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民族音乐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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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民族器乐表演团体的现状与艺术管理探索(3)

4、双向管理模式

第一、人事体制的双轨制。

人事体制的双轨制主要解决具体管理活动中,由于在组织结构上,原有的计划管理色彩的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行政科等组织机能,大多都不具备以市场管理为中心的运作能力。所以,在新旧观念、新旧体制和新旧管理方法手段上,必须要有过渡性的方法来适应和调整两种机制的转化,如,在领导体制上的国家机关附属物和作为市场主体的法人实体并存;在经营管理上的社会公益性组织事业单位管理和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产业化运作并存状态,在资金投入方式上,国家按人头拨款与项目资助,国家投入与社团、个人投入并存;在用人制度上,传统的毕业统分调配方式与面向考核、公开招聘方式并存;在职称评定上,国家认定职称系列与单位内部自主聘任措施并存;在奖励制度上,年薪制与月薪制,档案工资与效益工资并存。这种相互不符的模式不论是在整体上还是在局部上都已大不同于计划体制下的行政管理模式,由于受到内外部各种条件的制约,又无法立即达到理想目标。因此,它呈现出特殊的双向人事管理模式。根据现有人事用人制度的管理办法,国内各大民族音乐团体相继出台并制定了符合自己内部发展需求的人事管理办法。例如:由文化部成立组建的文化艺术人材中心,其职能是将文化部直属院团中的一部分考评不合格专业人员(40岁以下)进行分流或培训,同时,对2000年以来进入文化部直属院团的专业应届毕业生进行人事制度的档案接收管理,而不在采取院团式的人事管理,作为院团在用人机制上采用与文化部人材中心进行签约制为主体,使院团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走向了真正意义上的双轨制管理模式。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使人事管理体制社会化。

第二,艺术生产的双轨制。

民族器乐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典型代表,经过多年的发展,现代民族器乐无论从乐队规模、表演形式、演奏技术、创作理念都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和模式,从艺术形式的市场定位来分析,传统民乐在表演形式、作曲风格、演奏技法上都属于严肃艺术类型的文化形式。即,在艺术特性上它们主要呈现了民族文化的高雅艺术氛围和审美情趣,厚重的民族风格,强烈的传统特质,使音乐在风格和形式上赋予了浓重的民族特性。以此从现代审美的角度来看它不容易被大多数青少年观众所能理解和接受,即音乐趋于传统的以情传神,以物寓意的欣赏习惯,同时音乐在表演中缺乏应有的律动感和时代感,这也是传统与现代在音乐风格上的重大区别。为了寻求民乐新的发展空间,民族器乐艺术在管理观念上、表演机制上应探索用传统的形式来表现现代音乐的美感,融会贯通地填平严肃音乐与流行音乐带给观众欣赏民族音乐心理上的鸿沟,这也是近年来,国际音乐平台上严肃和传统音乐艺术发展经营中相冲突与矛盾的问题。然而,众多知名乐团和艺术团体在探索以超现代意识来寻找古典与流行之间的新音乐形式,以开拓民族艺术的新领域。民族器乐艺术在现代经营管理中应大力采用艺术生产的双轨制形式,以解决古曲与现代、传统与流行的艺术发展定位问题。

艺术生产的“双轨制”就是采用艺术制作中不同风格和形式的表现来解决目前民族器乐艺术演出表演的市场问题。在管理上依照艺术体制中的行政协调与市场协调并存的混合管理价值体系和手段体系,特别是采用“双轨制”生产模式,就是在用新旧观念、新旧制度、新旧管理方法手段在一定程度使用的相互兼容。如在领导体制上,艺术表演团体作为国家机关附属性质的机构和作为市场主体的法人性实体并存特征,在管理经营上作为社会公益性组织的事业单位管理与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并存特征;在组织结构上,它延袭了具有计划经济管理特征的人事、财务,业务等职能的内向自营型机构与现在具有市场经济管理色彩的经纪开发中心、演出商业机构等外向推广型机构并存特征;在领导层的编制体制中,行政注入与党政一把手为一体并存的制度。凡此管理体制上的“双轨化”特征在我们经营艺术管理过程中,应针对局部特征加强整体协调来达到艺术生产上的理想目标。

回顾近几年来民族器乐艺术在文化发展,艺术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情况,大部分民族器乐艺术表演团体或个体在今天的文化市场背景下,无论从艺术推广的普及化层面,这是文艺队全的壮大发展都还产生不了比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认知度。更不用说去搞所谓的产业化发展,从根本上说,大部分民族器乐表演团体的经营还处在如何在现实中生存、如何在市场中求得一条生路的问题,而谈不上去考虑如何发展,走自己的创新之路,据本人保守的估计,全国有实力、有条件搞民族器乐艺术创新、以自主形式在市场竞争中去求发展求经营的艺术团体为数不到2%的比例。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近几十年改革开放以来,外来文化及娱乐、媒体形成对中国本土文化的冲击影响,而中国传统艺术其自身又不具备相应的求变存异的物质实力。即,国家没有太多的资金力量用于对民族音乐的“现代化”创新改革支持力度,这使得原本就被人们认为具有“传统、土生土长,落后,民间文化”的民族器乐艺术形式在今天那些形形色色,眼花了乱的娱乐文化中就显得更加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了。就文化的影响力来看,有着几千年传统的民族器乐,尽管在面对艰难的文化市场决择中还处于被动状态,但中国在加入WTO之后,国家各个行业都要面临与世界不同行业的竞争,外来文化抢占我国本土文化市场这是今天必然的结果,因此,面对这一文化挑战,当前,我国民族器乐艺术的文化经营和管理也应该以自身的传统优势,发挥民族文化品牌去打造我们的文化市场战略。

民族器乐艺术生产作为中国音乐行业的一个局部机构在市场经营管理大环境中,应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调整产业结构,制定既能在传统生产过程中的市场定位,又能开发新型艺术生产的机能和力量。随着文化体制的思想转变,一些有实力的民族器乐艺术表演团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经营为重点,及时调整自身的艺术生产产品,以适应市场需求。全国各地艺术团体近几年来。已组建成立了诸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不同表演模式,如:中央民族乐团以先进的科技手段对民族器乐进行大胆改造和包装,推出上演了符合市场需求的《盛装民乐》音乐会,活跃于国内外的“女子十二乐坊”、“音乐猫组合”、“红婴束女子打击乐”等等组成形式说明民族器乐在改变观念,转变营销机制方面的同时,完全可以融入到激烈的市场中去。同时,在市场营销方面运用多元化的推广策略,内外并举,一专多能的使产品在市场上产生经济效益。这其中,无论那一团体和组织机构,在适应市场的同时,对自身所经营拥有的主导事业无一不具备其艺术的传统性特质,并不是他们不愿经营传统艺术,而是顺应市场,保存实力。以市场结构求管理模式。采用“双轨制”是为了使我们的经营艺术生产能适应社会经济环境中的“价格双轨”、“市场双轨”和“所有制结构双轨”这样的客观现实经济基础而实施的管理策略。但管理双轨本身并不等于“价格双轨”、“市场双轨”和“所有制双轨”,而是以双轨形式过渡到市场经营的变动趋向为民族器乐的激活办法。可以说“双轨制”即包含管理体制的内涵,又包括艺术生产的实质,是一种多层面的管理内容。

5、双轨制在市场运行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冲突。

第一,资源配置中的矛盾冲突。

它是指艺术资源在市场配置中的不合理摩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引起,艺术体制的国有化机制;艺术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意识所赋予的作用;艺术在社会主义文化中所担当的寓教娱乐功能。作为国有艺术团体的管理,既要依赖国家财政拨款又要依赖市场营销收入,从而,使它的经营管理在资源配置上产生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两种形式并存特征,在艺术团体的双轨制管理中,民族器乐艺术因其专业的特殊性,它在经营管理的资源配置上与其它一些娱乐性比较强的歌舞、杂技、说唱艺术形式相比,其市场资源的获取比例要相对少一些,而依赖政府性的财政扶持可能要多一些,一方面这是因艺术品种自身在形式上不具备市场优势而决定,另一方面,民族器乐自身的艺术“造血”功能不健全,即,艺术生产体制上还存在提高,改革,深化的出路问题,如,器乐表演功能的时代化问题还需做更进一步的改良,管弦乐队在功能上还需科学化的革新,这包括乐器音色,演奏法和性能的发挥使用,因此,将这种在机能上还需要扶持,壮大并存在一定改良因素的器乐艺术,在推向以市场经营为目的艺术发展道路中适必会产生诸多资源配置上的矛盾和冲突。同时,对这种艺术形式的市场化来讲也触及到了其生存的命运。如传统音乐艺术中的昆曲、琴歌及一些地方乐种已在严酷的市场效应下走向了自生自灭的境地。因此,对艺术的双轨制管理我们要有适当的区别,只注重市场或经济效益我们在艺术管理上要犯教条主义错误,过多的强调某些传统艺术类走向市场,使资源在配置过程中其行政权力与市场力量扭在一起,致使艺术规律产生紊乱状态,这是我们在新时期艺术管理中所要思考的另一课题。

第二,组织运行过程的随机性能和不确定性矛盾冲突。

民族器乐艺术管理也正是顺应了我国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体制上的典型机制,它在其不同的组织运行进程中同样受到了许多非正常的规律化发展,既传统的艺术规律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正面的或反向的组织运转规律,并在效率上使运转方式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结构关系和组织关系。例如,传统民乐的古琴音乐有其特殊的传统规律与经营方式,如果单纯地将它定位于市场中,这不仅破坏了古琴原有的传承规律,还使古琴在艺术形式和风格上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强调了它的外部组织运行规律来适应市场机制,但却打破了它原有的艺术内部运行规律。如古琴等一批相对比较传统的乐器和乐种,在今天的科学化管理体制中,为了生存而选择了不惜改变内部运行规律来适应多渠道变化的市场机制。为了调整古乐、古曲适应当代演出市场的需求,将古琴文字谱转变为五线谱,将传统演奏法转变为现代技法,将传统的打谱规律取而代之为有固定节奏的表演风格等等因素所带来的变异结果。从组织关系上看,艺术运行的市场化越多渠道越复杂,则控制其行为的变量就越多,艺术行业在管理上的运作过程就越具有不稳定性和易变性。如果,艺术运行的市场化渠道按自然级数增长,则其运作过程的复杂性就以一种几何级数增长。在计划经济模式与市场经济模式下运行的艺术管理其组织运行的定位关系反映它们在运行过程中的复杂性。

第三:民族器乐采用双轨制在组织运行管理中的矛盾冲突。

由于艺术生产的内容和形式包容了多项职能政治的、文化传统的、经济的因素,从它的利益关系来看,追求经济利益只是一种理想,但更多还是受到了强烈的政治目的所约束。即,艺术生产创作的独立性受到限制,同时,就艺术产品的特性来看,经济利益与艺术利益在很多情况下它们的价值都不一定呈正比发展。好的产品不一定有好的市场,这在艺术审美价值关系中往往表现的十分突出、尤其是对一些具有深层次文化内涵的传统艺术门类形式,这种情况就显行更加明显。所以,艺术作品作为一种审美意识的文化精神产品,它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品,艺术产品的价值高低不一定能用所谓的市场价值观去衡量。故很多艺术产品的经济利益与艺术效应总是不能保持协调一致的步伐。民族器乐的很多优秀传统作品在长期的市场经营管理中,从经济利益来考虑,大部份演出曲目未必受观众所喜欢,从赢利角度来看,它们是无法赚钱的,是受社会市场所“冷遇”的产品,但从它们的文化价值角度来考查,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积淀,特殊的艺术审美等都赋予了这些作品以极大的无形文化价值,因此,艺术产品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从经济学的角度是无法建立起一种有规律可循的等价关系。经济效益目标是要求艺术产品实现经济收入的最大化,而政治效益必须围绕观众,企业、学校、农村等市场生活主体进行生产和创作,而这两种需要从本质上是并不相同的,保护和继承民族优秀文化艺术要将这种目标建立在经济效益上,它肯定会产生负数效应。中央民族乐团近年投入大量资金创作的大型民族管弦乐音乐会《乐府画廊》,就音乐作品的创作技法、乐队表演形式、演奏水平以及它用传统绘画形式来展现民族文化的精神内容方面都谌称国家精品艺术,但在市场经济价值回报率上却总是产生负效应,与目前市场营销理论所倡导的大制作、大产出、高成本、高回报率价值生产效益是相矛盾的,就制作项目来看,是音乐会的策划、创意不具规模,还是内容的艺术性不高,或是表演的水平不够,究其原因都不是根本问题,艺术家由于所追求的目标是以艺术自身的内在逻辑规律来表现不同的真、善、美,而政府机构对艺术作品的目标是站在以政治性、经济性和艺术性三方面的角度来要求艺术创作。同时,就中国目前大众对纯音乐形式的严肃音乐,民族民间音乐表演的欣赏接受程度,还没有进入到一个十分成熟和稳定的艺术市场环境中去,回顾近几十年的严肃音乐文化市场,有几个严肃音乐艺术团体和机构能在演出市场靠自身的能力去维持生存和发展?这是由它的艺术特性所决定,所谓“曲高和寡”就是这个道理。即,政府、机构、演出团体、观众群体几方面在对艺术作品的审美需求和要求目标是不尽相同的。

四、构建民族器乐表演团体的科学管理经营观念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