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族群与族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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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族群结构简论(1)

徐杰舜 张祎凌

一、问题的提出

族群概念的引入,对中国人类学、民族学以及其他一些相关学科产生了巨大的学术冲击波,尽管有学者根本不同意使用“族群”概念,认为“在世界人们共同体演进的过程中没有‘族群’位置,不宜以‘族群’取代民族,也不宜以‘族群’来表达民族以下支系”。{1}110。但族群概念学术魅力的磁性,却以不可阻挡之势在中国学术界逐渐被广泛使用。上网检索,2004年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关族群问题研究的论文就有50余篇,北京大学出版社还出版了马戎教授编着的《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这部着作虽然是马戎给研究生上课的教材,但却集近十几年来中国关于族群研究之大成,并提出了“族群社会学”学科构建的设想。因此,我们可以说,族群概念的引入和使用,极大地拓展了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的空间,可以预计,族群概念的进一步研究和使用,必将推动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的发展。

在使用族群概念的过程中,人们不难发现族群问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文现象,即族群是有结构的,尤其是对一个历史悠久的人口众多的民族进行深层次的研究时,其族群结构的特征就会凸显无遗。笔者不揣冒昧,草成此文,来讨论族群结构问题,就教于大方之家。

二、结构概念:族群结构论的出发点

要讨论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民族的族群结构,有必要了解什么是结构主义?

法国当代着名的“年鉴学派”学者弗朗索瓦·多斯(Francois Dosse)在他的名着《从结构到解构——法国20世纪思想主潮》的“序言”中说:

结构主义一词,既令人热血沸腾,又令人芒刺在背。结构在拉丁语中是struere,直接来自structura,最初只具有建筑学的意义。结构指的是“一种建筑样式”。在17和18世纪,“结构”一词的意义被更改和拓宽了,有人以之类比活的生灵。丰特内勒把人体视为建筑,沃拉热和贝尔诺把语言视为建构。渐渐地,这个术语开始用来描述具体物体的各个部分构成一个整体所采取的方式,因而也能够用来描述形形色色的结构了,包括解剖学、心理学、地质学、数学的结构。在此之后,结构方法才被应用于社会科学。对于斯宾塞、摩尔根和马克思而言,这个术语描述的是把整体之部分连接成整体的持久现象(phenomenedurable)。“结构”一词在黑格尔那里全无踪迹,在马克思那里也是偶尔用之,唯一例外的是《政治经济学批判》(1895)序言。“结构”一词是在1895年由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之规则》(Les Regeles de la methode sociologique)一书中确立的。在1900-1926年期间,结构派生了结构主义,安德烈·拉朗德在《辞海》(Vocabulaire)中还称之为新词。对于心理学家来说,结构主义是在20世纪初应运而生的,它是专门用来反抗功能心理学的。但是就其现代意义而言,就其应用于全部人文科学的规模而言,此一实践的真正起源得益于语言学领域的发展。索绪尔在其《普通语言学教程》(Cours de linguistique generale)中,只有三次用到“结构”一词。后来,布拉格小组(特鲁别茨科伊和雅各布森)概括了“结构”与“结构主义”的用法。丹麦语言学家叶姆斯列夫声称,可以把“结构主义”一词当成一个基本范式来用,而他的所作所为进一步明确了这个倾向。1939年,他找到了一卷《语言学学报》(Acta linguistica),其首篇论文就以“结构语言学”为题。从这一角度看,此一术语在所有社会科学领域都带来了真正的革命,并成为20世纪的核心。各门社会科学都相继承认,它们受到了科学的洗礼。

多斯的这一段话讲得十分精练,既指出了“结构”一词的起源,又概括了“结构主义”一词形成的过程。

但是,对于结构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者们对客体主义和主体主义的二元论,以及功能主义对结构的无解释性陈述都有批判,安东尼·吉登斯(Athomy Giddens)批评他们“含糊不清”,{2}79他认为“结构化理论的‘结构’,指的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里反复涉及的规则与资源;我们说社会系统的制度化特性具有结构性特征,就是指各种关系已经在时空向度上稳定下来。”{2}

吉登斯的结构概念遭到了中国学者的批判,王水雄在《结构博弈》一书中认为吉登斯的“定义太过抽象,太过模糊”,{3}7他提出的结构概念是:

“所谓结构,这里并非指作为分析对象的总体性的社会结构,而是指人们先赋具有的或在互动活动和其他社会行为中沉积和积累的,具有一定规范性或至少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行为者认同的,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模式。结构可以在时空向度上借助一定的物质条件稳定下来,另一方面又可以深化为人们可以操作的一套符号系统。它包括进入到人们意识中的人与人之间在身体、物质资源和社会资源上的相同性和不同性。光是资源不足以构成结构。”

王水雄提出的这个概念无疑是一个更具操作性,更便于解释的、外延更狭小的定义。这个概念,对我们观察和研究族群结构具有直接的意义。从这个定义出发,我们不难发现族群结构是人类在互动活动中沉积和积累的,具有一定规范性,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模式。而具体到族群问题上,人与人之间的关联模式就是族群结构,这正是我们研究族群结构的出发点。

在此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族群概念的灵活性特点,笔者主张在使用“族群”时,同时也可以使用“民族”,族群可以是一个民族,也可以是一个民族之下的“支系”、“分支”等。事实上,在实际应用中绝不会产生歧义或造成误解。

三、结构特征:族群结构研究的价值取向

结构主义大师列维·施特劳斯在《结构人类学》中强调结构主义的特点主要有:第一,结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组成各元素之间是严密地相互制约的,以至其中任何一个都无法独自发生变化,即结构的整体性;第二,如果一个结构中的某些元素发生了特定的变化,该结构就不复存在,即结构的可变性;第三,结构的意义在于可以直接地认识被观察到的一切事实,即结构的可识性。{4}

结构的含义以及结构主义的这些特点,对于我们观察和研究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民族的族群结构有重要的意义,其价值取向在于:

1.可以从结构的角度解剖民族共同体

任何一个民族共同体都是由或多或少的族群构成的。学者们都知道,结构主义的“结构”一词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即一方面是指各个事物的构造形式或外表;另一方面是指各个事物的组成成分或构成原料。由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观察到民族共同体是由或多或少的“最小的元素”构成。这个“最小的元素”应该是族群。

族群概念具有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其所指的范围可大可小,大的可指一个民族,如拥有十二亿人口的汉族,小的可指保持特殊生活方式的人群,如蛋民。正因为如此,笔者才认为民族这个人们共同体“最小的元素”是族群,或多或少的族群构成了民族。

从结构的角度切入,我们可以对民族共同体进行学术解剖,从而可以分析民族的构成,对民族共同体进行深层次的研究。笔者在《雪球——汉民族的人类学分析》一书中正是运用了族群的理论,对汉民族进行了人类学的学术解剖,按不同的类型,将汉民族的族群结构分为三级,即:

第一级族群结构以汉族的人文地理划分,可将汉民族分为华南汉族、华东汉族、华中汉族、华北汉族、东北汉族、西北汉族、西南汉族。

第二级族群结构在第一级族群结构之下,华南汉族可分为广府人、客家人、闽南福佬人、福州人、平话人、桂柳人等族群;华东汉族可分为上海人、南京人、杭州人、徽州人、苏州人、宁波人、温州人等族群;华中汉族可分为湖北人、湖南人、江西人等族群;华北汉族可分为北京人、河北人、河南人、山东人、山西人等族群;东北汉族可分为沈阳人、大连人、哈尔滨人、长春人等族群;西北汉族可分为河湟人、河西人、关中人、西安人、陕北人、秦州天水人等族群;西南汉族可分为四川人、云南人、贵州人等族群。

第三级族群结构主要指“族群岛”,如广西的“高山汉”、伢人、富川本地人,贵州的屯堡人,福建的惠安人,以及昼人等族群。汉民族的这三级族群结构,构成了汉民族的族群体系。{5}

上述对汉民族族群结构的分析,是否完全、是否正确、是否妥当,完全可以进一步讨论,但不管怎么说,运用族群理论,从结构角度切入对汉民族的这种学术解剖不啻是一个学术创新。

2.可以从结构的深层次认识民族的整体性

有的学者担心,若把民族内部的方言差别或地区文化变异定为“族群”,有分裂民族之嫌。{1}110从理论上来说,这是对人类学的结构主义缺乏了解所造成的。前已述及,结构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结构的整体性。在结构主义眼中,结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组成它的各元素之间是严密地相互制约的,以至其中任何一个都无法独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