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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刘邦称帝——西汉政权的巩固(3)

汉高后八年(前180年),吕后病重,仍不忘巩固吕氏天下。为了控制京师局势,任命侄子赵王吕禄为上将军,统领北军,吕产统领南军。并且告诫他们,“高帝平定天下以后,与大臣订立盟约: ‘不是刘氏宗族称王的,天下共诛之。’现在吕氏称王,大臣们愤愤不平,我快要死了,皇帝年少,大臣们可能发动兵变。你们一定要牢牢掌握军队,守卫宫殿,不要离开皇宫为我送葬,以免被人所制。”

当年八月一日,吕太后病死,终年62岁,葬于现陕西咸阳市渭城区窑 店乡三义村,在汉高祖刘邦的长陵东南200米处,陵高32米,由于建筑在渭水北岸的高原边缘,远望如同山丘,显得异常雄伟。

吕后死后,刘氏皇族集团与吕氏外戚集团的矛盾骤然爆发。齐王刘襄发难于外,陈平、周勃响应于内。周勃、陈平用计夺得兵权。周勃令朱虚侯刘章率兵杀入皇宫,诛杀吕产,夺取南军,随后派人分头逮捕吕氏宗族,不论老少,一律处死。

消灭了吕氏集团之后,大臣们认为少帝是吕后所立,担心将来报复,不如改立新君。于是迎立代王刘恒,是为汉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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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对吕后是毁誉参半。而专治秦汉史的卜宪群,则这么评价吕后,虽略显夸张但还比较公允:“我们说吕后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女政治家,她是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建立以后,第一位当政的女政治家。如何看待女性当政以及吕氏专权的问题,涉及我们对吕后一生的评价。中国历史上历来有把王朝的灭亡和腐败归咎于女性的这种说法,夏朝有妺喜呀,商朝有妲己呀,周朝有褒姒,好像天下就因为她们这几个女人而灭亡的。这完全是封建史学家的观点,不能作为我们评价吕后的出发点。”观其一生,她除了残忍嫉妒和扶持吕姓外,别的做得还并不是太差。在她专权的时候,按照刘邦遗命,重用元老,与民生息,便是不可抹杀的功绩。能够为了天下安定而容忍匈奴单于冒顿的性骚扰更体现了一个女人的不凡。司马迁可为之撰写本纪,对其评价一分为二,当然从另外一个侧面讲,本纪本身也是一种肯定。

文景两帝,共创“文景之治”

刘邦死后,在战国时期的齐学中有重要地位的黄老之学走进了汉朝的庙堂,成为惠帝、吕后、文帝、景帝时期近60年间汉朝政治上的指导思想。应该说,黄老之学所以受到汉初统治者的垂青,是因为它适应了汉初国家和百姓在长期战乱后要求社会稳定、与民休息、发展生产、安定民生的愿望,其中包含着对秦朝因“极武”二世而亡的深刻反思。这种思想为西汉初年轻徭、薄赋、节俭、省刑为内容的与民休息政策提供了理论上的指导原则。在黄老思想指导下的黄老政治,对西汉初年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造就了着名的文景盛世。

从高帝到文帝、景帝,田租、口赋、算赋逐年减轻,全部免掉的情况也有数次。自公元前156年起,三十税一成为定制。虽然“免租”、“复身”的主要对象是从军的士卒,而减轻田租的主要受益者,是占田较多的地主,但相当一批受田的自耕农,也从中得到一些好处,这对稳定农民生活,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显然是有利的。至于减轻徭役,更给劳动人民提供了较充足的生产时间,对社会的安定,也起了重要作用。汉朝初年的徭役,除了较秦代为轻外,额外的征发,基本上停止了。例如“更卒”规定成年男子每年服役一月,还可以出钱代役。惠帝时,有两次修长安城的记载,都没有超过役期:“三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十日而罢”;“五年春正月,复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 城长安,三十日罢”。显然,汉初的徭役,规模既小,而又有节制,还从不超役期,取信于民,这样做自然是深得民心的。

秦代的严刑峻法,曾是激起农民起义的重要原因。秦末农民战争中“伐无道,诛暴秦”的呼喊,其重要内容是反对苛法酷刑。刘邦深知此中奥秘,入关之后,立即宣布“约法三章”,“蠲削繁苛”,废除了秦律。

建国以后,萧何制定了汉律九章,虽然汉律的全部条文不得而知,但是较秦为轻,当可肯定。因为汉初的诸多措施,都是打着“与民更始”的旗号,反秦之道而行之的。从刘邦到文帝,《汉书》记载减刑的诏令就有五次。由于生产发展,剥削减轻,劳动人民的生活大体上得到了温饱,社会秩序安定,因铤而走险触犯刑律者,大大减少。所以,到文景时期,每年天下断狱很少,成为古人称赞的“太平盛世”了。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农业是最主要的经济部门,是其他社会经济部门发展的基础。文帝在位期间五次下诏劝课农桑,重申重本抑末的政策。他多次指出农为“天下之大本”,“民所恃以生”,“道民之路,在于务农”,表现了对农业生产重要性的清醒认识。汉景帝时,曾两次下诏,要求各级官吏劝课农桑,重申重本之策,严禁官吏经商盘剥百姓。

汉文帝统治(前179年~前157年)的20多年间,由于“无为而治”的黄老政治的全面贯彻,加之文帝以外藩继大统,鉴于朝廷中央实力有限,不愿恶化与诸侯王的关系,对他们采取了比较优容的政策,从而使诸侯王的势力迅速发展起来。本来,在惠帝、吕后时,高帝所封立的诸侯王国中已有燕、赵、梁、淮阳、恒山等被削夺或绝嗣,只有吴、齐、楚、淮南、长沙等国尚存,文帝如不再分封新的诸侯王,同时对现存诸侯王国采取抑制的政策措施,诸侯王国的势力不致坐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然而,一方面,由于分封诸侯王的制度是皇族内部分配财产、权力的一种为各方认可 的制度;另一方面,文帝又错误地认为被封为王的刘氏宗室贵族会成为皇权的后援。因此,文帝登基后,非但没有抑制现有的诸侯王国,反而不断地分封新的诸侯王,终文帝之世,诸侯王国几近20个,数目远远超过高帝时期。这些诸侯王国在对其特别有利的条件下势力急剧膨胀,他们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官制仿同京师,俨然皇帝的气派。有的甚至“不用汉法”,“自为法令,拟于天子”,严重地妨碍了汉中央集权的统一。尽管文帝对他们采取优容政策,但他们欲壑难填,妄图从反叛朝廷中获取更大更多的利益。文帝三年(前177年)五月,济北王刘兴居乘文帝北上太原督师抵御匈奴之机发动叛乱,虽经棘蒲侯柴武统率的10万大军迅速平定,刘兴居亦自杀身亡,但此事表明,这些诸侯王为了自身的利益,是不惮与朝廷兵戎相见的。接着,淮南王刘长也举起了反叛的旗帜。刘长为刘邦少子,自恃与文帝最亲,“骄蹇,数不奉法”,亲手杀死辟阳侯审食其,因文帝曲予回护,未被治罪。他由此更加骄横不法,“出入警跸,称制,自作法令”,进而驱逐朝廷为淮南王国任命的官吏,自置2000石的傅、相。

文帝仍然曲予优容,不予治罪,仅以劝谏,冀其悔悟。但刘长铁了心,终于在文帝六年(前174年)密谋勾结匈奴和柴武等发动叛乱。事泄,被处以削爵流放罪,刘长在流放途中绝食而死。济北王和淮南王的反叛表明,诸侯王国的坐大已严重威胁到汉朝的统一和集权,朝野有识之士开始为朝廷思谋对策。时任梁王太傅的洛阳少年才俊贾谊向文帝呈送了后来命名为《治安策》的上疏,尖锐指出诸侯王国势力的膨胀犹如胫大如腰、指大如股,“平居不可屈信(伸)”,“失今不治,必为痼疾,后虽有扁鹊,不能为已”。他提出的对策是“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即在各封国内划出大小不等的地盘分封该诸侯王的子孙为王,从而使诸侯王国日趋变小,无力与朝廷对抗,只能乖乖地服从统治。贾谊的意见被文帝采纳,不久下诏分 齐国为六、淮南为三。不料此举引起诸侯王的猜忌与不安,反而激化了他们与朝廷的矛盾,加速了他们实施叛乱的步伐。

文帝去世,刘启即位,为汉景帝。景帝继续奉行父亲的政策,并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

首先,景帝即位后,继续执行重农抑商这一既定国策。景帝说:

“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始终。”对此,他还多次下令郡国官员,一定要以劝勉农桑为首要政务。

此外,景帝还下诏允许居住在土壤贫瘠地方的农民迁徙到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的地方,以便从事垦殖,发展农业。为了鼓励农民种地的积极性,景帝规定了新的赋税制度“令田半租”,即收取文帝时十五税一之半,即三十税一,这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同时,他还命令官员要认真执行,若有失职,会受到严厉惩罚。景帝曾两次下令禁止用谷物酿酒,还禁止内郡以粟喂马。正是景帝对农业的重视,才使得当时的农业发展得更好。

其次,在法律上实行轻刑慎罚的政策。在文帝时期,就已经对古代的那些酷刑进行了改革,将古代的五刑——墨、劓、刖、宫、大辟,改为笞、杖、徙、流、死。这本来是想体恤百姓,但是由于笞刑打的次数多,结果又出现了打死人的情况。所以,景帝就减少了笞刑的次数,同时对刑具也进行了改造,而且还规定,在行刑的过程中不准换人,这样才真正能达到皇帝爱民的初衷。此外,对于审案断罪的官员,景帝经常训导他们要宽容,不准随意错判、重判。

再次,文化思想方面,景帝放宽了政策,不再严厉禁止其他学派的发展。景帝在提倡汉初以来的黄老学说的同时,也允许儒家等学派的存在和发展,为日后汉武帝尊崇儒学奠定了基础。

最后,在外交方面,景帝继续奉行过去的“和亲”政策,对匈奴加以安抚。对于匈奴的骚扰,景帝以大局为重,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反击。同时在匈奴边界开设市场,和匈奴人展开贸易,这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汉朝与匈奴的关系。

由于景帝推行了上述措施,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景帝时期人口翻番,国内殷富,府库充实。据说,景帝统治后期,国库里的钱堆积如山,串钱的绳子都烂断了;粮仓满了,粮食堆在露天,有的都霉腐了。这些都为武帝时期的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元前141年,景帝病死在未央宫,年仅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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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之治”是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后出现的第一个盛世。司马迁父子感叹文景二帝,曰:“德至盛也。”后来,东汉的班固经过全面考察,对文、景二帝时代的历史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汉书》中盛赞道:“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文景之治”使战国以来战乱连连、破败不堪的社会局面有所改观,卜宪群曾在《光明日报》