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成功的24字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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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王者无敌(6)

阿尔塔8080的制造者罗伯兹看了这封公开信后,责备比尔不应该用如此严厉的措辞发表文章。比尔·盖茨马上写了第二封信,语气虽然稍微缓和了一些,但立场却一点也没变。

盖茨火山爆发般的愤怒虽然引起同行一些人的不满,但很快,他的公开信在全美国掀起了一场关于盗版问题的广泛讨论。不久,软件便被公认为享有版权的产品,盗用别人的软件也成为在电脑界普遍不被接受的行为。比尔·盖茨在为软件争取版权的战斗中功不可没。

当然,在世界范围内,盗版软件的问题至今仍然严重地困扰着各国的电脑工业,人们认为,如今的电脑工业中太缺少像比尔·盖茨那样勇敢无畏而又充满机智战斗力的打击盗版的勇士。

天生的斗士

盖茨因为痛恨罗伯兹不肯卖力销售他的培基程序语言,同时他认为罗伯兹也应该为市场上的盗版负责,于是决定收回培基程序语言并将它卖给另一家名为伯铁克的公司。在此之前,他征求自己当律师的父亲的意见。老比尔认真研究了案件后,认为盖茨是对的。他告诉儿子,如果他为收回培基语言的权利而被人控告的话,他一定可以想办法为儿子打赢这场官司。

比尔·盖茨的做法给微软带来了开办以来的首宗官司,老比尔帮助儿子在阿布奎基找了一位律师,昂贵的律师费用令比尔·盖茨不知如何应付。同时,伯铁克一听说微软惹了官司,马上拒绝支付权利金,收入的减少和支出的日渐庞大令微软公司几乎要破产。

微软虽然难以支撑,但比尔·盖茨的冲劲让他绝不会就此置休。

盖茨和保罗同意将控告伯铁克的诉讼交付仲裁,因为这种方式比审讯和可能的漫长的上诉要快一些,他们只希望快点结束这场诉讼,可以拿到资金来支付他们欠下的一大笔账。然而仲裁过程却慢得如蜗牛的步伐,而在仲裁最后下达之前,比尔·盖茨和保罗·艾伦几乎捱不下去了。

“他们企图把我们给饿死。我们甚至付不出律师费,所以当他们有意与我们和解时,我们几乎就范。事情到了那么糟的地步,仲裁者花了9个月才发布他们那该死的裁决。不过,等到一切结束,仲裁者终于把他们给扯裂,他们必须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虽然比尔·盖茨完全可以向父母借钱,相信他的父母也可以帮他度过这一难关,但是他没有这么做。比尔·盖茨坚持微软从一开始就必须自力更生,所以盖茨虽然不是出身贫苦人家的孩子,但他一样是靠自己白手起家打天下。

那次教训让比尔·盖茨多长了个心眼,这么多年来,微软一直保留着大量的现金储备,以备公司能安然度过未来所有的危机。虽说这是一个好习惯,但盖茨却为此付出过不少代价。

事实证明老比尔是对的,公正的仲裁终于下来。仲裁者对伯铁克和罗伯兹特别严厉,指责他们两家公司都没有尊重与微软曾有过的协定,他们的行为被称为“商业海盗行为的终极案例”。

盖茨和艾伦赢了,罗伯兹却很不服气,他认为,是他的公司出资研发培基软件,而且他是合法的所有权人,但同时他也承认,自己太过大意,他应该更留意那纸合约。

罗伯兹说:“我很天真,现在说这个似乎是在为自己找借口,然而事实如此。从一开始我就很注意不占那两个小孩子的便宜。那时比尔只有19岁,艾伦也只比他大两岁,我一直想照顾他们。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要比我老练得多。比尔和艾伦,他们比我更有竞争意识和手段。

1979年,电脑服务公司的电子资料系统公司(EDS)的董事长罗斯一度有过收购微软公司的想法。本来,他计划收购苹果电脑公司,而苹果势头正旺,结果收购计划失败,这时他将目光投向了年轻的微软公司,对这个虽然小却冲劲十足的公司十分看好。他和比尔·盖茨洽谈了几次,盖茨开出了4000万美元到6000万美元的价格,但罗斯认为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简直是在漫天要价,他出了一个价,盖茨一看,是600万美元至1500万美元,这个价钱离盖茨和艾伦的理想太远了,盖茨拒绝了。

收购没有成功。过了没多久,罗斯便后悔了,自己捶胸顿足,为没有敲定那笔交易懊恼不已。

到1998年,微软已在世界58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拥有雇员2.5万人。在这之前,许多现任和前任的微软职工因为购买(或获公司赠送)微软的股票而成为百万富翁,其中还有不少亿万富翁。

“盖茨是一个天生的斗士:”这是比尔·盖茨给所有认识他和不认识他的人的最深刻的印象。然而印象再继续往下演化,结论便大不相同。有人说,盖茨是一个伟大的斗士,他强有力的战略打败了对手,赢得了辉煌的胜利;也有人说,盖茨是个卑劣的斗士,他玩弄阴谋,欺骗对手,霸占市场。

但对于反盗版来说,盖茨无疑是个斗士。他言词激烈,奋不顾身。那时候,比尔·盖茨还不是今天的世界首富,他只不过是一个为别的电脑公司制造软件的“电脑小子”,然而他却挺身而出,为自己争取最合理的权利。

比尔·盖茨那封《写给玩家的公开信》,如一颗沉重的原子弹,炸开了一场规模庞大旷日持久的“电脑战争”。

遍及四海的反盗版战争

盖茨并不是仅仅满足于道义上的胜利,他甘冒破产的危险,挑起了微软公司第一场为争取版权、战胜盗版软件的官司,将当时还十分弱小的微软公司一次又一次地“置之死地而后生”。

那时候,美国千千万万电脑使用者们都在免费享用由比尔·盖茨心血写成的培基软件,并将它发展成为微电脑的标准语言。事实也是如此,使用者不仅不花一分钱,不知道开发者的辛苦,还就软件的种种不足加以指责。

仿冒软件的问题在亚洲和拉丁美洲特别严重,但盗版的行为却无所不在。包括在一直以法律严谨而著称的美国。

微软一直坚持不懈地进行者反盗版战争,直到1998年,已成为世界电脑业领头羊的微软公司还在控告位于纽约市、波士顿和旧金山的电脑经销商,因为他们在电脑中安装了未经授权的软件,并且到处散布仿冒的微软软件。

据估计,在巴西使用的电脑软件中,有68%是非法盗版的。1997年,微软公司与巴西政府签订了一份价值1000万美元的合约,比尔·盖茨承诺会向巴西30万所学校提供个人电脑软件,但作为回报,巴西政府必须要求巴西所有学校的教员和学生们只使用合法的微软软件。

比尔·盖茨说,我们希望透过教育,首先在学校建立起一个正确的榜样,让他们知道应该如何使用合法的电脑软件:只有让这种观念在民众心中真正扎了根,我们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遏止盗拷软件的行为。

1997年11月,比尔·盖茨与菲律宾总统菲迪尔·罗慕斯在美国会晤,他们经过认真的洽谈,共同签署了一项协定。微软公司答应协助菲律宾发展长程的资讯科技计划,并帮助菲律宾建立国际互联网网址,用于教育和政府部门的沟通宣传;而同时,菲律宾政府则许诺,用法律保护微软的智慧财产权,加大力度打击菲律宾国内使用盗版微软软件的不法行为。

当然,比尔·盖茨为了得到菲律宾政府的真正支持,也给了对方不少甜头。在协定签署之后,盖茨亲手交给罗慕斯总统一份授权证明书,此份证明书令菲律宾政府部门所用的大部分盗版的微软软件合法化。同时,比尔·盖茨答应,以后菲律宾政府可以以相当优惠的价格购买微软的新版软件。

为了进一步与菲律宾政府合作打击盗版活动,比尔·盖茨于1998年访问菲律宾,与菲律宾政府继续探讨合作计划。

这些努力当然不会白费。阿根廷最高法院1998年下达了一个裁决,几乎令该国的盗版软件全部合法化。这是至今为止,国家政府部门给予电脑软件从业者的最沉重的打击。据估计,阿根廷使用的软件当中,有超过71%的盗版部分是不用支付权利金的,这些侵权者主要是小型私有公司,以及地方和联邦政府机关。

微软公司愤怒地指出,在阿根廷,单单以微软的“Word”软件计算,估计损失已超过1.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