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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唐诗里的男儿心(1)

唐诗里的塞外豪情

有这样的统计,在“唐代诗人中,无论是有名的还是不太有名的,至少都写过一首边塞诗”。上至朝堂高官,下至军队武将,甚至连文弱书生都能够写出豪放的边塞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自信与自豪都消融在诗作里,化为一幅幅边塞美景,如烽火狼烟,从心底慢慢燃起。

十里一走马,五里一扬鞭。

都护军书至,匈奴围酒泉。

关山正飞雪,烽火断无烟。

——王维《陇西行》

诗作起笔,以走马扬鞭的急迫态势,展示了十万火急的军情。风驰电掣的军书,只有简洁的一条消息,匈奴迫近,已经围住了酒泉(地名)。可是,抬眼望去,关山飞雪,一片白茫,根本看不到传递消息的烽火。这飞马疾驰传来的消息,该如何继续传递出去,刻不容缓的军情遭遇连绵的飞雪……这首《陇西行》犹如边塞生活的横断面,从天而降,切开了军旅生活紧张的节奏,然后便戛然而止,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至于后面的故事,犹如茫茫白雪,无迹可寻,却引人想象。

王维素以山水田园诗着称,其笔调清新优美,常常流淌着静静的禅意,被尊为“诗佛”。王维少年时也是一位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人,有强烈的入世思想。这首《陇西行》快马加鞭的急促,风风火火的杀气,也算是对他早年积极进取的一种诠释。

宋代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曾说,“唐人好诗,多是征戍、迁谪、行旅、离别之作,往往能感动激发人意”。在这些诗中,边塞诗无疑是最具豪情的。林庚先生在《唐诗综论》中也说,“边塞诗是盛唐诗歌高峰上最鲜明的一个标志”。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王昌龄《从军行》(其四)

青海上空,长云漫卷,渐渐遮住了雪山。站在孤城之上,遥望远远的玉门关,不禁想起家乡和亲人。“黄沙百战穿金甲”,短短七个字中,深藏了战争的长久与艰苦,时间的流逝犹如滚滚黄沙,在身经百战中,渐渐磨透了将士们身上厚重的铠甲。这漫长的军旅生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可是,没有短暂的分离也便没有长久的相聚,只有打退了外族的入侵,才能回归田园,过幸福的日子。想一想,还是要鼓励自己,激励同伴,于是写下这样的豪言壮语:“不打败敌人绝不还家。”辛劳与责任,光荣与梦想,都在气势如虹的边塞诗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有人说,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意气风发的时代,因为强大,也因为壮美。

辽阔的疆土,壮丽的河山,常常能令诗人们陡增豪迈之情,而这份冲天的志向,又以恢弘的诗篇丰富了大唐的雄壮。黄沙漫漫,白雪纷纷,边塞生活的劳苦与艰辛,恐怕是许多诗人早已料到的。

但即便如此,他们依然争先恐后地涌向边塞的军营。辞家而去保家,跑到条件恶劣的前线去体验生活,兑现自己的想象,不怕刀兵相见,流血与牺牲。究其原因,恐怕和唐朝战争频繁,且胜战较多有关。所以,岑参说:

“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只有金戈铁马的纵横,才能更好地泼洒青年人的赤诚。而这份热烈的冲动,也燃烧了更多的激情。

正是在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交织下,苦寒之地的边塞荒凉,也常常变为诗人眼中的奇绝美景,散发着迷人也诱人的芬芳。

君不见走马川,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岑参《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

岑参的边塞诗似乎都有一个共通的特点,就是语意新奇、壮烈而又瑰丽。诗歌从茫茫黄沙入手写起,戈壁的荒漠与寂寞都在这幕天席地的昏黄中展开。首先是狂风怒吼,那些像斗一样大的碎石,随着狂风满地滚动,飞沙走石的险境历历在目。匈奴借着草黄马肥的机会,率领大军来侵犯大唐江山。将士们晚上都不脱盔甲,顶着如刀的狂风在暗夜里行军。

最为奇特的是那些同样劳累的战马,在寒冷的天气里,可以看到马毛上虽然沾着雪,却因连夜行军的奔跑,而令它们浑身冒着热气。天寒地冻,那热气一遇到冷空气,反而形成了一串串冰花凝结在战马的身上。军帐里正打算起草檄文,却发现砚台里刚刚倒出来的墨水也凝成了冰。

在这呵气成霜的时候,诗人的笔墨却似乎更加酣畅淋漓。他说战士们顶风冒雪的姿态一定会吓倒敌军,料想连仗也不用打了,我们就可以胜利还 朝。虽然这只是岑参浪漫的幻想,但他对边塞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与描摹,却给人以蓬勃的激情,豪迈的气势,擦出了电光火石般的力量。

塞外风光的奇特与莫测,是大唐子民所无法料到的。如果不是亲历战争,恐怕岑参也很难从变幻莫测的气候中,捕捉到灵感的火花。作为由南方而来的战士,岑参对北方的生活充满了好奇。北风吹,大雪飞,塞外苦寒美。当他以“发现新大陆”般的惊喜来描绘北方的风景时,一切都显得那么神奇。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选摘

平地而起的北风,吹折了“白草”。八月秋高气爽之际,胡地竟然已经开始大雪纷飞。而大雪骤然降落,一夜春风,犹如千朵万朵的梨花沉沉地压在枝头。诗的末尾处,岑参送客来到路口,漫天飞雪再也找不到客人。山回路转,只有雪上空空地留着马蹄的痕迹。在这歪歪斜斜的脚印中,岑参看到了什么呢?苦寒之地的奇景、豪情,或是如白雪一般悠悠不尽的思乡与惆怅。

才华横溢却抑郁不得志

天宝十载以后,过了四十岁的杜甫,在长安的日子小有起色。他的挚友郑虔、岑参、高适等人相继来到长安,使杜甫在长安的后期生活变得更加丰富,慰解了他的愁苦。

郑虔有“诗书画三绝”的美誉,又是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却有人告他私撰国史,终身仕途不畅。二人常对饮,各发各的牢骚。

郑虔的书画,曾受到玄宗的高度赞赏,可他官职卑微,有时饭都吃不饱。

当初李邕一幅画能卖天价,郑虔为何卖不出去?只因他官小,又受过严重处分,能买画的达官贵人他攀不上。他画马送给杜甫,杜甫卖药请他喝酒。

长安的小酒馆,两个才华横溢的男人借酒浇愁。

岑参加入进来,方移至酒楼畅饮。岑参是与高适齐名的边塞诗人,在军中任职,境遇比杜甫、郑虔好。

朋友们给杜甫资助,帮他在长安南郊的少陵原上盖起房子,结束了京城流浪的日子,这位饱受权贵和客栈老板白眼的诗人,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欣喜之情藏不住,动不动就自称“少陵野老”“少陵布衣”。他与岑参、高适等人同登大雁塔,被后世文人传为佳话。大雁塔当时叫慈恩寺塔,共七层,高达六十四米,是长安的标志性建筑。

杜甫把家人接到长安,可见他对未来信心大增。妻子杨氏,此时不到三十岁,大儿子宗文五岁,小儿子宗武未满周岁。杨氏到长安,面呈喜色,宗文、宗武蹦蹦跳跳。

然而家里用度还是紧张的,杨氏心中有数的。有钱买米无钱买盐,赊借是常事。偏偏这一年,绵绵秋雨又来了,一连下了六十多天,米价暴涨,很多人家顾不得御冬,抱着棉被换米吃。杜甫不得不筹划,将妻儿送往奉先(陕西蒲城)投靠亲戚。

老婆孩子走了,家里变得空荡荡。杜甫深夜守着孤灯,写下一封又一封求职信。

杨氏临走时,几番欲言又止,他心里何尝不清楚?“贫贱夫妻百事哀”,杨氏自从跟了他,七年了,没享几天福,却少有怨言。为前程,为家人,杜甫什么不能干呢?

盼星星盼月亮,盼来朝廷一纸任命,派杜甫到河西县担任县尉。到长安这么多年了,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县尉系实职,专管衙役、捕快,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县级公安局长兼刑警队长。唐代县尉多由进士担任,京畿县尉职位尤重。县尉有油水的,灰色收入数不清,捉人放人都能搞钱。

但这等美差,杜甫却断然拒绝,为什么?高适也当过县尉,感触多,辞职了。长官面前,县尉是趴在地上的孙子,可他挥鞭猛抽老百姓,顷刻间又变成豺狼虎豹。杜甫宁肯要饭,也不向黎庶挥鞭。

杜甫继续采药度日。朝廷的任命,像吹过去的一阵风。

穷就穷吧……753年(天宝十二载)的春天,杜甫在长安享受了一次视觉盛筵:他目睹一大群宫中丽人游曲江,踏青芙蓉苑。不知是偶遇,还是专程赶去看热闹。

三月三为上巳节,宫中佳丽鱼贯而出,曲江边上姹紫嫣红。杜甫写下七言排律《丽人行》:

三月三日气象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杜甫接着描绘丽人们的服饰、她们吃腻的驼峰、迟迟伸不下去的犀牛角镶饰的筷子。笔锋一转,写杨国忠:“后来鞍马何逡巡,当轩下马入锦茵……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

杜甫这首诗,讽刺了唐玄宗和杨贵妃。杨贵妃本名杨玉环,他父亲是蜀州的一个小官。公元736年,唐玄宗宠爱的妃子武惠妃病死,玄宗日夜寝食不安。听人说他和武惠妃的儿子寿王李瑁的妃子杨氏美貌绝伦,艳丽无双,于是不顾什么礼节,就将她招进宫里,杨妃懂音律,也很聪明,还擅长歌舞,很得玄宗欢心。为了掩盖自己夺儿媳的丑恶行径,唐玄宗让杨妃自己请求进宫做女官,住进南宫,又赐号太真。为了安慰儿子寿王,唐玄宗又给他娶了个妃子作为补偿。

后来,唐玄宗封杨妃为贵妃,贵妃的地位仅次于皇后,但这时候没有皇后,所以杨贵妃实际上就是唐玄宗的皇后了。玄宗对她恩宠备至,还称赞她是自己的“解语之花”。爱屋及乌,有了杨贵妃的关系,杨氏一族开始飞黄腾达。所以,当时民间竟有了生孩子希望生女孩,将来入宫做妃子以荣耀家族的观念。

为了讨贵妃的欢心,唐玄宗可谓费尽心机。为了迎合她喜欢服装的心理,有专门为贵妃服务的七百多人给她做衣服。杨贵妃爱吃新鲜荔枝,唐玄宗就派人从几千里外的岭南地区用快马传送到京城。为了让荔枝保持新鲜美味,官府在沿途设立了许多驿站,每到一个驿站换一次快马,然后接着往前飞奔,像传递紧急军事情报一般,以至于跑死了不少驿马。

有了杨贵妃,唐玄宗的奢侈之风越来越盛,大臣、贵族、宗室为了巴结皇帝,投贵妃所好,结果让她高兴的人都升了官,这又刺激更多的官僚贵族巴结逢迎,争献美味佳肴、珍异珠宝。

在妹妹的关系影响下,哥哥杨国忠也平步青云,一步登天,做上了唐朝宰相。杨贵妃的姐姐们也得到了实惠:大姐被封为韩国夫人,二姐被封为虢国夫人,三姐被封为秦国夫人,其他的兄长也有封赏,做了朝中的高官。杨国忠的权势无人能比,兄妹二人的辉煌时期也为日后的悲惨结局埋下了伏笔。

在杨国忠的专权下,整个唐朝开始混乱起来,可以说,唐朝转向衰落固然有唐玄宗的过失,但杨氏兄妹特别是杨国忠这个哥哥没有起到正面的作用,他的为非作歹,也没有给妹妹带来好运,反而把妹妹送上了不归路。

美丽并不是罪过,但美丽却是一个起因。杨国忠的一手遮天引起了朝政混乱。在暴雨造成灾害时,玄宗询问灾情,杨国忠却拿着大个的粟穗子给玄宗看,说雨大但没有影响收成。

下边有的官员报告灾情,请求救助,他大发雷霆,命令司法机关进行严惩。杨国忠能力不高,但喜欢胡乱处理朝政,正事做不好,做坏事却很在行,接受贿赂、拉帮结派等应用自如。

朝政混乱影响了国家的经济。均田制在这个时期瓦解,税收急剧减少,但朝廷的花费却因为玄宗和杨贵妃的奢侈而逐渐增多,国库入不敷出。

政治的腐败还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因为招募的兵士都是一些无赖之徒。这些人在后来玄宗发动的战争中不但没有夺得胜利,反而招致了更多的失利。

玄宗对于唐朝的危机丝毫没有察觉,反而向外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政治腐败与黑暗,影响了将领的贪功求赏的欲望。为了挑起战争,并在战争中立功受赏,加官晋爵,边镇的很多将领肆意挑衅,使得边境战乱不断,玄宗的好战对此又是火上加油。

玄宗初期的边境安定局面又被打破了,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唐朝元气大伤。

754年,也就是杜甫在长安的第十年,杜甫终于谋得了一个小官职:兵曹参军,从八品,保管军用仓库的钥匙,被军官们呼来唤去,开门锁门。

可怜一代伟大的诗人,为了谋个职位,竟然花费了十年的艰辛。这个官职好处是有点俸禄,他不用去卖药了。门前喝酒,仓库里读书,倒也自在。

余下一些银两,准备带给老婆孩子。

天宝十四载的秋末,杜甫赴奉先探亲。杜甫赴奉先,心情想必是愉快的,长安十年流浪,毕竟跻身仕途,少陵原上有个家。

他骑马昼夜兼程,路过骊山行宫时,看到唐玄宗正带着亲信通宵达旦地寻欢作乐。

漫天飞雪夜归人,多么兴奋!进柴门却听见哀嚎声:他最小的儿子刚刚饿死。正是秋收时节,他大小还是个官,孩子竟然饿死,这对杜甫的刺激太大了。再联想到普通百姓,他们的生活该是如何痛苦。

杨氏痛哭,四邻抹泪,他这个做父亲的,老泪纵横心如刀割。

草草安葬了幼子,杜甫在奉先写诗,五百字一气呵成。《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这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丰碑,“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警句。

杜甫在诗中感叹“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整日整年地为老百姓而忧虑叹息,内心十分焦急,像火烧一样。他关心同情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和远戍边疆的兵士,为他们的生活和命运而忧虑。

杜甫有着忧国忧民的品质,他一方面是从自己一家的不幸遭遇,推想到所有老百姓的处境;另一方面是有着儒家的仁爱精神和兼济天下的思想,再加上对社会现实长期观察和深入思考的结果。

杜甫的思想成熟了,对他来说,裘马轻狂的生活已经变得很遥远,他已从那个时代的狂热骚动中清醒过来,已从唐玄宗统治的所谓太平盛世之下,看到了这个社会到处存在的各种矛盾、处处潜伏的严重社会危机,他更加同情和关心那些生活在艰难困苦中的百姓们,这是他在长安十年的最大收获。

这些思想认识,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一诗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在这首诗中,杜甫展示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危机,也使人们看到了一个号称盛唐的庞大帝国大厦行将动摇的种种征兆。

这首诗是杜甫诗歌创作中里程碑式的作品,标志着他沉郁顿挫诗风的正式形成。这首诗也是唐代诗歌发展的里程碑式的作品。诗中把议论、抒情、叙事、写景很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思想的深刻、议论的精辟、感情的真挚深沉、叙事的准确凝练、写景的真切动人、内容的错综复杂、构思的开阔而又精微、语言运作的精妙,这些在诗歌发展史上都是极为少见的。

杜甫以前的五言诗,主要是模仿魏晋时期的诗,内容风格比较朴实清远,篇幅一般都较短,而这首《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却没有模仿魏晋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