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想过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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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爱你,恨你(3)

在我们人类居住的地球上,最灿烂的文明,将是绿色的。而绿色文明当然不单指青山绿水,最亮丽的一道风景,是绿色的心田。这种绿化,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长期工程,是一代又一代人的共同事业。

罂粟是绝对种不得的。虽说它会在满目青绿中开出艳丽的花,但接踵而来的却是不断蔓延的灰色梦幻和黑色死亡。

不一定要培育成遮天蔽日的森林,荫泽万众,造福一方;也不一定都种上威武不屈的松树,傲立风霜,笑迎春光;不可能片片心田都长满顶天立地的栋梁之材,也不可能处处开遍国色天香的牡丹。婀娜多姿的杨柳同样有绿色的风采,艳若桃花的映山红别有一番野性的美丽;哪怕是不起眼的狗尾巴草,莲蓬勃勃地疯长又何曾没有不羁的浪漫……

我们已经注意到了黄河沿岸那惨遭破坏的植被和严重的水土流失,我们开始警惕那些日益沙化的良田和不断扩大的沙漠,我们至少有了一年一度的“植树节”运动和绿化呐喊,我们甚至从点滴做起,让阳台爬满藤蔓,在楼顶辟出花园……但我们却太容易忽视心田的绿化,有时竟忘了绿化的心田会带来满世界绿色的家园!

我们播撒绿色的种子,也就是种下希望,种下善良,种下坚韧和执著,种下爱和恨的情感。让现代文明的风吹拂,用百科知识的雨灌溉,使一方方心田绿波荡漾。

有了绿色,心田就有了屏障。能击退黄色沙浪的袭击,能抵挡灰色情调的影响。总那么生机勃勃,总那么奋发向上,总那么大度豁达,总那么健康快乐。

我知道我的心田还得加紧绿化,虽说有了绿色的基调,却不够浓郁,不够多彩。甚至还有一小块裸露的黄土,在绿色的包围中仍顽固地抗拒绿化。

但我确实喜欢那些有着绿色心田的人。他们竟能把这道无形的看不见的风景,展现在春风满面的脸上,融化到言行举止当中。你会情不自禁地受到感染,渴望拥有这种生命的亮色。

有一天我们都将老去,像秋风中瑟瑟枝头的树叶,黄了,枯了,徐徐飘落,回归大地。但那片心田,却可以坚持绿到最后,让后人踏青而行,再觅新绿。

爱的距离

朋友家住在一个大院里,常见院里那些正处在热恋或新婚阶段的大男大女们,搂腰揽肩、窃窃私语仍不解恨,有时竟将些私宅卧室里的小动作搬到众人眼皮底下。朋友便不屑道:“你瞧着吧,不出半年,准闹得鸡飞狗走,势不两立,最终形同路人,分手了事。”

我说:你别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就你那样,和恋人走在大街上,拉着手两肩还相隔十公分,哪够得上浪漫情调啊!朋友翻翻眼皮不答话,那意思明摆着是: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往后的事实几乎全让朋友不幸而言中。他家隔壁那个叫杏花的女人,先前和同居男友进进出出步调一致黏得跟一个人似的,现在倒好,打得惊天动地,鼻青脸肿才告散伙。还有个小伙子阿毛更绝,每天傍晚挽着娇妻脸贴脸地散步,满院子父老乡亲羡慕得一塌糊涂。谁知半年后娇妻忍无可忍逃之天天,说阿毛凡事必要二人同行,连下楼买根葱也得中断正煲着的老火靓汤,坚决陪娇妻前往。美其名曰:秤不离砣,公不离婆。说穿了,其实是为着“防患于未然”,阿毛的娇妻的确漂亮……

铁的事实为朋友的言论提供了丰富的论据,他这才不骄不躁地亮出了他的“爱之距离说”。并不无得意地把话题转到了自己身上:“你知道吗,我和我那位就因为有了两肩之间的十公分距离,才能相知相容相爱到今天,而且还将继续爱下去。”

爱着,就有激情

最近看了一部电视剧,其中有个细节特别让我感动。年轻的男女主人公即将举行婚礼时,未婚妻重病复发,临终时她对心痛欲碎的未婚夫说:“抱抱我!”就在未婚夫含泪俯身拥她入怀时,她微笑而去。灰白的脸上定格着幸福、圣洁的神情……

这是生命最后迸发的爱与激情。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对老年夫妇,风雨中磕磕绊绊过了几十年。其间他们也曾激烈地争吵,甚至差一点儿分手,但因为还有爱,还有激情,所以始终还在一起。到了“文革”,老头儿因为所谓历史问题挨批挨斗,老太太挺身作证澄清问题,虽未能奏效,但却鼓足了老头儿求生的勇气。老两口从此相濡以沫。没想到日子刚过得好一点时,老太太却得了绝症。临终前的一星期,他们几乎时时刻刻依偎在一起,共同回忆着他们所走过的岁月,并商定不再流泪,要微笑着告别。最后,老太太拼尽全力说:“抱着我!”老头儿赶紧拥抱着她,直到老太太微笑地安详地魂归天国……

听这个故事时我流泪了。但那时我只是想:老太太走得不孤独。“少来夫妻老来伴”,或许这就是真实写照。

现在我却不这么想了。其实,爱是不分年龄的。只要活着,就可以爱;只要爱着,就有激情。

过去总以为爱是年轻人的专利,似乎只有他们才能演绎要死要活、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但当我步入中年后,却发现原来爱可以贯穿生命的始终。不同的年龄段,对爱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但本质是不会改变的——真诚、宽容、充满激情。即使是老年人,也一样能感受爱的滋润,爱的甜美,爱的愉悦。

邻家有位丧偶的古稀老头,整日闷闷不乐无话可说。儿孙辈虽悉心照料也无法排遣他的忧伤寂寞。忽一日,见老头儿满脸藏不住的笑意,原来是在老干部活动中心找到对象了。又过了半年,那对象成了邻家新的女主人,每日与老头儿携手进出,那感觉一点儿也不比小夫妻差。老头儿变得活泼起来了,走起路来也麻利了。众人索性管他叫“三春伯”,他也乐呵呵地照应不误。看来第三春完全可与第一春一比高下。

爱着,就有激情,就有生命的力量。一个人的生命之火,不管曾如何熊熊燃烧,最终都将熄灭。但生命中的爱与激情,却因为光芒闪烁惠及他人而得以延续和光大……

白痴一回情

向来以为痴情是再好不过的,现在却不了。

倘不分好歹不辨善恶,认定了某个男人为白马王子便一味地沉进去痴起来,预后多不佳。伤人不说,烧毁自己也是有的。

痴情者向来以女子为多,一生只将自己的男人视为最高事业,别的事一概放在次要位置。若这男人行差踏错,或是变了心或是坐了牢或是一走了之,女人也多是痴痴地等着守着别无所图。我有位女友就痴得可以,男友不打招呼轻轻松松地另择佳人把她甩了,她死活想不通丢不开,差点没去上吊。后来决定不寻死了,又知道前男友换了几届女友后赋闲待娶,竟把当时尚未谈恋爱的我给“物色”上了,她十二分诚恳地对我说:“其实你和他正相配,比他胡乱找的那几个强到不知哪儿去啦!真正是男才女貌。”我惜得瞪大了眼睛半晌没答上话,心想她如何情痴若此,自己不与他算账也就罢了,居然怂恿好友“前赴后继”,去完成她“未竟的事业”!看我这副模样她自知无望,说了句“别生气”便转了话题。但我至今不明白她是什么心态,莫非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即使他不娶自己,让给朋友也比眼巴巴看他娶别人强?

女人痴情起来,很有些不要命的劲头,这样的故事古今中外俯拾皆是也就不觉得稀奇。英国那个“不要江山要美人”的爱德华大约是男人中罕见的痴情,结果那段生死恋轰轰烈烈流传至今,比做皇帝还要出名。但爱德华以痴情换痴情,双方爱得海枯石烂,说到底也值了。试问天下能得如此真爱者能有几人!只可怜不少女人的一片痴情换来的却是负心汉的虐待、折磨和遗弃,且遭了厄运还痴情不改,这便成了女人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