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一种“另类兼职”正开始在职场蔓延开来,那就是瞒着原单位,或为挣钱,或为攒经验,为其他企业甚至竞争对手做兼职。
这些人在目前公司做总是嫌工资少了点,觉得位置低了点,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三心二意,脚踏两只船。他们一般难以真正融入企业的发展之中,对企业的价值观也会普遍缺乏认同感,始终将自己视为“打工仔”,很自然地做出“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事来。
某公司正在开发一个3D制图软件,随着软件预计发布日期的临近,团队成员经常加班,小张是加班时间最长的一个。小张在公司已经6年了,工作认真、技术过硬,是团队中公认的“首席程序员”。目前,他领导着一个5人的小团队,对项目中最困难的地方进行攻关。一天,老板找小张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当他走到小张背后时,大吃一惊——小张在开发一个与公司无关的3D游戏!这家公司正是自己竞争的对手。
老板为此非常生气,尽管小张很优秀,但还是被老板开除了。
2003年9月,《武汉晨报》有一个《“捞外水”的风险——丢饭碗被起诉》报道,报道说:为赚每月3000元的“外快”,在武汉一家着名保健品公司做销售经理的孙女士不仅丢了工作,还面临以“泄露商业秘密”的缘由被起诉的危机。
去年底,由于工作的原因,孙女士接触到了与公司生产的产品相关的一家公司,对方希望她能利用本公司的销售渠道,为他们打开局面,并说好每笔生意不论大小均支付3000元底薪。出于想跳槽到该公司的想法,孙女士答应了。由于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得兼职”的条款,刚开始孙女士还很担心被抓住,但不久以后,她发现自己有几个下属早就开始在外面打短工了,这才放心大胆地做了下去。
然而,在一个月的业务检查中,老总发现公司的销售网点,竟然有其他公司的产品。一番调查后,才发现公司的销售部门有了“内奸”,于是把孙女士等几个做兼职的人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全部解聘,并声称要把他们和那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任何老板都不能容忍公司员工在为公司工作的同时,悄悄地为公司的竞争对手做兼职。
现代社会各行各业的竞争都十分激烈,很多公司都把自己的内部运作方式、营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当作商业机密,小心提防被竞争对手获悉,但是兼职人员往往会在有意无意中透露出某些信息给自己的临时雇主,从而导致本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这是很多公司老板最为担心的事情。另外,公司内部如果出现越来越多的兼职者,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让更多的职工不安心于本职工作。
说起自己的员工在外面兼职,很多老板表示反感。深圳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说:“最不能令人忍受的是脚踏两只船的人。如果我发现我的员工有兼职行为,我绝对不会重用他,甚至会辞退他。因为我认为这是对公司和我本人的不尊重,一心不能二用是常识,公司需要一心一意的人。”
老板认为兼职会损害公司利益。某公司老总张先生介绍说:“员工一旦兼职,就很难做到全身心投入工作,常常会敷衍公司布置的任务。而且,兼职者往往给其他员工带来误导,影响整个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如果员工的兼职是在同一行业内进行,就有可能泄露商业机密,从而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去年,公司一个贸易代表因业务熟练,客户关系又很好,自己偷偷开了家贸易公司,一边给公司干,一边给自己干,就这样运行了半年,不但拉走了公司一大批客户,还影响了我们公司的声誉,到公司发现他这一兼职行为时,已经受到了不小的经济损失。有时,我们几个做老板的一块聊天谈起兼职问题都是一肚子苦水,做生意的人最怕的就是员工三心二意,公司里多出几个兼职者,我们马上就会想到,是不是在给哪家同行做事呢,这种心态让我们怎么能全心全意地接受兼职者呢?”
每个老板都不会喜欢自己的员工脚踏两只船,一心作两用。不少公司都订下了不准员工兼职的规定,明知故犯的员工等于是在向权力挑战,被老板发觉后必然没有好果子吃。
在老板眼中,做兼职的员工就是“双重间谍”,是公司的“定时炸弹”,为了满足自身利益,他随时都有可能背叛公司。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如果你不想成为老板眼中的“贼”,最好不要干兼职,一心一意地为公司谋利益吧。这才是明智的行为。
老板发了火,我们应该怎么做?
很多公司明文规定员工不准兼职,任何老板都不能容忍员工在为公司工作的同时,悄悄地为公司的竞争对手做兼职。员工一旦兼职,就很难做到全身心投入工作,常常会敷衍公司布置的任务。同时,这种做法还会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作。拿着老板的钱去做自己的事,一旦被老板发现,哪怕你工作再勤奋,也会给老板留下一种不务正业的印象。如果你想在职场获得成功,最好不要干兼职,一心一意地为公司谋利益吧。这才是明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