脉来到三民乡之民权村叫做“地天子”(后称“旧民权”)之地。该地平坦且水源丰沛,适合耕作,因而定居下来。这就是今日民权村村民黄纳升和曾仁德的祖先。他们是继堪卡那福族之后迁来的先住民。20世纪30年代后,又有桃源乡的葛、黄、高、周等姓的沙阿鲁阿族跟随着布农族迁来。因此,民权村的沙阿鲁阿族人数增加不少。今日民权村的沙阿鲁阿族计有五个汉姓,即葛、黄、高、周、曾,其中以葛姓人数最多,发展也较好。但是,当时日本人将布农族由桃源乡迁往三民乡,使得布农族成为三民乡最大的族群。

据说沙阿鲁阿人葛伸就在1930年左右的幼年时代跟着父母亲自美垄社迁移到旧民权的地方。这次的迁移是跟着大批的布农人一起迁入的。原来在美垄社时,沙阿鲁阿人就已与布农人有频繁的通婚,布农文化深深地影响他们,语言也在逐渐的消逝中。夹杂在大批布农人中间的迁移,贬抑了沙阿鲁阿族的认同,也更加速了沙阿鲁阿人的布农化。与同为南邹的另一支弱势族群堪卡那福人相较,由于后者是早住民,有天时、地利的优势,因此沙阿鲁阿族的声势更弱。堪卡那福人最先迁到楠梓仙溪的三民乡地区,后来的布农族喧宾夺主,使堪卡那福人成为弱势族群,但是他们的情形要比曾被布农人夹带而来的沙阿鲁阿人好得多。总之,在三民乡的三族中(布农族、堪卡那福族及沙阿鲁阿族),布农族是强势族群,而堪卡那福族及沙阿鲁阿族则都是语言与文化都濒临灭绝的弱势族群,后二者中,沙阿鲁阿族处境更糟。三民乡包含民族、民权和民生三村。民族村为三民乡乡治所在地,居民以布农族居多。民生村最靠内山,习惯分为“民生一村”和“民生二村”。三民乡的堪卡那福族大部分住在民生一村。

三民乡民权村的沙阿鲁阿族与堪卡那福族有些像难兄难弟,人口数相当,沙阿鲁阿族有22户146人;堪卡那福族有30户153人(详见表1)。堪卡那福族分布于高雄县三民乡的楠梓仙溪上游,主要住在三民乡民生一村,少数住在民权村,目前人口大约500人(谢继昌,1998:127)。根据沙阿鲁阿族的游仁贵(2003:110)的估计,沙阿鲁阿族全部人口数(分布在高雄县桃源乡和三民乡)仅为300余人。如此少的人口,是台湾最弱势的族群之一。

资料来源:主要根据2003年11月27日三民乡户政事务所户籍员且是堪卡那福族的王国新估计而得。堪卡那福族和沙阿鲁阿族的资料,则由高雄县三民国中小学校小学部主任葛新雄提供。民权村的原住民许凯雯的硕士论文中也有民权村的人口统计资料(2003:59~60),但数字有误,并不能使用。

二、台湾原住民地位的结构性困境

自从Edward Said于1987年出版Ofientalism一书以来,学者开始检讨对“他者”的研究,发现一些吊诡与讽刺的现象。正如Smd指出的,一些学者对“他者”的研究的基本范畴和假设都是殖民统制型塑的产物(Dirks,1992:9)。因此,也难怪曾经被殖民过的人,非但不能从惨痛的经验中,来同情或善待在自己统治范围内的弱势族群,反而在诡异的补偿心态下,极尽能事地奴役他们。丘延亮说得好(1997:150):

……在被当做是西方的剩余(the West’s rest)的同时自诩是一个“类西方”(quasi-West)的东西;这种自称则又必须透过建构一个自己——内部或外部——的“剩余”和产造诸“他者”(Othem)的过程来加以成就。换句话说,因被强暴而产生对强暴人的认受性;相反,去强暴人而为一己的受强暴进行自解和开脱。在这种逻辑下,毋须分辨“强暴人”一事的对错,要紧的是恰因被强暴而学会强暴人——也就是因受强暴而实施对人强暴,一种抵消和“翻身”的补偿动作。

中国(包括1840年后的满清帝国和民国以后乃至撤守台、澎、金、马的“中华民国”)虽然饱受帝国主义的欺凌,甚至沦为次殖民地,但是一旦遇到原住民(包括所谓“生蕃”的高山族和所谓“熟蕃”的平埔族),则威严不可侵犯,尽力压榨,毫不留情。运用结构性压制框架,使平埔族群和其他原住民,日渐衰弱,以致被同化。

其实,统治台湾达50年的日本帝国,虽然没有被殖民过,其对待台湾的方式(尤其对待原住民更为严苛),可说是踵武西方殖民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

Breckenridge和van der Veer(1993:12)说:“国族主义并不能解决东方主义所面临的问题,国族主义实是殖民后期或后殖民诸时期中,东方主义的借尸还魂。”东方主义可说是维系了殖民主义及帝国主义的余孽,在此情形下,国族主义再生产了殖民体制及其种种宰制。因而台湾的原住民,历经清帝国、日本帝国以及国民政府,虽然经过不同的统治,但归根结底,都是在国族主义统治之下。主权者的官方论述,表面上是否定了前一个政权,但实质上,却是要维持原有的宰制结构。

因此,在结构性困境下,台湾的原住民就日益衰弱而无法正常发展。整体而言,台湾的原住民既无自主性,也无主体性,是处在一种任人宰制的情形之下。而在今日,原住民中的沙阿鲁阿族、堪卡那福族、平埔族群等,则更是身份未明,因为他们大多数没有得到政府及社会的认可。所以他们面临的问题比起一般原住民更是难以超越。即使在中央有行政院原住民委员会,在地方有各县市原住民局一类的政府组织,全责处理有关原住民的事物,但是没有名分的这些原住民族群,并不能得到实质的帮助,反而对已有身份的原住民而言,他们是避之而恐不及的前来分大饼的同胞,地位之尴尬可想而知。

三、族群关系

依据马渊东一等学者研究的文献归纳,布农族大约在公元1755年由南投附近移居山区后再往东向花莲方向移动,随后并向西南扩及邹族的领域,大约在1815至1835年间自花东纵谷南下移住新武路溪,1880年左右更向麻里山溪、内本鹿地方侵占,此时其势力已渐扩及荖浓溪流域并对南部的沙阿鲁阿族有所威胁,这时这支南移的郡社群布农族人在麻里山溪右岸设立聚落,与左岸的旧万山住民麻里桑(Barison)鲁凯族部落为邻。在1875年左右有部分的布农族郡社群人东移,扩张至鹿野溪的东内本鹿地区。鹿野溪上游有鲁凯族的Pashikao社,其下游则是鲁凯族大南社的猎场。据报道记载,当时系由郡社群人向鲁凯族提供猪只、火枪、铁器等贵重物品以换取猎场、农地之使用,是属于类似租赁的行为,因而也打开了两族人通婚的关系(谢继昌,等,2002:16~17)。

在布农族南进的同时或是更早,堪卡那福族与沙阿鲁阿族也在着浓溪流域附近扩张地盘,且多次与布农族郡社群发生长久的争战;甚至沙阿鲁阿族曾将其领域扩及六龟附近,而与鲁凯族下三社群茂林(Tulukan)部落的猎场衔接,长年与万山、多纳等部落亦维持仇敌的关系,万山部落甚至曾有三次遭到沙阿鲁阿族袭击伤亡惨烈的记录(谢继昌,等2002:17)。

民权村的沙阿鲁阿族与异族通婚频繁,主要是与布农族,其次是堪卡那福族,再则是与泰雅族、鲁凯族、排湾族、平埔族(小林地区)通婚。除了原住民外,少数也与客家人、河洛人、外省人通婚。在我们访问所制作的系谱上,发现沙阿鲁阿族的男性大部分娶布农族女性为妻,可以上推四五代。到村里的沙阿鲁阿族家庭去访问,也发现女主人多半是布农族。据说,在桃源乡高中村时,沙阿鲁阿族同族婚常见儿子夭折或单传的情形,而娶布农女子的则不仅不会单传,而且生养众多,因此人们倾向与布农族通婚。此种情形,一直到迁来民权村仍是依旧。此外,堪卡那福族也有类似的情形,与布农族女子通婚的非常多。有一位沙阿鲁阿族报道人说,堪卡那福族是民权村的先住民,其后迁来的是布农族和沙阿鲁阿族。三族成为村中的三大族群。除了布农族最为强势外,堪卡那福族也颇强势,但因为选举,沙阿鲁阿族和堪卡那福族彼此不合作,而两败俱伤,而使布农族坐大。一般而言,沙阿鲁阿族的男性在村中的聚会场合,常常保持缄默,是形势使然,使他们在别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在地方政治上,相对于其他两族(尤其是布农族),沙阿鲁阿人较少出头,台湾光复迄今,仅有葛登做过一任县议员,以及其兄葛伸做过两任村长。

四、沙阿鲁阿族的族群活动

台湾自1987年解严以后已经逐渐蜕变为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因而弱势族群意识高涨,纷纷加强其认同而使其团体突显出来,在这些团体中,少数进而提出诉求,乃至进行抗争。沙阿鲁阿族由于主客观的原因,迟缓到四年前(2001年)才积极展开多项族群活动。这包括贝神祭及其舞蹈的演练、母语的学习、传统技艺的学习等。

民权村内有“高雄县三民乡邹族文教发展协进会”,是一民间组织。目的在推展有关三民乡的沙阿鲁阿族和堪卡那福族的文化和教育推广工作。会长由堪卡那福人担任,总干事则由沙阿鲁阿人担任。原则上,活动由两族平均来推动,使资源分配均平。但是有时不能尽如人愿,于是在2002年,沙阿鲁阿族又成立了“三民乡沙阿鲁娃宗亲会”,并每年举行贝神祭暨技能竞赛,[1]广邀高中、民权的沙阿鲁阿族以及民权和民生的堪卡那福族。我们在下节详谈贝神祭的事。

现今沙阿鲁阿族经常甚至每周都有母语学习、练唱、传统编织等文化传承的活动。母语教学主要依靠桃源乡的游仁贵老师的热心教导,游老师不辞辛苦,风雨无阻地来到有3小时车程之外的地方。虽然民权村的沙阿鲁阿族已无人能完全用母语沟通,但却已充满了繁茂复活的征象,这是令人欣慰的事。

五、贝神祭与沙阿鲁阿族文化的复振

沙阿鲁阿族的传统祭仪有农耕祭、贝神祭和敌首祭。其中以贝神祭(miatongoso)最为重要,过去学者多把贝神祭翻译为圣贝祭(谢继昌,等2002:283~284)。沙阿鲁阿族曾经每隔两三年举行一次“贝神祭”,但是后来停办。到2002年在族群复振运动下,又重新开始,今年(2005年)2月26日则是第四届的举行。但是再早时,贝神祭是每年举行一次的。贝神祭以社为一单位,祭期为6天,是场面最盛大的祭仪。起初是美垄社特有的祭仪,而后成为雁尔社、排剪社和美垄社三社同时举行的大祭。根据沙阿鲁阿族的传说,在他们迁居到现在的住地之前,原是住在东方矮人的地方,矮人有一种传世的圣贝,被视为是太祖之灵的居住之所,而美垄社的祖先从矮人那儿分得到若干个圣贝,并按照矮人的方式祭祀,其他两社因为羡慕美垄社有圣贝,就趁美垄社人不备盗取圣贝回去,因此也有此祭仪的举行。

贝神祭分为五大局面。祭仪的第一局面是在第一天日落之后到隔天日落之前举行,全社社员在祭主家前集合,由祭主和助祭走到屋外迎接祖灵,向族人宣告祖灵已降临。进入屋内和助祭两人以石刀切肉吃肉,剩余下来的肉悬在屋子东边的第一根柱子竹篓中,接着用酒灌入柱子下方小洞穴中的圣贝,将手指浸在酒中泼祭圣贝,口里叫唤着祖灵,并唱祭歌及食用酒肉。隔天,主祭和助祭又进行切肉食肉的仪式6次,接着到各户拜访,并进入屋内受人进酒,再取少许的米、酒、茅草茎、柴薪等离去,所有的酒供壮年男子饮用,之后男女老少均回家换着盛装,再聚集在祭主家前庭饮酒歌舞通宵达旦。

祭仪的第二局面是在第三日举行,先在祭主家前庭作切肉吃肉的仪式,再分给每人一条由大萱叶切割成的条状叶片,最后收集起来以计算全社的人口总数,然后把藜实分给社人每人两三粒,放在头发之中,仪式完毕之后就饮酒歌舞。

祭仪的第三局面,由祭主和助祭同样作切肉食肉的仪式开始,八男二女将缠头的黑棉布结成一长条,围绕着祭主和助祭在圈外唱祭歌,其余的社人在外圈跳舞。过了中午助祭爬上祭主家的屋顶把一名男孩背下来,让男孩和祭主两人各拿一根圣杖,鞭打圆圈中间的猪使它发出哀鸣,又用弓箭来射杀猪,将茅制的法物沾染上猪血,由祭主带到郊外插在大萱叶的台上,以作为招徕敌灵和兽灵的巫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